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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招标文件-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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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编号:项目名称: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土地发展中心(盖章)招标代理人:佛山市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编制时间:二O一一年六月二日55\n招标文件—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目录第一章投标通知函2第二章招标说明3第三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11合同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31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33第五章工程量清单5255\n招标文件—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第一章投标通知函根据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建设的需要,具体安排如下:1、发标时间:2011年6月日至2011年6月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公休日除外)。本工程采用匿名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购买投标文件者不需出示身份证明和单位的委托证明书。地点:佛山市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大良文秀路嘉信广场18号,西山庙斜对面)2、现场勘察:自行勘察。答疑截止时间:2011年6月日下午5:00,且必须用书面形式提交,不得有投标单位的标识,过期招标人有权不予回复。传真:0757-222121013、收标截止时间:2011年6月日(星期),上午9:30,随后召开开标及定标会议,各投标人的标书在参加会议时密封后(封口应加盖公章)交招标人,过时不予受理,请各单位依时参加。地点:大良街道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大良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会议室(3),即钟楼公园北侧信德大厦三楼大良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会议室(3)。4、相关咨询联系:A、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土地发展中心联系电话:0757-22381780联系人:唐小姐B、招标代理:佛山市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57-22380271联系人:欧阳先生/李小姐C、顺德区大良街道招投标管理股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行政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57-22381786联系人:扶先生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土地发展中心二0一一年六月二日55\n招标文件—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第二章招标说明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由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土地发展中心(即发包方,下称招标人)负责筹建。现将本次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一、工程名称: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二、工程概况:本工程为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总建筑面积约7149m2,在各码头处设置休闲平台,以汀步的方式连接规划路,周边结合层次鲜明的绿化配植,使南岸达到一个简洁、明快、亮丽的景观效果,面积约为6680m2,于新涌与规划路交接的拐弯处设置一处遮荫绿化带,面积约为469m2。工程主要内容为:园建部份的园路、平台、汀步面层、基层的铺设等;绿化部份的种植土回填,乔木、灌木、地被种植等。其他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有关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三、招标范围:详见佛山市顺德区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图纸及佛山市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五、质量要求:本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合格。(1)胸径在20公分以下的苗木,规格参数在所标注的参数上下浮动10%以内(含10%)的予以验收;上下浮动10%~20%的,结算时扣减清单综合单价的30%;上下浮动超过20%的,不办理工程验收手续,扣减清单综合单价的所有费用。(2)胸径在20公分以上的苗木,规格参数在所标注的参数上下浮动5%以内(含5%)的予以验收;上下浮动5%~15%的,结算时扣减清单综合单价的30%;上下浮动超过15%的,不办理工程验收手续,扣减清单综合单价的所有费用。六、工期要求:30日历天。中标人必须按招标人要求按期完成,否则,每拖延一天,每天罚款合同价款的2‰。七、付款办法:本工程按下列办法分期支付工程款:1、合同签订进场施工后十天内,支付合同价30%的工程款(扣除已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2、按合同及图纸要求施工完成并初检合格(或竣工验收合格)后十天内,支付合同价50%的工程款。55\n招标文件—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3、全部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等级达到合格并办理结算一年内,支付累计不超过结算价95%的工程款给承包人。4、结算价5%作为工程质保金,待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等级达到合格的要求满一年后一个月内付清。八、承包方式:本工程由中标人以中标合同价按包工包料方式承包施工。九、参加投标单位的条件:1、必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2、顺德区外来投标单位必须在顺德区范围内有已办理工商登记的服务机构或经营机构。3、具有良好的施工业绩和服务信誉。4、各投标单位应自行踏勘现场地形地貌。十、投标方式、结算办法和标书填报规定:1、本次投标以竞投工程总造价的方式进行。由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电子标书磁盘或光盘,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要求进行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如招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工程量清单”书面文本与电子标书磁盘或光盘内容不一致时,以书面文本为准。投标书报价大写报价与小写报价不符时,以大写报价为准。2、施工期间建筑市场材料价格浮动导致合同价款的调整,按顺建发﹝2009﹞59号文执行。3、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总额为¥10132.29元,投标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总额的报价不得低于该费用的90%。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在合同中单独约定,中标人必须专款专用并在财务帐目中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中标人必须按照《转发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顺建发[2007]56号)文件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工作。4、各投标人应认真会审设计图纸,自行踏勘现场地形地貌,投标报价应综合考虑接受现场条件。5、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法定节假日除外),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为暂定量(大包干工程除外),工程竣工后按实结算。55\n招标文件—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6、中标人按设计图纸及中标合同价包工包料承包工程,如施工过程中因修改图纸而引起工程造价的改变,则改变的该部分工程造价按以下原则确定:(1)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图纸修改或工地现场实际情况而引起工程的改变,必须按照先认同变更的增减,然后才施工的原则确定。具体操作程序是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交发包人确认,经各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估算造价,并按增加工程的审批程序书面办理报批手续后方可施工。凡增加工程造价超过30万元的,应由设计、监理、发包人、承包人、大良街道招投标办会议讨论通过,并按估算价上报发包人审批。(2)发生变更的工程量,必须在获审批后10天内办理现场签证并提交发包人确定,不能事后补办签证。增加工程的造价待结算时按发包人及承包人双方确认的实际发生量给予审核。(3)增减工程量按实计算;(4)属扣减工程的,综合单价按合同内工程量清单已有综合单价执行;(5)属增加工程的,合同内工程量清单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的,则沿用或参照执行;但若某一清单项目增加的工程量超过该项目清单工程量15%或以上,或该清单项目增加的工程造价超过合同总造价的1%或20万元以上的,如果合同综合单价不高于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中本项目综合单价的,按合同报价单中已有单价或价格执行;如果合同综合单价高于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中本项目综合单价的,则增加的工程量造价按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执行。(6)属增加工程的,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的,由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单位核算该增加部分工程的综合单价,并按中标下浮率i(i=1-中标价/上限价)下浮。并会同顺德区建设市场管理站进行审议后,发包人与承包人商定执行。7、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必须按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填报规定编制及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一经查实有作假行为,将作无效标处理。8、投标文件必须采用书面文本文件和电子标书文件两种形式。(1)书面文本文件部份:使用电子标书制作的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文本文件的形式提交。必须提交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在每份标书封面必须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必须为原件,填报部分不得复印。其中投标文件包括:目录、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复印件、有效计价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55\n招标文件—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等文件及其它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文本文件的形式提交。投标文件中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签字、盖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2)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人的所有投标文件统一装订提交,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投标文件统一采用A4复印纸编写(如用其他规格的复印纸编写,则应按A4复印纸的规格折叠),采用电脑打印或复印,文本格式按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3)投标文件封装:A、投标文件封装:投标文件正、副本及电子标书可同一文件袋密封。B、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工程名称。(4)电子标书文件部份:提交普通磁盘或光盘一式两份,且应保证可供查阅,并在磁盘或光盘表面写明投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如数量不足或检查为不可查阅,则必须在开标后的半天时间内补交有效的磁盘或光盘。否则,招标人有权视作弃权处理。电子标书是指应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软件系统,以电子文档形式记录和传递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文件等信息,投标人接收招标人提供的电子标书磁盘或光盘以后,按电子标书规定的内容和格式,进行投标报价,并把报价的数据利用生成电子标书的功能,通过磁盘或光盘提交。(5)电子标书文件与书面文本应该一致,不一致时,以书面文件文本为准。9、本工程报价,应符合以下报价要求:(1)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2)本工程“土石方工程”项目为大包干项目,各投标人应认真审核设计图纸,自行踏勘现场地形地貌,投标报价应综合考虑现场条件,如对清单中的工程量有异议,可在土方调整项目”中调整,结算时不作增减。(3)绿化养护期1年。(4)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指定的地点及有关规定负责水电的报装,发生的费用在措施费中填报。(5)本招标工程项目施工期间承包人须按国家的规范标准设置足够警示及防护标志标示,如因施工而引起交通事故或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6)55\n招标文件—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投标人应认真踏勘现场,考虑施工过程中对周边建筑物、市政道路设施、管线的保护,若损坏由施工方负责恢复原貌。十一、同步资格审查1、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收标截止时间前凭投标邀请函原件提交投标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无投标邀请函原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2、投标单位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一份,资格审查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资格审查资料的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资格审查资料与原件一袋包封提交,无须封装,原件核对后当场退回。3、收标完毕后,招标人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审查,并现场公布资格审查结果;选取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正式投标人进入开标程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开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现场退回。4、资格审查合格标准、提交资格审查资料要求等详见《招标公告》。5、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五人,则招标人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十二、评标定标方法:本次招标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顺府发[2006]15号文),下简称《若干意见》)进行评标定标:1、开标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唱标程序:(1)未按招标说明的第十款第8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2)未按要求加盖投标人印章和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私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私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函的;(5)标书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文件没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编制的;(7)资格审查不通过的;(8)投标报价低于市场参考价50%的;2、最高限价:在开标时在本工程招标控制价的基础上,随机抽取下浮率后再确定本工程的最高报价值(下浮率抽取范围:3%~6%,下浮费率取整数,即在3%、4%、5%、6%四个值范围内抽取),投标报价不能高于此最高报价值,否则视为无效标。本工程55\n招标文件—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招标控制价为¥814336.77元。3、最低限价:收标后当场开启并公布各投标人的报价。将进入唱标程序且低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和最高报价值算术平均后下浮5%作为最低限价,低于最低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标。取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且不低于最低限价的投标人为入围单位。最低限价确定后不再因其他任何因素修改或调整(唱标错误和计算错误除外)。4、商务标评审确定入围投标人顺序后,由中介造价咨询单位当场审查入围投标人的投标书。投标文件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视为无效标:(1)投标文件所列投标人名称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2)同一工程出现算术错误的数量超过三个子项目;(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费用:低于上述招标控制价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总额的90%;(5)投标报价书缺页或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书面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6)投标人未使用“清单大师2010工民建版软件系统”进行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的,或投标文件未采用书面文本文件和电子标书文件两种形式的;(7)投标人工费单价低于最低工资单价50.57元/工日的。(8)当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当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与计价清单表中合计总金额不一致时,将作无效标处理。(9)措施费未按要求填报。(10)投标文件符合顺府办发[2009]116号第五十一条规定串通投标情形的。(11)除以上规定,废标条件严格按照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及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有关条款执行。5、招标人选取经评审后合理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中标人报价为中标价。6、如符合上述条件的有两个或以上相同的报价,则以抽签的办法确定中标人。7、如入围投标人中,有效标不足3人时,经招投标监督小组评定认为本次投标仍具有竞争力时,则确定中标候选人;若认为投标缺乏竞争力时则否决所有投标,55\n招标文件—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由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8、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须加盖大良街道招标投标监督组公章方有效。十三、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大良街道政务网http://www.daliang.gov.cn上公布,不另外通知,敬请各投标人注意该网站公布的信息。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3、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示文件为准。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若通知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十四、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十五、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及退还:1、各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交纳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担保原件,不需封装。投标人必须采用银行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函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经招标人认可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应按照担保银行提供的格式提供。银行保函的有效期至2011年9月15日止。不按上述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函的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标处理。2、不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在开标后当即办理退回。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其与招标人签定施工合同并进场施工后五天内办理退回手续。十六、罚则:55\n招标文件—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如无正当理由自行退出招投标程序的,其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并报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处理。2、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定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回,保证金交招标人处理。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应当向中标人支付双倍保证金。3、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的通知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4、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或在施工过程中放弃承建权时(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由招标人报请区建设主管部门,并由区建设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十七、在收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到达开标会议现场并参与开标会议,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文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检查核对。如果未能提供认可的身份证明文件,招标人将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若企业法定代表人到达现场验明身份并签到后,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与开标会议整个过程的,必须由本企业人员持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参加开标会议。若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均无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名,作弃权投标处理。十八、发标、收标、开标、评定标会议情况及地点安排:见投标通知函。十九、请各投标人按时、按要求参加收标、开标、定标会议,并提交有关资料,否则招标人有权对其作自动弃权处理。二十、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55\n招标文件—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第三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55\n招标文件—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工程编号: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工程地点:顺德区大良发包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土地发展中心承包人:广东省建设厅制55\n招标文件—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目录一、协议书二、通用条款【略,详见:《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09版)的合同通用条款】三、专用条款四、合同附件55\n招标文件—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土地发展中心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就本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工程地点:顺德区大良工程内容及规模:本工程为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总建筑面积约7149m2,在各码头处设置休闲平台,以汀步的方式连接规划路,周边结合层次鲜明的绿化配植,使南岸达到一个简洁、明快、亮丽的景观效果,面积约为6680m2,于新涌与规划路交接的拐弯处设置一处遮荫绿化带,面积约为469m2。工程主要内容为:园建部份的园路、平台、汀步面层、基层的铺设等;绿化部份的种植土回填,乔木、灌木、地被种植等。其他内容详见发包人提供的有关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资金来源: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承包范围:详见佛山市顺德区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图纸及佛山市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承包方式:按合同采用施工总承包的方式进行工程承包,要求包施工、包材料、包工期、包安全、包质量、包文明施工。三、合同工期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0日历天拟从2011年月日开始施工并计算工期,至2011年月日全部竣工完成。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按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规定的竣工标准(或地方政府主管机关发布的具体标准)和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工程竣工的文件和规定、符合招标文件的工程技术指标及各项要求以及双方共同协商的标准。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以相关部门出具的验收证书为准。上述各类标准与法规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最新发布的现行标准版本。相关标准、规范文件资料由承包人自行筹集,费用包含在中标价中。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本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的,承包人须承担责任并采取补救或返工措施,直到达到承诺的工程质量标准为止。五、合同价款合同总价(大写):元;55\n招标文件—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小写):元。项目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见本合同《专用条款》第2.2款。七、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九、发包人承诺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和方法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十、合同生效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本合同订立地点: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55\n招标文件—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第二部分合同通用条款本通用条款采用广东省建设厅印发的《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09版)的合同通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定义1.53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文书;信件;传真;以上书面文件须经加盖公章或经授权印章后生效。1.55新增项目:指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1.56类似项目:指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一致,但材料规格不同的项目。1.57限期改正责任:指承包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较轻微地违反了工期、材料采购、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其他合同义务等方面的约定,但经过发包人提出后能够尽快弥补并不会对发包人造成损失而应承担的责任。1.58一般违约责任:指承包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轻度违反了工期、材料采购、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其他合同义务等方面的约定。1.59严重违约责任:指承包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严重违反了工期、材料采购、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其他合同义务等方面的约定。2.合同文件及解释2.2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下列组成本合同的文件是一个合同整体,彼此应当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出现相互矛盾时,组成本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通用条款;(5)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文件、答疑文件等);(6)中标通知书;(7)承包人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5\n招标文件—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9)图纸;(10)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本合同的附件4.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4.3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相关的现行全国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的计价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文件资料由承包人自行筹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5.施工设计图纸5.1施工设计图纸由发包人提供(1)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七天内。(2)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数量:四份。承包人如需加晒图纸,发包人可协调解决,费用由承包人自已承担。(3)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承包人对本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与施工无关的第三者提供;承包人自行承担有关的保密措施费用。6.通讯联络6.2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1)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发包人:通讯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承包人:通讯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监理单位:通讯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造价咨询单位:通讯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2)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无。55\n招标文件—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7.工程分包7.5(1)指定分包工程:无。13.交通运输13.1办理道路通行权和修建场外设施的费用:出入施工场地道路按现状。办理出入施工场地的道路通行权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应充分勘察现场,为实施合同工程所需修建的场外设施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13.2修建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的费用:按通用条款约定。19.发包人19.2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平整工作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时间:提供现场的日期与开工期相同,场地清理、平整等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办理,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价中,发包人不另行计量支付。(2)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发包人就近指定水、电、通讯线路的接驳地点,施工临时用水、用电、通讯设施及符合安全等相关管理规定的接驳线路由承包人自行负责,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价中,发包人不另行计量支付。(3)开工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约定: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价中。(4)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同时向中标人提供设计等有关的资料;地下管线资料由承包人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和损失,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价中,发包人不另行计量支付,发包人可提供可能的协助和方便。(5)办理有关所需证件的约定:有关施工所需证件、文件由承包人办理,同时承包人也应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许可证,费用已包含标价中。本工程所需的规定项目的检测费用(含桩检测试验费、配合桩试费、临时道路费、水电费等)由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措施费项目内填报,发包人不另行支付,结算不作调整。不合格工程的重复检测费用亦由承包人负责。(6)现场定点、放线的约定:投标人应自行考虑在施工时需聘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已办理进驻顺德)进行定点、放线的费用。(7)提供标准与规范的时间:开工前由承包人自行筹集并承担相关费用。(8)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约定:开工前七天内。(9)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形关系问题和做好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工作的约定:开工前发包人负责审核承包人提交的保护方案,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开工后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10)接收已完工程支付工程相关价款的约定:委托给承包人负责的部分工作有:办理工程报监手续、施工报建手续、竣工资料的整理、编制及备案。19.3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与开工期相同。19.4支付期及支付方式的约定(1)工程价款支付期限55\n招标文件—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按合同通用条款规定期限支付。√其他:按专用条款第80.2款、第81.1款、第83.1款等相关规定执行。(2)工程价款支付方式√按协议书所注明的银行帐号转账。20.承包人20.2承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3)提交支付申请和工程款额报告期限:√按通用条款第80.2款、第81.1款、第83.1款等规定期限提交。□另作约定:(5)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设施的时间和要求:无。(6)办完施工场地交通、环境保护、施工噪声、安全文明施工等手续的时间:遵守政府部门及发包人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境保护、施工噪音、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等的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由承包人根据施工进度安排,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8)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约定:打桩工程、基础工程、土方的开挖回填等工程,承包方必须到现场进行勘察,并了解四周居民房屋现时状况,施工前承包方必须制订有效的施工方案、支护方案及周边房屋检测等,做好支护、放坡、排水降水等防护施工措施安排,避免出现因施工措施不够而引起的安全事故,如出现因施工引起的事故则由承包方承担。周边房屋的桩前检测及桩后检测、支护、放坡等施工措施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考虑,发包方将不再增加该项费用。(9)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和做好交工前施工现场清理工作的约定:①现场材料应按指定的区域范围堆放,材料转运堆放现场要有专人管理、清扫,并保持场内清洁;②垃圾等要及时清理;③工程竣工后,做到工完、料清、场地清。(10)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结算文件:√按通用条款第82.2款规定提交。□另作约定:补充:承包人应按照国家《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和发包人有关整理工程档案的要求,在工程施工期间及时收集、汇总、整理、编制竣工档案。承包人按照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实施办法的规定,整理提交合格的竣工档案,存在问题时及时进行整理完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通过后,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合格的竣工档案,同时提交两套竣工档案副本,五套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给发包人,并办理有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20.4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劳务、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和其他物品的约定:本工程所有材料采用优等品并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21.现场管理人员的任命和更换21.1发包人现场管理人员任命和更换:按通用条款约定。21.2承包人代表任命和更换:按通用条款约定。55\n招标文件—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21.3监理工程师代表、造价工程师代表任命和撤回:按通用条款约定。22.发包人代表22.1发包人代表及其权力的限制(1)发包人任命()为发包人代表,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2)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权力做如下限制:在行使下列权力时需得到发包人批准变更工程;变更工期。23.监理工程师23.1负责合同工程的监理单位及任命的监理工程师(1)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2)任命()为监理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23.3(11)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在行使下列权力时需得到发包人批准:变更工程;调整合同价格。③变更工期。24.造价工程师24.1负责合同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及任命的造价工程师(1)造价咨询单位:法定代表人:(2)任命()为造价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25.承包人代表25.1承包人任命()为承包人代表,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补充:25.5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承诺常驻现场,代表承包人履行与发包人签订的本建设工程合同。25.6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后任项目经理或建造师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项目经理或建造师的职权,履行义务。未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更换项目经理或建造师。55\n招标文件—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25.7项目经理或建造师离开工地48小时以上须征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否则每天罚款1000元累计超过10天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若违反25.6条规定每次罚款1万。如更改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超过两次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如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或建造师的,承包人必须7个工作日内更换。26.指定分包人26.1依法指定的分包人及其有关规定:无28.工程担保28.1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本项目不需提供履约担保。□本项目需提供履约担保,约定如下:(1)履约担保的金额:(大写)(小写)(2)提供履约担保的时间:(3)出具履约保函的担保人:31.不可抗力31.1(4)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约定。32.保险32.1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保险事项有:√合同通用条款第32.1款的第(1)项:(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合同通用条款第32.1款的第(3)项:(第三者责任险);32.8、投保内容、保险金、保险期限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办理保险事项所需保险费已含在合同价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33.进度计划和报告33.3承包人编制施工进度报告和修订进度计划的时间要求:承包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式两份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以供工程师批准。34.开工34.2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签订后的()内签发开工令。√按合同通用条款规定的42天。35.暂停施工和复工35.4承包人原因造成暂停施工的其他原因:无。36.工期及工期延误36.1合同工程的工期约定为(30)天。38.竣工日期38.1计划竣工日期:42.质量目标42.1工程质量标准:(1)合同工程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承包人必须确保工程一次验收合格。因承包人原因致工程未1次验收合格导致工程不能按计划工期完成竣工验收的,承包人按专用条款承担违约责任。55\n招标文件—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2)工程质量验收标准: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规定的现行施工竣工验收规范、标准(或地方政府主管机关的具体规范、标准);②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工程竣工的文件和规定;③符合招标文件的工程技术指标及各项要求;④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设计图纸;⑤双方共同协商的标准。(3)胸径在20公分以下的苗木,规格参数在所标注的参数上下浮动10%以内(含10%)的予以验收;上下浮动10%~20%的,结算时扣减清单综合单价的30%;上下浮动超过20%的,不办理工程验收手续,扣减清单综合单价的所有费用。(4)胸径在20公分以上的苗木,规格参数在所标注的参数上下浮动5%以内(含5%)的予以验收;上下浮动5%~15%的,结算时扣减清单综合单价的30%;上下浮动超过15%的,不办理工程验收手续,扣减清单综合单价的所有费用。45.安全文明施工45.5治安管理的约定:按国家、广东省及佛山市和工程所在地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补充:本招标工程项目施工期间承包人须按国家规范要求设置足够警示标志及防护标志,如因施工而引起的交通事故或安全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发生事故的风险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承包人应严格执行顺建发[2008]53号文《顺德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顺建发[2007]56号文《关于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和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顺建发[2007]79号文《关于在市政施工现场设置公示牌的通知》,严格按照以上文件要求做好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46.测量放线46.1施工控制网资料提交的时间:按通用条款规定。46.4测量放线误差的约定:按现行有关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规定。48.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48.1发包人是否供应材料设备√发包人不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本条不适用。48.8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合同工程结算方式:。49.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49.1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大面积施工前须向发包人、监理提出施工样板,经现场发包人、监理确认样板施工质量及效果后方能大面积施工,否则,因质量或效果未能达到监理及发包人要求而造成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承担工期延误的所有责任。承包人采购材料和设备由其自行负责运输和保管。49.2承包人供货与清点要求:按通用条款规定。49.8发包人指定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无。50.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50.4材料和工程设备等产品的检验试验费,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内填报,结算时不作调整。不合格工程的重复检测费用亦由承包人负责。51.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55\n招标文件—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51.1承包人配置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按通用条款规定,承包人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另作约定:51.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无。5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53.1中间验收部位有:中间验收部位包括: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55.工程试车55.1是否需要试车√不需要试车的,本条不适用。□需要试车的,试车的内容和要求:56.工程变更56.3补充增加工程累计超过2万元的工程变更办理程序:(1)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图纸修改或工地现场实际情况而引起工程的改变,必须按照先认同变更的增减,然后才施工的原则确定。具体操作程序是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交发包人确认,经各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估算造价,并按增加工程的审批程序书面办理报批手续后方可施工。凡增加工程造价超过30万元的,应由设计、监理、发包人、承包人、大良街道招投标办会议讨论通过,并按估算价上报发包人审批。(2)发生变更的工程量,必须在获审批后10天内办理现场签证并提交发包人确定,不能事后补办签证。增加工程的造价待结算时按发包人及承包人双方确认的实际发生量给予审核。56.4承包人提出合理建议应得的奖励:无。58.竣工验收58.1竣工验收标准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标准:58.8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验收√合同工程无单位工程、无工程部位提前验收的,本款不适用。58.9施工期运行√合同工程无单位工程、无工程部位在施工期运行的,本款不适用。58.10竣工清场√按通用条款的规定。□另作约定:58.11施工队伍的撤离√按通用条款的规定,承包人的人员和施工设备全部撤离施工场地。□另作约定:59.缺陷责任与质量保修59.6缺陷责任期的约定:壹年。55\n招标文件—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59.8工程质量保修的约定:依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地方规范标准执行。本工程绿化保养期一年。63.暂列金额63.1合同工程的暂列金额为/元。65.暂估价65.3非招标专业工程的暂估价金额为/元。66.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66.1提前竣工奖:(1)提前竣工奖额度√没约定提前竣工奖的,本款不适用。□约定提前竣工奖的,每日历天应奖额度为/元。(2)提前竣工奖的最高限额□按通用条款规定为合同价款的5%,即元。□另作约定:66.2误期赔偿费的约定:(1)每日历天应赔付额度为:合同价款的2‰,罚金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并归发包人所有,逾期十五天,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重新选择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必须在两天内撤离现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方负责。承包人的实际施工现场推进工期与中标人所提供经招标人、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技术(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进度控制表的单项工序出现偏差超过1/3临界危险工期时,或施工材料、设备、人员严重不足时,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如中标人7日内尚无具体整改工程进度的应变措施,招标人有权采取一切有效的强硬措施介入中标人的现场施工管理,有权拒付工程款,以确保工程工期顺利推进,并由中标人负责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2)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按通用条款规定为合同价款的5%,即元。□另作约定:67.工程优质费67.1优质优价奖的约定:√没约定优质优价奖的,本款不适用;□约定优质优价奖的等级:68.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68.2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后继法律法规的变化事件;□项目特征描述不符事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事件;55\n招标文件—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工程变更事件;√工程量偏差事件;√费用索赔事件;√现场签证事件;√物价涨落事件;□其他调整事件:无。69.后继法律法规的变化事件69.2导致工程造价调整的方法:□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按以下方法调整:70.项目特征描述不符事件70.3导致综合单价调整的方法:不作调整。7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事件71.2导致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调整的方法:□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按以下方法调整: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72.2条款规定进行调整。71.3导致措施项目费调整的方法:□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按以下方法调整: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72.2条款规定进行调整。72.工程变更事件72.2导致综合单价调整的方法:□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按以下方法调整:经审批的工程变更,发包人、承包人应分别按下列方法调整变更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和措施项目费。(1)增减工程量按实计算;(2)属扣减工程的,综合单价按合同内工程量清单已有综合单价执行;(3)属增加工程的,合同内工程量清单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的,则沿用或参照执行;但若某一清单项目增加的工程量超过该项目清单工程量15%或以上,或该清单项目增加的工程造价超过合同总造价的1%或20万元以上的,如果合同综合单价不高于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中本项目综合单价的,按合同报价单中已有单价或价格执行;如果合同综合单价高于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中本项目综合单价的,则增加的工程量造价按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执行。(4)属增加工程的,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的,由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单位核算该增加部分工程的综合单价,并按中标下浮率i(i=1-中标价/上限价)下浮。并会同顺德区建设市场管理站进行审议后,发包人与承包人商定执行。55\n招标文件—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72.3导致措施项目费调整的方法:□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按以下方法调整: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72.2条款规定进行调整。72.5删除本条。改为:如果发包人删减合同中的某项原定工作或工程,删减造价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发包人在工程子项开工前提前14天(或以上)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令,发包人不进行任何补偿。73.工程量的偏差事件73.2导致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调整的方法:□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按以下方法调整:综合单价按72.2款调整。73.3导致措施项目费调整的方法:□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按以下方法调整:不作调整。75.现场签证事件75.3现场签证报告确认约定的时间:按通用条款的规定。76.物价涨落事件76.1物价涨落的价款调整:施工期间材料价格的浮动导致合同价款的调整,按照《关于我区主要建材价格异常涨落引起工程造价变动的指导意见》(顺建发[2009]59号)文件执行,即统一以顺德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主要材料价格为计算依据,以合同工程基准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28天)为调价基础,按月计算相对于基准期的涨落幅度,当涨落在±10%以内时不调价,风险由双方自担,超过±10%时调价方法如下:①当涨价幅度超过+10%时,涨价10%以内部分风险由承包人承担,超出10%部分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按增加合同价款计算。②当降价幅度低过-10%时,降价10%以内部分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低于10%部分的收益归发包人,按减少合同价款计算。78.支付事项78.2计算利息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货款利率。□其他为。79.预付款79.1预付款的约定√没约定预付款的,本款不适用。□约定预付款的,预付款的金额为元(即合同限额的10%)。80.安全文明施工费80.1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内容、范围和金额的约定(1)内容和范围√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以现行广东省统一工程计价依据规定为准。55\n招标文件—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另作约定:(2)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总金额为80.2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预付金额、支付办法和抵扣方式□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另作约定:统一按进度款支付,进度款中已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支付。补充违约责任:(1)由于发包人未支付或未及时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而导致工程未能按要求实施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承包人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及企业信誉等损失,或因此无法取得建筑工程许可证的,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2)承包人按合同提取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而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仍无法达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要求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81.进度款81.1支付期间□以月为单位。□以季度为单位。√以形象进度为准,具体为:(1)合同签订进场施工后十天内,支付合同价30%的工程款(扣除已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2)按合同及图纸要求施工完成并初检合格(或竣工验收合格)后十天内,支付合同价50%的工程款。(3)全部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等级达到合格并办理结算一年内,支付累计不超过结算价95%的工程款给承包人。(4)结算价5%作为工程质保金,待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等级达到合格的要求满一年后一个月内付清。82.竣工结算82.1结算的程序和时限:□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办理。√不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办理结算程序和时限为:补充结算程序:监理工程师收到结算资料后出具审核意见并报发包人审批,然后委托造价咨询公司编制工程结算书,结算书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共同确认后,报顺德区建设市场管理站审核。83、结算款83.1竣工支付期限√按通用条款的规定,在造价工程师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后的28天内。□另有约定:84.质量保证金84.2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及扣留55\n招标文件—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1)质量保证金的金额□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即按合同价款的3%。√其他为结算价的5%(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从每次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包括进度款和结算款)中扣留,扣留的比例为3%。√其他方式:见本合同专用条款第81条的规定。84.3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时间:见本合同专用条款第81条的规定。85.最终清算付款85.1最终结清申请报告提交份数:3份。提交期限: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后的14天内。86.合同争议86.4争议调解或认定机构√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不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合同双方认可为:86.6双方同意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争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1.保密要求91.1提供保密信息的期限:永久。94.合同份数94.1提供合同文本√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由发包人提供共一式5份,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和承包人各保存2份,大良招投标管理股存1份。□不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提供方式为:96.补充:违约责任96.1违约责任的等级和承担内容(一)违约责任的等级承包人出现违约行为,发包人即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对由承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进行等级划分,具体约定为:1、限期改正;2、承担一般违约责任;3、承担严重违约责任;4、解除部分合同;55\n招标文件—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5、解除全部合同。依据违约的情节轻重,承包人应承担不同等级的违约责任。(二)违约责任的承担内容1、限期改正承包人未履行或未按时履行或未按质履行义务时,工程师应发出书面通知,并要求承包人必须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履行义务,即二次限期改正责任相当于一次一般违约责任;三次一般违约责任相当于一次严重违约责任。2、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时,发包人扣除合同价款人民币0.5万元/次作为违约金;若承包人再犯性质相同的违约责任,第2次扣除合同价款人民币1万元,2次以上(不含本数)按1.5万元/次扣除合同价款。3、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时,发包人扣除合同价款人民币2万元/次作为违约金,并通报批评、警告。4、解除部分合同(对应通用条款的87条)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解除部分合同通知后,承包人必须在2天内停止该部分工程的施工,并将机械、材料、物体、人员等从该部分工程的施工现场撤离。停工3天内,发包人、监理单位将会同承包人对己完成工程量进行清点:只承认己发生并投入,且符合质量验收标准的部分,对己订货未到现场或在现场未使用的材料、设备等均不予承认,由承包人自行处理;对于承包人己施工但经检验不合格的工程,承包人必须在限期内拆除,并清运出工地,由此带来的承包人损失发包人不予负任何责任。承包人必须作好与发包人重新确定施工单位的配合工作,在7天内作好己施工部分技术资料和实物的交底、移交工作。承包人因没有履行上述义务而给发包人带来工期延误和其它损失,承包人应承担发包人实际损失赔偿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全部合同。5、解除全部合同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解除全部合同通知后,承包人必须在2天内停工,10天内机械、材料、物件、人员等全部清理离场。停工3天内,发包人、监理单位将会承包人对己完成工程量进行清点,清点原则同上述第4款。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离场,发包人有权将其留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其物件临时转到其它堆放处,由此产生的搬运、保管费用应由承包人负责,在此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非发包人主观故意引起的损坏、遗失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处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于合同解除,引致发包人工期延误及其它方面的损失,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赔偿。停工7天内,承包人应将全部与工程相关的技术资料无条件移交给发包人,任何因移交资料不完整、不及时引起工程工期延误和其它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作出因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赔偿。96.2违约责任的说明1、若承包人发生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说明其违约的原因和必须承担违约责任的等级。55\n招标文件—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2、三次一般违约责任其性质相当于一次严重违约责任,累计三次严重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部分合同;累计出现五次严重违约责任,发包人将可以立即解除全部合同。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必须承担累计的所有违约责任。3、若因承包人的违约行为造成发包人的实际损失超过承包人履约保证金所能支付的金额,则承包人必须按造成发包人的实际损失支付赔偿金。若承包人拒不支付,发包人将依法予以追讨。4、承包人违约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时,发包人有权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抵扣,承包人不得有异议。96.3承包人具体承担的违约责任或奖励:1、工期延误方面的违约责任或工期提前的奖励(1)承包人未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同意延期开工的,每迟延开工1天,应给发包人支付1万元的违约金;迟延开工超过10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将本工程另行发包,并不免除承包人的违约赔偿责任。(2)承包人造成工程关键节点工期延误超过7天的,发包人有权停发当月的工程进度款;延误14天以上的,承包人应在2天内制定出具体可行的自行赶工措施,报发包人和工程师批准。如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的赶工计划不可行,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的因该合同解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2、工程质量方面的违约责任(1)工程竣工验收不能一次性通过的,承包人向发包人交纳审定结算总价1.5%的违约金。(2)工程保修期内发现质量不合格,承包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返工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3、安全生产方面的违约责任(1)承包人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安全检查中,被发现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被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被通报或被曝光1次,承包人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累计被通报或被曝光3次以上(含本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将本工程另行发包,并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2)承包人在工程师进行的日常质量安全检查中,被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承包人应限期改正。若同样问题被发现2次的或累计类似问题被发现3次,承包人必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此类问题的认定,以工程师书面通知、指令、通报和会议纪要为准。(3)承包人因自身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含工程质量事故)的,按国家规定由相关主管部门处罚,并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进行处罚,发包人视情况严重性,有权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按专用条款执行。4、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方面的违约责任(1)工程师对承包人文明施工措施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落实的,承包人必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并限期改正;如不限期改正,承包人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55\n招标文件—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2)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中,承包人的施工场地被评为不合格工地的,或者被通报批评的,或者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承包人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并立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拒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整改的,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发包人有权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因其自身原因造成周围环境卫生状况较差,被其他施工单位或周围居民投诉的,承包人必须在当天内整改。若故意拖延或同样问题累计被投诉2次,或累计被投诉3次,经查实,承包人必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5、其他违约责任承包人违反有关规定,被民工投诉属实的,承包人必须在3天内予以发放拖欠的款项。若继续拖延被投诉2次及以上,经查实,承包人必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若仍然不予整改并发放拖欠的款项,使民工采取停工、集聚围阻发包人办公地点甚至政府办公部门等过激行动的,承包人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并立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拒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整改的,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发包人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监理单位管理,主动支持发包人、监理单位的工作,对发包人、监理单位的指令,若无正当理由而公开或变相拒不执行的,发包人、监理单位视情节严重程度有权给予一般违约1次及以上的处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承包人应妥善处理好分包人、施工人、民工及其他债务人(统称“第三人”)的关系,如果承包人与第三人发生纠纷而给承包人造成影响或经济损失,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承包人因欠第三人的任何债务,有关法院要求发包人提供协助执行,发包人有权按照法院的要求冻结到期应支付的工程款或支付至法院指定的账号,承包人不得有任何异议,而且不得影响工程的进度。如果因此对工程进度有较严重影响或者对发包人造成严重影响或遭受经济损失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6、补充责任条款:(1)本着施工企业对所承包的工程质量负责到底的精神,承包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对工程质量实施保修。保修期内在正常使用的条件下,确因施工方面的原因而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修工作及修复费均由承包人负责,为了保证设施的正常使用功能,避免发生事故,承包人在接到返修通知后3天内必须进场返修,否则,发包人有权安排其它施工单位进场返修,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支付。工程验收合格之前,工程的保管责任由承包人负责,工程质量按国务院第279号《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2)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副经理以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等,必须常驻工地,不得兼职。合同对承包人的各种人员的到位情况和任职是作为一种条件来要求的(特别是项目经理部的主要管理人员、主要技术人员)。必须保证投标文件中拟定的项目经理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能及时地、始终地参与本工程的施工管理,未经工程师同意,不得随意更换。(3)承包人只能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范围内进行布置、安排和组织施工。承包人如需占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范围以外的场地,须自行办理有关手续及支付相关费用。55\n招标文件—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4)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其投标文件中的任何承诺,发包人不接受承包人低于发包人要求的承诺。55\n招标文件—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第四部分附件附件一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土地发展中心承包人(全称):为保证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为: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二、质量保修期2.1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2.2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绿化保养期一年;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以委托其它人员修理。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质量保修费用工程质量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其它双方约定的其它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55\n招标文件—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55\n招标文件—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正本或副本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施工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5\n招标文件—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目录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有授权时,需提供)四、投标保证金复印件(投标保函时需提供)五、有效计价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六、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55\n招标文件—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一、投标函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土地发展中心(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30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相关部门验收合格。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万元(¥10000.00元)。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如有时)。(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同时做出以下承诺:(1)在工程投标中,不以低于本公司企业成本的价格报价。若出现低于成本报价,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后果,自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2)在本工程的投标过程中,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提供虚假材料、不参与围标串标、不以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骗取中标,一旦违背承诺,本公司愿无条件接受招标人、行政管理部门做出的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解除合同、拒绝后续工程投标、不准继续在本区承接工程或执业等处理。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55\n招标文件—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年月日55\n招标文件—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三、授权委托书本人系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年月日55\n招标文件—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四、投标保证金复印件55\n招标文件—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五、有效计价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注:1、有效计价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有效的计价从业人员,如委托中介机构编制报价的,需附委托协议书和中介机构造价师的注册证书复印件;2、造价师不限专业,造价员应为园建绿化专业。55\n招标文件—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六、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55\n招标文件—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目录1、投标总价2、编制说明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4、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6、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7、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8、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9、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10、主要材料价格表55\n招标文件—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投标总价招标人:工程名称:投标总价(小写):(大写):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造价人员签字并加盖专用章)编制时间:55\n招标文件—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编制说明55\n招标文件—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 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 序号单项工程名称金额(元)其中暂估价(元)安全文明施工费(元)规费(元)合计55\n招标文件—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 标段: 序号汇总内容金额(元)暂估价(元)合计55\n招标文件—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标段: 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本页小计 合计 55\n招标文件—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工程名称: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标段: 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合计 55\n招标文件—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工程名称: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标段: 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本页小计 合计 55\n招标文件—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工程名称: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标段: 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单位金额(元)备注合计 55\n招标文件—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标段: 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合计 55\n招标文件—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主要材料价格表工程名称: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标段: 序号材料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等特殊要求单位单价(元)55\n招标文件—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第五章工程量清单55\n招标文件—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编制说明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为苏岗新涌南岸景观改造工程,总建筑面积约7149m2,在各码头处设置休闲平台,以汀步的方式连接规划路,周边结合层次鲜明的绿化配植,使南岸达到一个简洁、明快、亮丽的景观效果,面积约为6680m2,于新涌与规划路交接的拐弯处设置一处遮荫绿化带,面积约为469m2。工程主要内容为:园建部份的园路、平台、汀步面层、基层的铺设等;绿化部份的种植土回填,乔木、灌木、地被种植等。具体内容详见佛山市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佛山市顺德区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提供的图纸2011-05。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2、《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0);3、2010年《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4、佛山市顺德区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提供的图纸2011-05。三、其它说明:1、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2、本工程“土石方工程”项目为大包干项目,各投标人应认真审核设计图纸,自行踏勘现场地形地貌,投标报价应综合考虑现场条件,如对清单中的工程量有异议,可在土方调整项目”中调整,结算时不作增减。3、本工程计价软件采用“清单大师2010工民建版(4.0)”。4、绿化养护期1年。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