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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沿街立面景观改造工程招标文件_secr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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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招标编号:****路**沿街立面景观改造工程招标文件招标人:**区**街道办事处(盖章)招标代理机构:**联合基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事务所(盖章)二○○八年六月34\n目录第一卷投标须知、合同通用条款、合同协议条款、合同格式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合同通用条款第三章合同专用条款第四章合同格式第二卷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卷技术规范第六章技术规范(略)第四卷工程量清单(另附)第五卷工程预算价(另附)第六卷施工图纸(另附)34\n第一卷投标须知、合同通用条款、合同协议条款、合同格式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15一、总则71、工程说明72、资金来源73、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74、投标费用75、现场勘察7二、招标文件86、招标文件的组成87、招标文件的澄清88、招标文件的修改9三、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造价和发包价、投标报价99、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造价和发包价、投标报价9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2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211、投标文件的组成1212、投标有效期1313、投标保证金1314、投标答疑141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4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416、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417、投标截止期1518、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5六、开标1519、开标1534\n20、开标会议程序16七、评标1621、评标1622、评标过程保密1623、投标文件的澄清1624、评标办法及标准1725、确定中标人1926、提交书面报告19八、合同的授予2027、合同授予标准2028、中标通知书2029、合同协议书签署2030、履约保证金2031、其他21第一章合同通用条款第二章合同专用条款第四章合同格式34\n第二卷投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承诺文件351、投标承诺书37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83、授权委托书394、项目经理部人员配备表405、项目管理承诺书416、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42二、资格审查申请材料431、资格审查申请书452、申请单位一般情况表463、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简历表474、项目经理无在建及中标工程承诺书485、其它资料4934\n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1项号条款号内容11.1工程名称:**路**沿街立面景观改造工程工程规模: 331.5917万元建设地点:**路**5号楼、6号楼、7号楼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要求:150日历天招标范围:施工招标(具体内容根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投标人资质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三级(或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29.2.1招标工程预算价:3417290元39.2.2工程预算造价中可竟争项目下降幅度(K):5%发包价:3265329元49.3.5采用的合同价格方式:固定单价52资金来源:财政拔款612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73.2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89.3工程报价方式:投标人无需编制投标报价,仅需填报总价。91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且必须在汇款凭据上注明标识“**路**沿街立面景观改造工程”。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账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收款人:**市**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帐号:开户银行:**银行**分行营业部10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的10%34\n116发放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发包价的时间:2008年6月16日至2008年6月20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地点:**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127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解答,应于2008年6月21日15:00前以不署名、不盖章的书面资料形式邮寄或传真到招标代理公司,或者上传到**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org)**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gov.cn)招标代理单位将于2008年6月22日下午15:00前将书面澄清资料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org)**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gov.cn)和**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公布,投标人可凭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原件向招标代理单位领取招标文件的书面澄清资料。1315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1417地点:**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收件人:**联合基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事务所收标处截止时间:2008年6月25日9:00时(北京时间)。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1519开标日期:2008年6月25日9:00时(北京时间)地点:**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1625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17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招标人:**区**街道办事处地址:****北路17号联系电话:传真: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联合基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事务所地址:电话:34\n18监督部门部门名称:**市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地点:**省**市电话:一、总则1、工程说明1.1工程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1.2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已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2、资金来源资金来源:招标人的资金通过前列表第5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理支付。3、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3.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三级(或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3.2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3合格条件:详见24.4条款。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5、现场勘察5.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勘察,投标人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自行到现场踏勘。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投标人对施工场地应有充分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5.3现场勘察过程中,投标人发生的人身伤亡、财物和其他损失,不论何原因造成,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34\n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组成6.1招标文件除了以下内容外,招标单位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有效答疑纪要和其他有效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卷投标须知、合同通用条款、合同格式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合同通用条款第三章合同专用条款第四章合同格式第二卷投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卷技术规范第六章技术规范(略)第四卷工程量清单(另附)第五卷工程预算价(另附)第六卷施工图纸(另附)6.2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预算价、发包价应仔细检查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字迹模糊不清应在领到资料后3日内向本咨询公司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6.3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7、招标文件的澄清本工程不组织集中质疑,投标人在踏勘现场和查阅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前附表第12项所述的时间,以不署名不盖章的书面资料形式邮寄或传真到招标代理公司或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org)**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gov.cn)上该招标项目的质疑栏中发表。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日期3日前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org)**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gov.cn)上该招标项目34\n的质疑栏中公布,投标人可凭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原件向招标代理单位领取招标文件的书面澄清资料。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发出的澄清、解答的信息,并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相应的文本文件,如未及时领取后果自负。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8、招标文件的修改8.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的任何时候,本代理公司可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答疑纪要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公布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8.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书的内容考虑进去,本代理公司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8.3上述的纪要或答复、补充通知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三、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造价和发包价、投标报价9、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造价和发包价、投标报价9.1、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及说明9.1.1工程量清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根据设计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和补充通知等资料进行编制,向投标人提供统一的工程项目、计量单位、工程量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工程量清单另附)。9.1.2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工程量按实决算。9.2、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9.2.1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9.2.1.1、本工程预算造价为:¥3417290元9.2.1.2、工程预算造价组成: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9.2.1.3、招标工程预算编制依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和技术规范、招标文件澄清及解答、补充通知及施工现场情况。34\n9.2.1.4、预算价执行的定额标准:⑴《**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101-2005)、《**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201-2005)、《**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401~407-2005)、《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省单位估价汇总表(2002版)》以及267项定额消耗量调整表(闽建筑[2004]12号)、《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和《**省建筑工程工期定额管理规定》、闽建筑[2007]11号文、闽建筑[2007]12号文。⑵《**省建设工程综合单价计价办法》(闽建法[2004]3号)。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宣贯材料》、《**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土建2005版、安装2004版)。⑷《**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及**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安全文明施工取费标准和使用办法的通知(闽建筑[2007]4号文),利润率及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率按闽建筑[2005]15号文及闽建筑[2005]25号文的规定调整。⑸人工单价按闽建筑[2007]15号文的规定调整,机械台班单价按《2008年第一季度**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调整。⑹土建工程材料价格按照2008年第4期《**工程造价信息》中工程主要材料信息价并结合市场情况确定。安装工程材料按照2008年第4期《**工程造价信息》、《2007年**市安装工程材料价格》(1-4册)、《2007年**市建筑工程材料价格》提供的材料信息价并结合市场情况确定。⑺、其它1.规费中劳动保险费暂按甲类计入招标工程预算价。2.招标项目税金税率:3.445%3.工程排污费取费标准:无9.2.2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9.2.2.1本工程发包价按预算造价中可竞争项目造价下降一定幅度(设定为K)加上不可竞争项目造价之和计算。计算公式为:发包价=可竞争项目造价×(1-K)+不可竞争项目造价。K值根据招标工程预算造价构成并结合专业特点、工程类别、施工难易程度、企业合理利润、市场风险等因素确定,本工程K值为5%。9.2.2.2发包价及其组成:34\n本工程的发包价为:¥3265329元(大写:叁佰贰拾陆万伍仟叁佰贰拾玖元)(一)不可竞争项目按有关规定计算,不参与竞价。不可竞争项目包括:1、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优质工程增加费;2、其他项目清单中的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赶工费;3、规费;4、税金。(二)可竞争项目是指不可竞争项目之外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零星工作项目。招标文件公布的发包价的可竞争项目综合单价=预算造价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K)。9.2.2.3发包价的组成及计算方法招标项目名称**路**沿街立面景观改造工程招标人确定的K值5%预算造价(元)3417290可竞争项目造价(元)3039221不可竞争项目造价(元)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101877发包价中可竞争项目相应规费162387发包价中可竞争项目相应税金113805预留金0合计378069发包价(元)发包价=可竞争项目造价×(1-K)+不可竞争项目造价。32653299.3、投标报价9.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列表第8项所规定的方式。9.3.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和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造价、发包价等资料,依据现行计价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市场变化和企业自身潜力,自行考虑,并按招标文件规定承诺发包价。9.3.4本招标项目只允许有一个且不得修改的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4\n9.3.5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列表第1项所述。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变化和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变动。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的报价中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9.3.6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9.3.7、投标和支付使用的货币本工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9.3.8、发包价中劳保费用统一暂按甲类计算。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按**省统一的劳动保险费核定卡所核定中标人的取费类别计取劳保费用。无核定卡的不予计取。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完全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编制,包括投标承诺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材料组成;11.1、投标承诺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承诺书;(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若有);(4)、项目经理部人员配备表(5)、项目管理承诺书(6)、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11.2资格审查申请资料34\n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包括资格审查申请书及附件。12、投标有效期12.1本工程投标有效期为90天,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2.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3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3、投标保证金13.1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13.2投标人应使用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将投标保证金从本企业经人民银行批准的基本存款帐户汇出,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前附表1指定的银行帐户。13.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账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经人民银行批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帐回单或电汇回单的复印件附入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上的帐号号码与投标保证金转帐回单或电汇回单上的帐号号码不一致的,应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若基本账户有改变的应出示有效证据。13.4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13.5对未被定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退还至投标人开户行基本帐户。13.6对被定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后5日内退还至投标人开户行基本帐户。因违反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除外。13.7被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至投标人开户行基本帐户。13.8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34\n13.8.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13.8.2中标人未能在投标须知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提供履约担保;14、投标答疑14.1招标人不集中进行投标答疑。1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5.1投标人按本规定内容,将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承诺文件和资格审查审请文件一起装订成册,分别编制一份“正本”和两份“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5.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15.3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格式、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无效。15.4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除非这些修改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校对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若无签字或盖章,此处更改视为无效。15.5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备查,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核验原件时,投标人应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否则该复印件无效。15.6本招标文件中的“签章”指的是签字或盖章。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6、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6.1投标人应将装订成册后的“投标承诺文件与资格审查审请文件”的一份“正本”与两份“副本”密封在一个包封袋中,包封袋的密封处应盖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印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包封袋应写明工程名称、招标编号、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地址和邮政编码。16.2投标文件未按以上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6.3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与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34\n17、投标截止期17.1投标人应由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按前附表1所规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代理单位签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17.2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投标须知第8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17.3招标代理机构在本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给原投标人。17.4投标截止期时,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18、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8.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能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18.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6条有关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补充、修改、撤回的书面文件必须由原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生效。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文件的书面文件将作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附件一起开启。六、开标19、开标19.1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进行。19.2参加随机摸取号码球的投标人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供核对,未提供上述资料的,视为自行放弃抽取中标候选人资格。34\n19.3在开标会议过程中,出席会议的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未经同意不得中途退场,保持会场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使用手机、小灵通等。20、开标会议程序20.1开标程序:20.1.1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20.1.2介绍参加开标会议的单位和工作人员的名单;20.1.3检查参加开标会的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20.1.4投标人代表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密封进行确认;20.1.5首先打开标有“撤回”字样的包封并宣读其内容,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启封。随后按投标文件递交的逆顺序开启投标文件,并当众宣读投标文件的内容(投标报价、工期、质量等),各投标人对唱标内容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投标人不予签字的视为同意开标记录结果。20.1.6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每个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公开从密封箱中随机摸取号码球、登记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并当众公布;抽完号码后,投标人代表不愿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可以离场;七、评标21、评标21.1开标会议结束后,随即召开评标会议,评标会议采取保密的方式进行,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21.2评标专家应当由招标人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评标专家库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的,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委。评标委员会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22、评标过程保密22.1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工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3、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34\n行,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和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24、评标办法及标准24.1、评标办法:本工程的评标办法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24.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24.3、评标过程:评标活动主要由“资格审查”、“符合性鉴定评审”、“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三部份组成,评标委员会先对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再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鉴定评审,最后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进行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24.4、资格审查:本招标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首先依据合格条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如投标人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条件,其投标将被拒绝,不进行下一阶段评审,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可进入本工程的下一阶段评审。㈠、资格审查合格条件:1.具备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三级(或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3.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担任本工程的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二级(或以上)资质(含临时执业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若不一致的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变更批准);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应提供由本单位出具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书面承诺书。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员工,在**市行政区域外注册的施工企业(投标人),拟派出项目经理应从登记备案的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5.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6.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监理企业在榕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及拟配备的项目部管理人员已经在榕登记备案。(在**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施工企业,视同已办理登记备案手续。)7.根据闽建法[2007]15号文件《关于建立**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及拟配备的项目部管理人员未处于从业限制期内的。8.根据榕建筑〖2007〗92号,榕建筑[2008]13号文《**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34\n办法(试行)》的规定,投标人及拟配备的项目部人员未处于警示期内的。㈡、为保证投标人能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下列证书、资料复印件:⑴、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含有效年检记录);⑵、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含有效相关记录);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⑷、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含有效相关记录)、安全生产考核B证合格证书复印件;⑸、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帐回单或电汇回单的复印件、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以及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的复印件。⑹、外地施工企业在榕登记备案手册复印件。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且应自携原件备查,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核验原件时,投标人应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否则该复印件无效。24.5、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24.5.1在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24.5.2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工程的发包范围、工期、质量标准及运用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招标人的权力及投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4.5.3如果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投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并作废标处理:⑴、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⑵、代理人没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填写不完整、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或删改处未加盖投标文件签署人印章或其书面确认的校对章的(此处的实质性内容是投标承诺书关键性内容);⑷、投标人递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34\n项目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⑸、投标人名称或者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⑹、反映投标文件个性特征的内容出现明显雷同;⑺、投标承诺书中的报价、工期天数和工程质量标准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包价、工期要求、质量标准要求不符的;⑻、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⑼、投标人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的;⑽、附有招标人无法接受的条件;24.6、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24.6.1、评标委员会评定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的投标人名单并报交易中心备案后,招标人根据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的投标人名单按顺序逐个取出投标人的对应号码球当众公布;24.6.2、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24.6.3抽取结果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场的投标人代表等人员签字确认;24.6.4、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24.6.5、对评标过程中需要以表决方式决定的事项,实行一人一票,按少数服从多数。25、确定中标人25.1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中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依法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时,招标人可以依序确定其它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6、提交书面报告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34\n八、合同的授予27、合同授予标准27.1招标人将本工程的施工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根据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确定的中标人。28、中标通知书28.1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十五日内,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28.2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三日内,将中标结果公示在**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gov.cn)和**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org)公示,公示期十天。28.3中标通知书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9、合同协议书签署29.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承诺、招标文件公布的发包价、中标人的劳保取费类别等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并协同招标人向有关部门办理合同审查、鉴证以及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29.2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0.1条款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权,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0、履约保证金30.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2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方式为: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或现金,履约担保有效期至工程完成达到竣工验收合格标准后28天。招标人在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提交等额工程款支付的财政担保,有效期与履约保证金相同。30.2中标人不能按照前款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34\n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1、其他31.1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导致招标人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的,应当向招标人赔偿中标差价等损失;导致招标人重新招标的,应当向招标人赔偿本次招标和重新招标所发生的费用等损失。34\n第二章合同通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执行。第三章合同专用条款说明:合同专用条款参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合同》(GF-1999-0201)的合同专用条款内容,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订,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细目的补充和修改,二者若有矛盾,以专用条款为准。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按照通用条款。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无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承发包价格管理办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现行有关国家和本省建筑法规、规章。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执行国家和本省颁布的所有现行规范和标准,若上述标准和规范做出修改时,则以修订后的新标准和规范为准,有出入的则以严格的为准。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无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无4.图纸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合同签订后3天内,提供3套施工图。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不得向施工无关的第三者提供。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34\n5.工程师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待定]职务: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委托的职权:监理单位除按规定和本合同内容以及投标文件确认的材料产品项目,进行监理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施工安全和工程投资的控制管理外,还对承包人通过本施工合同及投标文件确认的技术、管理、主要人员、以及投入的主要设备情况和材料的数量与质量进行监督。承包人无论何种原因以书面形式提出调整主要工程技术人员、调换主要材料、品种、规格、质量、数量、重量或技术参数等,均须取得监理单位和发包人代表的书面许可。发包人在工程开工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承包人。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5.3发包人派驻的代表姓名:[待定]职务:[待定]职权:[待定]7.项目经理和技术管理骨干项目经理:姓名:[待定]职务:[待定]项目技术负责人:[待定]职务:[待定]施工员:姓名:[待定]职称:[待定]预算员:姓名:[待定]职称:[待定]质量员:姓名:[待定]职称:[待定]安全员:姓名:[待定]职称:[待定]材料员:姓名:[待定]职称:[待定]承包人若需更换项目经理和其他技术管理骨干,须事先得到发包人批准,接替人员水平、能力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在施工图纸会审后的3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2份其格式和内容符合监理工程师合理规定的工程进度计划,每月的25日上报当月完成的工程量和下月工程进度计划。34\n(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在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过程中,承包人应:时刻关注和采取适当措施保障所有在场工作人员的安全,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现场施工应当保持有条不紊,避免上述人员的安全收到威胁;为了保护合同工程免遭损坏,或为了现场附近和过往群众的安全与方便,在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当监理工程师或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时,应负责提供照明、警卫、护栏、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责任。(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产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承包人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办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竣工验收交付发包人使用前,承包人应负责全部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当详细了解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采取适当措施予以保护。(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应负责整个场地的安全文明卫生管理,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好的其他工作①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发包人定期对承包人的劳保用费等情况进行检查,按实计算劳保费用。②为确保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履行投标时的承诺,承包人保证按照经监理工程师的批准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派出投标时承诺拟派出的现场施工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和预算员等)和施工班组技术骨干以及施工人员到发包人工地现场,做好工程各项施工工作。③承包人未经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书面批准,不得更换投标时承诺的上述拟派出施工现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并按照以下标准由承包人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更换项目经理每人次伍万元人民币;---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每人次叁万元人民币;---更换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和预算员,每人次壹万元人民币。④34\n若承包人不能按期组织上述人员到位,参照以上标准予以处罚,并责令承包人履行承诺,若承包人不履行承诺,发包人有权取消承包人承包资格,其全部责任和损失由承包人承担。⑤承包人应负责已完工部分工程的保护工作;应做好防雷电、防火等的安全防护工作;负责所有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群众、住户的协调工作;承包人若发现施工图纸互相之间有任何差异,须立刻书面通知发包人,说明差异之处,而发包人须给予指令;承担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治安、环境卫生、计生、外来人员暂住手续等管理工作和相关费用;若发生任何事故,均由承包人全部负责;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承包人应于施工图纸会审后的3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于每月的25日上报下月工程进度计划。工程师确定的时间:收到承包人递交的报告后3天内。11.开工日期:本工程合同签订之日为本工程的开工时间。竣工日期: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13.工期延误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1)由于发包人的原因造成的重大设计变更引起的工作量增加或额外增加的工作量且经发包人的书面签署为准;(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以书面文件为准)。13.2双方约定本工程属下列情况者,工期不予顺延:(1)因承包人违反规范或任何工程质量不合格而进行返工、重建、修建的施工工期。或以伪劣材料充抵合同规定的品牌、型号、质量等级,或没有按投标时报送样品进行采购供货或不按本合同规定的人员进行配置时,经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下达停工令的停工日期不得顺延;(2)承包人没有组织和协调好相关施工队伍进行施工而造成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责任;(3)承包人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发包人提出返工的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因施工组织方案审批影响开工,工期不予顺延。34\n(4)工程实施期间或完工后接受有关部门检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需作整改,其整改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耽误工期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并负责经济赔偿。(5)承包人原因的待料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未及时确定材料的品种、规格造成的待料工期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后可顺延,但承包人应提前21天以书面文件商请发包人做出决定。(6)工程质量未达到等级标准要求,发包人要求承包人返工,直到符合约定要求条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工期不顺延。四、质量与验收15.3为了保证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对施工现场作业必须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为此应:(1)建立质量责任制,项目经理部应设立专职质量检查员,班组设质检员,明确各级职责,开工前应报监理工程师备案。(2)对现场施工人员应加强质量教育,强化质量意识,开工前应进行技术交底,进行应知应会的教育,施工中严格执行规范和操作规程,分项工程和重要结构部位必须遵循先试验后铺开施工的程序,先向监理工程师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法、施工方案、施工准备、质量保证措施等等),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后方能进行试验施工,完工后经监理工程师检验符合要求后才能铺开施工和批量生产。(3)分项工程现场应实行挂牌管理,标明作业内容及操作规序和质量要求,认真自检、互检及工序交接检验制度,要切实做好隐蔽工程的检验。(4)要加强质量监控,确保规范规定的检验和抽检频率,现场质检的原始记录必须真实准确、可靠,不得追记,弄虚作假,接受质量检查时,必须出示资料原件。(5)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质量活动,制定奖优惩劣的激励措施,对质量事故要做到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不明不放过;整顿措施不落实不放过。(6)接受发包人定期与不定期的施工质量、进度、管理、安全等进行检查。安全文明各项措施(施工现场四周围墙,大门,出入口标准洗车台,施工场地、干道硬化处理,临时卫生厕所,场地排水措施,现场施工安全生产标志、标牌、标语、,专人卫生保洁,保安、保健急救措施,防粉尘、防噪音、防干扰措施和绿化等)应按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规定落实到位,监理工程师应做好记录,未到位部分,今后在文明施工专款中予以扣除。(7)34\n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人违反施工技术规程操作程序和质量管理、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造成质量隐患或质量问题,经驻地监理工程师确认,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经济处罚。凡在28天内连续二次被责令返工,每次返工工程造价在3万元以上,业主有权按照承包人违约论处,责令其退场。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7.1所有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均须经监理工程师书面验收确认后方可继续施工,承包人应预先通知工程师,事先做好准备,并保证监理工程师有机会和合适时间进行检测,除非监理工程师认为没有必要并就此通知承包人。19.工程试车19.5试车费用的承担:试车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发生的费用应当由承包人承担。由于非设计原因引起试车不合格的,由承包人自行负责返工及重新试车的所有费用,同时工期不予顺延。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要求的,其重新试车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五、安全施工20安全施工与检查20.3承包人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施工管理规章制度,采用适当有效的防护措施,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机械设备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安全,以及防台风、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安全施工责任和费用,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3.2本合同价款采用(1)固定单价方式确定。(1)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即: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包括: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价格调整;其他因素。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23.3.1本工程工程量按实结算。23.3.2工程量单价按下列方法计算:(1)、工程量清单内项目:按中标人投标时所报的该细目的综合单价计算。分部分项工程量变更影响措施项目费用的,相应的措施项目费用应作相应调整。(2)、工程量清单外的项目:工程量清单外的项目的综合单价按本工程招标工程控制价编审依据的有关计价规定计算后,乘以中标价降幅系数(中标价/招标工程控制价*100%)计算该项目的综合单价,其他各项费用按承包人投标文件所报的标准计算。34\n23.3.3钢筋和水泥价格调整办法按闽建筑[2007]53号文。24.工程预付款:预付款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25.工程量的确认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成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向监理工程师送交完成工程量。发包人接到报告后14天内核实已完成工程量,并在核实前1天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提供条件并派人参加核实,及时配合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核对,承包人编制进度款与结算款时必须注意与上次申报的工程量划清界限,避免交叉重复计算。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核实,以发包人核实的工程量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25.2不符合工程质量合格标准或未经检验的工程量,不纳入工程量计算范围。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26.1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①、在确认计量结果后28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月计量支付按工程师审定金额的80%支付,并按比例扣回预付工程款,直至全部扣回预付款;工程通过综合验收合格后付至审定金额的80%;在工程结算报告经**市财政局批复后,付至财政批复的工程结算金额的95%;留5%作为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保修金不计利息,待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清。26.2工程款全部以银行转帐形式支付。26.3若工程进度款未能按上述条款及时支付在一个月时间内双方互相谅解,超过一个月发包人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同期同档利率计算欠款利息。七、材料设备供应(1)承包人提供所有材料设备应按招投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人的投标承诺以及经工程师和发包人确定的规格、质量等级要求,并应按照工程师和发包人要求提前15天向发包人提供样品、有关资料和采购计划,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后,方可采购进场。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提交当月已进场的《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2)本工程所采用的所有建筑材料、装修材料、设备、安装材料等到货时,应由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就材料设备的种类、产地、品牌、数量、规格、单价、技术参数、质量等级等,按发包人规定的统一项目和国家制定的有关产品质量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验收或抽查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承包人并应向验收人员提供有关产品合格证等资料以供核对。34\n(3)承包人采购的进口材料设备产品必须是从国家正规渠道进口的产品,具有合法手续,其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承包人负责。(4)发包人认为本工程部分材料及设备需由发包人采购、供应或进行调整的,发包人应提前通知承包人,或于承包人提交订货书面报告后3天内通知承包人。(5)承包人应负责材料的保管及成品半成品的保管工作。(6)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建材行业和机电行业等标准要求。(7)承包人同意按有关规定使用一定比例的散装水泥,其押金从工程进度款中代缴,待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协助承包人退回押金。八、工程设计变更(1)施工中发生工程设计变更,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认可的变更设计文件,无条件进行变更施工。(2)变更价格:参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第23.3款的有关规定。。(3)变更价款的支付:因变更引起增加的造价,待该部分工程量完成后,由承包人提出申请,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审核后,支付该项审核造价的50%;因变更引起降低的造价,由发包人审核后,在工程款支付中全额予以扣除。九、竣工验收与结算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承包人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确认后,提供发包人竣工图一式5份及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施工变更签证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建筑装修材料“三证”,机电设备“三证”和说明书等一切资料一式三套(其中一套为原始资料)],上述竣工工程资料应当在合同规定的验收完成后28天内提交给发包人。承包人若未按时交付工程竣工资料,发包人可不予拨付工程款,直至交付完整合格的工程竣工资料时拨付工程款。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施工中另行确定。33.竣工结算33.1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期限:单项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应及时进行初审。工程结算经具有造价审核资质单位及市财政局审核后并提出审核报告。34.质量保修在本条款中补充:质量保修按照建设部、财政部建质[2005]7号《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34\n具体规定如下:(1)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其他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2)质量保证金从应支付承包人工程进度款中按合同价款的5%预留,不计付利息。(3)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4)质量缺陷超过缺陷责任期,但在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发现的,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相关责任仍由该建设工程承包单位承担。十、违约、索赔和争议35.违约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总工期每延误壹天罚款3000元,误工期赔偿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10%;误工期赔偿金由发包人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抵扣,如确因发包人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停工影响工期,由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可免予罚款。(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工程竣工验收时未能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的,则承包人除了应当按照有关验收部门的要求整改,使其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还应按工程合同总价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赔偿金,由发包人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工程竣工验收后,在缺陷责任期内若仍存在工程遗留未整改的事宜或发生质量问题,承包人应在投诉维修单限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成,否则承包人同意发包人另行委派维修队进行整改,所发生的维修款(以发包人审定为准)在该工程的保修金中予以扣除。如发生因工程质量原因引起的投诉、索赔等情况,承包人应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连带责任。因承包人不按施工设计图纸施工、违反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或建筑材料设备、施工工艺不合格等产生的工程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返工、补救、整改或重建,其全部责任和费用以及赔偿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34\n工程违规分包处理。本工程不允许承包人以任何名义进行转包和违法分包。如承包人将工程进行转包或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或违法分包,发包人有权责令其出场、处罚承包人10万元,并有权单方面取消承包人的承包资格,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承包人必须按照投标承诺或经发包人批准的替换人员及时派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到工地现场指挥协调施工。承包人必须实行每天签到登记制,并于每周一上午将签到登记表送交工程师,发包人代表和工程师将随时检查承包人的上述人员是否到位,如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现签到登记表不实或以上人员没有在现场履行职责,且未向发包人事先书面说明并获得书面同意,则发包人可按承包人现场管理人员缺岗每人每天2000元标准处罚承包人,其罚款由工程师签发,发包人批准后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因承包人缺岗致使连续两周、每周被被处罚款超过壹万元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取消承包人的承包资格,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承包人违约的其他约定:承包人中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发包人有权调整承包人的工作内容直至解除本合同,发包人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a、承包人假借他人公司名义承接本工程;b、承包人延期开工达7日;c、承包人施工进度比经发包人和工程师批准的预定计划严重拖后,显然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如期完工;d、承包人无正当理由全面停工达三日;e、承包有停业、倒闭、破产或财务发生困难的情况或因其他因素使承包人不能履行合同责任的情况或承包人违背本合同或附件的规定时。f、承包人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g、工作草率,不听从发包人的指令或拒绝改正;承包人如因上述情况之一而遭发包人解除合同时,应立即停工,负责遗散工人并将现场施工材料、工程用机具和设备等转交由发包人全权使用。无论发包人自理或改由其他承包商施工,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全部工程完工后进行结算,并解除合同,但发生其他赔偿事件,发包人仍依法向承包人要求赔(补)偿而不受上述约束。十一、其它38.工程分包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本工程不允许违法分包39.不可抗力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34\n烈度7度以上地震、8级以上(不含8级)台风、日降雨量60mm以上暴雨,以上标准均按**市气象、地震部门公布为准。40.保险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发包人投保内容:按有关规定。(2)承包人投保内容:劳工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其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其它按有关规定。41.担保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在签订合同前,承包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2天内向发包人提交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或现金,履约担保有效期至工程完成达到竣工验收合格标准后28天,其中履约担保方式为现金的,该履约保证金应以银行转帐或电汇的方式汇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收款人:(待定)帐号:(待定)开户银行:(待定)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在承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提交等额的工程支付的财政担保,有效期与承包人履约保证金相同。42.税金本工程的税金必须向**区地方税务局缴纳。46.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2份;副本8份,发包人6份,承包人4份。34\n第四章合同格式一、合同协议书格式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六、合同组成文件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4\n3、投标函及附件4、合同协议条款5、合同通用条款(GF-1999-0201);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为准。七、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致时,以正本为准。合同订立地点: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编:邮编:日期:年月日年月日34\n第二卷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承诺文件47\n工程施工投标文件工程名称:招标编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47\n1、投标承诺书致:招标人名称1、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招标编号)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要求、图纸和技术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元(文字表述)的发包价并按上述图纸和技术文件、技术规范和要求、合同条款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施工、竣工和保修。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我方将接受并遵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各项条款。3、我方完全明了本工程实行在合理区间随机抽取选中标人的办法(闽建筑[2007]35号文)确定中标人,为此,我方郑重承诺:我方已经过成本核算,所填报的投标价格(包括重要子项)不低于企业个别成本。我方保证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是真实有效的,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履行投标承诺。若我方放弃中标,或因我方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被证实为虚假的,招标人有权没收我方的投标保证金,我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的处罚。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工程质量达到标准。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派出(项目经理姓名)作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并保证拟派出的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和其他现场管理人员与投标时保持一致,并在施工期间全部及时到位(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如有违约,我公司将接受招标人的任何处罚,并承担全部责任。6、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7、你方的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47\n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为施工、竣工和保修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日47\n3、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同志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参加工程的开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委托时间至年月日止。代理人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投标人:(盖章)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7\n4、项目经理部人员配备表序号岗位名称数量姓名岗位资格证明及证号身份证号码1项目经理2项目技术负责人3施工员4质检员5安全员6材料员7预算员备注:1、项目经理应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的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为准;建造师注册证书不明确的,按技术职称证书确认。建造师应是投标人的在职人员,建造师注册证书上标注的工作单位应当与投标人名称相符。2、其他人员不需提供职称、资格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投标人若中标,则施工时项目经理部主要人员必须到位,否则按“项目管理承诺书”所规定的条款进行处罚。47\n5、项目管理承诺书**区**街道办事处:在**路**沿街立面景观改造工程项目的投标活动中,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一、一旦中标,若我公司注册地在**市行政区以外,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管理(监理)人员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且承诺在工程中标后到位。中标后,你方若发现我方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管理(监理)人员未按上述规定,可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日期:年月日47\n6、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或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备注:①、投标人保证本表所填入的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机械设备在工程施工时全部到位,否则我公司将愿意接受招标人的任何处罚,并承担全部责任。47\n二、资格审查申请材料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封面格式: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申请材料)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申请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日期:年月日47\n目录一、申请单位编写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1、资格审查申请书;2、申请单位一般情况表;3、本工程项目经理简历表;4、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及中标工程承诺书;5、其它资料:⑴、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含有效年检记录);⑵、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含有效相关记录);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⑷、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含有效相关记录)、安全生产考核B证合格证书复印件;⑸、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帐回单或电汇回单的复印件、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以及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的复印件。⑹、外地施工企业在榕登记备案手册复印件。47\n1、资格审查申请书              (招标人):1.根据贵方提供的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我方提交             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有关材料,并接受审查。2、我方接受贵方进行调查工作,以审核我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澄清申请文件中有关人员和技术等方面的问题。为此,我方同意任何有关的机构或人员提供必要的相关材料,以核实本申请所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及本公司的能力和信誉。3、若我方申请未被接受,我方表示理解,同时也理解贵方不负担我们任何资格审查费用的作法。4、我方充分理解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可能被授予合同;且你方保留更改本招标项目的规模和金额的权利,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仅面向资格审查合格且能满足变更后要求的投标申请人。5、我方保证:我方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我方非为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6、我方在此声明,随同本申请所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各方面都是完整、真实和准确的,并为此承担法律责任。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或传真:日期:年月日47\n2、申请单位一般情况表序号内容1申请单位全称2注册地点3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号码发证单位4营业执照编号注册资本发证单位5法定代表人姓名职称6投标人是否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7联系方式联系人地址电话传真47\n3、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管理年限已完成工程项目情况招标人工程项目名称建设规模竣工日期工程质量47\n**联合基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事务所招标文件4、项目经理无在建及中标工程承诺书(招标人):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单位拟委派工程的项目经理(姓名)一旦本项目中标承诺无承担其它在建及已中标工程施工任务,如有隐瞒实情,我司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9\n**联合基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事务所招标文件5、其它资料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含有效年检记录);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含有效相关记录);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4)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含有效相关记录)、安全生产考核B证合格证书复印件;5)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帐回单或电汇回单的复印件、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以及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的复印件。6)外地施工企业在榕登记备案手册复印件。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