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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13 10:11:26 发布

全省造林绿化规划编制工作方案08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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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造林绿化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根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全省总动员、大干三年、基本实现平原、半平原地区达到平原绿化标准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建设生态文明、改善生态环境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宗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动员全社会力量,采取综合措施,加快生态体系建设步伐,全面提高和改善全省生态环境,真正实现绿化黑龙江大地的目标,为把全省建设成为社会和谐、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环境友好型社会打下坚实基础。(二)基本原则1、充分体现全社会造林绿化的共同性原则。即在规划编制的组织领导、编制形式上,以行政区规划为主,以行业规划为辅,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自下而上进行编制。2、最大限度地科学利用国土资源进行造林绿化的合理性原则。即在规划地块的安排和落实上,以实地调查为基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合理挖潜、最大限度科学地9\n利用国土资源。3、优化建设标准的科学性原则。在规划造林结构和建设标准上,科学规划,优化设计,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努力做到布局合理、覆盖普及、功能完善及多树种、多林种、乔灌草、点线面相结合。4、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分步施策的原则。在规划任务安排上,优先安排农田草牧场防护林、村屯、城镇、公路、铁路、江河湖库渠库周围以及生态区位重要、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区域进行造林绿化。5、解放思想,放宽政策、活化机制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放宽造林绿化政策,坚持谁造谁有、谁经营谁受益。6、坚持多方筹措造林绿化资金的原则。实行国家、各级政府补助及动员全社会力量多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进行生态建设。二、规划期、规划目标和规划范围(一)规划期2008年—2012年,5年时间。(二)规划目标第一步:按照一年准备,两年大干的建设要求,把全省农田草牧场防护林、村屯、9\n城镇、公路、铁路、煤炭矿区及河渠堤坝等基本全部绿化。到2010年基本实现平原、半平原地区绿化达标,使森林覆被率达到47%以上。第二步:经过2011年—2012年的进一步完善,逐步建立起功能齐全、结构稳定、生态良好的森林生态体系,全面改善我省农业生产条件和人居环境,实现绿化黑龙江大地的目标。(三)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全省行政辖区范围内,包括森工、农垦、铁路、煤炭等行业。三、规划内容、规划编制方法和工作分工(一)规划内容规划包括造林绿化总体规划以及重点区域退耕还林建设、农田草牧场防护林建设、村屯绿化、城镇绿化、公路绿化、铁路绿化、煤炭矿区绿化、江河湖库渠绿化等8个子规划。(二)规划编制分工各级人民政府编制造林绿化总体规划,同级林业、交通、水利、城建等部门,单独编制子规划,并纳入到子规划中。公路绿化子规划由交通部门负责编制;江河湖库渠堤坝绿化及小流域治理子规划由水利部门负责编制;城镇绿化子规划由城市建设部门负责编制;重点区域退耕还林建设、农田草牧场防护林建设、村屯绿化3个子规划由林业部门负责编制。9\n农垦、森工、铁路、煤炭矿区系统参照规划内容,并结合本地实际分别负责编制本系统造林绿化总体规划。(三)规划编制方法根据规划编制原则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规划编制主要采取实际调查、自下而上分级汇总、市(地)和行业部门联合审定的方法。即:一是造林地块必须严格按实际调查落实结果进行规划,杜绝闭门造车、脱离实际等现象。二是林业、水利、交通、城建的行业造林绿化统一纳入政府造林绿化总体规划,部门应与当地绿委办及时沟通、密切配合,避免规划造林地块相互交叉或遗漏。三是规划编制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自下而上逐级汇总编报的方法。即各级林业、交通、城建、水利等部门编制的子规划要逐级上报各级政府绿委办,各市(地)、县(市、区)绿委办组织林业、交通、城建、水利等部门分别编制本地造林绿化总体规划和相应子规划,并逐级上报至省绿化办。农垦、森工、铁路、煤炭矿区规划分别编制,上报至省绿化办。四、规划建设标准、规划造林地类(一)规划建设标准1、重点区域退耕还林建设。按照国家和省林业相应工程建设规定的标准进行规划。2、农田草牧场防护林建设。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建设标准进行规划。9\n3、村屯绿化。结合本地实际,护村林建设按不得少于3行树木;村屯内街道两侧乔、灌、花、草相结合,村屯内沟、坑、泡及废弃地要按乔灌结合的标准进行规划。4、城镇绿化。要努力提高城镇绿化率,提高城市整体绿化水平。有条件的城市要规划环城防护林带。城市绿化要以风景林为主,街道、住宅小区乔灌草花合理配植,突出城市特点。重点抓好省会城市、市级城市和县城的绿化规划。规划建设标准由城市建设部门制定。5、公路绿化。按照高等级公路、国省道两侧各10米、县道两侧各5米宽、乡村公路两侧至少栽2行树木绿化林带的标准进行绿化规划。有条件的在规划中可以适当增加绿量。所有通村、乡公路和县以上公路按两年实现绿化的要求进行规划。具体规划建设标准由交通部门制定。6、铁路绿化。由铁路部门根据行业的实际情况,本着全面绿化的要求,自行制定绿化规划建设标准。7、江河湖库渠绿化。江河两岸、湖库周围的绿化规划以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为主进行规划。水渠两侧每侧要栽植不少于2行乔木,主干渠道每侧不少于10米宽绿化林带。小流域治理以防治水土流失为重点,因地制宜、综合治理,实行片带结合、乔灌草结合,按流域进行规划。8、森工、农垦、龙煤集团要按照上述标准制定本辖区的整体绿化规划,包括本部门范围内的林业局、9\n林场(经营所),农场管理局、农场、连队,煤矿及塌陷区的荒山荒地造林、退耕还林(施业区内25度以上超坡耕地、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15度以上的坡耕地自行退耕还林)、农田林网、道路、铁路、河渠堤坝等绿化规划。(二)规划地类1、疏林地适合封山育林的疏林地。2、宜林地(1)宜林荒山荒地。(2)轻度碱地、沙荒地、石板地等。(3)未承包的废弃地。(4)矿区复垦地。(5)湿地区域内已经退化无法恢复的宜林土地。3、无立木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造林失败地。4、应退耕还林的耕地(1)公路两侧视野范围内15度以上的超坡耕地。(2)湿地保护区核心区和部分缓冲区内的耕地。(3)大中型水库及周围重要水源地的耕地。(4)其他区域25度以上超坡耕地。5、其它土地。用于村屯、城镇、道路、江河湖库渠、沟坑泡9\n周围及两侧造林绿化的其它土地;用于农田草牧场防护林建设的其它土地。五、规划编制程序及进度安排(一)规划编制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1、编制规划准备阶段(2008年5月21日-6月10日)。成立规划编制组织机构,编制规划工作方案和编制大纲,召开部署会议,明确分工,搞好外业现地调查等工作。各县(市、区)及规划单独编制单位在外业调查结束后,要及时对调查数据进行检查、整理、汇总,于6月20日之前将省级规划调查表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上报至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2、编制规划阶段(2008年6月11日-7月10日)。各县(市、区)和规划单独编制单位,规划编制完成后要广泛征求意见,于6月25日前上报上级部门。市(地)于6月26日-7月10日对县(市、区)编制的规划进行审核汇总,市(地)规划编制完成后,要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和论证。3、省级规划编制阶段(2008年7月10日-7月30日)。省级规划编制部门将市(地)和行业部门规划汇总整理后形成省级规划,经专家论证后,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二)规划编制成果提交1、规划文本。(内容详见造林绿化规划编制大纲)2、附表。(要求详见造林绿化规划编制大纲)3、附图。(要求详见造林绿化规划编制大纲)六、规划编制工作要求9\n本次规划是今后几年全省各地、各部门造林绿化任务安排和资金筹措的依据。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做好规划编制工作。(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好规划编制工作,省政府成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规划编制组织领导工作。省政府黄建盛副省长为组长,省政府王大为副秘书长、省林业厅韩连生厅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规划编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政府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规划编制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林业厅副厅长杨克杰同志兼任。各市(地)、县(市、区)、相关行业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规划编制领导机构,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为规划编制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二)加强协调配合这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情况复杂,时间紧迫,规划数据易出现交叉。各市(地)、县(市、区)各部门之间必须协调动作,密切配合,集中力量,精心组织,做好细致扎实的外业调查,数据整理、统计和分析等工作,保证调查方法的科学性。(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各规划编制单位要采取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保证规划编制深度、广度和可操作性。9\n坚决杜绝不深入调查、随意编造数据、弄虚作假的恶劣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四)保证规划质量和时间各规划编制单位要根据本单位部门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合理布局,认真做好外业调查、规划编写等人员的组织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好各环节的工作任务,为圆满完成好全省造林绿化规划的编制工作创造条件。联系电话:0451-86333642邮箱:sjyzgb@126.com联系人:杨胜涛、张宇黑龙江省造林绿化规划编制办公室2008年5月25日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