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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13 09:20:35 发布

石柱县步行街及玉带河街景观改造工程(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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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TQ-2016-154招标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盖章)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图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盖章)二○一六年九月\n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1.招标条件3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33.投标人资格条件34.招标文件的获取35.投标文件的递交36.发布公告的媒介47.联系方式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1.总则152.招标文件173.投标文件184.投标195.开标206.评标207.合同授予20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19.纪律和监督21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3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7评标办法前附表271.评标方法312.评审标准313.评标程序3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4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35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36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43第五章工程量清单50第六章图纸53第三卷54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55第四卷56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57一、投标函部分58二、商务部分58三、资格审查部分58四、信誉声明78五、其它资料7933\n第一卷33\n第一章招标公告石柱县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柱县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重庆市财政局以渝农综发【2016】8号、渝农综发【2016】10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资金、市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石柱县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2工程地点:枫木乡石鱼村、双塘村。2.3工程规模:主要内容为建设高标准农田0.39万亩,投资约196.26万元2.4工期:150日历天。2.5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图说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工程量清单、答疑、补疑、澄清、修改等资料所包含的所有内容。3.投标人资格条件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19日起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cqszggzyjy.com)上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以及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否则视为放弃投标。5.投标文件的递交33\n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石柱县南宾镇双庆社区楼房湾组新城区写字楼5楼)。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cqszggzyjy.com)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地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镇南宾路10号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23-73332470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图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18号国宾城11栋13楼联系人:姚老师电话:023-6321071133\n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地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镇南宾路10号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23-73332470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重庆图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18号国宾城11栋13楼联系人:姚老师电话:023-632107111.1.4项目名称石柱县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1.5建设地点枫木乡石鱼村、双塘村1.2.1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市级资金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图说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工程量清单、答疑、补疑、澄清、修改等资料所包含的所有内容。1.3.2计划工期15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设计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具备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33\n2、信誉要求(1)2013至今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2)2013年至今没有拖欠劳务费的记录;(3)2013年至今未被重庆市(含各区县)范围内有关行政部门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被暂停(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被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已满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文件和处罚解除文件)。注:由投标人自行声明。3、项目经理要求应具有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养老保险复印件。4、其他要求(1)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类或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养老保险复印件。(2)主要管理人员资格:持有有效证件的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检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以上主要管理人员(造价人员除外)应附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养老保险复印件,造价人员应附有效的全国造价员证书或全国注册造价师证书、养老保险复印件。(3)外地施工企业投标:按照“关于印发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建发[2016]22号)规定,2016年5月1日起,市外建筑企业在投标前须纳入市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时,该项目所配备的管理人员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注:市外建筑施工企业的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市外建筑施工企业的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在有效期内的,提供有效的入渝备案证、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申请表;市外建筑施工企业的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失效的和新入渝的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提供本单位和所配备的管理人员已纳入市城乡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可从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查询后截图打印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33\n说明:1、所有复印件资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须随身携带所有复印件的原件(身份证除外),评标委员会审查时必须核验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2、上述本项目相关人员的养老保险指社保机构出具的2016年1月——2016年8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3、以上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在册人员,中标后管理人员若与投标时不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以及存在错、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6年9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以邮件形式匿名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673929573@qq.com),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后,将答疑以网上补遗形式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qszggzyjy.com)“交易信息”栏处公布给所有潜在投标人,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随时关注本网站发布的招标补遗通知,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事宜和要求。1.10.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2016年9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由各投标人自行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cqszggzyjy.com)上下载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事宜和要求。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2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等资料2.2.2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投标报价计价原则:工程量清单计价133\n、编制依据:本招标工程由投标单位以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范围的施工设计图纸、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等为依据,由投标人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规费、税金、安全生产费等所有费用,招标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2、使用定额:执行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渝水基[2011]97号)、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重庆市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渝水基[2005]56号)、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重庆市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渝水基[2005]56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3、工程量清单中的项、量、综合单价:3.1除招标人对清单工程量主动补遗或对投标人质疑作修改外,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不得擅自变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序号、项目名称、工作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等,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将否决其投标。3.2各清单子项报价应包括前述第1条要求的所有费用。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对中标单价进行调整。3.3投标人只有严格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才能视为总体报价完整。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如出现漏项、增项或报价空白均视为未报价,按废标处理;某一子项报价为零则视为该子项报价已包含在其它子项报价内,且中标后必须完成该子项工作内容。4、材料的采购、报价4.1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由中标人自行采购,但所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招标文件要求,并提供相应合格证明资料、质保书等,经甲方和现场监理认质认价后,方可进场使用。4.2本工程所需所有材料由投标人自行采购,但必须满足设计和招标人要求,其材料价格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主办的2016年第5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并结合当地市场价及运输费计取,中标后不再调整。4.3工程按规定执行质保期、工伤保险等费用投标人自行测算费用在投标报价中。安全生产费按照33\n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按照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费用及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渝水基(2009)25号)。5、人工费:5.1本项目的人工费预算单价根据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渝水基[2011]97号文颁发的《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和重庆市水利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关于公布重庆市水利工程2015年第二期人工费价格信息的通知》(渝水造价[2015]4号)。6、其他说明:6.1按政策和合同约定的应由承包人交纳的各种保险费由承包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并根据企业自身和本工程情况,测算包含在相应的单价和合价报价中,结算时不再调整。6.2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总报价应与投标函报价一致,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响应,将否决其投标。6.3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包括施工场地)、进出场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行车干扰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6.4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项中所述的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6.5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招标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否决其投标。6.6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应于本须知2.2.1项中规定的时间及形式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补遗书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6.7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其投标无效。33\n7、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并在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公布(含工程量清单发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均不得超过相应的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其中安全生产费必须按招标人给定的金额填报,不得更改,否则投标无效。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小写:30000元)二、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    详见“重庆市石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cqszggzyjy.com)上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上的《投标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信息》。(需登录后才能查看银行账号)三、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转帐方式缴纳。2.网银缴纳:开通企业银行基本账户网上银行支付功能,直接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3.银行转帐:未开通网上银行的企业可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注:本中心保证金电子收退系统不接收现金存款缴纳,凡以现金存款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而影响其投标结果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四、企业网上帐户注册、核验及变更:1.帐户注册。自行网上注册的直接进入石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qszggzyjy.com/),点击左方的“注册”按钮进行注册(注册操作流程点击企业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步骤按要求进行注册) 33\n2.帐户核验。完成帐户网上自行注册的企业应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之前带相关注册资料(资料明细如下)到石柱县交易中心进行核验。没有通过核验的,将影响对其保证金到账情况的认定及保证金退还。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未进行保证金账户注册和核验的,其投标保证金无效。(特此提醒:在2016年9月7日前注册过的用户需补交相关资料完成核验工作,否则将影响对其保证金到账情况的认定及保证金退还)。 注:账户核验需提供的资料(以下资料验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1)委托书     (2)开户许可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工商营业执照     (5)税务登记证     (注:若企业已经进行三证合一变更,请携带“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一份)     联系人:信息技术科张老师             联系电话:  023-73377186           3.帐户变更。已经注册并通过核验的企业帐户信息,无需因项目变更重新注册。如账户信息发生变化,应修改相应信息,并按上述程序在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之前提交账户变化资料原件到县交易中心进行注册变更和核验。五、缴纳保证金注意事项:注意区分缴纳的账户。保证金严格按招标文件指定的账户缴纳,每个项目及其分包、分标段应按照指定的账户账号对应交入。不按要求缴纳保证金入指定账户而影响对其保证金到账认定和退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帐户转出或汇出;开标时各投标人必须将银行进帐单回单或电汇凭证回单原件和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盖鲜章)带至开标现场查验。(二)若各投标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执行,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文件处理。凡出票人或汇款人和收款人的全称、帐号、开户银行有误或未盖银行业务章者,视为未提交投标担保,不得参加评标。(三)若投标单位所提供的银行进帐单回单或电汇凭证回单等证明资料若经查实为虚假资料,其投标担保金不予退还并失去投标资格。(四)中标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通过银行转帐退还开标结果未列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担保,施工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通过银行转帐退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担保。33\n(五)本工程投标单位投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本工程中标单位无故放弃中标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六)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八)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3日9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保证金无效。※因缴款账户信息不全等问题导致保证金无法正常退付的,由交易中心按程序重新审核后予以退付。※保证金退款信息将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保证金退款查询”专栏中进行同步公示。保证金退还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3-73377290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3.5.5信誉要求2013年至今。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投标文件的编制、修改以及签字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的正本须使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2)投标文件的任何一处不得有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前款规定的投标文件签署人在修改处签署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投标文件应按本招标文件第八章规定的格式及要求签字盖章。3.7.4投标文件的副本份数投标文件副本贰份。注:1.签订施工合同时,中标人向招标人补提交一份投标文件,且与投标时递交的投标文件一致。3.7.5装订要求1、各投标人应将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各自分别装订成册。2、装订33\n(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2)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另单独提供商务部分电子文档一份(载体采用U盘,U盘应粘贴标签注明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单位鲜章,否则按废标处理)。如提交的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按废标处理(单价分析表可以不提供纸质件)。(3)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4.1.1投标文件的密封1.投标文件袋使用“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资格审查资料”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2.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商务部分和U盘装入“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用A4纸打印出相应内容,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粘贴在封套上。5.“资格审查资料”单独封装,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用A4纸打印出相应内容,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粘贴在封套上。6.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标识、签字或盖章规定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注:若投标小袋无法全部装下相应的投标资料,可以增加相同的小袋、“投标文件”大袋无法全部装下投标小袋,可以增加相同的“投标文件”大袋。4.1.2封套上写明在“投标文件”大袋和“资格审查资料”袋封套上应用A4纸打印有如下内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或资格审查资料招标人名称:招标人的地址:投标人名称:本投标文件在2016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启。(同投标截止时间)33\n4.2.1接收投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接收投标文件起止时间:2016年10月13日9时00分至2016年10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石柱县南宾镇双庆社区楼房湾组新城区写字楼五楼)。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至时间。开标地点: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石柱县南宾镇双庆社区楼房湾组新城区写字楼五楼)。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4.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2016年2月-2016年7月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原件以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5.展示投标保证金缴款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将投标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的,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具体到账情况均以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所出示的银行到账信息为准)6.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7.设有最高限价或者标底的,公布最高限价或者标底;8.开启投标文件顺序:随机开启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9.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启资格审查资料袋、投标文件大袋及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10.随机抽取评标基准价K值(随机抽取6个系数的平均值:在所有投标人中随机抽取6家投标人共随机抽取6个系数,每家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1个系数);11.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2.开标结束。33\n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7.3.1履约担保金担保方式:现金方式从投标人开户行基本账户打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担保金额:中标金额的10%。8.1重新招标1.按投标人须知第8.1(1)执行;2.按投标人须知第8.1(2)执行。8.2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综合交易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石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缴纳中标金额1.4‰的交易服务费(石发改【2012】3号批准)。10.2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数按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和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计算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10.3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与资格审查有关的资料,且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应真实、可靠,招标人可通过多种方式予以核查,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投标无效;已经中标的,中标无效,招标人可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次确定中标单位或重新招标;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0.4特别说明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不一致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内容为准。33\n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33\n(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投标时在资格审查资料的其他资料中附现场踏勘确认书,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投标人应承诺不得分包。33\n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及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网上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在网上发布。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33\n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4)资格审查资料;(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能无故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投标保证金退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n3.6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书面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正本和副本封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若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标记“正本”、“副本”,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7.5为方便投标资料的保存,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胶装成册,并编制目录,否则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33\n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n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投标人必须书面说明如若中标,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足额的履约担保。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33\n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33\n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n附表一: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质量目标工期备注签名最高限价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33\n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2.......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工作组负责人:(签字)年月日33\n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33\n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和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字迹清晰可辨。1.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2.投标文件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3.按规定提供了拟投入的主要人员的证件复印件,证件清晰可辨、有效;4.投标文件的装订符合第二章3.7.5项的规定。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委托代理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被授权人是本公司人员,提供2016年2月——2016年7月的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1.2资格评审标准必要合格条件营业执照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安全生产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33\n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管理机构要求1、项目经理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技术负责人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3、主要管理人员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它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1.投标保证金为无条件担保;2.投标保证金的受益人名称与招标人规定的受益人一致;3.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且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相应最高限价,但也不得低于投标人的企业成本。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且投标文件中载明的主要施工技术和方法及质量检验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和强制性标准。实质性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33\n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1分值构成(总分1OO分)1.投标总报价10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投标总报价所有投标人(招标人设有最高限价的,则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除外)的投标总报价评标基准价=(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1-K值)K值为招标人在开标会议现场在“0.5%,0.75%,1%,1.25%,1.5%,1.75%,2%,2.25%,2.5%,2.75%,3%,3.25%,3.5%,3.75%,4%,4.25%,4.5%,4.75%,5%”19个系数中,以随机抽取方式现场一次性从19个系数中抽取6个系数的算术平均数。(注:在所有投标人中随机抽取6家投标人共随机抽取6个系数,每家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1个系数);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2.2.3投标总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OO%×(投标人报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报价的允许偏差范围-15%至+3%2.2.4(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允许偏差率-15%至+3%投标总报价100分33\n3评标程序1.按照本章2.2.2项计算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2.初步评审前,按本章第3.1.3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有算术性错误的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并对经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在允许偏差范围内的,按本附表3.2.1(1)规定的评分方法对投标总报价评分,再按总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取前七名进行评审。3.对排在前七名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本章评标办法第3.1款至3.4款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核查原件,并按本章第2.2.4款规定的评分标准,确定得分最高的前三名投标人(按得分高低排序)为中标候选人。排在第七名之后的所有投标文件将不再评审。4.如果未能评出三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则应从排名第八的投标人开始依次递补三名投标人并按本章评标办法第3.1款至3.4款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核查原件,直至评出三家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为止。5.如经过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3.2.1(1)投标报价得分(A)投标总报价投标总报价的偏差在允许偏差范围外的,得零分;投标总报价偏差在允许范围内的(含上、下限值),得本附表2.2.1规定分值的满分100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准基价相比,每增加1%扣 2 分,每减少1%扣 1 分,扣完为止。按插入法计算得分。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3.2.2投标人得分投标人得分=A33\n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总得分(A)相等时,以投标总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总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现场组织抽签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总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相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未将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原件以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带到开标现场备查的;(5)提供的投标文件数量不一致、不齐全;(6)未按招标文件所要求作出书面响应并承诺的;33\n(7)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情形。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3.2.2所有计算及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3.2.4评标委员会明显低于成本报价的处理:(1)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2.5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没有按规定签字或盖章的;(2)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的;(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投标人同时提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内容报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并未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的;(5)投标报价等于或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的;(6)投标函中未填报投标工期或者填报的投标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的;(7)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8)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9)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几个组成部分不完整或其中的任一部分被认定为无效的;(10)投标人名称与资格后审和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11)经评标委员会询价、论证、认定该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12)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装订、标记、密封、签字、盖章等;33\n(13)改变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格式、各清单子项排列顺序、各清单子项名称、清单编码、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暂列金额、暂估价等的;(14)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重大偏差的情形的及依法应当否决其它情形。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33\n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79\n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国计划出版社)第四章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79\n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1.1本合同使用汉语语言文字。1.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适用国家、重庆市所颁发的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1.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等。2、图纸2.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以投标时提供的招标文件为准(含图纸光盘资料)、发包人不再另行提供。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1、工程师1.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职务: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总监代表1.2发包人派驻的现场代表姓名:职务:项目管理负责人1.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职务:项目技术负责人2、施工单位项目部组成姓名:职务:项目经理姓名:职务:技术负责人姓名:职务:施工员姓名:职务:质检员79\n姓名:职务:安全员3、发包人工作3.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完成。(2)施工场地与主要交通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3)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设计交底在承包人进场并熟悉施工图纸后3天内确定。(8)和项目乡镇及施工单位共同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土地占用及纠纷。(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协助处理周边关系的有关事宜。3.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承包人有义务承接发包人委托的其他工作。4、承包人工作4.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本工程施工所需的水、电、通讯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已包含在投保总报价中。(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和工程监理部提交当月完成工程量报表和下月进度计划报表一份。(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建设工程安全报监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重庆市相关规定办理,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5)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成品保护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如发生损坏,承包人负责承担经济损失和赔偿责任;施工期间承包人还需负责对发包人的其他成品保护,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若发生损坏,承包人负责承担经济损失和赔偿责任;(6)施工场地清洁卫生及环保的要求: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重庆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其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7)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①协调配合各相邻施工单位,提供工作便利:承包人必须根据发包人的指示履行与本工程现场内其它施工单位之间配合的义务。②承包人应对整个现场的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案的实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全面责任。79\n③承包人为本合同雇用的特殊工种的工人和操作人员应受过专门的培训并已取得有关管理机构规定的上岗证。④承包人为本工程总承包人,统一协调该工程与其他承包人的配合,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⑤混凝土路面必须实行机械搅拌浇筑,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进度计划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7日内提供。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承包人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3日内确认。2、工期延误13.1双方约定工期延误:按本《专用条款》十项1.2款规定执行。四、质量与验收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1双方约定隐蔽工程及中间验收部位: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回填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2、工程试运行2.1试运行费用的承担:按施工规范执行,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本工程的试水单项工程为排灌沟渠、管网正常过水、山坪塘、蓄水池正常蓄水。五、安全施工承包人在施工中,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与项目所在地政府签订的《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相应规定,自行作好各种安全防护工作,保证施工安全,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凡在施工过程中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承包方、发包方或第三方人身伤害事故及财产损失,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六、合同价款与支付1、合同价款及调整1.2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方式确定。结算总价=实际完成工程量×中标综合单价+临时工程费用+安全生产费用±设计变更或新增减项目价款79\n(1)结算方法:工程量以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认定的量为准,单价以承包人投标时组价的综合单价结算(见工程量清单)。(2)本工程的临时工程费用、安全生产费包干使用,不作调整。(招标文件规定已将此费用纳入总报价中)。(3)工程功能发生实质性的改变、新增工作内容导致工程变更、新增项目价款结算办法: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由承包人在该变更启动后14天内向发包人书面提出,经发包人复核后,报设计单位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但其工作进度和相应工作不受此项价格的确定时间和结果争议影响,承包人无条件连续施工。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A、工程内容与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的子项或类似子项,则按投标时的相同子项或类似子项的综合单价报价执行;B、工程内容如有与工程量清单不同的子项,参照《重庆市2011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执行,采用本合同段投标报价中相同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及相同或类似子项费率(无相同的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则由承包人申报,发包人复核、审定;无相同或类似子项费率,则取清单子项中的最低费率)由承包人组建子项综合单价,经发包人审定认可后下浮3%执行。2、工程量确认2.1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5日前按要求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当月完成工程量报表,作为整个工程统计月报的依据。2.2对承包人工程量的确认时间:单项工程完工后,监理工程师、项目业主方在收到承包人单项工程量报验7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3、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转账)和时间:(1)第一次付款:春节前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80%工程进度款,如果完不成承包合同总额的50%工程量,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2)第二次付款:工程完工后,由发包方组织相关部门对该项目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送审计部门进行投资造价审计,承包人凭审计出具的造价审定单,结算审定的总投资90%的工程款。(3)第三次付款:工程自市上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如没有质量问题,可结算全部余剩的工程款(质量保证金)。79\n(4)每次划款均划至承包人开户银行基本账户上。七、材料设备供应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本工程涉及的田坎面板由发包人提供,承包人负责安装。(三河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发包人不提供材料设备)枫木发包人要提供田坎面板1.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下: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本工程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2.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材料设备规格清单(此清单按招标文件上提供的清单为准)的规定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或生产厂商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进场材料必须经发包人和监理签字认可后方能投入使用;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已施工的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和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2.2承包人应在材料进场前3天,向发包人提交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样品并附上必要的说明书、证书、出厂报告、性能介绍、使用说明等相关资料,以供检验;承包人在报送样品时应按发包人同意的格式填写并递交样品报送单,发包人应及时签收样品。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样品后14天内就此样品的决定或指示给出书面批复,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的书面批复相应进行下一步工作,提供样品的开支由承包人承担。八、工程变更1.工程变更1.1工程设计变更: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价款按本《专用条款》第六条执行。1.2工程设计变更及技术洽商资料有效性的确认:必须由设计、监理单位及现场业主代表共同签字确认方视为有效。九、竣工验收与结算1、竣工验收1.1承包人提供竣工资料的约定:竣工资料齐备后由发包方组织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10天内提供叁套完整(含质量评定和结算资料)的竣工资料给发包方,工程质量等级由市农综办最终评定为准。79\n1.2工程竣工时间:工程竣工时间为年月日。2、竣工结算2.1结算调整原则本工程施工中发生的有效设计变更、技术洽商、签证单等所发生的新增项目,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量增减,结算调整原则为:(1)在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子项或类似子项,则按投标时的子项或类似子项的综合单价报价执行;(2)在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没有的子项,参照《重庆市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1)、《重庆市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2011)及配套费用定额,采用投标报价中相同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及相同或类似子项综合费率(无相同的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则由承包人申报,发包人复核;无相同或类似子项费率,则取清单子项中的最低费率)由承包人组建子项综合单价,经发包人复核认可后下浮3%执行。2.2本工程结算以最终审计单位审定的金额为准(审计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十、违约、索赔和争议1、违约1.1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自行返工直至合格,并承担返工费用、返工损失及一切违约责任,且工期不得顺延。2、争议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其他1、工程转包及分包1.1本工程不得转包及分包。1.2本工程项目部组成人员必须与投标时组成人员一致,不得更换,项目联系人必须长期驻守工地,中途不得更换,如出现更换,即视为工程转包,发包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2、保险2.2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承包人投保内容:施工场内的危险工种应按规定进行工伤保险,费用列在投标报价的安全生产费用及保险费中,由承包人承担。79\n3、担保3.1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担保方式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工程完成60%后可退付一半履约保证金,待市级验收合格后,则无息退还余剩部分履约保证金。4、合同份数4.1双方约定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肆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补充条款1、承包人应按相关规定,保证按时支付民工工资。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拖欠民工工资事件的发生,发包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优先支付给民工。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反商业贿赂的有关规定。79\n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二、承包范围:三、合同工期:日历天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本工程按《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国家、地方现行规范及设计文件的要求,达到合格等级。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元(已包含了为实施和完成该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组织措施费、采购设备中介机构检测费、缺陷修复、管理费、规费、保险、利润、风险、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由甲方向施工单位提供的设施产生费、二次转运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行车行人干扰费、税金等所有费用)。其中安全生产费用:人民币(大写)(¥:)。最终合同价款以结算时中介审核金额为准。79\n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0、发包人的工程管理制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本合同双方约定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79\n附件二廉政合同廉政合同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作好工程建设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的项目业主施工单位,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的有关规定。1.2严格执行的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1.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建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有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2.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2.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2.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乙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第三条乙方义务3.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等。79\n3.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外出旅游或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3.4乙方不得为甲方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程办事,不得与监理单位串通损害甲方利益。3.6乙方如果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向甲方组织或上级单位举报。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或严格遵守廉政合同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工程的优先邀请投标权。第四条违约责任4.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第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的第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建议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年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根据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邀请当地检察机关作为对本合同执行的法律监督单位,参与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察。第六条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失效。第七条本合同作为合同附件,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发包人: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经办人:经办人:年月日附件三:履约担保格式79\n履约担保(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标段施工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担保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79\n附件四:安全生产合同安全生产合同为在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 发包人职责1.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1.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1.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1.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1.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2、承包人职现2.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2.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驻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现。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2.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79\n2.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程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与本工程有关的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2.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2.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2.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2.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2.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3、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合同一式叁份,发包人壹份,监理壹份。承包人壹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发包人:(签章)承包人:(签章)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79\n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编制的。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1.3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工程量是估算量或暂定量,是为投标报价确定的共同的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由承包人按本章1.1规定的计量方法,以发包人或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总价及合同中另有规定的发包人或监理人同意的单价和总价计算支付额。2、投标报价说明2.1不管工程量是否列出,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都应填报单价或总价,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承包人未填报单价或总价的子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单价和总价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项目,但不能得到额外的结算与支付。2.2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和总价已包括了承包人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2.3按基准日期前的法律、法规规定,承包人因承包本合同工程缴纳的各种规费和一切税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报投标总价中。2.4单价和总价应以人民币报价,付款也按人民币支付。2.5对工程施工和材料等的一般要求和说明,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完整重述或摘录,在填报工程量清单的每个子目前应参见合同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的相关内容。2.6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不应降低和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应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2.779\n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表示工程量清单的扩大或延伸。当各部分和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2.8授予合同前发现的算术错误将由发包人按评标办法3.1.3条规定的原则予以更正。3、其他说明1、工程量清单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cqszggzyjy.com)上下载。2、投标人必须使用招标人提供的投标报价编依据进行编制报价,没有采用招标人提供的投标报价编制依据的,视为无效标。3、投标人必须使用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数据文件,除填写单价外,不得对其内容进行修改,视为无效标。4、投标函中的投标价应与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中的总价保持一致。79\n第二卷79\n第六章图纸电子图纸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cqszggzyjy.com)上下载。79\n第三卷79\n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文件中载明的主要施工技术和方法及质量检验标准须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规程和强制性标准。一、工程概况见提供的招标图(施工图)和设计说明书二、工程技术要求本工程技术要求详见设计图纸和设计说明书。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的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并达到设计图纸规定的要求。79\n第四卷79\n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79\n目录一、投标函部分(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二、商务部分(一)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三、资格审查资料(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二)申请人基本情况表(三)项目管理机构(四)信誉声明(五)其它资料79\n一、投标函部分79\n(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79\n目录(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79\n(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安全生产费元,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79\n(二)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经理姓名:2技术负责人姓名:3工期天数:日历天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79\n(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双面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按上述要求填写完整,不可空缺。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79\n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双面附:被授权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双面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另外须准备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在开标现场出具。79\n二、商务部分79\n(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月日79\n目录[目录由投标人自行编制]79\n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单价分析表纸质件可以不提供,但电子件(U)盘里面必须提供单价分析表。79\n三、资格审查资料79\n(项目名称)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月日79\n目录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三、项目管理机构四、信誉声明五、其它资料79\n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投标人名称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双面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按上述要求填写完整,不可空缺。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79\n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双面附:被授权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双面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另外须准备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在开标现场出具。79\n(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79\n三、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79\n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79\n四、信誉声明注:1.由申请人自行声明是否满足资格审查标准中的信誉要求。如声明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信誉要求为附加合格条件,招标人要求必备时申请人必须响应。79\n五、其它资料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