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木种植田土租赁合同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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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1-02 15:30:12 发布

苗木种植田土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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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木种植田土租赁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认真组织实施苗木产业发展,根据国家《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苗木种植田土租赁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自愿将县村(组)的田亩,土亩租赁给乙方用于种植苗木。租金标准为:田每亩元,土每亩元,田土共计租金:元。二、租赁期限为年(从农历201年月起至农历201年月日止,租金不变)。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每年农历12月1日-30日前付清明提(也就是第二年)的租金。三、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除非双方协商自愿)要求乙方在租赁田土期间提供务工条件,租种期间甲方不准在租赁给乙方的田土进行擅自使用。四、乙方签订合同后有自主生产经营权,在经营期间甲方无权干涉。五、合同期未满甲方如果要求解除合同,必须以国家林业部门、物价局规定的价格赔偿给乙方(以每株单价计算赔偿乙方)。六、如遇国家征用土地时,由国家购买的土地款属甲方所有,由国家赔偿的苗木款属乙方所有。七、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手印后生效,双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法人:法人:委托:委托:2\n年月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