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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13 09:19:18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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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公开、公正、诚实信用山东泰山社会福利中心一期室外景观园林工程招标文件项目编号:SDTASJ2016-0041-00-01招标人:山东泰山社会福利中心筹建处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日期:二〇一六年一月38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1.招标条件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43.投标人资格要求44.招标文件的获取55.投标文件的递交56.发布公告的媒介57.联系方式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投标人须知14第三章评标办法27评标办法前附表281.评标方法322.评审标准322.1初步评审标准:322.2详细评审标准323.评标准备324.评审335.推荐中标候选人34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3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8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39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42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43第四部分 工程质量保修书6738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第五部分 安全生产合同69第五章工程量清单721.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732.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783.主要材料、设备一览表97第六章图纸98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99第一节一般要求100第二节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123第三节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124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125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127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129三、投标保证金131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32五、施工组织设计133六、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140七、资格审查资料14138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第一章招标公告38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开、公正、诚实信用山东泰山社会福利中心一期室外景观园林工程公开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泰山社会福利中心筹建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泰山社会福利中心筹建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SDTASJ2016-0041-00-012.2建设地点:泰安市泰山区泰前办事处杏园村北。2.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山东泰山社会福利中心一期室外景观园林工程,包括室外园林景观绿化铺装、室外道路及管网、供热附属设施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2.4标段划分:1个标段。2.5计划工期:150日历天。2.6本项目招标(预算)控制价为:5272.964422万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壹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备注:泰安市本地施工企业、外市(地)进泰施工企业均须由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机构出具,清欠办电话:0538-8280071)。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一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景观园林工程业绩(须具备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一级项目经理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38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29日至2016年2月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到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泰安市东岳大街中段298号财富中心408室,校场街十字路口大唐凯悦酒店西临)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2015年6月份至2015年12月份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等证件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7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3月1日9时30分,地点为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安市政府采购服务厅,东岳山庄西邻)。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38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开、公正、诚实信用7.联系方式招标人:山东泰山社会福利中心筹建处地址:泰安市泰山区泰前办事处杏园村北邮编:271000联系人:财审组电话:0538-6995562传真:0538-6995562电子邮件:sdtsshflzx@163.com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中段298号财富中心408室(校场街十字路口大唐凯悦酒店西临)邮编:271000项目经理:张亚琪电话:13562888727、15094810337传真:15094810337电子邮件:ygzdta@163.com38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8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开、公正、诚实信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山东泰山社会福利中心筹建处地址:泰安市泰山区泰前办事处杏园村北联系人:财审组电话:0538-6995562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中段298号财富中心408室,校场街十字路口大唐凯悦酒店西临联系人:张亚琪电话:13562888727、15094810337电子邮件:ygzdta@163.com1.1.4项目名称山东泰山社会福利中心一期室外景观园林工程1.1.5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山东泰山社会福利中心一期室外景观园林工程,包括室外园林景观绿化铺装、室外道路及管网、供热附属设施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1.1.6建设地点泰安市泰山区泰前办事处杏园村北1.2.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50日历天。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3.3质量要求按照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规范执行,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壹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财务要求:无。(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一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景观园林工程业绩(须具备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提供原件核验)。(4)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一级项目经理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提供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劳动合同、2015年6月份至2015年12月份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核验)(5)其他要求:①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量)员、材料员、预算(造价)员)在本单位注册的岗位证书、劳动合同、38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开、公正、诚实信用2015年6月份至2015年12月份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技术负责人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2015年6月份至2015年12月份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提供证书原件核验)②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劳动合同、2015年6月份至2015年12月份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提供证书原件核验)③基本账户开户许证。(提供证书原件核验)④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备注:泰安市本地施工企业、外市(地)进泰施工企业均须由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机构出具)。(提供证书原件核验)⑤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职。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准确的提交以上所有材料原件并将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开标后不允许后补、澄清,否则按无效标处理。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6年2月14日下午5时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6年2月15日下午5时前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文件(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前15天2.2.2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3月1日9时3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一份电子标书:包含投标文件全部内容3.3.1投标有效期90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委托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退。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800000元;2、保证金缴纳形式:采用电汇形式缴纳。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名义办理,不得以投标人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义办理;投标人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划转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4、收取人: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6、账号:2065269868997、联系电话:0538-62681888、缴款截止日期:2016年3月1日9时30分。注:保证金缴纳时请投标人仔细核对收取人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指2013年度、2014年度。3.5.3近3年,指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38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开、公正、诚实信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3年,指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封面和密封条骑缝处及投标函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和(或)盖章的内容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无效。2、投标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包括印章、公章等)均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否则其投标无效。3、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处,均须本人用黑色签字笔签署(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否则其投标无效。3.7.4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投标文件制作要求:(1)书面标书制作一份正本,六份副本,要求内容必须完整全面,包括投标函和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三部分组成。(2)投标人须递交一份电子标书,电子标书内容包括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须采用EXCEL格式。电子版投标文件单独密封或与正本一起密封,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均不退回。3.7.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A4纸印刷(图表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胶装装订,投标文件宜采用双面印刷。投标人不按上述要求制作的,做无效标处理。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山东泰山社会福利中心筹建处山东泰山社会福利中心一期室外景观园林工程投标文件在2016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安市政府采购服务厅,东岳山庄西邻)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由招标人选取投标人代表共同检查标书密封情况。开标顺序:依据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依次唱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评标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管理系统》从山东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泰安分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1-3人:7.2履约担保√是,本项目设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10%中标人须在中标公示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指定账户支付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38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开、公正、诚实信用履约保证金随工程施工进度、质量等分批无息退还。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词语定义10.1.1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公告或者正式文件为准。10.2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设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5272.964422万元。已经泰安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备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10.3“暗标”评审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否,不采用“暗标”评审。10.4投标文件电子版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包括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须采用EXCEL格式。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1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U盘或光盘。投标文件电子版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单独密封或与正本一起密封,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均不退回。10.5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否,不采用。10.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参加开标会。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应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依据泰政办发【2012】18号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放弃投标。10.7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10.8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9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10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11监督38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开、公正、诚实信用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12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13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13.1工程款支付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工程中期,付至已完工程量价款的60%(审定工程款可视工程施工进度、质量等情况分次拨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量价款的80%;审计定案后,付至定案值的90%,余款作为质保金,无质量问题三年内分次无息付清。注:资金按照重点工程支付方式支付。10.13.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方式10.13.3工程报价方式:综合单价10.13.4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10.13.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0.13.6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必须与投标文件一致。10.13.7总承包人为管理、配合、协调其他专业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或供货单位的总承包服务费(包括总承包管理费和配套服务费)不得高于该专业工程造价(设备费除外)的1%,费率由总包单位与工程施工方根据配合内容协商确定,统一由总包单位协调管理。10.13.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并将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开标后不允许后补、澄清。如没有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的提交,其投标一律按无效标处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资格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5、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7、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8、技术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9、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量)员、材料员、预算(造价)员)在本单位注册的岗位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10、专职安全员(应配备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11、参加开标会议的如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为授权委托人,则须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12、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放弃投标。10.13.9为保证本项目专款专用,38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开、公正、诚实信用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须在项目所在地按招标人要求开设项目共管结算账户,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共同管理,所有付款及支付均须从专款账户进行。38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8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38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38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否则,视为已收到该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否则,视为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8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7)资格审查资料;(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8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经查实发现有围标、串标情况、弄虚作假情况的。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3“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施工合同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4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38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38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是否按时到场;(3)宣布开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名单;(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采用电子投标的包括现场导入招投标专用光盘),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8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38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38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8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2....... 评标委员会主任:(签字)年月日38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附表二: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38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第三章评标办法38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评标办法前附表评审程序评审内容评审方法初步评审技术标按照《省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细则—初步评审内容执行资信标按照《省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细则—初步评审内容执行商务标按照《省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细则—初步评审内容执行详细评审100分技术标(20分)(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和施工段划分0-2分;(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0-2分;(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0-2分;(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0-2分;(5)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0-2分;(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岗位职责、分工0-2分;(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0-2分;(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0-2分;(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和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0-2分;(10)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方案0-2分。资信标10分项目管理班子配备(3分)1、项目负责人获得国家级优秀项目经理的得1.5分,获得省级优秀项目经理的得1分,获得市(地)级优秀项目经理的得0.5分。国家级优秀项目经理(优秀注册建造师),中国施工企业协会、中国建筑业协会和中国风景园林学会颁发均为有效,有效期5年;省级优秀项目经理3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设立并授权社会组织所评选的机构颁发均为有效;市(地)级优秀项目经理2年,自获奖证书发证日期起算。2、项目负责人除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外,同时具备其它种类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0.25分;3、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0.25分;4、质检(量)员、材料员、预算(造价)员、施工员、专职安全员除具备岗位资格证书外,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每人加0.2分,本项满分1分。类似工程施工业绩(1.5分)投标企业近3年内承建过类似工程每完成一项加0.5分。同一工程只计取一次得分,以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获得奖项(2分)投标企业承建的类似工程获国家级质量奖项的每项得1分,获省级质量奖项的每项得0.5分,获市(地)级质量奖项每项得0.3分;获国家级安全奖项的每项得0.5分,获省级安全奖项的每项得0.3分,获市(地)级安全奖项的每项得0.2分。奖项范围按照《省评标办法》执行;同一类似工程获得多项奖项的,只计取一次得分;省、市(地)级奖项有效期3年,国家级奖项有效期5年。38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信用考核(3.5分)暂定。本项得分均为0分。商务标70分投标报价评审(50分)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其报价得分为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措施费项目报价合理性评审(5分)各投标人的措施项目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减完为止。注: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选定方法一:平均法,即评标基准价为各投标报价中措施费项目总报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合理性评审(15分)采用书面评标,由评标委员会采用以下方式对10项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报价进行评审。清单项目报价与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评标基准价相差超过10%(含10%)的,每项扣M/10分;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明细表相互矛盾的,每项扣M/10分;每项不重复扣分,扣完为止。所评10项分部分项工程的确定方法,是招标人依据编制的招标控制价,选取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合价金额最高的前5项分部分项工程参加评审,并随招标控制价一起书面发至投标单位,剩余5项分部分项工程由评标委员会造价评委随机抽取。注: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选定方法一:平均法,即评标基准价为各投标报价中分部分项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当n≥5时,评标基准价为去掉其中最高价和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备注:1、本工程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选定方法二:有效范围平均值法。评标基准价C=A2第一步:确定报价均值A1。当n<5时,A1=所有有效标书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5≤n<7时,A1=所有有效标书的投标报价去掉1个最高价、1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7≤n<9时,A1=所有有效标书的投标报价去掉1个最高价、2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9≤n<11时,A1=所有有效标书的投标报价去掉2个最高价、3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以此类推)当n≥17时,A1=所有有效标书的投标报价去掉5个最高价、6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第二步:确定评标基准价有效范围。38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房屋建筑总承包工程的评标基准价有效范围为A1的93%~107%(含93%和107%),其他工程评标基准价有效范围为A1的90%~110%(含90%和110%)。第三步:确定评标基准价A2。按照第一步计算A1的规则,对评标基准价有效范围内的投标报价进行再次平均,所得算术平均值即为A2。2、设置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应同时提供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本招标项目类似工程的标准:单项合同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景观园林工程施工业绩。近三年内指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3、技术标中缺少针对某一项评审要点的内容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该项得分为0分。缺少三项及以上评审要点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视为其技术标不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其技术标得分为0分(被判定为0分或不予评审的投标报价不参与合理报价范围、评标基准价的计算)。4、投标文件技术标的最终得分,为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不四舍五入,以下相同)。5、评委的自由裁量权权重每项不应超过50%,评委对某一技术标的评分不足技术标分值总分的60%,或者与其最终得分相差超过30%的,应当对其评分做出书面说明。6、优秀项目经理(如有,需同时提供获奖证书和颁奖文件,以获奖证书发证日期为准);开标时将获奖证书和颁奖文件的原件递交评标委员会予以核验加分,并将复印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对应加分项不予计分。7、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提供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并将复印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对应加分项不予计分。8、企业获奖业绩(如有,需同时提供业绩合同、获奖证书和颁奖文件,以获奖证书发证日期为准);开标时将业绩合同、获奖证书和颁奖文件的原件递交评标委员会予以核验加分,并将复印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对应加分项不予计分。9、中国风景园林学会颁发的优秀园林工程金奖视为国家级质量奖项,优秀园林工程银奖视为省级质量奖项。38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10、招标人选取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合价金额最高的前5项分部分项工程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工程名称:山东泰山社会福利中心一期室外景观园林工程标段名称:室外道路工程26040201013001浆砌片石回填1.材料:片石2.砂浆强度等级:M7.5水泥砂浆3.部位:路基下m35169工程名称:山东泰山社会福利中心一期室外景观园林工程标段名称:室外管网工程2010102003001管沟石方1.名称:管沟开挖石方2.管道外径:综合管沟3.挖沟深度:综合4.运输形式:自行考虑,石方运输费,余方弃置自行考虑5.挖方形式:油锤破碎,不允许爆破,以现场320挖掘机,挖不动为界m322485.618010407003003电缆沟、地沟1.名称:室外混凝土暖气沟2.混凝土强度等级:C30商品砼3.工程内容:C30现浇砼底板、沟壁,,C15现浇无筋砼垫层,预制沟盖板。包含钢筋、模板、脚手架等内容。m1450工程名称:山东泰山社会福利中心一期室外景观园林工程标段名称:小品建筑工程479050301002001堆砌石假山1.石料种类、单块重量:叠山泰山景石2.堆砌高度:达到设计要求t1108.7271010504001003直形墙1.混凝土强度等级:C30商砼2.混凝土墙m31946.8938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应按照《关于转发<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泰建发【2015】27号文)附1:综合评估法细则要求的评审内容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技术标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信标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商务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详细评审标准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准备3.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3.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商议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资信组、商务组。3.3熟悉文件资料3.3.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3.3.238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招标控制价或标底(如有)、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3.4暗标编号(适用于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暗标评审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要求对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且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三”中对技术标的编制有暗标要求,则在评标工作开始前,将指定专人负责编制投标文件暗标编码,并就暗标编码与投标人的对应关系做好暗标记录。暗标编码按随机方式编制。在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完成暗标部分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和签字确认后,方可向评标委员会公布暗标记录。暗标记录公布前必须妥善保管并予以保密。3.5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3.5.1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3.5.2在不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法定权利的前提下,清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组成的清标工作小组完成(在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后,清标工作须由评标委员会中具备造价工程师资格的评标专家利用电子辅助评标系统完成)。在这种情况下,清标工作可以在评标前工作开始之前完成,也可以与评标工作平行进行。清标成果应当经过评标委员会的审核确认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3.5.3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投标人递交的书面澄清资料由评标委员会开启。4.评审4.1初步评审标准依据《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再进入详细评审阶段。4.2详细评分标准38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依据《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5.推荐中标候选人5.1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一)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后的3项总分由高到低排出名次,并推荐得分最高的前3名依次作为中标候选人。(二)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2个及以上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应依次按照先商务标、再资信标、后技术标得分高低进行排序;3项得分都相同时,招标人可抽签确定排序。5.2投标人可依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多个标段投标。若所投各个标段的综合得分排位均第一的,允许中标一个标段的,按照招标文件的标段顺序中标或者依次中标;超出允许中标标段的,参与综合得分排序,排序第一也不中标,中标顺延排序第二的投标人。5.3编制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6.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6.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6.1.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6.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6.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38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6.2.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生产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6.3记名投票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38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附件A:废标条件废标条件A0.总则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废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A1.废标条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A1.1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A1.2不按第八章“投标文件的组成”中资格审查书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供原件的;A1.3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A1.3.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A1.3.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A1.3.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A1.3.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A1.3.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A1.3.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A1.3.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A1.3.8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A1.3.9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反担保的;A1.3.10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个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A1.3.11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A1.4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A1.5在资信评审、商务评审、技术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相关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38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A1.6投标人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投标文件的组成”(4)中工程量清单封面格式内容要求,未经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加盖执业专用章的;A1.7在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A1.8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A1.9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第八章“七、资格审查资料”要求提供相应的证件原件的。A1.10不可竞争费用未按要求取费的。A1.11违反泰建办发【2015】60号文关于文明施工费费率的。A1.12未正确签署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的。A1.13未按投标文件格式制作投标文件的。A1.14更改工程量清单中序号、项目编码、项目特征、单位、数量的,更改暂定材料价格的。A1.15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款规定出席开标会的。A1.16违反国家其他规则和规定的。38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8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5.工程内容:【工程概况的各项指标:建筑面积、结构形式、地下及地上层数、主要的设备等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人民币(大写) (¥ 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 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和(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九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三份,承包人执三份,合同备案二份,代理公司存档一份。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备案方: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通用条款部分,招标文件中不再附录。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1.1.1 合同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补充协议、补充条款、联合体协议、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和解调解协议、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2.5 设计人: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3 工程和设备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为修建临时施工道路租用的土地、修建现场围墙占用的公共人行道、占路、占用公共场地等。1.1.3.9 永久占地包括:建设永久工程的用地及永久工程的附属设施用地,包括:小区内绿地和道路、地面停车场等。1.1.3.10 临时占地包括:建设临时工程的用地或用于施工所需场地,如:临建用地、仓储、组装用地、居住生活用地、临时占路、临时占人行道、临时占公共用场地等。1.3 法律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无 。1.4 标准和规范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工程管理条例》、《清单消耗量定额》、《招投标管理条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时间: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 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规定(发包人至迟不得晚于第7.3.2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14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1.6.4 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材料和设备采购计划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文件后7天内审查完毕)。1.6.5 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1.7 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10 交通运输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修建场内外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手续)。1.10.3 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建设项目永久占地为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视具体情况和现场已有设施双方约定。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由承包人)承担。1.11 知识产权1.11.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属于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合同条款(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合同条款(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合同条款(承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合同条款(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可以调整)。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签约合同价的15%)。2. 发包人2.2 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 名: ;身份证号: ;职 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与监理人配合,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2)承包人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的调换须事先经其同意;(3)参与工程质量、安全、投资、进度的管理及各有关协作单位的协调等事宜。以下工作由发包人代表在监理人的配合下完成,但最终须经发包人书面认可:(1)工程设计变更及工程量确认;(2)变更工程价款的洽商;(3)处理索赔事项;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4)工程进度款的确认及拨付;(5)工程结算价款的确认。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 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应最迟于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2.4.2 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将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等施工所必需的条件接至施工现场内;(2)保证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3)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4)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应提供的其他设施和条件。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书面通知后28天内,向承包人提供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相应资金来源证明)。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否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否 。3. 承包人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竣工图、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等;按质监单位、档案管理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和发包人要求的竣工备案和归档内容提供。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3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提交竣工报告前7天,但不超过竣工后21天。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形式及必要的电子形式。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包人所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及现场管理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并向发包人提交其上岗证原件、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或调离。3.2 项目经理3.2.1 项目经理:姓 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权代表承包人全面履行合同并常驻施工现场,并承担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责任。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不少于25天,否则每缺勤1天,由承包人按1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立即更换合格的项目经理并由承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1天以内(含1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累计超过5天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立即更换合格的项目经理并由承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立即更换合格的项目经理并由承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0元。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立即更换合格的项目经理并由承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0元。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项目经理或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出现以下情形时,视为项目经理或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称职,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更换:①经常行为不轨或不认真,品行不端;②履行职责时不能胜任或玩忽职守;③不遵守合同的规定;④经常出现有损健康与安全或有损环境保护的行为;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称职行为或违法行为。3.3 承包人人员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立即更换合格的施工管理人员并由承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执行通用合同条款。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施工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扣罚本合同价款2%-5%的违约金。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1天以内(含1天),罚款500元;2天以上(含2天)或累计超过5天的,罚款3000元。发包人视情节轻重决定是否要求承包人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或解除施工合同。3.5 分包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其他禁止分包的专业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地基基础、主体、屋面、防水、给排水、电气安装、消防安装等。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非主体结构、非关键性工作,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其他双方约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施工合同范围内任何工程的分包须经发包人同意。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分包条件和方式、责任分担;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分包管理与协调;总承包管理费约定;分包合同权益的转让约定等。3.5.4 分包合同价款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分包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结算,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价款)。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执行通用合同条款(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7 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合同金额的10%。本项目设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10%,中标人须在中标公示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指定账户支付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随工程施工进度、质量等分批无息退还。4. 监理人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围内的所有项目的质量、工期、投资、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理。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行使监理合同授予的权限,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就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使用要求等,对发包人的建议权;(2)对工程结构设计和其它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并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3)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书面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4)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事先向发包人报告;(5)具有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6)对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7)对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单价价格范围内,具有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8)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包人工作不力,可提出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的建议;(9)具体权限详见《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满足监理人正常监理工作的要求,由承包人提供,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2 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 名: ;职 务: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4.4 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 ;(2) ;(3) 。5. 工程质量5.1 质量要求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无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无 。5.3 隐蔽工程检查5.3.2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 小时。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 安全文明施工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杜绝伤亡事故,发生事故次数控制在0次以内。如有发生,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发包人配合协助,由承包人在现场建立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统一管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对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负责,并自行协调与地方的关系,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由承包人在工程开工后7天内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报发包人审核批准后执行。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暴乱、爆炸等恐怖事件,以及群殴、械斗等群体性突发治安事件的,承包人应立即向发包人和当地政府报告。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6.1.5 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满足安全文明施工达标工地要求。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包含在每次拨付的工程款中。7. 工期和进度7.1 施工组织设计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①专业性较强的专项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②安全技术措施。③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④达到规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作业等。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7.2 施工进度计划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7.3 开工7.3.1 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7.3.2 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9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 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7.5 工期延误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无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①按经批准的进度计划表各分部工程阶段节点工期延误,每延误1天按签约合同价的0.03%计算;②节点工期延误,总工期未延误且未造成相关单位工期延误及损失的,不计违约金;③总工期延误,每延误1天按签约合同价的0.05%计算,并与节点工期延误违约金合并计算。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签约合同价的5%。7.6 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埋藏在地下的未引爆的炸弹、地勘过程中未发现的特殊岩层构造、地下管道、有毒的土壤或异常的地下水位、文物古迹保护、候鸟迁移筑巢、动物保护等情形及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三方共同认定为不利物质条件的情形。出现以上不利物质条件且影响工程施工时,承包人仅可提出工期索赔。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连续强降雨、雪、冰雹等5天以上,8级以上大风持续2天以上的天气;(2)当天最高温度40℃以上或最低温度低于-10℃以下并连续持续10天以上的天气;(3)其他根据泰安市历史气象资料中的气象数据,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共同认定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4)出现以上不利物质条件且影响工程施工时,承包人仅可提出工期索赔。7.9 提前竣工的奖励7.9.2 提前竣工的奖励: 无 。8. 材料与设备8.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保管费、检验费等由承包人承担,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当中。8.6 样品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主要材料(设备)明细表》中列明的材料及设备,由发包人、监理人认可后方可供货至现场;材料、设备进场后,由承包人组织发包人、监理人共同验收并抽样报送检测部门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所提供样品由监理人负责保管于现场并封存,承包人不得使用与样品不符的材料和设备。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及其他费用;临时设施占地应经发包人批准。9. 试验与检验9.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 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工程要求配置。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工程要求配置。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工程要求配置。9.4 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0. 变更10.1 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①增加或减少合同中的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②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③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④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⑤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变更应由发包人或监理人提出,承包人若根据实际施工情况提出变更时,应经发包人同意后,由发包人或监理人发出变更指令。10.4 变更估价10.4.1 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合同中有综合单价的,按合同已有的综合单价执行;(2)合同中有近似综合单价的,执行近似综合单价。(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2003年《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人工工日单价执行泰建办发【2015】35号文、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2015年)及取费程序计算工程价款的90%为最高结算价,主要材料价格承包人投标书中有的执行投标书中的价格,其余材料价格执行同期泰安市信息价格或由发包人确认的市场调研价格。施工中发生的设计变更部分,工程量按实计算;单价按投标单位投标时的综合单价执行。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与签证,其价款一并在竣工结算后支付。(4)所发生的工程设计变更,应由发包人和设计人签字认可后执行,因工程设计变更发生的隐蔽工程量变更由发包人驻工地代表、监理工程师、承包人共同签证工程量,在工程结算时承包人必须提供原件,否则发包人不予认可。属于零星工作内容的,须由发包人驻工地代表和现场监理工程师、承包人代表共同签证工程量。在工程结算时承包人必须提供原件,否则发包人不予认可。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承包人在投标书中对工程量的遗漏和错误,均不应导致合同的作废,也不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的义务和其应按图纸、规范履行合同的责任。工程施工(隐蔽)记录单签证,只是对工程量和施工做法的实际记录,结算原则执行10.4.1。本工程由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验收、检测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已综合考虑与土建、安装(包括消防、综合布线等)、景观等单位之间的穿插施工所需的施工降效、配合等所需的各种费用,并将此费用综合考虑在合同价款中,发包人不再为此支付任何费用。文明施工费,费率按泰建办法【2015】60号文执行。总承包服务费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包含在总报价中,进场后由承包人与总承包人自行协商,相关风险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合同价格不予调整。10.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发包人将根据该建议对项目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延长使用寿命、降低运行效率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后,给予施工方奖励。10.7 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10.8 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1. 价格调整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否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 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均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和清单规范规定。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①市场价格波动执行专用合同条款11.1条规定。②人工、机械费的价格波动不予调整合同价格。③法律变化执行合同条款11.2条规定。④不可抗力发生的风险执行合同第17.3条。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3、其他价格方式: / 。12.2 预付款12.2.1 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12.2.2 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12.3 计量12.3.1 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鲁建发[2011]3号文件《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鲁建标字[2011]19号《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等相关工程国家或行业计量规范规定计算工程量,人工费执行泰建办发【2015】35号文。12.3.2 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工程形象进度目标或时间节点。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计价支付。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本工程无预付款,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工程中期,付至已完工程量价款的60%(审定工程款可视工程施工进度、质量等情况分次拨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量价款的80%;审计定案后,付至定案值的90%,余款作为质保金,无质量问题三年内分次无息付清。注:资金按照重点工程支付方式支付。12.4.1 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工程形象进度目标或时间节点。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工程形象进度目标或时间节点。其中总价项目进行支付分解。(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在收到监理人审查通过的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最迟28天内。(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签发进度款付款证书后14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无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①编制:依据施工进度计划、签约合同价及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分解,编制支付分解表按月支付。②审批:承包人收到批准进度计划后7天内完成申报,监理人7天内完成审查,发包人7天内完成审批。13. 验收和工程试车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 竣工验收13.2.2 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无 。13.2.5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执行通用合同条款。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3000元/天。13.3 工程试车13.3.1 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3 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发包人组织试车,承包人配合;由发包人承担费用。13.6 竣工退场13.6.1 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接到发包人退场通知后28天内。14. 竣工结算14.1 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4.2 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书28天内完成审批并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14天内,发包人逾期支付时不计违约金。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4.4 最终结清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一式叁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期限: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7天内。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14天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7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时不计违约金。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 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实际竣工之日起24个月。15.3 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是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 (2) 5 %的结算价款;(3)其他方式: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1) 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结清质量保证金时不计利息。15.4 保修15.4.1 保修责任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工程保修期为: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2年。15.4.3 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内。16. 违约16.1 发包人违约16.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无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应及时发出延期通知,调整开工日期。(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发包人逾期支付合同价款时,不计取违约金,承包人不得因此暂停施工。(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执行专用合同条款。(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有权拒收不合格的材料及工程设备,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由发包人在暂停施工28天内发出复工指示,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有权索赔损失或要求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7)其他: 无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28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 承包人违约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发包人、监理人认定的其他违约行为。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16.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由双方协商解决。17. 不可抗力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①不利物质条件;②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③政府干预、政府禁令等;。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28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 保险18.1 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工程保险的所有保险内容,均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有关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承包人应为本合同工程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范围至少包括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工程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范围至少包括进入施工现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人员及所有第三者财产。当本合同工程发生所述的损失或损害时,承包人应按保险单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及时向发包人报告,并抄送监理工程师。如损害继续发生,承包人在递交第一次报告后,每7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期限应包括开工日至本工程(或其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发包人为止。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对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承包人人员的伤亡,或财产(设备)的损失或损害不予赔偿;发包人不承担与此有关的索赔、损害、赔偿及诉讼等费用和其他开支。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18.3 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发包人与承包人应为进入现场的各自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由承包人自行决定。18.7 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双方应在变更后7天内相互通知并告知监理人。20. 争议解决20.3 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否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20.4 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泰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1.补充条款21.1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为管理、配合、协调其他专业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或供货单位的总承包服务费(包括总承包管理费和配套服务费)不得高于该专业工程造价(设备费除外)的1%,费率由总包单位与工程施工方根据配合内容协商确定,统一由总包单位协调管理。总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发包人及本工程其他专业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或供货单位超过上述约定收取其他任何费用。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总承包服务费”是在工程建设的施工阶段实行施工总承包时,但发包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工程进行分包和自行采购供应部分设备、材料时,要求总承包人提供相关服务(如分包人使用总包人的脚手架、水电接剥等)和施工现场管理、竣工验收、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所需的费用。21.2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清理所有的临时性工程场地和临时道路,将这些场地恢复到原有状况,至少达到施工开始前的标准。21.3本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要做好与其他承包人及配套工程的协调施工;否则,要承担由此引起的返工怠工损失,工期不得顺延。2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因某种原因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应全额赔偿发包人的损失。21.5由施工单位自行协调施工现场及周边的社会关系。21.6如出现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上访等影响稳定的现象,甲方将从工程款中扣除所欠农民工工资金额两倍或两倍以上违约金。21.7本工程固定措施费,施工单位在投标报价时的措施项目费,不因设计变更而调整。21.8发包人支付的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私自挪用。为保证本项目专款专用,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须在项目所在地按招标人要求开设项目共管结算账户,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共同管理,所有付款及支付均须从专款账户进行。发包人有权监督检查每月已支付的工程进度款资金流向,如出现承包人未专款专用情形,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处罚。21.9承包人应按国家安全及质量标准施工,如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全部责任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21.10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设计变更与签证,其价款一并在竣工结算后支付。21.11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如发现(或承包人被举报)承包人有挂靠、违法分包、转包的行为,发包人有权提请有关部门对承包人的财务情况进行查证,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承包人不予配合的视为查证属实。对于查证属实的单位,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报相关部门按照《泰安市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的规定予以处罚。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21.12所有材料、设备、苗木等在进场前承包人须先向设计人、监理人及发包人提交样品,经设计人、监理人及发包人确认认可后方可进行采购施工,甲方保留另行采购的权利,价格不予调整。承包人施工方案、材料、样板工程,需得到设计人认可后实施,因施工偏差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21.13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或带来影响等,发包人有权将全部损失、费用等在应付款中直接扣除。21.14进场所有材料,发包人、监理人、审计单位等随时进行现场取样送检,每抽检一次不合格,承包人支付该项材料合同金额的50%作为违约金(3日内以现金形式支付),两次抽检不合格,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工程所有已发生费用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无条件配合,所有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1.15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的承包方式,图纸中注明二次深化设计的所有项目,在实施时均不因二次深化设计而调整中标综合单价,工程量据实结算。21.16施工现场所有地上附属物(含二期地块,包括建筑、苗木、垃圾等内容)拆除、清理、运输等内容,投标人应在报价中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21.17承包人须在竣工验收后三年内对所有景观苗木进行养护、补栽,保证所有景观苗木成活率为100%,该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甲方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21.18承包人所施工的所有工程最终完成效果必须经设计人验收合格,设计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实现其设计意图,达到设计效果,并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21.19承包人应综合考虑以上补充条款所有风险,所有费用均已包含着合同价格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第四部分 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名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承包人施工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苗木保活三年,成活率达到100%。保修范围内的所有由承包人完成的工程内容。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通风及空调系统为2年;其他项目保修期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金额及方式执行本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项条款,结清质量保证金时不计利息。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第五部分 安全生产合同为在 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 (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 (全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费用由责任方自行承担;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已未遂事故,经有关部门认定,不属违规行为。。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法人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后附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1.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一、项目名称及概况:1、项目名称:山东泰山社会福利中心一期室外景观园林工程2、项目概况:项目包括景观绿化工程、景观铺装工程、景观小品工程、景观安装工程、道路建设工程、锅炉房工程。二、编制范围:1、本清单编制范围为该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绿化工程、铺装工程、小品工程、安装工程、道路工程、锅炉房工程等;2、其他未说明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道路建设工程范围:1.道路:主要工程项目为道路总长2.145公里,其中南北段(桩号0+625~1+000路段)长0.625公里,宽7米;(桩号1+000~1+578.39)路段长1.57公里,宽7米;东西路段(桩号+000~2+249)路段0.249公里。(桩号1+575~0+625)路段0.95公里。其工程项目范围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场地清理与掘除、路基土石方挖掘、回填、碾压整平;路基水泥稳定碎石分层铺筑、碾压;乳化沥青粘层、透层喷撒,细粒、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铺筑;路缘石安装及混凝土护脚浇筑;水泥人行道板及盲道道板铺装;2.管涵:包括土石方挖掘、箱涵钢筋混凝土底板、箱壁、顶盖、两端钢筋混凝土挡墙、泄水管安装、碎石滤料铺设及沉降缝设置、挡墙外风化粒料回填、级配砂石回填,路面检查井边缘加强筋等。3.安装工程3.1雨水工程:包括图纸内本期设计所有雨水管线,成品检查井,雨水井的施工。3.2污水工程:包括图纸内本期设计所有污水管线,检查井,各路口的预留管道已包括。3.3路灯工程:包括图纸内电缆敷设,电缆保护管,过路保护管敷设,检查井,路灯及基础。3.4给水、中水管道,消火栓管道,喷淋管道包括图纸内本期所有内容,进楼算至阀门处。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3.5室外弱电需求、消防联动室外需求、弱电预留包括图纸全部预留及过路管道。4.桥梁:主要项目内容包括挖土方、淤泥、流沙及外运,桩机械成孔、C30水下砼灌注桩、混凝土承台、桥墩造型、墩(台)身、墩(台)盖梁、空心板制作、运输、吊装就位、灌浆、内模安拆、板底勾缝、混凝土连续板、C30砼桥头搭板、C30砼栏杆基座及栏杆基础等钢筋混凝土、模板制作安装;钢管栏杆安装,M7.5水泥砂浆砌片石挡墙、台背回填,桥面泄水管、挡墙泄水管、桥梁伸缩缝装置、及桩基高低应变检测等;土石方及碎石土回填,水泥稳定碎石垫层分层铺筑碾压,桥面中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路面铺筑、路缘石安装、人行道块料铺设等全部项目内容。
三、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年版)《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年版)《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年版),3、费用计取按照《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2011年版)。4、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5、工程类别判断依据及工程类别:依据《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各专业工程按相应的划分标准计取工程类别。6、人工工日单价、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现行规定计算。本工程人工工日执行泰建发[2015]95号文,文明施工费费率执行泰建发[2015]60号文。7、经审查的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国(省)标准图集及相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等相关资料。四、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要求:1、工程质量等级达到招标文件要求。2、材料要求:①本工程采用商品混凝土。②主要材料均按照设计要求的规格、型号及标准。③其他材料优先采用国家免检品牌。3、工期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付业主。4、安全要求:杜绝安全事故发生。5、苗木包活养护期为3年。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6、施工现场所有地上附属物(含二期地块,包括建筑、苗木、垃圾等内容)拆除、清理、运输等内容,投标人应在报价中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7、所有材料、设备、苗木等在进场前须先向设计人、监理人及发包人提交样品,经设计人、监理人及发包人确认认可后方可进行采购施工,发包人保留另行采购的权利,价格不予调整。承包人施工方案、材料、样板工程,需得到设计人认可后实施,因施工偏差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8、工程量清单中项目描述不明确的部分,按设计图纸的内容及做法,并结合相关效果图。9、土石方界定:土方类别综合考虑(以320挖掘机挖不动为石方界线,挖动部分全部按照土方考虑),挖掘机挖不动为石方(现场界定,石方类别综合考虑、不得使用爆破方式,考虑油锤、风镐、静力破碎等),本工程所有土石方均以此说明为准。五、填列说明1、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综合单价依据市场行情价及本地市场的平均水平的情况编制,包括了完成本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除甩项外)的工作所需人工、材料、机械、质检、检测、安装、缺陷修复、施工管理费、总承包服务费、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材料采保费、保险、工程一定的风险系数(按5%考虑)等费用,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招标代理费和工程一定的风险。2、清单中涉及到有关标准图集的以标准图集做法为准,投标时综合单价应包含标准图集做法中所有工作内容。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按实物净量计算的,一切损耗均应在投标报价内。4、投标应仔细阅读图纸结合清单内容报价,凡清单说明与图纸技术标准不一致的,以较优的技术标准为准。图纸设计冲突处以大样为准,图纸中材料规格不明确的如清单有描述的按清单描述的材料考虑,图纸中没有说明做法的,清单中有描述的按清单描述做法报价。5、各投标单位关于质量、工期、服务、优惠条件等方面的承诺,凡涉及价格的优惠,一律在综合单价中体现。投标报价中只允许出现一个报价。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6、安全施工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为不可竞争费用,应计入投标报价中,否则按废标处理。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包括社会保障费,仅将其作为计税基础,否则按废标处理。上述费用均不得让利和优惠。人工工日单价按标准执行。安全施工费率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否则按废标处理。7、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文件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和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而投标人必须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8、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图纸和招标人的招标文件、补遗书、答疑、答疑补充等开标前的文件对照工程量清单数量进行全面复核,对发现的数量差额与缺项,投标人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核算,除非招标人以补遗函或答疑补充的形式予以更正,所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不允许自行调整;若投标人认为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数量存在差额与缺项且招标人未以补遗函或答疑补充形式给予更正,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过程中将其价格综合至其他清单项中。六、补充说明1、根据清单报价的综合单价报价原则,投标单位在分项报价时应注意包括以下内容:(1)包括完成每项工程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部分节点无或节点不清晰的,应根据施工和验收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并含在报价中,现场不予办理签证,结算不做调整。(2)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中没有体现的,按照图纸及规范的要求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工程内容所需的费用;(3)考虑风险因素而增加的费用,结合企业的施工水平、施工管理成本和设备的配置、市场材料价格的调整以及风险预测等综合因素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及投标总价;(4)综合单价是包括完成本项工程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若有遗漏视为让利或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5)清单量为按清单计价规范计算,编制综合单价时应考虑好施工过程中影响造价的所有因素。2、施工过程中需要的主要材料,施工单位须报产地、品牌、规格。3、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有任何疑问,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疑问提交截止日前提出,否则视为投标人认可该工程量清单已包括了招标范围及图纸涉及的全部内容。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4、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数量是依据设计图纸计算的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确定,合同价格的确定以及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和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5、投标人应结合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合同条款、效果图、现场情况等所有资料及因素,综合考虑所有风险进行报价。6、本项目设置暂列金额为566504元,详见2.15暂列金额明细表,投标人不得作任何修改,并计入总报价中,否则按废标处理。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2.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2.1工程量清单封面工程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招标人:咨询人:(单位盖章)(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编制人:复核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2.2投标总价表投标总价招标人:工程名称:投标总价(小写):(大写):其中措施项目总报价(小写):(大写):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加盖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专用章)编制时间: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2.3总说明总说明工程名称:第页共页一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由[建设单位]投资兴建的[工程名称];座落于[工程地址],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平方米;
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高度:[建筑物总高度(米)]米,层高[标准层高度(米)]米,层数[总层数]层;
结构形式:[结构类型];基础类型:[基础类型];装饰标准等。本期工程范围包括:;
2、编制依据:本工程依据《[编制依据(执行报价规则)]》中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根据[设计单位]设计的[工程名称]施工设计图计算实物工程量;
3、材料价格按照本地市场价计入;
4、管理费:
5、利润:
6、特殊材料、设备情况说明。
7、其他需特殊说明的问题。二现场条件
三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及有关资料
四对施工工艺、材料的特殊要求
五其它
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2.4工程项目投标报价表工程项目投标报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单项工程名称金额(元)其中(元)暂列金额及特殊项目暂估价材料暂估价规费合计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2.5单项工程投标报价表单项工程投标报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元)其中(元)暂列金额及特殊项目暂估价材料暂估价规费123……合计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2.6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汇总内容金额(元)其中:材料暂估价(元)1分部分项工程费21.21.31.41.5……2措施项目费2.1措施项目费(一)2.2措施项目费(二)3其他项目费3.1暂列金额3.2特殊项目费3.3计日工3.4总承包服务费4规费5税金合计=1+2+3+4+5-社会保障费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2.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2.8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定额编号工程内容综合单价组成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计费基础管理费和利润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2.9材料暂估价一览表材料暂估价一览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元)备注 注:如果有暂估价附此表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2.10工料机汇总表工料机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工料机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 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2.11措施项目清单计价汇总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2.12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一)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一)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1夜间施工费2二次搬运费3冬雨季施工4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56789101112 合计注:1、投标人可自行增加项目。2、表格中各项费率,投标人可自主填报。若填报为零的措施项目,投标人应说明理由。3、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内注明施工方案(或计算办法)。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2.13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二)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二)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2.14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金额(元)备注1暂列金额 2特殊项目费用 3计日工 4总承包服务费 合计 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2.15暂列金额明细表暂列金额明细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暂定金额(元)备注1园水池泰山风景石4.5*2.23*1.17块11526322园水池泰山风景石3.23*1.8*1.26块1943483园水池泰山风景石4*1.63*0.62块1525514园水池泰山风景石3.8*1.95*0.83块1799545园水池泰山风景石2.77*1.3*0.92块1430686景方园泰山风景石4*0.9*1.3块1608407景方园景池泰山风景石1.47*0.64*0.8块197848景方园景池泰山风景石1.47*0.63*0.9块1108359景方园景池泰山风景石1.5*0.8*1块11560010入口景墙泰山风景石1.27*0.35*1.2块1693411入口景墙泰山风景石0.9*0.3*1.06块1446412入口景墙泰山风景石0.9*0.26*1.15块1349813中轴景墙泰山风景石2.15*0.25*1.12块1782614中轴景墙泰山风景石2.4*0.2*0.55块1343215中轴景墙泰山风景石2.15*0.2*0.74块1413716中轴景墙泰山风景石3.6*0.2*1.38块11291617中轴景墙泰山风景石1.75*0.2*0.81块13685合计17566504注:如果有暂列金额附此表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2.16特殊项目暂估价表特殊项目暂估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特殊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计量单位计算方法金额(元)备注 合计注:如果有特殊项目暂估价附此表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2.17计日工表计日工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单位:元序号项目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暂定数量综合单价合计一人工 1 2 34 人工小计 二材料123456材料小计三施工机械1234施工机械小计总计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2.18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及服务内容项目费用(元)费率(%)金额(元)1 2 合计注:如果有总承包服务费附此表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2.19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1规费 1.1安全文明施工费1.1.1环境保护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1.1.2文明施工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1.1.3临时措施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1.1.4安全施工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1.2工程排污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1.3社会保障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1.4住房公积金1.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2税金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合计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3.主要材料、设备一览表主要材料、设备一览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品牌单位单价(元)备注 注:投标人须自行编制此表附在投标文件中,如投标人未提供生产厂家和品牌或提供的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有权指定生产厂家和品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有投标人承担。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第六章图纸(另行提供)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第一节一般要求1.工程说明1.1工程概况l.1.1本工程基本情况如下:山东泰山社会福利中心一期室外景观园林工程,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室外园林景观绿化铺装、室外道路及管网、供热附属设施等内容。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1.1.2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具体地理位置如下:本项目位于泰安市泰山区泰前办事处杏园村北,详见图纸标注。1.2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1.2.1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已经具备施工条件。施工场地(现场)临时水源、临时电源、临时排污口位置、道路交通、以及施工场地(现场)和周围环境等情况由承包人根据现场勘查情况自行考虑,相关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1.2.2承包人被认为已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踏勘现场时充分了解本工程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并已在其投标时就此给予了充分的考虑。1.3地质及水文资料1.3.1现场地质及水文资料和信息数据:见图纸说明。1.4资料和信息的使用1.4.1合同文件中载明的涉及本工程现场条件、周围环境、地质及水文等情况的资料和信息数据,是发包人现有的和客观的,发包人保证有关资料和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但承包人据此作出的推论、判断和决策,由承包人自行负责。2.承包范围2.1承包范围2.1.1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本工程承包人自行施工的工程范围如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甩项项目除外)。2.1.2承包范围内的暂估价项目:无甲供材料。2.1.3承包范围内的暂列金额项目2.1.3.1承包范围内以暂列金额(包括计日工)方式实施的项目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表4.1l—l“暂列金额明细表”(不包括计日工)和表4.1l一4“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计日工表”,其中计日工金额为承包人在其投标报价中按表4.11—4“计日工表”所列计日工子目、数量和相应规定填报的金额。2.1.3.2暂列金额明细表中每笔暂列金额所对应的子目,包括计日工,均只是可能发生的子目。承包人应当充分认识到,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列暂列金额可能不发生,也可能部分发生。即便发生,监理人按照合同约定发出的使用暂列金额的指示也不限于只能用于表中所列子目。2.1.3.3暂列金额是否实际发生、其再分和合并等均不应成为承包人要求任何追加费用和(或)延长工期的理由。2.1.3.4关于暂列金额的其他说明:。2.2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和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2.2.1由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属于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工程,不属于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如下:无。2.3承包人与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承包人的工作界面2.3.1承包人与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承包人以及与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商之间的工作界面划分如下:以施工图纸为准。2.4承包人需要为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供的现场办公条件和设施2.4.1承包人需要为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供的现场办公条件和设施及其详细要求如下:无。3.工期要求3.1合同工期本工程合同工期和计划开、竣工日期为承包人在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工期和计划开、竣工日期,并在合同协议书中载明。3.2关于工期的一般规定3.2.1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工期和计划开、竣工日期之间发生矛盾或者不一致时,以承包人承诺的工期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通用合同条款第11.1款约定的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3.2.2如果承包人在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工期提前于发包人在本工程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工期,承包人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当制定相应的工期保证措施,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应当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履约过程中发包人不会因此再向承包人支付任何性质的技术措施费用、赶工费用或其他任何性质的提前完工奖励等费用。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3.2.3承包人在投标函附录中所承诺的工期应当包括实施并完成本节上述2.1.2项规定的暂估价项目和上述2.1.3项规定的实际可能发生的暂列金额在内的所有工作的工期。4.质量要求4.1质量标准4.1.1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4.2特殊质量要求4.2.1有关本工程质量方面的特殊要求如下:无。5.适用规范和标准5.1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5.1.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标准和规范等的名录见本章第三节。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与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之间出现矛盾,承包人应书面要求监理人予以澄清,除监理人有特别指示外,承包人应按照其中要求最严格的标准执行。5.1.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则应按合同条款第15条的约定办理。5.2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5.2.1适用本工程的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见本章第二节。5.2.2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和其他设计文件中的有关文字说明是本节的组成内容。6.安全文明施工6.1安全防护6.1.1在工程施工、竣工、交付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当始终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等,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第9.2款的约定履行其安全施工职责。6.1.2承包人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现场)设立、提供和维护并在有关工作完成或竣工后撤除:(1)设立在现场入口显著位置的现场施工总平面图、总平面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质量控制、材料管理等的规章制度和主要参建单位名称和工程概况等说明的图板;(2)为确保工程安全施工须设立的足够的标志、宣传画、标语、指示牌、警告牌、火警、匪警和急救电话提示牌等等;(3)洞口和临边位置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护身栏杆、脚手架、洞口盖板和加筋、竖井防护栏杆、防护棚、防护网、坡道等等;(4)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帽、安全网、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护口罩和防护衣等安全生产用品;(5)所有机械设备包括各类电动工具的安全保护和接地装置和操作说明;(6)装备良好的临时急救站和配备称职的医护人员;(7)主要作业场所和临时安全疏散通道24小时36伏安全照明和必要的警示等以防止各种可能的事故;(8)足够数量的和合格的手提灭火器;(9)装备良好的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和相应的使用管理制度;(10)对涉及明火施工的工作制定诸如用火证等的管理制度;(11)其他: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照监理工程师要求执行。6.1.3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承包人应对其由于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和施工安全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6.1.4承包人应建立专门的施工场地(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和符合有关规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巡查和专项检查,召集和主持现场全体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每周至少一次),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方案的安全把关,负责制定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确保所有的安全设施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承包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应当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1.5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承包人应遵照有关法规要求,编印安全防护手册发给进场施工人员,做好进场施工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并建立考核制度,只有考核合格的人员才能进场施工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还应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在任何分部分项工程开始施工前,承包人应当就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等进行安全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6.1.6承包人应为其进场施工人员配备必需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承包人还应为施工场地(现场)邻近地区的所有者和占有者、公众和其他人员,提供一切必要的临时道路、人行道、防护棚、围栏及警告等,以确保财产和人身安全以及最大程度地降低施工可能造成的不便。6.1.7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隧道口、基坑边沿、危险品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一切必需的安全警示标志,包括但不限于标准道路标志、报警标志、危险标志、控制标志、安全标志、指示标志、警告标志等,并配备必要的照明、防护和看守。承包人应当按监理人的指示,经常补充或更换失效的警示和标志。6.1.8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现场)内由其提供并安装的所有提升架、外用电梯和塔吊等垂直和水平运输机械进行安全围护,包括卸料平台门的安全开关、警示铃和警示灯,卸料平台的护身栏杆,脚手架和安全网等等;所有的机械设备应设置安全操作防护罩,并在醒目位置张挂详细的安全操作要点等。6.1.9承包人应对所有用于提升的挂钩、挂环、钢丝绳、铁扁担等进行定期检测、检查和标定;如果监理人认为,任何此类设施已经损坏或有使用不当之处,承包人应立即以合格的产品进行更换;所有垂直和水平运输机械的搭设、顶升、使用和拆除必须严格依照现行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的要求。6.1.10所有机械和工器具应定期保养、校核和维护,以保证它们处于良好和安全的工作状态。保养、校核和维护工作应尽可能安排在非工作时间进行,并为上述机械和工器具准备足够的备用配件,以确保工程的施工能不间断地进行。6.1.11在永久工程和施工边坡、建筑物基坑、地下洞室等的开挖过程中,应根据其施工安全的需要和(或)监理人指示,安装必要的施工安全监测仪器,及时进行必要的施工安全监测,并定期将安全监测成果提交监理人,以防止引起任何沉降、变形或其他影响正常施工进度的损害。6.1.12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承包人应对任何施工中的永久工程进行必要的支撑或临时加固。除非承包人已获得监理人书面许可并按要求进行了必要的加固或支撑,不允许承包人在任何已完成的永久性结构上堆放超过设计允许荷载的任何材料、物品或设备。在任何情况下,承包人均应对其任何上述超载行为引起的后果负责,并承担相应的修缮费用。6.1.13承包人应成立应急救援小组,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制定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将应急救援预案报送监理人。应急救援预案应能随时组织应救专职人员、并定期组织演练。6.1.14施工过程中需要使用爆破或带炸药的工具等危险性施工方法时,承包人应提前通知监理人。经监理人批准后,承包人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府有关主管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向有关机构提出申请并获得相关许可。承包人应严格依照上述规定使用、储藏、管理爆破物品或带炸药的工具等,并负责由于这类物品的使用可能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的赔偿。任何情况下,承包人不得在已完永久性工程中和空心砌体中使用爆破方法。6.1.15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和爆破工程等达到一定规模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人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其中深基坑、地下暗挖和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还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审查。6.1.16承包人应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第9.5款的约定处理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后,承包人必须立即报告监理人和发包人,并在事故发生后一小时内向发包人提交事故情况书面报告,并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6.1.17承包人还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条例等的要求,制定一套安全生产应急措施和程序,保证一旦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能立即保护好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防止损失扩大。6.1.18安全防护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照监理工程师要求执行。6.2临时消防6.2.1承包人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制定用火、用电和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各项制度和规程等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消防管理机构的要求。6.2.2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承包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消防管理部门的要求,为施工中的永久工程和所有临时工程提供必要的临时消防和紧急疏散设施,包括提供并维持畅通的消防通道、临时消火栓、灭火器、水龙带、灭火桶、灭火铲、灭火斧、消防水管、阀门、检查井、临时消防水箱、泵房和紧随工作面的临时疏散楼梯或疏散设施,消防设施的设立和消防设备的型号和功率应满足消防任务的需要,始终保持能够随时投入正常使用的状态,并设立明显标志。承包人的临时消防系统和配置应分别经过监理人和消防管理部门的审批和验收;承包人还应自费获得消防管理部门的临时消防证书。所有的临时消防设施属于承包人所有,至工程实际竣工时且永久性消防系统投入使用后从现场拆除。6.2.3承包人应当成立由项目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临时消防组或消防队,宣传消防基本知识和基本操作培训,组织消防演练,保证一旦发生火灾,能够组织有效的自救,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6.2.4施工场地(现场)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和安全地存放,设专人进行存放和领用管理。施工场地(现场)储有或正在使用易燃、易爆或可燃材料时或有明火施工的工序,应当实行严格的“用火证”管理制度。6.2.5临时消防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照监理工程师要求执行。6.3临时供电6.3.1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及其适用的修订版本的规定和施工要求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方案。临时用电方案及其变更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应当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6.3.2承包人应为施工场地(现场),包括为工程楼层或者各区域,提供、设立和维护必要的临时电力供应系统,并保证电力供应系统始终处于满足供电管理部门要求和正常施工生产所要求的状态,并在工程实际竣工和相应永久系统投入使用后从现场拆除。6.3.3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临时供电系统的电缆、电线、配电箱、控制柜、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等材料设备均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经过检验合格的产品。临时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和两极漏电保护供电,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按规定设立零线和接地线。电缆和电线的铺设要符合安全用电标准要求,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严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各种配电设备均设有防止漏电和防雨防水设施。6.3.4承包人应在施工作业区、施工道路、临时设施、办公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照明,地下工程照明系统的电压不得高于36V,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供电电压不应大于24V。不便于使用电器照明的工作面应采用特殊照明设施。6.3.5凡可能漏电伤人或易受雷击的电器及建筑物均应设置接地和避雷装置。承包人应负责避雷装置的采购、安装、管理和维修,并建立定期检查制度。6.3.6临时用电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照监理工程师要求执行6.4劳动保护6.4.1承包人应遵守所有适用于本合同的劳动法规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中关于工人工资标准、劳动时间和劳动条件的规定,合理安排现场作业人员的劳动和休息时间,保障劳动者必须的休息时间,支付合理的报酬和费用。承包人应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为本合同下雇佣的职员和工人办理任何必要的证件、许可、保险和注册等,并保障发包人免于因承包人不能依照或完全依照上述所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等可能给发包人带来的任何处罚、索赔、损失和损害等。6.4.2承包人应按照国家《劳动保护法》的规定,保障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安全。承包人应为本合同下雇佣的职员和工人提供适当和充分的劳动保护,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防护、防寒、防雨、防尘、绝缘保护、常用药品、急救设备、传染病预防等。6.4.3承包人应为其履行本合同所雇佣的职员和工人提供和维护任何必要的膳宿条件和生活环境,包括但不限于宿舍、围栏、供水(饮用及其他目的用水)、供电、卫生设备、食堂及炊具、防火及灭火设备、供热、家具及其他正常膳宿条件和生活环境所需的必需品,并应考虑宗教和民族习惯。6.4.4承包人应为现场工人提供符合政府卫生规定的生活条件并获得必要的许可,保证工人的健康和防止任何传染病,包括工人的食堂、厕所、工具房、宿舍等;承包人应聘请专业的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现场、工人生活基地和工程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和处理,包括消灭白蚁、鼠害、蚊蝇和其它害虫,以防对施工人员、现场和永久工程造成任何危害。6.4.5承包人应在现场设立专门的临时医疗站,配备足够的设施、药物和称职的医务人员,承包人还应准备急救担架,用于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时对受伤人员的急救。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6.4.6劳动保护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6.5脚手架6.5.1承包人应搭设并维护一切必要的临时脚手架、挑平台并配以脚手板、安全网、护身栏杆、门架、马道、坡道、爬梯等等。脚手架和挑平台的搭设应满足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等的要求。新搭设的脚手架投入使用前,承包人必须组织安全检查和验收,并对使用脚手架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6.5.2所有脚手架,尤其是大型、复杂、高耸和非常规脚手架,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还应当经过安全验算,脚手架安全验算结果必须报送监理人核查后方可实施。6.5.3搭设爬架、挂架、超高脚手架等特种或新型脚手架时,承包人应确保此类脚手架的安全性和保证此类脚手架已经过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允许使用的批准,并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6.5.4承包人应当加强脚手架的日常安全巡查,及时对其中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确保脚手架使用安全。雨、雪、雾、霜和大风等天气后,承包人必须对脚手架进行安全巡查,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6.5.5承包人应允许发包人、监理人、专业分包人、独立承包人(如果有)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机构免费使用承包人在现场搭设的任何已有脚手架,并就其安全使用做必要交底说明。承包人在拆除任何脚手架前,应书面请示监理人他将要拆除的脚手架是否为发包人、监理人、专业分包人、独立承包人(如果有)和政府有关机构所需,只有在获得监理人书面批准后,承包人才能拆除相关脚手架,否则承包人应自费重新搭设。6.5.6脚手架的其他要求如下: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照监理工程师要求执行。6.6施工安全措施计划6.6.1承包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和地方有关的法规等,按照合同条款第9.2.1项的约定,编制一份施工安全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6.6.2施工安全措施计划是承包人阐明其安全管理方针、管理体系、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等的文件,其内容应当反映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和合同条款约定的以及本条上述约定的承包人安全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3)安全责任制度和管理措施;(4)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及管理措施;(5)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6)各项施工安全措施和防护措施;(7)危险品管理和使用制度;(8)安全设施、设备、器材和劳动保护用品的配置;(9)其他:。施工安全措施的项目和范围,应符合国家颁发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及其附录H、I、J的规定,即应采取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一切施工安全措施,以及修建必要的安全设施、配备安全技术开发试验所需的器材、设备和技术资料,并对现场的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做好相应的安全宣传教育。6.6.3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第9.2.1项约定的期限内报送监理人。承包人应当严格执行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并及时补充、修订和完善施工安全措施计划,确保安全生产。6.7文明施工6.7.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法规、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规定,履行文明施工义务,确保文明施工专项费用专款专用。6.7.2承包人应当规范现场施工秩序,实行标准化管理:(1)承包人的施工场地(现场)必须干净整治、做到无积水、无淤泥、无杂物,材料堆放整齐;(2)施工场地(现场)应进行硬化处理,定期定时洒水,做好防治扬尘和大气污染工作;(3)严格遵守“工完、料尽、场地净”的原则,不留垃圾、不留剩余施工材料和施工机具,各种设备运转正常;(4)承包人修建的施工临时设施应符合监理人批准的施工规划要求,并应满足本节规定的各项安全要求;(5)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在施工场地(现场)设置各级承包人的安全文明施工责任牌等文明施工警示牌;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6)材料进入现场应按指定位置堆放整齐,不得影响现场施工和堵塞施工、消防通道。材料堆放场地应有专职的管理人员;(7)施工和安装用的各种扣件、紧固件、绳索具、小型配件、镙钉等应在专设的仓库内装箱放置;(8)现场风、水管及照明电线的布置应安全、合理、规范、有序,做到整齐美观。不得随意架设和造成隐患或影响施工。6.7.3承包人应为其雇佣的施工工人建立并维护相应的生活宿舍、食堂、浴室、厕所和文化活动室等,其标准应满足政府有关机构的生活标准和卫生标准等的要求。6.7.4承包人应为任何已完成的、正在施工的和将要进行的任何永久和临时工程、材料、物品、设备、以及因永久工程施工而暴露的任何毗邻财产提供必要的覆盖和保护措施,以避免恶劣天气影响工程施工和造成损失。保护措施包括必要的冬季供暖、雨季用阻燃防水油布覆盖、额外的临时仓库等等。因承包人措施不得力或不到位而给工程带来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由承包人自己负责。6.7.5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始终避免现场出现不必要的障碍物,妥当存放并处置施工设备和多余的材料,及时从现场清除运走任何废料、垃圾或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和设施。6.7.6承包人应为现场的工人和其他所有工作人员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厕所,厕所应贴有磁砖并带手动或自动冲刷设备和洗手盆;承包人负责支付与该厕所相关的所有费用,并在工程竣工时,从现场拆除。承包人应在工作区域设立必要的临时厕所,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看护和定时清理,以确保现场免于随地大小便的污染。6.7.7承包人应在现场设立固定的垃圾临时存放点并在各楼层或区域设立必要的垃圾箱;所有垃圾必须在当天清除出现场,并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运送到指定的垃圾消纳场。6.7.8承包人应对离场垃圾和所有车辆进行防遗洒和防污染公共道路的处理。承包人在运输任何材料的过程中,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遗洒和污染公共道路;一旦出现上述遗洒或污染现象,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清扫,并承担所有费用。承包人在混凝土浇注、材料运输、材料装卸、现场清理等工作中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影响公共交通。6.7.9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承包人应当制订成品保护措施计划,并提供必要的人员、材料和设备用于整个工程的成品保护,包括对已完成的所有分包人和独立承包人(如果有)的工程或工作的保护,防止已完工作遭受任何损坏或破坏。成品保护措施应当合理安排工序,并包括工作面移交制度和责任赔偿制度。成品保护措施计划最迟应当在任何专业分包人或独立承包人进场施工前不少于28天报监理人审批。6.7.10文明施工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6.8环境保护6.8.1在工程施工、完工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当始终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护和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第4.1.6项和第9.4款的约定履行其环境与生态保护职责。6.8.2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和监理人指示,接受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监测和检查。承包人应对其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以及本合同约定所造成的环境污染、水土流失、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等承担赔偿责任。6.8.3承包人制订施工方案和组织措施时应当同步考虑环境和资源保护,包括水土资源保护、噪声、振动和照明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处理、污水和废气处理、粉尘和扬尘控制、道路污染防治、卫生防疫、禁止有害材料、节能减排以及不可再生资源的循环使用等因素。6.8.4承包人应当做好施工场地(现场)范围内各项工程的开挖支护、截水、降水、灌浆、衬砌、挡护结构及排水等工程防护措施。施工场地(现场)内所有边坡应当采取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和保持措施。承包人采用的降水方案应当充分考虑对地下水的保护和合理使用,如果国家和(或)地方人民政府有特别规定的,承包人应当遵守有关规定。承包人还应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保持施工场地(现场)始终处于良好的排水状态,防止降雨径流对施工场地(现场)的冲刷。6.8.5承包人应当确保其所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和其他材料都是绿色环保产品,列入国家强制认证产品名录的,还应当是通过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承包人不得在任何临时和永久性工程中使用任何政府明令禁止使用的对人体有害的任何材料(如放射性材料、石棉制品等)和方法,同时也不得在永久性工程中使用政府虽未明令禁止但会给居住或使用人带来不适感觉或味觉的任何材料和添加剂等;承包人应在其施工环保措施计划中明确防止误用的保证措施;承包人违背此项约定的责任和后果全部由承包人承担。6.8.6承包人应为防止进出场的车辆的遗洒和轮胎夹带物等污染周边和公共道路等行为制定并落实必要的措施,这类措施应至少包括在现场出入口设立冲刷池、对现场道路做硬化处理和采用密闭车厢或者对车厢进行必要的覆盖等等。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6.8.7承包人应当保证施工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承包人还应建设、运行和维护施工生产和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包括排污口接入),建立符合排放标准的临时沉淀池和化粪池等,不得将未处理的污水直接或间接排放或造成地表水体、地下水体或生产和生活供水系统的污染。6.8.8承包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建立相应的过滤、分离、分解或沉淀等处理系统,不得让有害物质(如燃料、油料、化学品、酸等,以及超过剂量的有害气体和尘埃、污水、泥土或水、弃渣等)污染施工场地(现场)及其周边环境。承包人施工工序、工作时间安排和施工设备的配置应当充分考虑降低噪声和照明等对施工场地(现场)周边生产和生活的影响,并满足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的要求。6.8.9环境保护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6.9施工环保措施计划6.9.1通用合同条款第9.4.2项约定的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是承包人阐明环保方针和拟采用的环保措施及方法等的文件,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承包人生活区(如果有)的生活用水和生活污水处理措施;(2)施工生产废水处理措施;(3)施工扬尘和废气的处理措施;(4)施工噪声和光污染控制措施;(5)节能减排措施;(6)不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措施;(7)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8)人群健康保护和卫生防疫措施;(9)防止误用有害材料的保证措施;(10)施工边坡工程的水土流失保护措施;(11)道路污染防治措施;(12)完工后场地清理及其植被(如果有)恢复的规划和措施;(13)其他:。6.9.2施工环保措施计划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第9.4款约定的期限内报送监理人。承包人应当严格执行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环保措施计划,并及时补充、修订和完善施工环保措施计划。7.治安保卫7.1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承包人应为施工场地(现场)提供24小时的保安保卫服务,配备足够的保安人员和保安设备,防止未经批准的任何人进入现场,控制人员、材料和设备等的进出场,防止现场材料、设备或其他任何物品的失窃,禁止任何现场内的打架斗殴事件。7.2承包人的保安人员应是训练有素的专业保安人员,承包人可以雇佣专业保安公司负责现场保安和保卫;保安保卫制度除规范现场出入大门控制外,还应规定定时和不定时的施工场地(现场)周边和全现场的保安巡逻。7.3承包人应制定并实施严格的施工场地(现场)出入制度并报监理人审批;车辆的出入须有出入审批制度,并有指定的专人负责管理;人员进出现场应有出入证,出入证须以经过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印制。7.4承包人应确保任何未经监理人同意的参观人员进入现场;承包人应准备足够数量的专门用于参观人员的安全帽并带明显标志,承包人同时应准备一个参观人员登记簿用于记录所有参观现场人员的姓名、参观目的和参观时间等内容;承包人应确保每个参观现场的人员了解和遵守现场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佩带安全帽,确保所有经发包人和监理人批准的参观人员的人身安全。7.5承包人应为施工场地(现场)提供和维护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容管理部门规定的临时围墙和其他安全维护,并在工程进度需要时,进行必要的改造。围墙和大门的表面维护应考虑定期的修补和重新刷漆,并应保证所有的乱涂乱画或招贴广告随时被清理。临时围墙和出入大门考虑必要的照明,照明系统要满足现场安全保卫和美观的要求。7.6承包人应当保证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项仅用于本合同目的,及时和足额地向所雇佣的人员支付劳动报酬,并制定严格的工人工资支付保障措施,确保所有分包人及时支付所雇佣工人的工资,有效防止影响社会安定的群体事件发生,并保障发包人免于因承包人(包括其分包人)拖欠工人工资而可能遭受的任何处罚、索赔、损失和损害等。7.7施工场地(现场)治安管理计划的要求:。7.8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的要求:进场前提供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需有应急措施能处理突发事件。7.9治安保卫方面的其他要求如下:。8.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临时保护8.1承包人应为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现有的地上、地下设施和建筑物提供足够的临时保护设施,确保施工过程中这些设施和建筑物不会受到干扰和破坏。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8.2承包人应当制订现有设施临时保护方案和应急处理方案,并在本工程开工前至少提前7天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收到现有设施临时保护方案后的3天内批复承包人。承包人应当严格执行经监理人批准的保护方案,并保证在任何可能影响周边现有的地上、地下设施或周边建筑物的施工作业开始前,相应的临时保护设施能够落实到位。8.3发包人特别提醒承包人注意以下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保护:/。8.4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临时保护的其他要求如下/。9.样品和材料代换9.1样品9.1.1本工程需要承包人提供样品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如下:/。9.1.2对于本款第9.1.1项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第5.1.2项约定的期限,向监理人提交样品并附上任何必要的说明书、生产(制造)许可证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证书、出厂检测报告、性能介绍、使用说明等相关资料,同时注明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及品种、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以供检验和审批。样品送达的地点和样品的数量或尺寸应符合监理人和发包人的要求。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在报送任何样品时应按监理人同意的格式填写并递交样品报送单。监理人应及时签收样品。9.1.3合同条款第15.8.2项约定的依法不需要招标的、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所附资料除本款第9.1.2项约定的内容外,还应附上价格资料,每一类材料设备,至少应准备符合合同要求的三个产品,价格分高、中、低三档,以便监理人和发包人选择和批准。9.1.4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样品后7天内转呈发包人并附上监理人的书面审批意见。发包人在收到通过监理人转交的样品以及监理人的审批意见后7天内就此样品给出书面批复。监理人应在收到样品后21天内通知承包人他相关样品所做出的决定或指示(同时抄送一份给发包人)。承包人应根据监理人的书面批复和指示相应地进行下一步工作。如果监理人未能在承包人报送样品后21天内给出书面批复,承包人应就此通知监理人,要求尽快批复。如果发包人在收到此类通知后7天内仍未对样品进行批复,则视为监理人和发包人已经批准。9.1.5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得到批准后的样品由监理人负责存放。但承包人应为保存样品提供适当和固定的场所并保持适当和良好的环境条件。9.1.6提供样品和提供存放样品场所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9.2材料代换9.2.1如果任何后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等禁止使用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当按本款约定的程序使用其他替代品来实施工程或修补缺陷。监理人对使用替代品的批准以及承包人据此使用替代品不应减免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和义务。9.2.2如果使用替代品,承包人应至少在被替代品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用于永久工程前56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人并随此通知提交下列文件:(1)拟被替代的合同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品牌、性能、价格及其他任何详细资料;(2)拟采用的替代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品牌、性能、价格及其他任何必要的详细资料;(3)替代品使用的工程部位;(4)采用替代品的理由和原因说明;(5)替代品与合同中约定的产品之间的差异以及使用替代品后可能对工程产生的任何影响;(6)价格上的差异;(7)监理人为做出适当的决定而随时要求承包人提供的任何其他文件。监理人在收到此类通知及上述文件后,应在28天内向承包人给出书面指示。如果28天内监理人未给出书面指示,应视为监理人和发包人已经批准使用上述替代品,承包人可以据此使用替代品。9.2.3任何情况下,替代品都应遵守本合同中对相关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要求。9.2.4如果承包人根据本条约定使用了替代品,监理人应与承包人适当协商之后并在合理的期限内确定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与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之间的价值差值,并决定:(1)如果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值高于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值,则将高出部分的价值追加到合同价格中并相应地通知承包人;(2)如果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值低于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值,则将节余部分的价值从合同价格中扣除并相应地通知承包人。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10.进口材料和工程设备10.1本工程需要进口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如下:无。10.2上述进口材料和工程设备采购、进口、报关、清关、商检、境内运输(包括保险)、保管的责任以及费用承担方式划分如下:/。11.进度报告和进度例会11.1进度报告11.1.1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指定的代表呈递一份每日的日进度报表、每周的周进度报表和每月的月进度报表。除非监理人同意,日进度报表应在次日上午九点前递交,周进度报表应在次周的周一上午九时前递交,月进度报表应随合同条款第17.3.2项约定的进度付款申请单一并递交。11.1.2日和周进度报表的内容应至少包括每日在现场工作的技术管理人员数量、各工种技术工人和非技术工人数量、后勤人员数量、参观现场的人员数量,包括分包人人员数量;还应包括所使用的各种主要机械设备和车辆的型号、数量和台班,工作的区段,以及工程进度情况、天气情况记录、停工、质量和安全事故等特别事项说明;此外,应附上每日进场材料、物品或设备的分类汇总表、用于次日或次周的工程进度计划等。11.1.3月进度报表应当反映月完成工程量和累计完成工程量(包括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材料实际进货、消耗和库存量、现场施工设备的投运数量和运行状况、工程设备的到货情况、劳动力数量(本月及预计未来三个月劳动力的数量)、当前影响施工进度计划的因素和采取的改进措施、进度计划调整及其说明、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处理纪录、质量状况评价、安全施工措施计划实施情况、安全事故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如果有)、环境保护措施实施和文明施工措施实施情况。11.1.4月进度报告还应附有一组充分显示工程形象进度的定点摄影照片。照片应当在经监理人批准的不同位置定期拍摄,每张照片都应标上相应的拍摄日期和简要文字说明,且应用经发包人和监理人批准的标准或格式装裱后呈交。11.1.5各个进度报表的格式和内容应经过监理人的审批。进度报表应如实填写,由承包人授权代表签名,并报监理人的指定代表签名确认后再行分发。11.1.6如果监理人认为必要,进度报告和进度照片应同时以存储在磁盘或光盘中的数据文件的形式递交给发包人和监理人。数据文件采用的应用软件及其版本应经过监理人的审批。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11.1.7有关进度报告的其他要求:。11.2进度例会11.2.1监理人将主持召开有发包人、承包人、独立承包人和主要分包人等与本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出席的每周一次的进度例会。必要时,监理人可随时召集所有上述各方或其中部分单位参加的会议。承包人应保证能代表其当场作出决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11.2.2进度例会的内容将涉及合同管理、进度协调和工程管理的各个方面,由监理人准备的会议议题将随会议通知在会议召开前至少24小时发给各参会方。11.2.3监理人应当做好会议记录,并在会议结束时由与会各方签字确认。监理人应根据会议记录整理出会议纪要,并在相应会议后24小时内分发给出席会议的各方。会议纪要应当如实反映会议记录的内容,包括任何决定、存在的问题、责任方、有关工作的时间目标等等。各方在收到会议纪要后24小时内给予签字确认,如有任何异议,应将有关异议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与有异议一方或各方共同核对会议记录,有异议的一方或者各方对与会议记录内容一致的会议纪要必须给予签字确认,否则监理人可以用会议记录作为会议纪要。经参会各方签字认可的会议纪要对各方有合同约束力。11.2.4有关进度例会的其他要求:。12.试验和检验12.1承包人应当按照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和通用合同条款第14条的约定,对用于永久工程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工程设备等进行试验和检验。12.2本工程需要承包人进行试验和检验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如下:/。监理人可以根据工程需要,指示承包人进行其他现场材料和工艺的试验和检验。12.3本工程需要由监理人和承包人共同进行试验和检验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如下:/。12.4本条上述约定需要进行检验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在经过检验并获得监理人批准以前,不得用于任何永久工程。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12.5承包人应为任何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的检查、检测和检验提供劳务、电力、燃料、备用品、设备和仪器以及必要的协助。监理人及其任何授权人员应能够在任何时候进入现场及正在为工程制造、装配、准备材料和(或)工程设备的车间和场所进行任何必要的检查。无论这些车间和场所是否属于承包人,承包人都应提供一切便利,并协助其取得相应的权力和(或)许可。12.6如果检查、检测、检验或试验的结果表明,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有缺陷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监理人和发包人可拒收此类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并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同时说明理由。承包人应立即修复上述缺陷并保证其符合合同约定。若监理人或发包人要求对此类工程设备、材料、设计或工艺重新进行检验,则此类检验应按相同条款和条件重新进行。如果此类拒收和重新检验致使发包人产生了额外费用,则此类费用应由承包人支付给发包人,或从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12.7承包人应在监理人的监督下,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现场取样,并送泰安市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12.8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负担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检验的费用。13.计日工13.1通用合同条款第15.7款约定的计日工,一般适用于合同约定之外的或者因变更而产生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设立相应子目或者即便有相应子目但因工作条件发生变化而无法适用的额外工作,尤其是那些时间不允许事先商定价格的额外工作。计日工在发包人认为必要时,由监理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5.7.1项约定通知承包人实施。13.2在工程实际开工后14天内,承包人应当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5.7.2项约定的计日工报表内容,准备一份计日工日报表的格式,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当在收到之日后7天内给予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13.3按计日工实施相关变更的过程中,承包人应当按经监理人批准的计日工日报表格式,每天提交计日工报表和有关凭证,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当在收到相关报表和凭证后24小时内给予批复。13.4计日工劳务按工日(8小时)计量,单次4小时以内按0.5个工日,单次4小时至8小时按1个工日,加班时间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实施计日工的劳务人员仅应包括直接从事计日工工作的工人和班组长(如果有),不应包括工长及其以上管理人员。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13.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计日工材料表中未列出的材料,实际发生于计日工时,其价格按照经监理人事先审批的材料运到现场的价格和有关材料采购的发票票面价格(运到现场价)中的较低者结算,另计一个在计日工材料表中填写的包括承包人企业管理费、利润在内的一个固定百分比,规费和税金另计。13.6施工机械按台班计量(8小时),单次4小时以内按0.5个台班,单次4小时至8小时按1个台班,操作人员加班时间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计日工如果需要使用场外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和进出场费用按市场平均价格,由承包人事后报监理人审批。13.7关于计日工的其他约定:/。14.计量与支付14.1付款申请单14.1.1在工程实际开工后14天内,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条款第17条的约定,准备一份已完工程量报表、进度付款申请单和计量文件的格式等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格式后7天内给予批复或者提出修改意见。14.1.2根据合同条款第17.1款和第17.3款,承包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每个付款周期末,对当期完成的各项工程量进行计量和计价,并按照第17.3.2项的约定,对当期应增加和扣减的各类款项进行梳理和汇总,按经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和内容准备并向监理人递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并将进度付款申请单连同已完工程量报表、有关计量资料以及能够证明其进度付款申请单中所索要款项符合合同约定的各个支持性文件同时报送监理人审批。14.1.3竣工付款申诅单的内容按专用合同条款第17.5.1(1)目的约定。采用单价合同形式的,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当附上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7.1.4(5)目确定的结算工程量和最近一欠进度付款和竣工付款之间完成的各子目的工程量计量文件。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的,签约合同价所基于的工程量就是相应的竣工结算工程量,但是,变更应按合同约定进行计量和计价。14.1.4竣工结算总价(合同价格)应当按以下内容梳理:(1)签约合同价;(2)应当扣减的项目;1)所有暂列金额;2)所有暂估价;3)根据合同条款第15条应扣减的变更金额;4)根据合同条款第16条应扣减的价格调整(下调部分);5)根据合同条款第23.4款应扣减的发包人索赔金额;6)甩项工程的合同价值(如果有);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7)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应扣减的其他金额。(3)应当增加的项目;1)实际发生的暂列金额(包括计日工);2)实际发生的暂估价;3)根据合同条款第15条应增加的变更金额;4)根据合同条款第16条应增加的价格调整(上调部分);5)根据合同条款第23.2款应增加的承包人索赔金额;6)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应当得到的其他金额。(4)规费和税金差额部分。14.1.5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应付金额应当按下列内容梳理:(1)按合同约定扣留的质量保证金;(2)应当扣除的金额:1)按通用合同条款17.4.3项约定扣留的质量保证金;2)按通用合同条款19.2.4项约定扣除的质量保证金;3)根据合同条款第23.4款应扣减的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发包人索赔金额;4)根据合同约定应扣减的其他金额。(3)应当增加的金额:1)已完且符合合同约定的甩项工程的价值;2)按通用合同条款19.2.3项约定由承包人修复的发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的价值;3)根据合同条款第23.2款应增加的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承包人索赔金额;4)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应当得到的其他金额。最终结清应当由发包人和承包人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办理。14.1.6竣工付款申请单和最终结清申请单应当比照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格式准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4.2其他约定其他约定内容:甲乙双方约定。15.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15.1竣工验收前的清理15.1.1在向监理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前,承包人应当完成竣工验收前的清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1)从永久工程内清除所有剩余材料、杂物、垃圾等,且确保环境整洁;(2)清洗工程的所有地面、墙面、楼面、路面等表面;(3)清洗和擦洗所有石材和所有金属面;(4)修缮所有损坏、清除所有污迹、替换所有需更换的材料;(5)所有表面完成约定的装修和装饰;(6)检查和调试所有的五金件并上油(如有);(7)检查、测试和确保所有服务系统、设施和设备达到良好的运行状态和效果;(8)所有钥匙贴上标签并固定到钥匙排上随时可以交给监理人(如有);(9)清除因施工给周边带来的污物,保持整洁,需要恢复的应按照原有样式恢复。15.1.2清理工作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5.2竣工验收申请报告15.2.1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也称竣工验收报告,是承包人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后,按照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经其自行检查,证明已经完成合同工作内容并符合合同约定,达到竣工验收标准,而向监理人或发包人提交的请求发包人组织进行合同工程竣工验收的一份书面申请函,合同约定的竣工验收资料和其他文件一般作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附件,是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组成部分。15.2.2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一般应当包括工程概况说明,承包范围,分包工程情况,主要材料、设备供应情况,采用的主要施工方法,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采用情况,自检质量情况等的说明。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格式和应当包括的内容应事先经过监理人的审批。15.2.3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应当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8.2款附上下列内容:(1)承包人的自行检查和评定记录文件,即除监理人同意列入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甩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外,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单位工程以及有关工作,包括合同要求的试验、试运行以及检验和验收均已完成,并符合合同要求;(2)按专用合同条款第18.2(2)目约定的内容和份数整理的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3)按监理人的要求编制了在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甩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清单以及相应施工计划;(4)监理人要求在竣工验收前应完成的其他工作的证明材料;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5)监理人要求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清单;(6)通用合同条款第18.4.1项约定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成果和结论文件(如果有);(7)专用合同条款第19.7款约定的质量保修书(此前已经提交的不再提交);(8)其他:/。15.3竣工清场15.3.1监理人颁发(出具)工程接收证书后,承包人应在56天内按以下要求对施工场地(现场)进行清理:(1)从施工场地(现场)清除所有杂物和垃圾等等;(2)从施工场地现场拆除所有的临时工程和临时设施并恢复地面原状,但经监理人批准的护坡桩、锚杆、塔吊基础和无法拆除的埋入式模板等无法拆除的临时设施除外;(3)撤离所有承包人施工设备和剩余材料(经监理人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内继续使用的除外);(4)监理人指示的其他清场工作。16.其他要求/。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第二节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1.材料和工程设备技术要求1.1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部分材料和工程设备技术要求如下:除另有约定外,承包人负责完成本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材料(除甲供材料外)、设备的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等工作。承包人采购的的材料、设备在进场7日前,须向监理人提供进度计划表(包括数量、技术参数、样品、检验报告等),经发包人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进场使用。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发包人有权指令清运出场。承包人负责(含发包人统一采购)所有材料的采购、运输、装卸、保管费用及质检部门的检验费用。发包人认为材料和设备质量、规格型号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时,发包人可随时进行检验、检测并有权对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产品进行调整及更换,直至合格并能满足工程需要。1.2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选型允许的偏离如下:序号材料和工程设备名称技术指标允许偏离范围备注12……2.特殊技术要求2.1除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外,本工程的特殊技术要求如下:。3.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3.1本工程涉及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及相应使用和操作说明如下:。4.其他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第三节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相关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施工技术规范、设计施工图纸及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年月日或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随本投标函道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函附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二)投标函附录工程名称:(项目名称)序号条款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经理姓名:2工期日历天3缺陷责任期两年4承包人履约保证金额中标金额的10%5分包见拟分包计划表6逾期竣工违约金合同价款0.05%7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合同价款5%8质量标准合格9预付款额度无10预付款保函金额无11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10%12质量保证金额度……备注: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三、投标保证金1、保证金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我方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第标段的投标,(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保证:我方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或者我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我方承担相关责任。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3.4.4条之规定接受处罚。本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应附上投标保证金票据的复印件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清单表格式填写。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有关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2、其中措施费由投标人根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自行测算编制,措施费为0或不提供措施费的作无效标处理。3、工程量清单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检验检测报告、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投标人必须附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后,提供不全或未提供的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废标处理。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五、施工组织设计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和施工段划分;(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5)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岗位职责、分工;(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和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10)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方案。附表: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附表1劳动力计划表附表2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3施工总平面图附表4临时用地表附表5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三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四施工总平面图附表五临时用地表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单位:人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附表三: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附表四:施工总平面图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附表五:临时用地表用途面积(平方米)位置需用时间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六、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注册单位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七、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编制要求:1、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在开标现场提供原件核验,否则按无效标处理。2、投标单位应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复印件并在开标现场提供原件核验,由评标委员会审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备注:泰安市本地施工企业、外市(地)进泰施工企业均须由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机构出具)3、投标单位应当将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纳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制作在资格审查申请书中,开标现场需提供该证明原件核验,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否则按无效标处理。4、相关证件复印件应清晰明了,保护有效年检(有效期)页,依次编号附录在资格审查申请书中。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1、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及年检页2、资质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年检页3、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有效期页4、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泰安市本地施工企业、外市(地)进泰施工企业均须由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机构出具。5、投标保证金缴纳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二)主要人员简历表附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工程任职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级建造师专业其他种类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等级级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及联系电话1、项目负责人应附城市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书或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2、开标现场需提供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相应专业的城市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书或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核验,不提供原件或提供不全者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作废标处理。3、项目负责人应附其他种类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如有)。4、开标现场需提供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其他种类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如有),否则不予加分。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附2: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工程任职其他种类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等级级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及联系电话1、技术负责人应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2、开标现场需提供拟投入技术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核验,不提供原件或提供不全者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作废标处理。3、技术负责人应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如有)。4、开标现场需提供拟投入技术负责人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如有),否则不予加分。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附3: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岗位名称:姓名年龄性别毕业院校学历和专业毕业时间拥有的执业资格专业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编号工作年限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注:1、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施工员、质检(量)员、材料员、预算(造价)员和专职安全员,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应附施工员、质检(量)员、材料员、预算(造价)员在本单位注册的岗位证书和专职安全员(应配备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复印件。2、开标现场需提供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量)员、材料员、预算(造价)员)的本单位注册的岗位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核验,所有项目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不提供原件或提供不全者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作废标处理。3、开标现场需提供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量)员、材料员、预算(造价)员)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如有),并提供证书原件核验,否则不予加分。1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三)项目负责人、企业获奖业绩情况表投标单位名称优秀项目经理姓名:级别:(市级、省级、国家级)发证日期:颁奖文件:企业业绩工程名称获奖类别中标通知书核发单位发证日期颁奖文件文号备注注:1、优秀项目经理(如有,需同时提供获奖证书和颁奖文件,以获奖证书发证日期为准);开标时将获奖证书和颁奖文件的原件递交评标委员会予以核验加分,并将复印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对应加分项不予计分。2、企业获奖业绩(如有,需同时提供业绩合同、获奖证书和颁奖文件,以获奖证书发证日期为准);开标时将业绩合同、获奖证书和颁奖文件的原件递交评标委员会予以核验加分,并将复印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对应加分项不予计分。147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四)、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投标单位名称类似项目业绩工程名称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备注注:1、类似项目业绩(如有,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竣工验收证明签发日期为准);开标时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递交评标委员会予以核验加分,并将复印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对应加分项不予计分。147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五)、近年财务状况表财务状况表名称单位年年一、注册资金二、净资产三、总资产四、固定资产五、流动资产六、流动负债七、负债合计八、营业收入九、净利润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182\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六)、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招标人):我公司(投标人名称)已详细阅读了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现就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一、诚信投标,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投标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投标人,不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及其他参与招标活动的人员行贿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三、不捏造事实或借用他人名义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不以质疑或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干扰政府采购秩序;四、若中标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招标人订立有悖于招标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及相关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泰安市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本承诺书做为投标文件的必备要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否则视为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由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182\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七)、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内容(若无,本条不做要求)投标人对提供的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若对以上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有异议,可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进行复核,若发现有不实之处,作废标处理。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182\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附件一:鲁建发(2014)5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鲁建发〔2014〕5号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的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了《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11月24日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182\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的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施工评标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评标活动是指确定评标标准和方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审查,对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推荐中标候选人及确定中标人等工程施工评标活动。第三条 评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第四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工程评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第五条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活动的人员不得擅自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依照规定须公示、公开的内容应当公示、公开。第二章评标方法第六条评标方法包括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合理区间法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法。第七条单项工程合同估算价(或招标控制价)在5000万以上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或者500万以上的专业工程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其他工程应当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合理区间法。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施工技术复杂的工程需要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应当报经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第八条招标人应根据本办法及有关规定,确定具体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评标细则和对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要求。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般由投标函、技术标、资信标和商务标组成。第九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施工招标。招标人应当按照国家现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国家、省的有关规定设定并公布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第十条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合理低价法、合理区间法的,招标人应当科学地设定评标基准价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第十一条评标标准(评标细则)不得出现下列情形:(一)含有明显的定向指向性,导致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二)存在明显的矛盾、错误或者相关事项不明确,将导致评标无法进行;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182\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三)采用量化打分时,标准或者依据不明确,完全依赖评委主观评分;(四)评标方法含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定的内容。第三章评标委员会第十二条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应当保密。招标人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5日内通过招标公告发布平台公开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第十三条评标委员会中招标人的代表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评标专家条件,并取得授权委托。无符合条件人选的,应当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依法招标的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评标委员会中工程造价专家不应少于五分之二。第十四条招标人通过山东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可以选择在全省范围内抽取专家。工程所在地评标专家分(子)库中,所需专业专家数量不足实际需求数量3倍的,招标人应当将抽取范围扩大至上一级专家库或者采取异地抽取专家。第十五条评标委员会可以采用推举或者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名专家评委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组织开展评标活动,对在评标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提请评标委员会讨论、表决,组织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享有同等表决权。第十六条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提交评标委员会讨论的问题,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下列原则及时处理:(一)属于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按照招标文件执行;(二)属于对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理解不一致或不熟悉的,应当提请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作出解释;属于对招标文件存在不同理解的,应当提请招标人作出合理的书面解释;(三)属于投标文件中存在细微偏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报价中存在算术错误的,应当修正结果并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确认;(四)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决定;涉及否决投标人投标的表决,认定票数应当不少于三分之二。第四章初步评审第十七条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图纸技术资料、主要技术规范(标准)等相关文件资料,并保证评标专家有足够的时间了解和熟悉相关内容。评标委员会在开始评标前应当熟知工程信息和评审内容,认为拟定的评标时间不能满足评标工作的,应当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顺延评标时间。第十八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完成后进行初步评审。第十九条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182\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评标委员会应按照下列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一)进行形式评审,确认投标文件格式或者形式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二)进行响应性评审,确认投标文件的工期、工程质量、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内容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三)进行投标文件评审,通过对投标文件技术标中各项内容进行初审,确认在技术方法、措施、标准等方面是否存在偏差;通过对商务标的核对、比较、筛选,确认投标报价中是否存在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报价过高过低的项目、不平衡报价,是否更改了清单报价中不得更改的内容;以及找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理解的其他偏差等;(四)澄清、修正,就投标报价中计算错误,投标文件中其他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以及其他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细微偏差,向投标人提出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要求,并根据招标文件中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方法和标准,对投标人所作的书面答复进行分析和确认;(五)汇总初步评审结果,确定进入详细评审阶段的投标人名单,按照投标总价的高低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排序。第二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本办法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认定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其他未界定为重大偏差的,应视为细微偏差。第二十一条除法律法规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一)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二)投标人技术标不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或者技术标得分低于招标文件规定合格标准的;(三)投标人资信标中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标准的;(四)投标报价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五)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六)列入投标价格中的暂列金额、以项为单位设立的暂估价等非竞争性费用金额与招标文件的规定不一致的;(七)规费、税金以及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未按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计取的;(八)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第二十二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成本价的核算方式,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无效,其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进行认定。评标委员会认定意见不一致时,采用投票表决方式认定。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182\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第二十三条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的,以及综合评估法采用次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向中标候选人要求缴纳低价施工风险担保。担保额度可由招标人按招标控制价与中标人投标报价差值的全额或一定比例确定。第二十四条 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再进入详细评审阶段。第五章详细评审第二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详细评审按照先技术标、后资信标、再商务标的顺序进行。第二十六条 综合评估法的详细评审可以采用打分制方式对各项评审因素进行评审。评标细则中的权重设置技术标分值应当不超过20%,资信标分值应当不超过10%,商务标分值权重设置应当不少于70%。采用其他评标方法的,技术标评审、资信标评审应当采用合格制方式按照评标细则对各项评审因素进行评审。第一节技术标评审第二十七条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性质和特点,在评标细则中明确技术标评审内容。第二十八条 技术标应当采用暗标形式,按下列程序进行:(一)在评标前,由招标人将技术标随机编号,编号标识于技术标封面上;(二)评委对技术标进行评审,按照编号统计分数;(三)评审完成后,由招标人宣布技术标编号对应的投标人名称;(四)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的,应当由电子评标系统完成暗标的编号、统计工作。第二十九条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技术标暗标的编制、密封要求。投标人技术标暗标不得出现任何可能泄露投标人信息的内容。第三十条 除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的工程外,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投标时不提交技术标,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工程特点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和答辩。陈述和答辩评审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进行现场答辩的应采用背对背形式。第二节资信标评审第三十二条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性质和特点,在评标细则中明确资信标评审的内容和标准。第三十三条评标方法对投标人资信标评审的标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设区市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已建立起建筑市场诚信考核机制的,应当将投标人的市场考核、信用评价以及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作为评审因素,按照一定的比例或者权重进行量化评审;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做出行政处罚的行为记录,以及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不良行为。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182\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二)尚未建立诚信考核机制的,招标人可以对投标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承建过类似工程以及所承建工程获得设区市及以上质量、安全等奖项进行量化评审,所获奖项应当是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设立并授权的社会组织所评选的奖项,并在其主办网站公示;(三)设置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应提供下列资料之一:已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其主办网站的公示信息;(四)类似工程业绩或者奖项的要求不得局限于特定行政区域或特定行业;(五)联合体投标人的社会信誉、奖项、施工业绩,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各成员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进行加权折算;(六)奖项的有效期一般为3年,国家级的可延长至5年;(七)类似工程是指在规模(面积、造价、层次、跨度)、结构形式、施工工艺、特殊施工技术等方面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第三节商务标评审第三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设定的方式选取清单分部分项进行评审,选取方式一般是随机抽取方式或者根据项目特点有重点地选取分部分项,设区市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也可以统一规定选取方式。采取随机抽取分部分项的方式进行评审的,应先由工程造价专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比例随机选取占工程造价权重较大的分部分项,再由全体评委随机抽取评审项进行评审。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的,所有分部分项全部进行评审。第三十五条商务标评审的具体方法由招标人根据本办法规定选择。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也可以在开标时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第六章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第三十六条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依据评审意见,向招标人递交书面评标报告。第三十七条评标报告中应当载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对投标文件所作的任何澄清、说明或补正,对商务偏差的调整,对技术偏差的调整,对各评审因素的评估以及对每一投标的最终评审结果,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第三十八条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1~3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直接确定中标人。第三十九条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综合得分,按照由高到低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经详细评审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采用合理低价法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经详细评审后的投标报价在合理范围内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到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采用合理区间法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通过详细评审后合格的投标人名单。招标人按照规定的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182\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第四十条 依法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人一般应在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和指定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唱标记录;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以及否决原因和否决依据;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评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中标价和中标价中包括的暂估价、暂列金额等。第四十一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由招标人依据法律、法规确定中标人。其他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定分离定标法细则》(附件五)确定中标人。第七章 电子评标第四十二条 积极推进电子评标,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评标所使用的电子评标系统,应当通过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鉴定。电子评标系统的开发使用,应符合公正、科学、安全、高效、经济、便捷的原则。第四十三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电子评标系统提供的各项数据、分析结果进行审查、确认。作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和确认重大偏差等评审的依据的,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第四十四条在电子评标系统评标时,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应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作出否决投标的决定:(一)电子投标文件所载明的类似工程业绩或者奖项等和实际不符的;(二)同一投标人在电子评标系统中就同一工程的同一标段存在多个不同电子投标文件的;(三)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电子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不能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方案补救的;(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五条在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评标工作时,招标人可以采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补救措施进行评标,也可以暂停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评标工作。第八章附则第四十六条 各种评标方法的评标细则(附件一至五)为本办法组成部分,在全省统一执行。第四十七条本办法由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月31日。原《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暂行办法》(鲁建发[2010]16号文)同时废止。附件1:综合评估法细则附件2: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细则附件3:合理低价法细则附件4:合理区间法细则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182\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附件5:评定分离定标法细则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182\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附件1:综合评估法细则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初步评审、详细评审,根据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向招标人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一、技术标评审(≤20分)(一)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办法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初步评审:1.否决技术标封章、装订方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要求的投标;2.否决技术标的工期目标、质量目标、质量保修期等实质性内容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规定或要求的投标;3.审查技术标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能否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招标文件中对技术方法、措施、标准等作出明确规定和要求的,否决技术标存在重大偏差或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4.审查技术标的各项评审因素,否决达不到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技术标评审因素必须达到的合格标准要求的投标;5.审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技术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量化评分。1.技术标详细评审要点应包括下列内容:(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和施工段划分;(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5)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岗位职责、分工;(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和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10)绿色建筑、住宅工程质量治理要求;(11)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2)材料样品;(13)项目负责人陈述或答辩;(14)其他。2.评审要点(1)~(7)项为必选项,(8)~(13)项为可选项,由招标人根据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属必要时列入。3.评审要点分值。技术标评审要点必选项每项分值不应超过3分,可选项每项分值不应超过2分。其中(11)项(材料样品)分值不应超过1分。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182\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4.技术标中缺少针对某一项评审要点的内容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该项得分为0分。缺少三项及以上评审要点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视为其技术标不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5.需要项目负责人陈述或答辩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需要陈述或答辩的内容。陈述或答辩顺序采用随机编号;陈述或答辩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或背对背形式;陈述或答辩的内容不得泄露任何投标人的信息,否则陈述或答辩不得分。6.投标文件技术标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不四舍五入,以下相同)。7.评委的自由裁量权权重每项不应超过50%,评委对某一技术标的评分不足技术标分值总分的60%,或者与其最终得分相差超过30%的,应当对其评分做出书面说明。8.投标人的技术标不符合招标文件暗标要求的,其技术标得分为0分。9.招标文件设定技术标合格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技术标得分低于合格标准的投标人。二、资信标评审(≤10分)(一)初步评审对通过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办法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资信标进行初步评审:1.否决投标人(含联合体中所有成员)资格和资质、投标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有效期等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投标;2.否决授权书、投标保函(投标保证金)、投标函、投标承诺书等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3.否决项目管理班子配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等资信方面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标准要求的投标。(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资信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信标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量化评分。资信标评审因素主要包括投标人的资质、项目管理班子配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获得奖项、保证农民工工资、信用考核等内容。招标人可以根据工程特点和实际需要确定评审因素和量化标准。1.投标人资质(≤1分)招标人可以按照投标人资质等级制定量化标准。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2.5分)(1)招标人可以根据工程特点对项目班子配备人员的执业资格、技术职称、配置数量等指标设定最低标准和量化标准。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标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2)项目管理班子主要包括下列人员: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182\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主要包括: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造价)员、机械(设备)管理员、资料员等)。(3)相关人员的职称证明应当以市级以上人社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为准,关键岗位证书应当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为准。3.类似工程施工业绩(≤1.5分)招标人可以根据工程特点对投标人或其项目负责人承建过的类似工程进行量化评审。类似工程的有效期一般为3年,国家级的可延长至5年。类似工程是指在规模(面积、造价、层次、跨度)、结构形式、施工工艺、特殊施工技术等方面与本次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4.获得奖项(≤1.5分)招标人可以根据工程特点对投标人或其项目负责人承建的工程获得设区市及以上质量、安全奖项进行量化。(1)奖项范围国家级奖项一般是指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中国安装之星(中国安装协会)、中国钢结构金奖(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全国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中国建筑业协会);省级奖项一般是指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设立并授权的社会组织所评选的奖项,如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山东省优质工程、山东省优质安装工程(鲁安杯)、山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示范样板工程、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优良工地、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小区、山东省施工现场综合管理样板工程、山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工地、山东省市政金杯示范工程等,省外获得奖项应当相当于同等水平,并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上公示的;国家优质工程银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按省级计算。(2)奖项分值获得质量奖项的,国家级≤1分,省级≤0.5分,市级≤0.3分;获得安全奖项的,国家级≤0.5分,省级≤0.3分,市级≤0.2分;同一工程获得多项奖项的,应当只计取一次得分。(3)奖项的有效期一般为3年,国家级的可延长至5年。5.投标人信用考核(≤3.5分)(1)设区市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已建立起建筑市场诚信考核机制的,招标人应当按照主管部门对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的市场考核或信用评价情况采用加分制(可按等级制)或者扣分制进行量化评审。(2)采用该项评审的,招标人可以不再要求对投标人1~4项内容(投标人资质等级、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备、业绩、奖项情况)作为资信标评审因素进行量化评审。三、商务标评审(≥70分)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182\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一)初步评审对通过资信标评审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办法和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商务标进行初步评审:1.否决投标报价格式或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2.对商务标中投标报价进行核对、比较、筛选,确认投标报价中是否存在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报价过高过低的项目、不平衡报价的内容,向投标人提出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要求,根据招标文件中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方法和标准对投标人所作的书面答复进行分析和确认;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经过澄清、说明或补正后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不能做出合理说明或者其说明不被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其低于成本,并否决其投标;4.否决更改了清单报价中不得更改内容的投标文件;5.否决其他违反招标文件规定、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规定(如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未按规定计取规费等)的投标。(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商务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标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量化评审。1.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基准价有下列4种计算方法。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选定一种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也可以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一种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方法一:综合平均法评标基准价C=A×K1×Q1+B×K2×Q2A:投标价算术平均值。当n(有效投标人个数,以下相同)<7时,A=所有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当7≤n<10时,A=所有投标报价中去掉1个最高价、1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n≥10时,A=所有投标报价中去掉2个最高价、2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B:招标控制价。K:下浮系数;K1的取值范围为95%~98%;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工程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为88%~100%。Q:权重比例Q1+Q2=100%;Q1、Q2取值均应≥30%。K1、Q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其取值应在招标文件中公布且不少于5个。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方法二:有效范围平均值法评标基准价C=A2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182\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第一步:确定报价均值A1。当n<5时,A1=所有有效标书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5≤n<7时,A1=所有有效标书的投标报价去掉1个最高价、1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7≤n<9时,A1=所有有效标书的投标报价去掉1个最高价、2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9≤n<11时,A1=所有有效标书的投标报价去掉2个最高价、3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以此类推)当n≥17时,A1=所有有效标书的投标报价去掉5个最高价、6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第二步:确定评标基准价有效范围。房屋建筑总承包工程的评标基准价有效范围为A1的93%~107%(含93%和107%),其他工程评标基准价有效范围为A1的90%~110%(含90%和110%)。第三步:确定评标基准价A2。按照第一步计算A1的规则,对评标基准价有效范围内的投标报价进行再次平均,所得算术平均值即为A2。方法三:二次平均价法评标基准价C=A2A1=所有投标报价去掉1个最高价、1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n>5时,A2=所有不高于A1的投标报价去掉1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n≤5时,A2=A1×K。K:下浮系数。(取值范围为95%~98%,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取值数量应不少于5个;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方法四:次低投标价法评标基准价C=所有有效标书投标报价中的次低投标价2.投标报价评审(≥50分)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其报价得分为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分值(不低于0.3分,正偏离和负偏离的扣分标准可以不一致);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3.投标报价合理性评审(≤20分)招标人可明确要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中的相应措施费项目报价和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报价进行合理性评审。(1)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合理性评标基准价有2种计算方法,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确定一种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方法一:平均法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182\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评标基准价为各投标报价中相应措施费项目报价或分部分项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当n≥5时,评标基准价为去掉其中最高价和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方法二:招标控制价法评标基准价为招标控制价中相应措施费项目总报价或分部分项综合单价。(2)措施费项目报价评审各投标人的措施项目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不低于0.3分,正偏离和负偏离的扣分标准可以不一致);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减完为止。(3)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报价评审1)采用电子评标时,有效投标报价的所有分部分项中,当投标人所报单价与评标基准价差值不超过10%时,得M/N分;当投标人所报单价与评标基准价差值超过10%时,得0分。本项得分等于每个子项综合单价报价评分之和。M: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评审满分分值N: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数2)无法采用电子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采用以下方式对不少于10项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报价进行评审。清单项目报价与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评标基准价相差超过10%(含10%)的,每项扣M/10分;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明细表相互矛盾的,每项扣M/10分;每项不重复扣分,扣完为止。所评不少于10项分部分项工程的确定方法,是招标人依据编制的招标控制价,选取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合价金额最高的前5项分部分项工程参加评审,并随招标控制价一起书面发至投标单位,剩余其他项分部分项工程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4)上述所称投标报价是指通过初步审查,并进行细微偏差修改后的投标报价。四、推荐中标候选人(一)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详细评审后的3项总分由高到低排出名次,并推荐得分最高的前3名依次作为中标候选人。(二)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2个及以上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应依次按照先商务标、再资信标、后技术标得分高低进行排序;3项得分都相同时,招标人可抽签确定排序。附件2: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细则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初步评审、详细评审,按照经评审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一、技术标评审(一)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办法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初步评审: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182\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1.否决技术标的工期目标、质量目标、质量保修期等实质性内容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规定或要求的投标;2.否决技术标存在重大偏差或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3.审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二)详细评审技术标详细评审采用合格制法进行符合性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的各项评审要点进行评审,并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定其技术标能否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合格票数不足三分之二的技术标视为不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其投标人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评审要点参照《综合评估法细则》中技术标详细评审要点。二、资信标评审招标人可以根据工程特点将投标人项目管理班子配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获得奖项、信用考核等情况作为基本要求,其中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获得奖项不得设置数量要求。评标委员会按下列内容对投标人资信标进行符合性评审:(一)否决投标人(含联合体中所有成员)资格和资质、投标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有效期等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投标;(二)否决授权书、投标保函(投标保证金)、投标函、投标承诺书等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三)否决项目管理班子配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等资信方面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基本要求的投标。三、商务标评审(一)初步评审1.否决投标报价格式或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要求的投标;2.对商务标中投标报价进行核对、比较、筛选,确认投标报价中是否存在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报价过高过低的项目、不平衡报价的内容,向投标人提出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要求,根据招标文件中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方法和标准对投标人所作的书面答复进行分析和确认;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经过澄清、说明或补正后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不能做出合理说明或者其说明不被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其低于成本,并否决其投标;4.否决更改了清单报价中不得更改内容的投标文件;5.否决违反招标文件规定、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规定(如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未按规定计取规费等)的投标;6.投标人采取不平衡报价,且构成恶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作不利于投标人中标的评判。(二)详细评审招标人可以根据工程特点,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报价的详细评审方法。投标报价详细评审方法分为投标报价直接评审法和量化因素折算价格法。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182\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方法一:投标报价直接评审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出名次。方法二:量化因素折算价格法1.招标人可以根据工程特点,在招标文件中设定其他因素及折算量化标准。评标委员会依据量化标准对有效投标报价和其他各项因素进行报价折算,经评审折算后的投标报价即为投标人的评标价。按评标价由低到高依次推荐前3名为中标人。2.评审因素及折算量化标准(1)质量、安全目标可按照投标人承诺达到优质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的等级层次以一定比例扣减投标报价,扣减比例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人可设定质量、安全目标保证金,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保证金交付时间、数额,退还条件、期限等具体办法,当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实现其承诺时,质量、安全目标保证金不与退还。(2)工期目标投标人承诺工期目标比招标工期提前竣工,应当严格按国家工期定额规定,且在技术标中详细说明加快工程进度采用的具体措施,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技术措施合理的,根据提前竣工缩短工期的比例,按投标报价税前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扣减,扣减比例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3)算术性错误及不平衡报价投标报价因算术性错误需要修正的,投标报价主要材料、分部分项的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相应单项价格的,可按一定比例增加投标报价,增加比例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4)招标人可根据工程特点和相关规定,合理确定上述因素及其调整标准,也可设置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评审因素及量化标准。扣减(增加)总额一般不应超过15%。3.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折算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出名次。四、推荐中标候选人(一)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排名依次推荐前3名作为中标候选人。(二)如2个及以上投标人报价(折算后)相同时,由招标人按照评定分离定标法确定排序。附件3:合理低价法细则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初步评审、详细评审,按照投标报价在合理范围内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到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一、技术标、资信标评审采用合理低价法的技术标、资信标评审按照《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细则》相关内容执行。二、商务标评审(一)初步评审按照《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细则》相关内容执行。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182\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二)详细评审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一:加权平均法评标基准价C=A×KA:投标价算术平均值。当n(有效投标人个数,以下相同)<7时,A=所有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当7≤n<10时,A=所有投标报价中去掉1个最高价、1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n≥10时,A=所有投标报价中去掉2个最高价、2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K:加权系数。(取值范围为95%~98%,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其取值应在招标文件中公布且不少于5个。)方法二:综合平均法按照《综合评估法细则》中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一执行。2.投标报价偏离值的确定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C的差值(绝对值)为投标报价偏离值。三、推荐中标候选人(一)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偏离值由小到大依次推荐前3名作为中标候选人。(二)如2个及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偏离值相同时,由招标人按照评定分离定标法确定排序。附件4:合理区间法细则一、开评标程序采用合理区间法的,按照下列方法进行开标、评标:(一)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举行开标会议;(二)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照投标文件的递交顺序,随机抽取投标人编号,并由招标人当场公布;(三)招标人代表根据投标人编号随机抽取投标人进入评审的排名次序;(四)评标委员会对排名前3位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技术标、资信标及商务标评审;(五)3名投标人均通过评审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束;(六)3名投标人中如出现没有通过评审的,按照排名先后,由其他投标人依次递补进入评审,直至评审出符合要求的3名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束;(七)经评审,所有投标人中通过评审不足3名的,由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二、技术标、资信标评审采用合理区间法的技术标、资信标评审按照《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细则》相关规则执行。三、商务标评审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182\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一)合理区间范围确定将招标控制价至招标人期望价Q定为合理区间。Q=(1-P)(B-F)+FQ:招标人期望合理价;B:招标控制价;F:招标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无该项内容时F=0);P:下浮比率。房屋建筑工程一般下浮6%~10%,装修、安装工程6%~12%,市政工程6%~14%,园林绿化工程6%~16%,其他工程6%~12%。(二)投标报价符合性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投标报价进行符合性评审。投标人投标总价、项目措施费、分部分项单价,均在招标人确定的合理区间范围内的,属于合格投标报价;超出合理区间范围的,属于不合格投标报价,不予通过评审。附件5:评定分离定标法细则依法必须公开招标以外的招标工程可以使用评定分离定标法。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法确定中标人的,其定标委员会组建、定标办法、票决方法、定标等程序应当按照本办法执行,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载明。一、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委员会应由招标人组建,负责确定中标人。其成员为7名及以上单数,由招标人或联合项目业主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组成。定标委员会其成员不得与投标人有直接利益关系,不得为临时聘用人员。招标人不得委托外部咨询机构定标。定标委员会组成后,应推举1名定标委员会主任,主持定标会议,按本办法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定标事项。二、定标办法定标办法由下列4种组成,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其中1种作为定标办法,也可以选取2种以上定标办法,在开标会现场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直接票决定标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投票,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二)排序票决定标定标委员会各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中标候选人,按照先后中标的顺序从小到大排序,将中标候选人所得排序号累加即为的得票数,得票数最少的中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票数最少的中标候选人为2家及以上时,可抽签确定中标人。(三)票决抽签定标定标委员会各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中标候选人,按照先后中标的顺序从小到大排序,将中标候选人所得排序号累加即为得票数。定标委员会对得票数最少的前2名中标候选人再以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1名中标人。当票数最少的前2名中标候选人发生并列情形时,并列者均进入抽签确定中标人程序。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182\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四)直接抽签定标采用合理区间法的招标工程,定标委员会应当直接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在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1名中标人。采用合理低价法的招标工程,可以选用本方法。三、定标程序(一)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完成评审后,向招标人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二)定标准备招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3日内组织本单位专业人员根据评标报告对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向定标委员会提交评价报告。(三)定标会招标人应自收到评价报告结果起5日内召开定标会。(四)定标公示招标人应在定标会召开后3日内公示定标结果,并将定标记录、定标报告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定标记录应包括定标委员会备选人员名单和正式成员名单,定标报告应包括定标程序及定标结果等内容。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182\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附件二:泰安市人民政府令第167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令第167号《泰安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公布,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市长 王云鹏2014年6月12日泰安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防治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扬尘污染,是指在建设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人防工程等)施工、建设工程拆除、道路保洁、物料运输与堆放、采石取土、养护绿化等活动以及因泥地裸露产生的松散颗粒物质,对大气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的不良影响。第三条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活动应当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城乡并举的原则,实施联防联控、综合治理。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泰山景区、泰安高新区管理范围内的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由泰山景区管委会、泰安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第五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谁管辖、谁产权、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按职责做好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有关部门、单位按以下分工负责:(一)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具体负责工业企业、露天物料堆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182\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工程拆除施工(交通工程、水利工程除外)、城区道路保洁作业、城区绿化建设和养护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三)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公路、桥梁等交通工程施工、拆除和养护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四)水利渔业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施工和拆除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五)人防部门负责人防工程施工和拆除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六)公安部门负责建筑垃圾(渣土)运输、交通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七)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储备土地、开山采矿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八)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林业、价格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扬尘污染防治有关工作。(九)重点工程建设单位负责所承担的各类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第六条 建立扬尘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为联席会议召集单位,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渔业、人防、公安、国土资源等部门和重点工程建设单位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适时召集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相关部门或者单位,对综合性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联合检查。 第七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制定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渔业、人防、公安、国土资源等部门和重点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和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制定本行业领域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和具体防治措施,减少扬尘污染。第八条 建设单位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包括扬尘污染防治内容。对可能产生扬尘污染、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的建设项目,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第九条 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182\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应当作出明确规定,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编制中增加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方案,并列入技术标评标内容。中标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应当包括招标文件中的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并明确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在建未完工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业主单位或项目法人应当督促施工、运输等单位按照本办法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根据现场未完工的工程量的相应造价,按照规定的取费标准计入结算造价。第十条 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负总责,应当加强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在施工、运输、监理合同中,明确扬尘污染防治管理的具体要求。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运输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要求,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明确责任并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应当列入工程预算,单独列项,专款专用。费用计取标准按照建设工程造价有关规定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程序公布执行。施工单位应当确保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使用清单。第十二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落实施工扬尘治理各项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施工单位已落实的扬尘治理措施情况,应当及时签证确认。建设项目监理单位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范围,对发现的扬尘污染行为,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应当符合下列扬尘污染防治要求:(一)工程开工前,应在工地边界设置2米以上的连续封闭硬质围挡,围挡底端设置防溢座;施工工地内车行道路应当该采取硬化等降尘措施,防止机动车扬尘;(二)在施工现场设置独立的建筑垃圾(渣土)收集场所,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三)施工工地按照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四)在施工工地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运送砂石、渣土、垃圾等物料的车辆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盖或者采用密闭车斗;(五)在施工工地内堆放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物料,应设置围挡或者围墙,覆盖防尘网或者防尘布,配合定期洒水等措施,防止风蚀起尘;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182\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六)开挖、运输和填筑土方等施工作业时,应当辅以洒水压尘等措施;遇到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当停止土方施工作业,并在作业处覆盖防尘网;(七)施工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密目防尘网或者防尘布;(八)在建筑物、构筑物、脚手架以及卸料平台上运送散装物料和建筑垃圾(渣土)的,应当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洒;(九)对于工地内裸露地面,应当铺设礁渣、细石或者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等措施,或者采取覆盖防尘布、植被绿化、地表压实处理,保持施工场所和周围环境的清洁;(十)工程建设期间,施工单位应负责工地周边道路的保洁与清洗;(十一)施工工地闲置3个月以上的,应对其裸露地面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拆除施工,除符合第十三条相关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扬尘污染防治要求:(一)拆除期间,应当设置施工标志牌;(二)拆除作业时,应配合洒水喷淋等措施,抑制扬尘飞散;拆除工程尽可能采取机械化等缩短作业时间的拆除方式进行施工;(三)拆除应当设立建筑垃圾(渣土)存放场地,并及时清运;垃圾渣土运出时,应当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到指定的消纳处理场所倾倒;(四)拆除作业完成后6个月内不能开工建设的,产权单位应当用防尘网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或定期进行洒水处理;超过6个月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应当对建筑拆除施工现场的裸露地面进行绿化。第十五条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除符合第十三条相关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扬尘污染防治要求:(一)施工机械在挖土、装土、堆土、切割、破碎等作业时,采取洒水、喷雾等措施;(二)对回填的沟槽,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三)使用风钻挖掘地面或者清扫施工工地时,应向地面洒水;(四)堆土超过48小时的,需覆盖防尘网、防尘布等。第十六条 城区绿化建设和养护工程施工,应当符合下列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182\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一)栽植行道树,已开挖树穴在48小时内不能栽植的,树穴和栽种土需采取覆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行道树栽植后,当天不能完成余土及其他物料清运的,需进行遮盖;(二)3000平方米以上的成片绿化建设,在绿化用地周围设置不低于2米的硬质密闭围挡,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三)树穴、绿化带种植完成后,树穴和绿化带回填土应当低于边沿5厘米以上;(四)绿化带、行道树下的裸露土地需绿化或者铺装。第十七条 道路保洁作业应当符合下列扬尘污染防治要求:(一)城市主要道路推广使用高压清洗车等机械化清扫冲刷方式,除雨雪或者最低气温在摄氏2度以下的天气外,城市主要道路机动车道至少每日洒水降尘或者冲洗1次;(二)采用人工方式清扫道路的,需符合市容环境卫生作业规范;(三)对破损路面需采取防尘措施并及时修复;(四)下水道的清疏污泥需当日清运,不得在道路上堆积。第十八条 运输砂石、石粉、煤炭、灰土、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扬尘污染防治要求:(一)采用密闭运输车辆运输,确保物料不外露;(二)运输车辆需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三)装载物不得超过车厢挡板高度,车斗需捆扎封闭、遮盖严密,防止物料沿途泄漏、散落或者飞扬;(四)运输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相关手续,并按照批准的线路、时间、装卸地点运输和倾倒。 第十九条 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码头、堆场和露天仓库,应当符合下列扬尘污染防治要求:(一)划分物料区和道路界限,堆场的场坪、路面进行硬化处理,及时清除散落的物料,保持路面整洁;(二)堆场周边应当配备高于堆存物料的围挡、防风抑尘网等设施,大型堆场应当配置车辆清洗专用设施;(三)根据堆存物料类别,采取相应覆盖、喷淋和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182\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四)露天装卸物料应当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密闭输送物料需在装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第二十条 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有关机构应当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公众对扬尘污染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公众也可以拨打市政府便民服务电话(12345)进行投诉和举报。第二十一条 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渔业、人防、公安、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工程施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水利、人防、城市管理或者政府确定的部门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责令其停工整顿: (一)未建立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的; (二)施工工地内裸露地面未铺设礁渣、细石或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或者未采取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等措施的; (三)管线和道路施工未对回填的沟槽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的; (四)从高处向下倾倒或抛洒各类散装物料和建筑垃圾的。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工程施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水利、人防、城市管理或者政府确定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予以处罚: (一)施工时未采取遮盖、围挡、密闭、喷洒、冲洗、绿化等防尘措施的; (二)运送砂石、渣土、垃圾等物料的车辆未采取蓬盖、密闭等有效防尘措施的; (三)未对施工工地车行道路采取硬化等降尘措施的。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道路保洁作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住房城乡建设或者政府确定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下罚款: (一)采用人工方式清扫道路不符合市容环境卫生作业规范的; (二)对破损路面未采取防尘措施并及时修复的; (三)对下水道的清疏污泥未当日清运并在道路上堆积的。 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182\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车辆运输单位和个人未按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由公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予以处罚。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码头、堆场、露天仓库的物料堆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堆场的场坪、路面未进行硬化处理,路面未保持整洁的; (二)堆场周边未配备高于堆场物料的围挡、防风抑尘网等设施的;(三)大型堆场未配置车辆清洗专用设施的;(四)对堆场物料未根据物料类别采取相应的覆盖、喷淋、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的;(五)露天装卸物料未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的;(六)密闭输送物料未在装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的。第二十七条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182\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附件三:鲁建办发(2015)60号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182\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182\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鲁建标字[2015]7号 关于调整山东省建筑和市政工程文明施工费费率的通知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政府第248号令,进一步防治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经调研测算,我们调整了山东省建筑和市政工程文明施工费费率标准,现予以发布,请贯彻执行。 一、山东省建筑工程文明施工费费率标准为0.55%,市政工程文明施工费费率标准0.60%。该项费用按照《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2011年版)规定,列入安全文明施工费。 二、各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督促有关单位严格落实文明施工各项规定和新费率标准。 三、新标准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已经签定施工合同的工程项目,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2月9日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182\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182\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182\n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附件四:资格资信审查验证表资格、资信审查验证表投标人名称资格性审查内容评审意见或得分营业执照副本编号:资质证书副本主项资质: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有或无资格业绩证明合同名称:金额:验收日期:相关证明是否齐全有效。项目管理人员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量)员、材料员、预算(造价)员、专职安全员相关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开户行:账号:被授权人相关证明被授权人相关证明是否齐全有效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性审查内容资信标评分内容评审意见或得分项目管理班子配备项目负责人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优秀项目经理情况项目负责人具备其他类执业资格证书情况技术负责人具备执业资格证书情况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具备执业资格证书情况类似工程施工业绩1、合同名称:金额:验收日期:相关证明是否齐全有效。2、………获得奖项1、合同名称:金额:获得奖项:获奖日期:相关证明是否齐全有效。2、………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内容最终得分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年月日评标专家(签字):年月日注:1、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写本表,并盖章签字后与原件一并提交。2、本表可由投标人自行扩展。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