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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档案馆-室外景观工程(第二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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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档案馆-室外景观工程(第二次招标)招标文件招标单位:广州市花都区档案局代建单位:广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名都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日期:2014年7月文件号:广花施公招字[2014]号1\n目录目录1第一章投标须知2一、投标须知前附表2二、投标须知修改表5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7(一)总则7(二)招标文件8(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17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20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20二、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施工招标项目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21(一)总则21(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24两阶段评标法24第三章合同条款39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61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68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69第七章工程量清单70第八章招标控制价71第九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概要)7277\n第一章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声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GZZB2010-008-2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项目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定义招标人(即发包人):广州市花都区档案局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招标代理:广州市名都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广东名都设计有限公司22.2工程名称广州市花都区档案馆-室外景观工程32.2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42.2建设规模本工程包括路面及人行道铺设、台阶及楼地面铺设、园林绿化等工程。52.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62.2质量标准合格7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路面及人行道铺设、台阶及楼地面铺设、园林绿化等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82.2工期要求2014年8月20日计划开工,施工总期:45日历天。9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0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11资格审查方式电子化资格后审。1213.1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按国家、省有关计价规范执行。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该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1315.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计起)77\n1416投标担保1收取方式:方式一: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2.投标担保额度:0.1万元(在招标过程中不可调整)。3.缴纳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至开标前。4.投标担保的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16款。157.5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165.1踏勘现场时间:自发布招标公告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方式: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详细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178.1招标答疑1.方式:网上答疑:2.投标人质疑期限: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0日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7日4.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123456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8.1款。6.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181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投标函》、《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企业业绩一览表》、《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概要)的承诺书》、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名单》、投标报价文件八个部分组成。1917.1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为含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套。2019.120.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2.递交投标文件的起始时间:2014年8月7日0时0分。截止时间:2014年8月27日10时30分。2.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2120.4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和地点1.起始时间:2014年8月27日10时30分。截止时间:2014年8月27日11时30分。2.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2237.1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1.开标开始时间:2014年8月28日10时0分2.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23开标评标办法两阶段评标法2431.1履约担保方式一: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25招标控制价本项目设置招标总价控制价及综合单价控制价,招标总价控制价为人民币178150.12元;综合单价控制价详见招标控制价公布函。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6182.44元;余泥渣土场外运输与排放工程费用为740.98元。投标总价超过招标总价控制价、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超过招标控制价公布函中相应的综合单价控制价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6保修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77\n2741.2第二阶段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计算第二阶段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从0.5%、1%、1.5%、2%、2.5%、3%、3.5%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28评标委员会组成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29第一阶段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计分本项目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施工-房建排名为准。3013.4、13.5.2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按投标须知修改表及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执行。3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32广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施工招标项目如中标单位中标价大于工程预算财政投资评审价的,中标无效,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注: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77\n二、投标须知修改表声明:本投标须知使用GZZB2010-008-2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gzzbb.gz.cn)下载查阅。条款号:11.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投标函》、《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企业业绩一览表》、《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的承诺书》、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名单》、投标报价文件八个部分组成。现文: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投标函》、《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企业业绩一览表》、《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概要)的承诺书》、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名单》、投标报价文件八个部分组成。条款号:11.2(7)修改类型:删除原文: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详见《企业业绩一览表》);条款号:11.2(11)修改类型:删除原文: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条款号:11.2(12)修改类型:删除原文: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证明文件(发票须与设备现场全貌彩照放置同一页,彩照须能反映其规格型号。扫描件,原件备查)。(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沥青摊铺占预计发包价50%或以上的大、中修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该项内容的证明文件)。条款号:11.6修改类型:修改原文:《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的承诺书》(格式见第四章)现文:《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概要)的承诺书》(格式见第四章)条款号:11.7修改类型:修改原文: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或施工专业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招标且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现文: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条款号:13.5.2修改类型:修改原文:77\n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依法确定计价方式。现文: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综合单价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实际施工期间花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计算,缺项部分按《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计算,综合价格中没有的材料单价凭业主及监理审核确认的有效发票的材料单价计算。条款号:13.5.3修改类型:修改原文: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招标控制价-中标价)/招标控制价)。现文: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采用定额计价方式,套取施工期间正在施行的相关定额,价格按实际施工期间花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缺项部分按《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计算,综合价格中没有的材料单价凭业主及监理双方确认的有效发票的材料单价计算。计费标准按穗建造价[2010]31号文(计费程序表出现上下限的,按其上限值计)。条款号:29.4修改类型:增加现文: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后,须提供与递交投标电子标书内容一致且每页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件三套及电子文件二套(不用生成投标书;包括用MicrosoftExcel软件或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单价分析表,用MicrosoftWord软件或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经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电子文件介质使用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给建设单位。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以下无正文)77\n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一)总则1.定义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1)“招标人”(即发包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3)“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书面文件”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子签章。(4)“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递交的全部文件。(6)“书面文件”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7)“电子文件”指数字、文字、图形等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2.招标说明2.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2.2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2.3设计说明:详见招标图纸。2.4工程施工特点:详见招标图纸。3.资金来源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5.踏勘现场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77\n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6.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第七章工程量清单(另册)7.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7.3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7.4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招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该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招标人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7\n7.5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7.6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7.7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7.8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明确编制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的格式要求。8.招标答疑8.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_)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8.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8.3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8.4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8.5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77\n9.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投标函》、《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企业业绩一览表》、《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的承诺书》、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名单》、投标报价文件八个部分组成。11.2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企业资质证书;(3)投标报价与企业注册资本金的比例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59号)的规定,投标报价以《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为准;(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适用于小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及本企业聘书,或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专业证明(需提供身份证PDF扫描件);(6)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项目负责人与安全员不为同一人;(7)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详见《企业业绩一览表》);(8)投标人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并在有效期内,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A类IC卡中的在册人员;(9)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10)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第四章);77\n(11)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12)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证明文件(发票须与设备现场全貌彩照放置同一页,彩照须能反映其规格型号。扫描件,原件备查)。(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沥青摊铺占预计发包价50%或以上的大、中修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该项内容的证明文件)。注:资格审查内容的(2)至(9)项的信息取自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不需附该部分资料。11.3《投标函》(格式见第四章)11.4《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格式见第四章)11.5《企业业绩一览表》(格式见第四章)11.6《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的承诺书》(格式见第四章)11.7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或施工专业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招标且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11.8《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名单》(格式见第四章)11.9投标报价部分:(1)投标总报价说明;(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用按招标文件规定单列,并且不得浮动或改变);其中列表明细如下:ü工程总价;ü编制说明;ü工程概况;ü工程项目投标价汇总表;ü单项工程投标价汇总表;ü单位工程投标价汇总表;ü分部分项工程报价表;ü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ü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ü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77\nü暂列金额明细表;ü材料设备暂估价明细表;ü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ü计日工计价表;ü总承包服务计价表;ü规费和税金项目计算表;ü人工、主要材料设备、机械台班价格表(3)综合单价分析表;(4)其它辅助说明资料。11.10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及国家、省有关计价规范执行。11.11投标人应使用符合《广东省工程造价文件数据交换标准(电子评标部分)交易中心实施细则》的计价软件制作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单价分析表(如本招标文件要求单价分析表)。11.12投标人应使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进行投标文件的合成、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工作,所有电子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信息系统。11.13投标人应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该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1.14除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相关的内容、《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企业业绩一览表》外,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纸质原件的扫描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11.15投标文件应按上述编排要求编制。如因不按上述编排要求编制而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2.投标文件格式12.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12.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造成无法满足评标需要的,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否决其投标。77\n13.投标总报价及造价承包和变更结算方式13.1本工程的投标总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13.2招标人按照招标图纸制定工程量清单,该清单载于本招标文件第七章中,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13.3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应是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的工期要求,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的建设地点,完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的招标范围内已由招标人制定的工程量清单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必须单列,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在工程结算时不得变更,即在施工过程中即使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变更,中标投标文件列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也不发生改变。但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超过12个月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调整原则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13.5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13.5.1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13.5.2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依法确定计价方式。13.5.377\n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招标控制价-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3.5.4如相关定额没有相应子目的,其计价方式由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另行规定。未规定的,中标后双方协商约定。13.6暂列金额、暂估价13.6.1暂列金额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等费用。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13.6.2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的,应由招标人同中标人联合招标,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13.6.3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但适用政府采购规定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13.6.4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有法定的承包资格的,由承包人承包,承包人无法定的承包资格但有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承包人分包,招标人同承包人结算的价格按本投标须知13.5款规定确定。13.6.5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既无法定的承包资格又无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招标人另行发包。13.6.6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由其他承包人承包的,纳入本项目承包人的管理和协调范围,由其他承包人向本项目承包人承担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责任,本项目承包人向招标人承担责任。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此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并将其纳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适当项目报价中。招标人将视为此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13.7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77\n13.8属于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者质量要求,或者以事先公开征集的方式提出不少于3个同等档次品牌或分包商供投标人报价时选择,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参考品牌的,必须在参考品牌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所选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厂家以及质量等级,并且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13.9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该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14.投标货币本工程投标总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投标担保应当予以退还。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退还与否的规定仍然适用。16.投标担保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实施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工作。16.2所有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16.3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其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16.4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16.5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投标担保的,其投标文件不参与资格审查和评标。16.6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16.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标书;16.6.2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递交履约担保;16.6.3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7.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份数递交投标文件。77\n17.2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18.1投标文件的份数要求: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份数递交投标文件。18.2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投标人应使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提供的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不得修改所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格式。18.3投标文件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包含完整的投标人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19.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接收19.1投标人代表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19.2投标人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递交投标文件。19.3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19.3.1投标文件未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评标系统且取得回执的;19.3.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并进行加密的;19.3.3投标文件中投标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不完整的;19.3.4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19.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向招标监督机构投诉。2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所述的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20.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招标文件修改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准。20.377\n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五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0.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后的一小时内,项目负责人须凭身份证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先确定的开标室签到。项目负责人未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的,该投标文件将不能参与资格审查和评标。21.迟交的投标文件21.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后,电子评标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或替换已递交的投标文件。22.3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22.4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担保将不予退还,且招标人有权就其撤回行为报告政府主管部门载入不良信用记录。23.投标信息录入投标人应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将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中录入完毕。24.投标文件的解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后的2小时内为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投标人须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25.开标。详见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26.评标过程的保密26.1开标后,直至中标公示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6.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不公正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7.投标文件的澄清,计算错误的修正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28.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77\n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家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29.中标通知书29.1定标后,招标人将就规定的内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3日。29.2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后,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中标通知书。29.3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收到。30.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0.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定和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0.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30.3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使用的银行名称及帐号至完成竣工结算不得变更,否则招标人有权停止工程款项的拔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30.4招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应提供工程所在地发票。31.履约担保31.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4项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31.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32.合同生效合同双方全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33.其它费用中标人应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34.腐败与欺诈行为77\n在招标和合同实施期间,业主要求投标人和承包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34.1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1)“腐败行为”是指在招标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招标人有关人员工作的行为;2)“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招标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也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在递交投标书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招标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业主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34.2如果投标人被认定在本招标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被取消投标资格。35.广州市本级财政性如中标单位中标价大于工程预算财政投资评审价的,中标无效,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77\n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声明:本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使用GZZB2010-008-2招标文件范本的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gzzbb.gz.cn)下载查阅。条款号:44.2修改类型:修改原文:《资格审查表》中序号2至8项评审内容的信息取自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内容的审查,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现文:《资格审查表》中序号2至7项评审内容的信息取自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内容的审查,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条款号:45.6.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权重分配:业绩得分8分;报价得分权重%;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权重%。现文:权重分配:业绩得分8分;报价得分权重87%;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权重5%。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以下无正文)77\n二、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施工招标项目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一)总则36.开标、评标及定标所依据的规则36.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36.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36.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36.4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2013年第23号令;36.5《广东省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36.6《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穗建筑[2010]69号);36.7若招标控制价少于等于1000万元的,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得分占总得分的5%(出现该情况,须在“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中修改相应条款)。37.开标37.1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2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37.2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参与资格审查和评标:37.2.1未成功递交投标文件的;37.2.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37.2.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37.2.4项目负责人未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登记的不一致的;37.2.5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码一致的;37.2.6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为同一人的;37.2.7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与企业库、投标登记时的信息不一致的。37.3招标人在开标开始时间后,使用制作该招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招标人解密。38.评标77\n38.1省财政性投资的施工招标项目,以及本市辖区内市、区财政性投资超过50%的施工项目招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全部从政府设立的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其他招标项目,招标人参加或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评标专家条件和要求,人数原则上以一人为限,且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不得接受评标报酬,评标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评标专家独立评标。38.2评标委员会的职责及守则:38.2.1根据评标细则,对标书进行认真评审,完成评审报告;38.2.2向招标人报告评审意见,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38.2.3所有参加评标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则、规定,遵守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保密制度;如有违反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38.2.4全体参与评标人员:38.2.4.1必须遵守评标纪律、不得泄密;38.2.4.2必须公正、不得循私;38.2.4.3必须科学、不得草率;38.2.4.4必须客观、不得带有成见;38.2.4.5必须平等、不得强加于人;38.2.4.6必须严谨、不得随意马虎。38.3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递交评标报告并依法推荐中标候选人。39.投标文件的澄清39.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经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中超过五分之一的成员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应当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出澄清。39.2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中的承诺性意思表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均对投标人有约束力。除评标委员会对评标中发现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后要求投标人以澄清形式进行的核实和确认外,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超出部分不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的依据。39.3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成员均应当阅读投标人的澄清,但应独立参考澄清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整个澄清的过程不得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现象。77\n39.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符合性审查标准予以拒绝,不接受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40.定标40.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递交的评标报告,最终审定中标人。40.2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40.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递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递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40.4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如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为招标失败,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77\n(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两阶段评标法41.开标和评标程序:41.1公布投标人名单,将显示出所有投标人信息及投标人标书投递情况以及解密情况(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后的一小时内,项目负责人应凭身份证到交易场所事先确定的签到室签到,项目负责人未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签到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的,拒收投标文件)。41.2随机抽取计算第二阶段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从0.5%、1%、1.5%、2%、2.5%、3%、3.5%中通过摇珠机抽取其中之一。41.3导入电子招标文件。4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参与资格审查和评标:41.4.1未成功递交投标文件的;41.4.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41.4.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41.4.4项目负责人未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登记的不一致的;41.4.5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码一致的;41.4.6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为同一人的。41.4.7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与企业库、投标登记时的信息不一致的。41.5招标人使用制作该招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已完成投标人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招标人解密。41.6将所有解密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导入系统并公开开标。41.7将所有已公开开标的投标人进行电脑随机排序,并编制序号,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进入第二阶段评标的投标人起点序号。41.8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已公开开标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41.9第一阶段评标阶段41.9.177\n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大于12家时,按41.9.1.1、41.9.1.2、41.9.1.3的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第一阶段评分,将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并选取中间分数[投标家数N为偶数时,排在第N/2位的分数为中间分数,当N/2大于等于100时,排在第100位的分数为中间分数;投标家数为奇数时,排在(N+1)/2位的分数为中间分数,当(N+1)/2大于等于100时,取排在第100位的分数为中间分数]41.9.1.1计算第一阶段评标参考价;41.9.1.2计算第一阶段业绩得分(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41.9.1.3计算第一阶段投标人总得分(投标人总得分=报价得分×报价分权重+业绩得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综合诚信分权重)。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由开标当天公布的在穗建筑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榜中的60日诚信分折算,综合诚信分权重按市建委的规定;41.10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评标的投标人41.10.1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大于等于5名小于等于12名的,全部进入第二评标阶段。41.10.2当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大于12家时,从41.7确定的第二阶段评标的投标人起点序号开始,依次选取12家高于或等于中间分数的投标人(至最大序号不够12家时按序号循环)进入第二阶段评标:高于或等于中间分数的单位不超过12名的,按第一阶段评标分数高低补足至12名,其余的按第一阶段评标分数高低依次作为备选单位。高于或等于中间分数的投标人大于12名的,取完12名后,继续按原顺序先取大于等于中间分数的依次作为备选单位,选取完大于等于中间分数的投标人后,再按第一阶段评标分数高低次序作为备选单位。41.11第二评标阶段。对进入评标阶段的单位进行否决性条款审查后,再对所有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的投标人投标报价计算平均值,按41.2抽取的下浮率,计算第二阶段评标参考价,计算各投标人报价得分并排序。41.12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并递交资格审查报告及评标报告。42.开标细则42.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42.2由招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解密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之后由招标人对全部投标文件进行解密。42.3细则42.3.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至招标文件规定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地点。42.3.277\n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应在开标现场提出,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42.4开标前,首先由招标人按41.2规定,现场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确定该工程计算第二阶段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唱标时,招标人根据标书的递交情况以及系统对投标文件的检索结果,宣读以下所有内容:a、投标人名称;b、标书解密情况;c、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d、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e、投标担保;f、投标总报价;g、安全文明施工费;h、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i项目负责人;j、安全员、k、工期;l、质量标准;m、施工方案的承诺书;n、《安全总责承诺书》或遵守《安全总责承诺书》的承诺书。唱标时还应宣读: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机器码一致的情况。42.5对公开开标的投标人进行电脑随机排序,并编制序号,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进入第二阶段评标的投标人起点序号。42.6投标总报价以数字和文字两种方式表述的,应宣读文字表述的投标总报价。42.7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42.8招标人将上述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送至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43.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43.1资格审查及评标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43.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资格审查及投标文件的评审可以由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43.3资格审查、评标流程43.3.1评标委员会按资格审查的标准对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审查,如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5名时,应重新招标。43.3.3如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名时,应重新招标。44.投标人资格审查44.1资格审查采用电子化审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利用计算机系统对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独立评审。44.2《资格审查表》中序号2至8项评审内容的信息取自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内容的审查,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资格审查时,电子评标系统将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资质、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企业诚信档案有效期是否符合要求提供辅助审查结果,最终以评标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对投标报价与企业注册资本金的比值、联合体企业暂不提供辅助审查结果,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77\n44.3资格审查文件中全部符合《资格审查表》中情形的,为资格审查合格。否则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资格审查文件将被拒绝。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应先公开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并记录及由评标委员会、作出澄清的投标人签字确认,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44.4汇总资格审查情况,编写资格审查报告。44.5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存在41.4条款情形的投标文件不参加评标,不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44.6资格审查时,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成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投标企业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报发证部门。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之间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否决其投标。特别声明: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45.第一阶段评标程序45.1计算第一阶段投标人的报价得分45.1.1在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中确定第一阶段评标参考价。45.1.2若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投标报价大于等于1个少于等于4个时,则取全部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的内的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该算术平均值为第一评标阶段参考价。45.1.3若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投标报价大于4个时,将区间内的投标人报价进行由低到高排序。按顺序计算每一报价与下一报价的绝对差值为该报价(相对报价低者)的报价差,最后一名报价的报价差记为0,按报价差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报价差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报价差和报价均相同的随机排序),按顺序取前三名的报价计算平均值为第一阶段评标参考价。评标委员会应对报价和报价差均相同的投标文件进行报价分析,确定是否串标,并及时向监督机构报告。45.1.4若没有报价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45.2投标总报价以数字和文字两种方式表述的,取文字表述的投标总报价进行计算。45.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平均值、第一阶段评标参考值均精确到“分”。45.4当报价等于第一阶段参考价时得100分,报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1.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1分,扣至0分为止,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45.5计算投标人的业绩得分。77\n45.6计算投标人的总得分(满分为100分)45.6.1权重分配:业绩得分8分;报价得分权重%;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权重%。45.6.2投标人第一阶段评标总得分=报价得分×报价分权重+业绩得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综合诚信分权重。45.6.3按照投标人先以总得分从高至低依次进行排序(总得分相同以业绩分、再相同的再以综合诚信排名得分高排前;总得分以及业绩分与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上一年度施工项目总中标金额高的排前)。45.6.4确定中间分数注:企业的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开标当天公布的在穗建筑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榜中的60日诚信分。招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明确选择使用施工企业总排名或相应的施工专业承包排名计分。46.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评标的投标人46.1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大于等于5名小于等于12名的,全部进入第二评标阶段。46.2当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大于12家时,从41.7确定的第二阶段评标的投标人起点序号开始,顺序依次选取12家高于或等于中间分数的投标人(至最大序号不够12家时按序号循环)进入第二阶段评标。高于或等于中间分数的单位不超过12名的,按第一阶段评标分数高低补足至12名,其余的按第一阶段评标分数高低依次作为备选单位。高于或等于中间分数的投标人大于12名的,取完12名后,继续按原顺序先取大于等于中间分数的依次作为备选单位,选取完大于等于中间分数的投标人后,再按第一阶段评标分数高低次序作为备选单位。47.第二阶段评标47.1对参加评标阶段的投标单位进行否决性条款审查。投标文件中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审查表》中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大于12家时,当有单位不通过否决性条款的按备选单位的顺序依次递补,直至补足12个后按47.2条程序进行后续评标;全部资格审查合格单位依次递补后仍然不足12个的,按47.2条程序进行后续评标。77\n47.2计算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投标报价指的是算术复核后的报价),按41.2抽取的计算第二阶段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计算评标参考价。当报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报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1.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1分,扣至0分为止,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评标委员会按报价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得分相同的造价低的单位排序靠前。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平均值、评标参考价均精确到“分”。47.3投标文件算术校核: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投标总报价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进行算术校核,具体标准如下:47.3.1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47.3.2经算术复核的中标候选人报价与其投标总报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其最终报价。47.3.3当单价与数量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若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修改单价或是合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小于合价,以单价为准,修改合价,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大于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改单价。47.3.4当合价、金额累加错误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如果累加修正值小于原累加值,则按累加修正值;如果累加修正值大于原累加值,则按原累加值。47.3.5如果投标人的有关规费、所有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47.3.6①分部分项工程量比招标文件少、单位比招标文件小或错误时,以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或单位为准,合价不变,修改综合单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比招标文件多或单位比招标文件大时,工程量、单位、综合单价及合价均不作修改;②分部分项项目漏项的,则该漏项费用视为已分配在其他项目中,不再修改;③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与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综合单价不一致时,以价低者为准;④分部分项工程量计价表中的项目编码或项目名称或计量单位或工程数量缺省或不填时,由评委以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工程量清单为准进行修正;若同时缺省或不填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则该项按增项处理;⑤分部分项项目增项的,不予修改;⑥其它招标文件规定需要修改的,均以就低不就高原则进行修改。47.3.7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当修正后报价小于原报价,总价按修正后报价;当修正后报价大于原报价,总价按原报价,并在签订合同时载明在结算价中扣除修正报价与原报价的差额。77\n47.3.8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总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总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不予退还。47.4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在通过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中,按照原评标排序,推荐有排序的1-3名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并编制评标报告。47.5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5名或通过否决定性条款的投标人少于3名的,应修正招标方案,重新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N+4名或有效投标人少于N+2名的,应修正招标方案,重新招标)。77\n第一阶段得分计算表评审因素评审标准业绩部分(8分)企业业绩(5分)近三年(即从2011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质量合格的类似业绩,每项得2.5分((业绩指标为中标价11.88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3分)近五年(即从2009年1月1日至今)有质量合格类似业绩的,得3分(业绩指标为中标价11.88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报价部分 除业绩部分和诚信部分诚信部分 按市建委的规定确定权重(招标控制价≤1000万元的,权重取5%;招标控制价>1000万元的,权重取20%)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注:1.评委对业绩认定意见不一致时,则由招标人解释招标文件后,评委讨论业绩认定标准;经讨论后标准仍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处理;按少数服从多数仍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则暂停评标,向招标人反映,并由招标人处理,仍无法处理时,再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报告。2.企业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3.项目负责人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4.以上业绩以《企业业绩一览表》的选项为准,业绩内容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77\n附表一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序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投标单位报价得分报价权重业绩得分诚信得分诚信权重总得分总得分排名12345678评委签名:77\n附表二第二阶段得分排序表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PT(元)计算参考数据偏差((PT-PC)/PC)(%)减分(A)得分(I=100-A)得分排名次序评委签名:77\n附表三开标记录表开标地点: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评标参考价下浮点数:%招标控制价:(元) 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是否解密电子标书递交是否成功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投标担保(元)投标总报价(元)人工费(元)安全文明施工费(元)余泥渣土运输排放费(元)项目负责人(姓名/建造师的注册编号或小型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编号)安全员(姓名/安全考核证编号工期质量标准施工组织设计承诺书安全总责承诺书或遵守安全总责承诺书的承诺具有41.4所列情形投标人签名确认缴纳方式金额投标登记时投标文件投标登记时投标文件注:1.本表适用于不需编制技术标书的项目。2.本表信息源自《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招标人代表:监管部门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表:77\n附表四算术复核表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单位:元编号算术校核项目修正前投标报价A修正后投标报价B修正率r=|A-B|/A*100%经评审的最终投标总报价当B>A时,修正后报价与原报价的差额;当B≤A,R=01[单位工程1]    2[单位工程2]    ……    ……    ……    ……    n[单位工程n]    ∑投标总报价    ∑A=A1+A2+…An;∑B=B1+B2+…Bn修正原则: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当修正后报价小于原报价,总价按修正后报价;当修正后报价大于原报价,总价按原报价,并在签订合同时载明在结算价中扣除修正报价与原报价的差额。评委签名:日期:77\n附表五算术复核汇总表工程名称:编号投标人名称原投标总报价(A)算术复核后投标总报价(B)误差率(r=|A-B|/A*100%)评委签名:日期:77\n附表六资格审查表工程名称:序号投标单位评审内容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资质。3投标报价与其企业注册资本金的比值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9号)的规定,投标报价以《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为准。4投标人均具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专业和级别满足公告要求,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2)符合穗建筑[2010]915号文规定的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6专职安全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7投标人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注: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8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投标申请人声明》。注:1.本表评审内容2至7项信息取自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将视为其递交资格审查文件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内容的审查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2.使用GZZB2010-008-2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3.凡不满足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4.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评委签名:日期:77\n附表七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审查表工程名称:序号投标单位评审内容1投标文件中没有《投标函》;2投标文件中没有《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3未承诺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概要)的;4没有明确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5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6对同一招标项目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没声明哪个有效;7投标总价超过招标总价控制价的、综合单价超过招标控制价公布函中相应的综合单价控制价的;8投标总报价低于企业自身成本;9投标报价中对招标文件规定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进行浮动或改变;10投标报价中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进行浮动或改变;11算术复核后的投标总报价与原投标总报价相比存在1%或以上误差的;12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广州市建筑工程招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为准);13无《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名单》;注:1.本表使用GZZB2010-008-2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2.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3.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评委签名:日期:77\n第三章合同条款注:按《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穗建筑〔2013〕598号)执行。77\nSF-2013-0204合同编号: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工程名称:广州市花都区档案馆-室外景观工程工程编号:工程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发包人:广州市花都区档案局承包人: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定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〇一四年月77\n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广州市花都区档案局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广州市花都区档案馆-室外景观工程工程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工程内容: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工程规模:本工程包括路面及人行道铺设、台阶及楼地面铺设、园林绿化等工程结构形式: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招标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三、合同工期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天。从年月日开始施工,至年月日竣工完成。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77\n五、合同价款合同总价(大写):中标价元;(小写):元。项目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详见经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书(非招标工程)。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2款赋予的规定一致。七、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条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九、发包人承诺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和方法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十、合同生效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本合同订立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77\n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略)第三部分专用条款77\n1.定义1.43单位工程□名称:广州市花都区档案馆-室外景观工程□内容: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本工程包括路面及人行道铺设、台阶及楼地面铺设、园林绿化等工程1.53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文书;□信件;□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其他:2.合同文件及解释2.2(10)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4.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4.3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要求合格(按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及地方、行业的有关标准规范)。5.施工设计图纸5.1发包人提供施工设计图纸(1)提供的时间:开工前(2)提供的数量:5.2承办人提供施工设计图纸(1)提供的时间:(2)提供的数量:(3)监理工程师答复的时间:6.通信联络6.2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1)各方通讯地址和设计人:发包人:通讯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承包人:通讯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监理人:通讯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工程造价咨询人:通讯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2)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7.工程分包7.2指定分包工程名称:7.4分包工程款的支付方式:77\n13.交通运输13.1办理道路通行权和修建场外设施的费用:承包人应当承担其出入现场所需要的专用或临时道路(含水路)通行权、养路费等一切费用和税费,办理相关手续。在合同工程施工期间,根据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承包人应采取所有合理的措施来保护现场内外的环境,并避免由于其操作方法所造成的污染、噪声或其它问题而对附近的人员或公私财产造成的干扰、损失或损害。13.2修建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3.4运输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费用:事前要报告业主方委托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4.专项批准事件的签认14.2专项批准事件的签认人选(1)监理工程师:姓名:印章样式:签字样式:(2)造价工程师:姓名:印章样式:签字样式:(3)建造师:姓名:印章样式:签字样式:19.发包人19.2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的时间:已具备施工条件。(2)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由发包人提供接驳点,承包人自行接驳。施工临时用水、用电、通讯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负责,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计量支付。(3)开通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时间:由承包人根据现场的需要或发包人要求确定,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4)提供施工所需的有关资料的时间:开工前。(5)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证件和批准手续的时间:发包人于开工前十天应将发包方应提供的施工报建资料交给承包方,由承包方代办施工报建手续。(6)现场交验的时间:(7)提供标准与规范的时间:(8)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9)协调处理施工周围场地系问题和邻近建筑物等保护工作的约定:委托承办人办理的工作有:19.3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19.4支付款项(1)工程款支付期限□按通用条款第80.3款、第81.3款、第83.3款等规定期限支付。□另作约定:(2)工程款支付方式□按协议书所注明的银行账户转账。□支票支付。□其他方式:20.承包人77\n20.2承办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3)提交支付申请和工程款额报告期限□按通用条款第80.2款、第81.1款、第83.1款等规定期限提交。□另作约定:(5)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的数量和时间等要求:(6)办完施工场地交通、环境保护、施工噪声、安全文明施工等手续的时间:(8)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约定:发包人协助承包人做好上述保护工作的协调处理,除文物保护外,其它保护工作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9)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和做好交工前施工现场清理工作的约定: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结算文件□按通用条款第82.2款规定提交。□另作约定:20.4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劳务、材料、国产设备、施工设备和其他物品的约定:21.现场管理人员任命和更换21.1发包人现场管理人员任命和更换:21.2承包人代表任命和更换:21.3监理工程师代表任命和撤回:造价工程师代表任命和撤回:21.4承包人代表授权人选任命和撤回:22.发包人代表22.1发包人代表及其权力的限制(1)发包人任命()为发包人代表,其通讯方式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2)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权力做如下限制:23.监理工程师23.1负责合同工程的监理人及任命的监理工程师(1)监理人:法定代表人:(2)任命()为监理工程师,其通讯方式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23.3(12)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24.造价工程师24.1负责合同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及任命的造价工程师(1)工程造价咨询人:法定代表人:(2)任命()为造价工程师,其通讯方式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24.3(7)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77\n25.承包人代表25.1承办人任命()为承办人代表,其通讯方式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26.指定发包人26.1依法指定的发包人(1)实施、完成部分永久工程的分包人:(2)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服务的分包人:28.工程担保28.1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1)履约担保的金额:(大写)(小写)(2)提供履约担保的时间: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本合同时。□另作约定:(3)出具履约保函的担保人:28.4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约定(1)支付担保的金额:(大写)(小写)(2)提供支付担保的时间:□签订本合同时。□另作约定:(3)出具支付保函的担保人:28.8担保内容、方式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31.不可抗力31.1(4)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32.保险32.1委托承包人办理保险的事项有:□通用条款第32.1款的第(1)项;□通用条款第32.1款的第(2)项;□通用条款第32.1款的第(3)项;□通用条款第32.1款的第(4)项。32.8投保内容、保险金、保险期限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33.进度计划和报告33.3承包人编制月施工进度报告和修订进度计划的约定:开工后每月的25日提供工程进度报表。34.开工34.2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签订后的()天内签发开工令。□按通用条款规定的42天。77\n□另作约定:35.暂停施工和复工35.4承包人原因造成暂停施工的其他原因:36.工期及工期延误36.1合同工程的工期约定为()天。(1)(工程名称)单位工程的工期约定为天。(2)(工程名称)单位工程的工期约定为天。38.竣工日期38.1计划竣工日期:42.质量标准42.1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1)合同工程质量标准:(2)工程质量验收标准:45.安全文明施工45.5治安管理:□按通用条款的规定。□另作约定:46.测量放线46.1承包人提交施工控制网资料的时间:46.4测量放线误差的约定:48.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48.1约定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发包人不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本条不适用。□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应鱼承包人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48.8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结算方式:49.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49.1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按通用条款规定,由承包人负责运输和保管。□另作约定:49.2承包人供货要求:49.8发包人依法指定的生产厂家和供应商:50.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77\n50.2见证取样检验试验的材料和工程设备(1)种类:(2)检测机构:51.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51.1承包人配置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按通用条款规定,承包人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另作约定:51.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5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53.1中间验收的部位有:55.工程试车55.1试车内容□不需要试车的,本条不适用。□需要试车的,试车的内容和要求:56.工程变更56.4承包人提出工程变更建议发包人采纳承包人建议带来利益的计奖方法:58.竣工验收58.1竣工验收标准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标准:58.8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验收□合同工程无单位工程、无工程部位提前验收的,本款不适用。□合同工程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需提前验收的,各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的名称、竣工验收时间和范围如下:(1)(名称)工程或部位,竣工验收时间为,其范围包括:(2)(名称)工程或部位,竣工验收时间为,其范围包括:58.9施工期运行□合同工程无单位工程、无工程部位在施工期运行的,本款不适用。□合同工程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需在施工期运行的,各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的名称、运行时间如下:(1)(名称)工程或部位,运行时间为;(2)(名称)工程或部位,运行时间为。58.10竣工清场□按通用条款规定。□另作约定:58.11施工队伍的撤离□按通用条款规定,承包人的人员和施工设备全部撤离施工现场。□另作约定:77\n59.缺陷责任与质量保修59.1缺陷责任期计算缺陷责任期:59.8质量保修期计算质量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61.工程量61.1清单工程量包括的工作内容□按通用条款规定。□另作约定:63.暂列金额63.1合同工程的暂列金额为元。65.暂估价65.1招标暂估价项目必须招标暂估价项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65.3非招标专业工程款的确定□按通用条款规定,由造价工程师与分包人确定。□另作约定:66.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66.1提前竣工奖(1)提起竣工奖额度þ没约定提前竣工奖的,本款不适用。□约定提前竣工奖的,每日历天应奖额度为元。(2)提前竣工奖的最高限额□按通用条款规定为合同价款的5%,即元。□另作约定:66.2误期赔偿费(1)每日历天应赔偿额度为元。(2)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按通用条款规定为合同价款的5%,即元。□另作约定:67.工程优质费67.1工程优质费的计算方法□没约定工程优质费的,本款不适用。□约定工程优质费的,其计算方法:67.2工程优质费的计算额度:□按通用条款规定计算。□另作约定(合同工程同时获得下列多个奖项的,只按最高奖项的额度计算):77\n国家级质量奖,合同价款的%;省级质量奖,合同价款的%;市级质量奖,合同价款的%。68.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68.2合同价款的调整事件□按通用条款规定的调整事件。þ另作约定:按招标文件规定。68.2(9)调整合同价款的其他事件:72.工程变更事件72.4调整承包人报价偏差的方法□按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þ按照下列方法调整:按招标文件规定。73.工程量偏差事件73.2调整分布分项工程费的方法调整结算分部分项工程费:□按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þ按照下列方法调整:按招标文件规定。73.3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方法调整结算措施项目费:□按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þ按照下列方法调整:按招标文件规定。75.现场签证事件75.3现场签证报告的确认提交现场签证报告的时间:□按通用条款的规定的时间提交。□另作约定:76.物价涨落事件76.3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材料设备费、施工机械费调整方法:(1)价格系数法各资源的权重系数约定如下:1)固定系数a为;2)人工权重系数b为;3)机械台班权重系数c为;4)钢筋权重系数d为;5)水泥权重系数e为;6)铜材权重系数f为;7)沥青权重系数g为;8)其他资源的权重系数:78.支付事项77\n78.2计算利息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þ另作约定:不计算利息。79.预付款79.1预付款的约定及管理(1)预付款的约定□没约定预付款的,本条不适用。þ约定预付款的,预付款的金额为中标价的20%元,起支付办法和抵扣方式,按本跳有关专用条款的约定。(2)预付款的最高限额□阿伯通用条款规定为合同价款的30%,即元。□另作约定:79.2提交预付款支付申请期限:□按承包人在完成本款三项工作后的7天内。þ另作约定:施工单位签订合同进场后,支付工程中标价的20%。79.4预付款抵扣方式□预付款按照期中应支付工程款的%扣回,直到扣完为止。þ其他方式:当完成工程量累计达到或超过50%时,需对工程预付款进行全额抵扣。80.安全文明施工费80.1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内容、范围和金额(1)内容和范围þ按通用条款的规定,以现行广东省统一工程计价依据规定为准。□另作约定:(2)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总金额为元。80.2支付申请的提交与核实þ按通用条款的规定。□另作约定:80.3费用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支付办法和抵扣方式:þ按通用条款的规定。□另作约定:81.进度款81.1约定支付期限和提交支付申请(1)支付期限□以月为单位。□以季度为单位。þ以形象进度为准,具体为:①施工单位签订合同进场后,支付工程合同造价的20%,作为工程备料款;②当工程进度完成50%时,支付至工程合同造价的40%;③当工程进度完成80%时,支付至工程合同造价的64%。④当工程完成验收合格,支付至工程合同造价的80%。财政评审结算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工程合同造价的97%。⑤77\n工程合同造价的3%作为工程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两年后14日内结清,余额无息退还给中标单位。⑥增加工程款在有关部门审定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下浮率计算幅度下浮计算后支付。81.1(11)本期间应支付或扣留(回)的其他款项:(2)政府资金投资工程的支付期、支付办法□按通用条款的规定。□另作约定:81.2期中支付的最低限额为元。82.竣工结算82.1竣工结算的程序和时限:□按通用条款的规定办理。□另作约定:83.结算款83.1提交竣工支付申请(1)竣工支付期限□按通用条款的规定,在造价工程师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后的28天内。□另有约定。(2)政府资金投资工程的支付期、支付办法□按通用条款的规定。þ另作约定:①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办理,工程结算以有关部门审定为准。②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将竣工结算资料送交至甲方进行审核,并提交送审资料齐全的承诺书。③甲方完成初审后,由甲方送到花都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评审(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审计工作)。84.质量保证金84.2质量保证金的约定与扣留(1)质量保证金的约定þ按通用条款规定为合同条款的3%,即元。□另有约定:(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按通用条款的规定,按每支付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进度款和结算款的3%扣留。þ另有约定:保修期满,并取得工程保修责任期终止证书后无息退还。85.最终清算款85.1提交最终清算支付申请(1)最终清算支付申请提交份数:提交期限:(2)最终清算支付时限□按通用条款的规定,在造价工程师签发最终清算支付证书后的14天内。□另有约定:86.合同争议86.4调解或认定77\n争议调解或认定机构:□按通用条款的规定。□另有约定:(1)(2)(3)86.6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的最终方式:□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þ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1.保密要求91.1提供保密信息的期限:94.合同份数94.1约定提供合同文件提供合同文本:□按通用条款的规定,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另有约定:94.2正副本效力合同的份数:正本份,副本份。其中:发包人正本份,副本份;承包人正本份,副本份。附件三工程质量保修书77\n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为保证(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质量保修书。1.质量保修范围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如下:1.2.3.2.质量保修期2.1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2.2合同工程质量保修期,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年;3.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年;4.供热、供冷系统工程为个采暖期、供冷期;5.装饰装修工程为年;6.其他项目。3.质量保修责任77\n3.1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的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保修。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和安全。凡出现其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后,承包人应立即实施保修。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质量保修费用质量保修等费用,由责任方承担。5.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支付和使用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84条赋予的规定一致。6.其他6.1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质量保修事项:6.2本质量保修书,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时签署,作为本合同的附件。6.3本质量保修书,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质量保修期满后失效。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77\n年月日年月日77\n附件四廉政合同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国家、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1双方权利和义务1.1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2严格执行合同工程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1.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1.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没有上级部门的,可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87条规定处。2发包人义务2.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2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2.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77\n2.4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人、推销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以外的材料和工程设备。2.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私自为合同工程安排施工队伍,也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活动。2.6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3承包人义务3.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3.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3.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5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4违约责任4.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4.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3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承包人1~3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6合同法律效力本合同作为(工程名称)77\n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当事人各执份。有上级部门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送交其上级部门各一份。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上级部门:(盖章)上级部门:(盖章)年月日年月日77\n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48.投标人应按以下规定的格式及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如电子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及要求编制,因其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数据时,其后果将由投标人承担。本格式及要求规定适用于电子评标项目的投标文件的编制。48.1《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是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是投标人开标信息的主要来源,投标人应准确填写《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的相关内容。48.2投标书内容按以下表述填写。投标总工期:“_日历天”或“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工程质量标准:“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保修期限:“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48.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应使用符合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文件数据交换标准(电子评标部分)》的有关规定,《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使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管理软件直接填写,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扫描图片电子文件要求为从扫描原纸质文件所形成的电子图片。图片文件格式要求为JPG格式,文件名称要求与上述对应名称一致且唯一,文件内容(即扫描图片内容)要求与文件名称相符,电子图片要求清晰可辨,每个JPG文件可包含多张扫描图片,单个JPG文件大小要求在1M以下。48.4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应按以下规定填写。48.4.1投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只填写主体单位全称,且要求填写的全称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名称完全一致。77\n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项目编号为的工程的招标文件,并已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2.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标准和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承诺:愿以经济标中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合同条款、标准和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的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放弃中标资格,我方的投标担保将不予退还,给贵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我方投标担保金额的,贵方还有权要求我方对超过部分进行赔偿。4.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期,在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本工程,质量标准达到招标文件中的要求。6.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递交由招标人认可,并在招标文件中规定金额的履约保函。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8、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按投标文件配备项目管理班子。如未经招标人同意更换项目班子成员,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中标资格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投标人企业公章:日期:年月日77\n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投标日期:年月日工程名称投标总报价(元)大写:小写:其中:人工费(元)大写:小写: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元)大写:小写:其中: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元)大写:小写:投标总工期工程质量标准保修期限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建造师的注册编号或小型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编号委派的安全员姓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编号注:1.本投标书适用于不要求编制技术标的项目。2.本表所报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的姓名及相关资料,须与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相应信息一致,评审时,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安全员以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为准。3.本投标书由投标文件管理软件生成,投标人可直接在上面填写相关内容。77\n企业业绩一览表工程名称:资格审查合格业绩业绩名称业绩编号评标业绩企业业绩业绩名称业绩编号项目负责人业绩注.1、投标人必须确保此表中的业绩名称和业绩编号与交易中心信息库中的名称和编号一致,如不一致,以此表为准。2、此表中业绩名称和业绩编号不一致的,以业绩名称为准。3、如此表中的业绩信息无法在交易中心信息库中检索,则视为无效业绩,后果由投标人负责。77\n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概要)承诺书(招标人):我方承诺,如中标承建(项目名称),将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概要)进行响应的基础上自行组织施工。并承诺在中标后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概要)基础上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报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批后实施。投标人名称(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77\n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名单投标单位名称姓名职务所承担工作身份证号码本人签名栏注:参与编制标书所有人员名单应包括编制各种专业工程量清单投标总报价、负责清样校对、负责打印及复印等所有人员在内的人员名单。77\n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二、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注: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三、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四、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五、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六、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七、本公司保证本项目负责人本人凭身份证按招标文件规定亲自签到。八、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九、本公司承诺:中标后按照《广州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穗建筑〔2013〕428号)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特此声明声明企业: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公章)77\n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按现行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及标准。77\n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77\n第七章工程量清单另册。77\n招标控制价注:施工招标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应当在发出招标文件时发布。发布的招标控制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工程总价二、编制说明三、工程概况四、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汇总表五、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六、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七、分部分项工程计价表八、措施项目计价表(一)九、措施项目计价表(二)十、其他项目计价表十一、暂列金额明细表十二、材料设备暂估价明细表十三、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十四、计日工计价表十五、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十六、规费和税金项目计算表十七、人工、主要材料设备、机械台班价格表(上述表格格式按广州市造价站的规定执行,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等投标人不可竞争的固定报价另外单列)。招标控制价备案机构: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77\n第九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概要)第一部分编制说明一、设计文件、立项批文、规划报建文件等相关文件。二、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及工程所在地的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等要求。三、指导方针:确保施工工期满足业主要求。按本工程规定的总工期,编制出完善的施工进度控制计划,力争提前完成工程任务。发挥技术优势,优化管理水平。安排经验丰富的优秀管理人员和高素质的工人参加本项目施工,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优化施工管理,充分发挥施工单位在管理和技术方面的优势。第二部分工程概况说明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广州市花都区档案馆-室外景观工程工程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建设单位:广州市花都区档案局设计单位:广东名都设计有限公司建设规模:本工程包括路面及人行道铺设、台阶及楼地面铺设、园林绿化等工程二、承包范围及工程量施工图纸范围内路面及人行道铺设、台阶及楼地面铺设、园林绿化等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三、气候特征广州市地处亚热带,属海洋性季风气候,全年大部分时间光照充足,雨量大,雨季长,台风和强热带风暴频繁,每年四至九月为雨季,夏秋季有台风袭击。根据这一地区特征,在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除要做好与气象台的联系工作,提前采取措施外,做好雨季防雷及炎热季节施工措施,对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意义重大。四、现场施工条件1.施工场地已具备施工条件,可通行各种类型车辆,但必须服从建设单位指定的道路行驶及停放。77\n1.施工用水、电能满足施工要求。第三部分施工布署与领导机构一、施工管理组织架构为更好完成该工程的施工任务,应从施工方案、人员设置、机械配备、材料供应和工程服务等方面全力进行合理的安排和调配。同时在施工中,将从建设单位的整体利益出发,积极与质量监督部门、监理单位配合,协调好内外关系及地盘管理,通过有效地对工序、材料、人员进行控制,不仅保证工程质量,而且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得到有效保障。通过有效的环保措施,使声、光、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创建安全文明施工的模范工地。2.项目经理部的组成以中标人投标文件为准。3.各人员职能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经理部的行政领导工作,并对整个项目的施工计划、生产进度、质量安全、经济效益全面负责,分管施工部、行政部和质安部。项目总工程师:负责项目施工中的全部技术管理、质量控制和安全监督工作,分管技术部和质安部。项目副经理:协助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进行工地的各项管理,分管技术部和材料部。技术部:负责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和交底卡的编制;负责钢筋翻样、木工放样,构配件加工订货和现场施工技术问题的处理;负责发放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有关技术文件;办理工程签证;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记录本和各项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施工部:负责定额核算、计划统计和预决算的编制工作;负责施工现场平面管理、施工调度及内部协调;负责施工测量、放线,负责机械设备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质安部:负责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进行分部分项工程的自检评定,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和QC小组的活动。负责做好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日常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帮助班组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生产。材料部:负责编制材料供应计划,根据施工进度分批组织材料供应:负责材料的发放和物资保管,进行原材的检验、化验、抽检,提供有关材料的技术文件。77\n行政部:负责政治宣传、职工教育、生活后勤、安全保卫、环境卫生、文明施工及接待工作。二、施工管理体系1.质量管理体系2.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3.进度控制体系4.安全管理防火体系三、施工阶段划分根据设计文件科学合理的进行划分。四、施工部署5.用先进的施工技术;6.投入现代化的施工机械设备;7.合理的施工方案和先进的施工组织。施工的原则是充分利用平面、空间和时间,进行平面分区,两段流水,多工种立体交叉的施工方法。根据工程进度计划,提早组织材料订购、质量检测、配方测试,确保材料质量和供应。消防与安装工程的配合以装饰工程为主导。五、项目施工目标配备强有力的管理人员和技术力量,投入先进的施工机械设备,对工程实施标准化、规范化的项目管理,真诚与建设单位合作,以优质高速完成本工程。1、质量目标本工程质量确保合格。2、安全目标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控制工、伤、轻伤事故在千分之一内。3、工期目标按招标文件的要求。4、文明施工目标按工程所在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四部分施工准备工作1、组织施工机具进场根据中标的资格预审文件拟报数据组织施工机械、设备和工具进场,按规定地点和方式存放,并应进行相应的保养和试运转等项工作。77\n2、组织建筑材料进场根据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制品需要量计划,组织其进场,按规定地点和方式储存或堆放。3、拟定有关试验、试制项目计划建筑材料进场后,应进行各项材料的试验、检验。对于新技术项目,应拟定相应试制和试验计划,并均应在开工前实施。为落实上述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建立,健全施工准备的责任和检查等制度,使其有领导、有组织和有计划地进行,应编制施工准备工作计划。第五部分施工进度计划及施工进度保证措施一、施工进度计划本项具体开工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二、施工进议保证措施如下:1.重点加强管理,从人才、资金、机械设备及测量检试仪器为重点支持,首先是调配经验较丰富和技术水平较高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管施工员和质量安全检查员等组成强有力的项目经理部班子,全面负责本工程施工管理。2.在施工部署上以最大限度地利用施工工作面,调配足够数量且素质较好的工人队组,集中力量打歼来战,快速完成基础等关键项目。3.工程安排、方案选择方面采用分段流水均衡插入立体交叉作业施工。4.选好影响施工进度的主导工序,关键工作。5.施工准备准确及时,要求精、细。做到施工与材料、施工与加工构件、土建主体施工与专业交叉配合同步,按期正点完成施工各分部分项工作。6.保证工程质量,一次成活,避免返工。7.积极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监理单位的配合,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对施工进度干遇到和发现的一些问题,及时研究协调。8.自备柴油发电机,原有电容不足或停电时,自己发电,保证施工连续性。第六部分施工总平面布置及管理一、现场现面布置9.施工用水施工用水:从现场接驳引入施工用水。10.生活废水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厕所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道。77\n1.施工用电现场采用150KW供电,分供搅拌机、铁工对焊机、楼层扎生活区等。其中对焊机需专路供电,以保持电压稳定,保证焊接质量。2.施工道路利用现有道路。3.现场布置现场设材料堆放场、办公房、宿舍、门卫、厕所等。二、平面管理4.各种机械设备、材料堆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平面图布置,水、电线路必须按平面布置图的要求敷设。5.进入现场的材料必须按平面布置图指定的位置堆放整齐,不得随意堆放。6.临时道路要做路基,现场排水沟要求保持通畅。7.现场入口处设门卫,并张挂出入制度、场容管理条例、安全制度等。8.施工现场的水准点、轴线、控制点,应有醒目标志,并加以保护,任何人不得损坏。第七部分主要技术组织措施一、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程施工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操作的各项规程,要注意落实下列各点中的技术措施。9.一般要求:(1)实行目标管理,明确总目标为合格。(2)成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全面质量和管理小组。(3)明确并认真落实技术岗位责任制和技术交底制度。(4)把信图纸会审,定位放线、预检复核、材质验收、成品保护等关。(5)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末检制度。(6)特殊工种,坚持培训考核持证上岗。(7)认真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及质量评定工作等。(8)对主要分项工程实行质量预控。10.水平标高、轴线的放线(1)本工程对水平标高的准确度要求高,施工过程中要经常检查水准仪,如有误差,要调校后才能使用。(2)利用现场轴线基点放线时,要先行后视检查,证实基点无变动后才能使用。77\n1.严格技术档案资料的形成与管理制度2.责任分工的基本原则是:原始记录资料必须由施工员负责填写,质检员复核签字,有竣工验收资料,并经施工员、质检员及有关负责人签认后再上报。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