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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13 09:28:13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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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道树养护技术规程(试行):2010-07-12 一.总则 1.1为了加强绿化行业的技术管理,规范行道树养护作业流程,提高全市行道树养护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制定本技术规程。 1.2规程适用于本市行道树养护与管理。公园、单位、居住区等内部道路的行道树养护与管理可参照此规程执行。 1.3本市行道树养护与管理,除参照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相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的养护与管理应按相关规程执行。 二.术语 2.1行道树streettree 指为了美化、遮荫、防护等目的,在道路两旁成排成行栽植的树木。 2.2落叶树deciduoustree 指冬季整株树叶凋落的树木。 2.3常绿树evergreen 指树上常年有绿叶的树木。 2.4衰弱树agedtree 生长势减退,年生长量比正常量小的树木,有明显树瘤。\n 2.5衰老树agingtree 树龄进入衰老阶段,树木本身基本已无自我调节能力的树木。 2.6受损树injuredtree 因人为影响、机械损伤、自然灾害等种种因素影响而受损的树木。 2.7骨架枝frameworkbranches 主干以上对树冠形态起主要支撑作用的枝条。 2.8直立枝erectionbranches 垂直地面向上生长的枝条。 2.9水平枝levelbranches 与地面平行的枝条。 2.10下垂枝droopybranches向下生长的枝条。 2.11矛盾枝contradictionbranches 和树木周围公用设施产生矛盾的枝条。 2.12踏脚枝shinnedbranches 修剪树木时用于人工攀爬的枝条。 2.13徒长枝spindlygrowthbranches 生长过旺的枝条,通常较直立、节间长。 2.14交叉枝crossingbranches 与保留枝条相互交错的枝条。 2.15重叠枝overlappingbranches 与保留枝条生长方向一致且垂直距离较近、相互影响的枝条。\n 2.16病虫枝insect-plaguebranches 受病虫危害的枝条。 2.17营养枝nutritionalbranches 只生长而未形成花芽或未开花结果的枝称营养枝或生长枝。 2.18造型修剪typepruning 通过人为控制的手法调整树木的自然姿态,以满足某种特殊树木形态需要的修剪方法,通常修剪量大。 2.19自然型修剪naturaltypepruning 顺应树木自然形态的修剪方法,通常修剪量小。 2.20剥芽disbudding 剥除尚未木质化的多余嫩芽。 2.21疏枝thinningoutofbranches 将过密枝条自着生基部剪去的修剪方法。 2.22短截shortpruning 将枝条顶端一部分剪去1/4~1/3的修剪方法。 2.23伤流树bleedingtree 在一定气温和环境下,当植物被修剪或受损时,顺着伤口流出液体的树木。 2.24树穴treepit 为满足树木生长需要而预留在树木根部的穴池。 2.25盖板coveringplate 覆盖于树穴范围内的硬质铺装,通常要求透水、透气并利于行人\n通行。 2.26树桩windbrace 对树木起支撑保护作用的硬质结构,通常与树木绑扎相连。 2.27地桩underpinning 埋于树木根基与坚固基础之间的支撑物。 2.28吊桩invalidationbinding 因土壤沉降,新种树木与树桩之间绑扎过紧,导致树木根系与土壤结合不够紧密的现象。 2.29施肥fertilizing 人工补充养分或提高土壤肥力,以满足植物生长需要的措施。 2.30基肥basefertilizer 定植前结合树穴挖掘或整地而施用的肥料。 2.31追肥additionalfertilizer 定植后在植物生长发育期所进行的施肥,其目的是满足植物在不同生育期对养分的特殊需要。 2.32园林绿化植物有害生物pestofgarden&afforestplant 对园林绿化植物的生长、生存造成危害或影响园林绿化景观面貌的动物、植物、微生物。 2.33重要有害生物Importantpest 指在一定时期内,对园林绿化植物的生长、生存造成严重危害,影响园林绿化景观面貌的动物、植物、微生物。 2.34有害生物综合治理Integratedpestmanagement\n 指通过组合生物、栽培、物理、化学等措施,以最低的经济、健康和环境风险,实现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害物治理。 三、一般规定 3.1小型树是指胸径小于15cm(含15cm)的树木;中型树是指胸径在15~25cm(含25cm)的树木。大型树是指胸径大于25cm的树木 3.2作业人员须经培训后持证上岗。 3.3作业人员必须穿好工作服、软底防滑工作鞋。上树作业时必须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随带工具应放置在工具袋里。地面作业应穿着反光工作衣,戴好安全帽。 3.4不得在雨天、大风、大雾、冰冻等恶劣天气上树作业,不宜夜晚作业。 3.5作业须谨慎、专心,严禁酒后上树,严禁在树上嬉笑打闹、吸烟等与作业无关的行为,严禁二人同时在同一树上、同一方位上作业。 3.6作业现场须用红白旗设置安全作业区域,并设置警示牌。 3.7集中上树修剪剥芽作业前应与环卫、交警、电力等相关部门联系,做到提前告示。 3.8在车行道上作业应注意避让交通高峰并必须确保人身和公共设施的安全。 3.9应文明作业,作业垃圾应工完场清,符合扬尘控制要求。\n 3.10倡导机械化作业,树枝宜循环利用。 3.11遇行道树倒伏影响交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险情,应按行业要求快速处置抢险。 3.12严禁在树穴及其周围使用除草剂,严禁将药瓶等危险物品遗留在道路上;注意过往行人安全。 3.13养护责任单位应建立日常巡查制度。 3.14行道树养护常用工具见附件五。扶梯使用时,扶梯脚必须用橡皮包扎,扶梯横档用铅丝加固,扶梯应与道路方向平行放置在人行道两侧,安置平稳,上下扶梯时,人应面向扶梯。 四.补植 4.1补植时间 (1)落叶树应在春季土壤解冻后树木萌芽前或在秋季落叶后土壤冰冻前补植(11月下旬至3月)。 (2)针叶树和常绿阔叶树应在春季土壤解冻后树木萌芽前或在秋季秋稍停止生长后降霜前补植(10月下旬至4月)。 4.2补植的要求 (1)补植树木的树种、规格尽可能与原树木保持基本一致,或选用至少带有一级骨架枝的树木。 (2)补植树木应选用干直、健壮、无病虫害的优质苗。 (3)树木分枝点高度应控制在3.2m以上。 (4)挖穴备土。树穴规格不得小于长×宽×深(m)1.5×1.25×\n1.0(m),按规格大小适当放大树穴,或与同一道路上的树穴规格保持一致。清除建筑垃圾,备妥种植土;树穴内土壤肥力必须达到标准要求。 (5)补植树木应在树穴内施基肥。 (6)补植作业现场应该设有警示标牌,宜在人流稀少之时进行。 4.3补植方法 (1)补植前应对树木进行适当修剪。修枝应注意树形均衡,应剪除病虫枝和受损枝、根。大剪口处应采取防腐处理。 (2)树木主干的弯曲面应与道路走向平行栽植,最大的弯曲面应朝向护树桩。栽植时,树木根颈应高于地表面5cm左右,并采取必要的挡土设施。待土下沉后,使根颈与地面持平。 裸根苗栽植应将树根舒展在穴内,均匀加入细土至根系被覆盖时,苗木略向上抖动,提到栽植位置,扶直后再边培土边分层夯实。 带土球苗栽植应将土球放入栽植穴内,后剪去包扎物,并取出,然后从栽植穴边缘向土球四周培土,分层夯实,不伤土球。 (3)竖桩扎缚 参见七。 (4)筑堰与浇水 树木栽植后,应在树穴周围用土筑成高于根颈10cm~15cm的浇水堰,应筑实、底平,不漏水。土表应铺设覆盖物以防止扬尘。 树木栽植后,应及时浇水,隔天复水。遇到天气干燥时适时浇水,常绿树还必须向树冠补充喷水。浇水应缓浇慢渗,出现漏水、土壤下\n陷和树木倾斜,应及时扶正、培土。浇水后,应及时封堰复土整平。 (5)吊桩处理:种植土或树木下沉,出现吊桩应及时松缚,重新扎缚。 五.修剪 5.1修剪时间 落叶树木应在秋末冬初、树木休眠期内进行(当年12月中、下旬至翌年3月份)。 常绿树木应在早春萌芽前的3~4月份或树木生长相对缓慢的10~11月进行。 伤流树木应在早春萌芽时修剪。 5.2修剪要求 (1)以自然型修剪为主,严禁对树木进行高强度修剪,抢险、树木衰老后更新修剪等特殊情况除外。 (2)整条道路修剪手法一致,树冠圆整,树形美观,骨架均匀,通风透光。 (3)应处理好与公共设施、周边建筑的矛盾,不影响车辆及行人通行,逐年提高枝下净空高度,使之大于3.2m。修除可能伸进建筑内部的枝条。 (4)保留骨架枝、外向枝、踏脚枝,及时剪除枯枝烂头、病虫枝、重叠枝、交叉枝、徒长枝、下垂枝、结果枝及与公用设施有矛盾的枝条。\n (5)应选留培养方向剪口芽,剪口部位在剪口芽上方1~2cm。 (6)应不留短桩、烂头,剪口应倾斜10~15O,平整光滑,不撕皮,不撕裂。修剪大枝须分段截下,大剪口面应涂敷防腐剂。 5.3修剪方法 原则上采用自然型修剪。特殊行道树可采用造型修剪、控高修剪或更新修剪。 5.3.1自然型修剪 无架空线道路行道树,应保持树木自然树冠形态,适当疏枝,平衡树冠。 (1)悬铃木等生长势旺盛的树种,应在培养二级骨架以后(培养方法见5.3.2)再进行自然形修剪。 (2)顶端优势强的树木应保持树木顶端优势,对树木进行轮状隔层疏枝。 (3)顶端优势弱的树木应均匀疏枝并适当短截。 5.3.2造型修剪 有架空线的道路行道树,可以采用造型修剪。造型修剪主要指杯状型修剪,通常用于悬铃木,也可用于其他一些生长势旺、萌芽力强、耐修剪的行道树树种。 新种或小型树骨架培养修剪。应把握逐级培养的原则,保证每级主枝足够粗壮。一级骨架培养时,应均匀留好树干顶部4~6根与主干有450左右斜向的强壮枝条,最终保留3~4根一级主枝。二级以上骨架培养时,应在上级骨架枝顶部预留2~3根分枝,最终选留2\n根分枝。三级以上骨架与二级骨架培养同。 中型树扩大树冠修剪。应抽稀树冠上部的枝条,保留中下部枝条,合理留好踏脚枝及营养枝,整体高度保持一致。 5.3.3控高修剪 有高压线道路行道树,修剪时应控制树木顶端生长高度不大于12m,对树冠上部的枝条进行疏枝,适当保留中下部枝条,修除结果枝,合理留好踏脚枝、营养枝,做到上疏、中密。 5.3.4更新修剪 衰老树可在保留骨架枝的基础上适当采取强修剪的方式,培养更新枝条。 六.剥芽 6.1剥芽时间 根据树种、生长势的不同,在萌芽条未木质化前进行剥芽(4~6月)。 6.2剥芽要求 (1)留芽应考虑绿量充足、树冠圆整、骨架均匀、通风透光原则。 (2)应考虑防台需要,做到上疏中密、降低重心。 (3)应注意对培养踏脚枝、更新枝芽条的选择,必须剥除过密、下垂、有严重病虫害及影响公共设施的芽条。 6.3剥芽方法\n (1)对萌芽力弱或自然形态好的树种,可视具体情况不剥或轻剥。 (2)主干分枝以下的芽条原则上应全部剥除。新种树第一年以恢复生长势为主,可保留主干(枝)顶端20cm范围内的所有芽条。 (4)采用“杯状型”修剪的行道树,一级分枝点以上的枝条,剥芽时应重点剥去内向及直立枝条,适当保留外向芽条,每节至少保留3根以上枝条。 (5)剥芽时应剥至芽条基部,防止撕皮及留梗。 七.竖桩和扎缚 7.1竖桩 7.1.1新种或胸径小于15cm的行道树必须竖桩。 7.1.2竖桩方法 (1)落叶乔木宜用单桩。挖好栽植穴后,竖桩位置应在盛行风向的上风向倾斜50埋设护树桩(即东西向道路在东侧,南北向道路在北侧)。单桩应全长3.5m,埋入地下1.1m,竖桩位置与主干间距为25~30cm。常绿乔木宜用扁担桩。树木栽植后,在离土球外侧10cm处相向各垂直打入一根护树桩,护树桩的定位与道路走向平行。护树桩全长应2.3m,木桩或竹桩必须大头在下,打入土层1.2m。 (2)竖桩后,应分层填土、压实。 7.2扎缚 7.2.1扎缚要求。树木扎缚处应夹垫软性垫材,扎缚要整齐牢固\n紧密,扎缚后树干应保持正直。出现吊桩应及时松缚。扎缚后的铅丝端头等不得外露,以免留下安全隐患。 7.2.2扎缚方法 (1)单桩的扎缚材料应在距护树桩顶端20cm处呈“∞”字形扎缚三道加腰箍三道以上,保持主干直立。 (2)扁担桩应在离地面1.0m高处主干内侧架一水平的横档,分别与苗木主干、护树桩缚牢,保持主干直立。 7.3护树桩和扎缚的维护 (1)胸径大于15cm(除处于风口或路口)的行道树应去除护树桩。 (2)一般每两年进行松绑一次,出现扎缚松散或损坏现象应及时更换,时间应在秋季至春季,保持树干不致被嵌入硬物。 (3)护树桩破损应及时更换。 八.扶正 8.1扶正时间 落叶树木扶正的最佳时间为树木的休眠期,常绿树为4月(新芽萌动期),应避开6~9月的高温天气(台风暴雨期间即时的扶正除外)。遇人为或机械碰撞导致的 倾斜应即时扶正。 8.2扶正要求 对倾斜超过100的树木必须进行扶正。 8.3扶正方法\n (1)观察树干的倾斜角度、树冠的倾斜方向、周边环境情况,先对树木进行疏枝、修剪,再进行扶正。 (2)浇水湿润土壤,松动树穴土壤,用顶棒顶在倾斜树木主干倾斜方向下侧适当的位置,用橡皮垫衬,然后用粗麻绳扎牢顶棒和树木,用木板等物顶住顶棒下滑轮,防止挫伤树皮,避免伤及操作人员。 (3)用钢丝绳套住倾斜树木,用专用葫芦连接钢丝绳和顶棒进行扶正。 (4)树木牵拉角度宜稍越过竖直位置,防止树木回弹。 (5)加固:加土、夯实、打地桩、竖桩、扎缚、拉铅丝、浇水等。 九.树穴处理 9.1树穴处理要求 树穴处理不得影响树木的正常生长,不得妨碍行人通行。树穴处理物应与整体环境相协调。树穴覆盖后应有良好的透水、透气性能,材料对环境无害。 9.2树穴处理方法 (1)铺设盖板。应选用强度大、不易变形开裂的盖板材料;盖板铺设应平整,拼装接缝不得大于1cm,与人行道板结合应紧密,内圈与树干外沿预留10~20cm的距离;若树穴内填充有机介质或透水层,树穴四周应安装“L”形基础结构用于安放盖板;盖板下的填充物及内圈的覆盖物不得引起扬尘及安全隐患。\n (2)其它覆盖。在树穴范围内覆盖树皮、石粒(块)应尽可能选用粒径适中、便于维护、无安全隐患的材料,边沿尽可能与道路齐平。城郊或行人较少的道路上的树穴可种植植被,应选用低矮、根系浅、耐旱、规格一致的常绿植物,种植密度合理,无空秃。 9.3树穴维护 (1)树穴积水应及时处置,可用加土等方法,加土应高出树穴3~5cm。 (2)树穴内植物应及时补缺和修剪。 (3)树穴内破损盖板应及时更换,盖板内圈应随树干的增粗及时调整,保持树干不致被硬物嵌入。 (4)及时补充、耙平树皮、石粒等覆盖物。 (5)及时去除树穴内的大型杂草和垃圾杂物。 十.施肥 10.1施肥依据 土壤指标经测试没有达到养护标准应进行施肥。土壤性状差(腐殖化低、质地粗、结构差、生土、僵土、土层薄、渣砾多等性状)应增加施肥次数和施肥量。植物生长发育不良(叶子变黄、花少而小、枝条细弱、枝叶稀疏、生长迟缓或出现衰亡等迹象)应分析原因,施用专用肥料。 10.2施肥要求 (1)行道树土壤理化性状较差的道路,应每年施追肥一次。\n (2)肥料必须对人体、树体无害,有利树木的生长,不污染环境,不破坏土壤结构。 10.3施肥时间 宜在冬季休眠期或春秋生长季节。 10.4施肥方法 (1)撒施法 对表层树穴土松土5~10cm,撒入有机肥或无机肥。 (2)棒肥埋入法 按棒肥大小在树穴四周打孔,埋入棒肥(竖埋或横埋)。这种方法能起到施肥和通气的双重作用。 (3)土壤注射液肥法 利用高压通过注射器将液肥施入树穴外圈土壤内。 (4)液肥灌施法 把液肥灌入树穴里。 (5)叶面施肥法 用喷雾的办法把肥料喷施在叶片表面。适用于定植后根系尚未恢复的树木。 (6)树干注射法 在树干上打孔(孔径应不大于1.0cm),把配制好的营养液塑管插入即可。宜用在定植后根系尚未恢复或名贵、需急救的树木。应注意树孔与塑管嘴的吻合,施好后必须把洞口封好。\n 十一.灌溉 11.1灌溉的要求 按气候、季节、树种、栽植年限、土壤条件进行灌水,应遵照“不干不浇,浇则浇透”的原则。夏季灌溉宜早、晚进行,冬季灌溉应在中午进行。 按照不同行道树树种对土壤含水量要求进行灌溉,含水量过低,应适量补充水分;天气连续高温干旱达1周以上,应在早晨或傍晚对新种或不耐干旱的行道树进行叶面喷水或根部灌水。 11.2灌溉的方法 宜采用浇水车人工树穴浇灌和树体喷灌的方法,倡导采用中水、雨水及河水。树穴浇灌时,应进行缓流浇灌,严禁用高压水冲;树冠喷灌可用高压喷雾器对树体实施喷雾灌溉。 十二.补洞 12.1补洞时间 宜在深秋到翌年4月树木萌发前,避开冰冻天进行。 12.2补洞要求 洞口直径大于5cm的树洞必须进行修补,树洞内的填充物必须对人体、树体本身无害,修补后有利于伤口愈合、有利于树木的生长,不影响道路景观。 12.3补洞方法 12.3.1开放法\n 适于处理较浅的树木伤口。用锯锯平残桩,用刀刮净死组织,然后用防腐药剂消毒伤口后涂上保护剂。保护剂应容易涂抹、粘着性好、受热不融化、不伤害树体组织且有防腐作用,如生桐油等。创面大、没有深度腐烂的树洞,可视情况用保护剂处理,也可用汽油喷灯灼烧进行炭化处理,严防烧伤树木活体组织。 12.3.2填充法 (1)挖除树洞内腐烂物,至活体组织显现,用锋利的刀削平伤口四周,使洞口边缘平滑呈弧形。 (2)用防腐消毒剂对树木全面消毒至少两次,待前一次干后再进行下一次消毒。 (3)填充物应选用对树体无损的材料。常用填料为碎砖块、水泥、小石子混合,最外层加上纸筋石灰,比例为2:1或3:2。较大的树洞里面必须用钢筋做好支架再填料,较小的树洞可直接用拌好的填料填充,填料必须层层捣实,不得留空隙,填充物边缘不得超出形成层。洞口必须严密平滑不透水,表面用水泥涂料装饰成树皮状。 十三.复壮 13.1复壮对象 衰弱树、衰老树和受损树。 13.2复壮要求 复壮前必须对树木的生长环境、生长状况、土壤理化指标以及根系生长状况等进行调查分析,并依据调查分析结果,选择合理的复壮\n措施,制定复壮方案。若按下列方法复壮后,恢复效果不明显,可报请绿化审批部门,申请进行树木更新。 13.3复壮方法 (1)修剪。对枯枝、断裂枝、病虫枝、腐烂枝进行修剪,直径大于10cm切口须用羊毛脂等药剂进行封口处理。 (2)施肥。应针对复壮树木所肥的实际情况进行肥料配置,选择合适的施肥方法(参见十)。 (3)换土。对严重盐碱化、pH值严重超标、土壤中石砾含量超过20%的土壤应进行换土,换土范围以树冠垂直投影内面积为上限。 (4)通气。在树冠垂直投影内有条件处开设4~6个深60~80cm、直径在5~10cm的洞穴,埋设通气管或填充陶粒等材料。 (5)补洞。参见十二。 十四.防灾抢险 14.1防灾抢险原则防灾抢险应坚持“以防为主,综合抢险”的方针。遇台风侵袭,应坚持“先排障,后处理,先主后次,先外后内”的原则。 14.2防台 (1)先前防护。台风来临前必须做好防台预案。及时排查安全隐患(重点检查新种树、高大树木及风口处的树木),对树木进行疏枝、固定、加土等,调整绑扎材料的位置和松紧度,调换破损的绑扎物及护树桩。\n (2)抢险。到达现场,拉警戒线,遇电线、燃气问题应先联系相关部门,处理倒伏树木应先疏导交通,再对倾斜树木扶正,结合险情做好修剪、扶正、绑扎加固工作。 14.3防寒 14.3.1防寒要求。在0oC以下低温来临前,应对易受冻害的行道树根颈部或树干进行包扎。 14.3.2材料要求。包扎材料应选用环保的材质,注意颜色等与道路景观的协调美观。严禁使用不透气的材料。 14.3.3包扎方法。 (1)根颈包扎。用草包或其他环保材料在树木根颈位置包裹一至二层,再用麻绳扎缚。 (2)包干。用草包或环保材料自下而上包扎树干,再用麻绳扎缚。 (3)包扎物拆除。根据气候条件,五天平均气温大于5℃以上(清明后)应及时拆除包扎物。 十五.有害生物控制 15.1有害生物种类(见附件二) 15.2有害生物监测 15.2.1监测原则。参考《城市绿化植物保护技术规程》。 15.2.2监测方法。参考《城市绿化植物保护技术规程》。 15.2.3监测时间\n (1)食叶性害虫:5~11月为幼虫期监测时间; (2)主要刺吸性害虫:4~5月为日本壶蚧、广白盾蚧孵化期监测时间;5~6月为红蜡蚧孵化期监测时间;3月为栾多态毛蚜卵孵化期监测时间; (3)天牛类:4~11月为幼虫期监测时间; (4)白蚁类:3~8月为繁殖蚁监测期(当温度达18℃以上时); (5)白粉病类:3~4月,8~9月为发病监测期(当温度达20℃适温前) 15.2.4监测记录。参考《城市绿化植物保护技术规程》。 15.2.5监测通报。参考《城市绿化植物保护技术规程》。 15.3有害生物控制 15.3.1生物控制技术保护和利用天敌昆虫;利用天敌微生物:推广使用细菌、真菌、病毒等微生物制剂,仿生制剂,控制有害生物。 15.3.2人工控制技术 (1)人工控制应人工摘除虫茧、虫囊、虫巢、病叶;人工勾除天牛等钻蛀性害虫幼虫;人工清刷固定取食的蚧虫及蚧壳;人工捕捉天牛成虫、有害动物。 (2)药剂控制技术。参考《城市绿化植物保护技术规程》。 十六.档案管理 16.1档案内容\n (1)按GIS要求登录及更新:记录编号、道路名称、行道树品种、规格、来源、栽植年份等属性特征数据。 (2)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用的单项技术资料。 (3)日常养护作业台帐和养护计划、方案和总结等。 (4)死亡树木档案:编号、树种、规格、死亡原因、死亡日期、挖除日期、经过何种抢救措施、挖除人、记录人、主管人姓名等(附件四)。 16.2管理要求 技术档案应专人负责,分类整理,装订成册,编号目录,分类归档。本规程用词说明: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对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n 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符合…….要求(或规定)”。参考文献:《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TJ07-702-2005《行道树栽植技术规程》DBJ08—54—96《园林植物栽植技术规程》DBJ08-18-92《大树移植技术规程》DBJ08—53—96《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程》DBJ08-19-91《上海市绿化条例》2007.5《园林树木养护技术规程标准规范》 北京《天津城市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程》《宁波市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程》(责任编辑:一通园林导航网)本文来源于一通园林导航网|http://www.yt160.com原文链接:http://www.yt160.com/a/news/54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