绿化苗木种植合同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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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1-02 15:30:12 发布

绿化苗木种植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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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苗木种植合同甲方:(简称甲方)乙方:(简称乙方)甲方委托乙方对幸福社区国道207沿线进行绿化。经双方商定,签订如下合同。一时间合同工期2014年3月10日至2014年3月30日二承包形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养护管理的形式由乙方组织施工。三种植范围1.207沿线空地广场进行绿化。2.对植物已死的和成长性能差的苗木进行替换补植四种植要求依据甲方要求及双方协定的种植样式。五质量标准及质量保证1.绿化面无积水,草种发芽率98%以上,长势较好,无病虫害。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用绿化材料应符合指定的品种、规格和等级。3.乙方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绿化的养护管理。六付款方式工程完工验收后30天付清七甲、乙双方责任1.甲方负责提供水源,协调施工环境;2.甲方派现场代表进行质量监督,工程质量出现质疑时,有权要求乙方停工听侯处理意见。工程量之外及工程量变更,签证认可;3.乙方负责做好施工组织计划,按进度施工,工程量变更向甲方通报情况,按甲方的总体安排如期优质量完成工程任务;4.乙方负责派专业人员对工程实施全面负责。八违约责任未按期竣工,每延长一天,处以500元罚金,遇有不可抗拒因素,工期顺延。\n九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14年3月3日合同订立地点:府店镇政府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