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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13 09:12:39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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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城东黄河路花轴道路景观工程设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SX-GC-20170904招标文件招标人:响水城市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17年10月\n目录目录1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6一、投标须知前附表6二、总则8三、招标文件8四、投标文件9五、投标文件密封和提交11六、开标12七、评标12八、知识产权保护16九、授予合同16第四章、合同文件主要条款22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261、投标函27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83、授权委托书294、资格资料复印件30投标文件封面格式3433\n第一章、招标公告响水县城东黄河路花轴道路景观工程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号:XSX-GC-20170904响水县城东黄河路花轴道路景观工程设计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该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承包人。1、项目概况:1.1建设地点:响水县城东新城黄河路。1.2工程内容和规模:(1)本次项目设计范围为黄河路(北海路—航海路)道路绿化景观及道路两侧绿化景观设计,景观设计总面积约64000㎡(不含水面,实际设计面积以最终设计成果为准)。(2)施工图设计:采用设计总包形式。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绿化景观规划与设计。在绿化景观规划与设计基础上,设计成果须涵盖项目内及其与周边环境的交通组织、广场空间设置等环境艺术空间设计;涵盖整体硬质铺装设计、整体软质环境设计(包括植物配植及水体、驳岸等)、功能性设施设计(如休闲座椅、垃圾箱、公厕、无障碍设施等)、雕塑、小品、标识导向以及休闲康体设施的环境布置以及其他构筑物的艺术处理、照明及亮化设计、给排水、供电(强弱电)、地块内地下管线设计、监控及智能化设计、综合管线、土壤改良、灌溉系统设计等所有与景观设计有关的设计内容。注:要求中标人所提供的设计成果能完全满足项目施工全程(施工前准备、施工中协调、施工后管理等)需要,并在提供设计成果的基础上,协助甲方进行贯穿施工全程的业务把关和指导,不得出现需由甲方对设计成果进行再次招标深化或委托第三方进行专项细化的情况;不得出现因设计深度或覆盖面不够而需甲方提供设计签证的情况。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1.3设计各阶段周期要求:初步方案设计(方案技术标):投标成果仅为初步方案设计成果(包含总平面图、整体鸟瞰图、设计理念及特色、主体植物配植、土壤改良及植物适应性设计、地形设计等),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33\n方案深化阶段:中标人接到招标单位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历日内完成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方案扩初设计):方案深化通过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和图纸审查。1.4工程质量:所有设计阶段提交的图纸及文件,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深度要求有关规范规定进行设计并能够完整地反映本设计阶段所要达到的设计效果,满足施工要求的深度,其工程造价指标科学合理,尽可能节省投资,并通过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审批。1.5最高控制价:按招标人确认的设计面积*7元/㎡为最高控制价,高于此控制价的报价单无效。2、资格条件:2.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2.2投标申请人选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授权)及项目组成人员(包括风景园林、给排水、机电等专业,各专业不得少于1人,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职称证书未明确专业的,以学历证书为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选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类高级职称(职称证书未明确专业的,以学历证书为准)【风景园林类专业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2.3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授权)及项目组成人员须提供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2017年4月-2017年9月或2017年5月-2017年10月)由本单位向相关部门缴纳的社保证明(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否则不予认可)。如投标单位为事业性质,则不需要提供该项资料,但须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事业性质证明原件。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可为同一人。2.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资格审查: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4、投标保证金:4.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汇)至招标人指定的以下任一账户:33\n账户1:单位名称: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盐城响水支行营业室,账号:1109680119002034388。账户2:单位名称: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户银行:响水建行营业部,账号:32001737136051144514。保证金可采用转账、银行汇票或电汇的方式,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名称完全一致。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公司其他账户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保证金无效。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款项已划入到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时间,建议提前转(汇),否则无效。采用银行汇票方式的,须对银行汇票认真审阅核对,如有差错或印章模糊等汇入行不予接受的,一律无效。投标时必须提供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基本存款账户账号发生变更的,须提供开户许可证发证单位出具的证明。否则保证金不予认可。投标人须持有效交款凭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具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有效性由评标委员会确认。4.2、保证金的退还,以电汇的方式退还至投标人转(汇)出投标保证金的同一账户。4.3、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施工合同经响水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后5日内无息退还。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规定:4.4.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4.4.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5、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执行《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第82号令),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推荐3名中标候选方案(中标候选方案排名不分先后),具体详见评标办法及评标规则。6、工程付款:33\n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付费时间备注第一次40%初步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得到招标人批准第二次30%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施工图得到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审批第三次30%本工程施工完工验收合格后如现场代表服务不到位,违约金按合同相关条款在本次付款中扣除。7、招标文件获取方式:7.1获取地点: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sggzy.cn);“工程建设-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招标文件;7.2招标文件价格:每份售价¥600.00元,开标现场现金缴纳给代理公司,否则拒绝其投标文件。8、计划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8.1计划开标时间:2017年10月30日15时00分。8.2开标地点: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标厅(响水县金海路17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9、联系事项:招标人:响水城市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响水县幸福南路滨河小区46#三楼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办公地址: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东区B座911 联系人:彭工 联系电话:0515-68606919,17768229979日期:2017年9月30日33\n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响水县城东黄河路花轴道路景观工程设计服务项目2建设项目用地位置响水县城东新区黄河路3总用地面积景观设计总面积约64000㎡(不含水面,实际设计面积以最终设计成果为准)。4招标内容(1)本次项目设计范围为黄河路(北海路—航海路)道路绿化景观及道路两侧绿化景观设计,景观设计总面积约64000㎡(不含水面,实际设计面积以最终设计成果为准)。(2)施工图设计:采用设计总包形式。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绿化景观规划与设计。在绿化景观规划与设计基础上,设计成果须涵盖项目内及其与周边环境的交通组织、广场空间设置等环境艺术空间设计;涵盖整体硬质铺装设计、整体软质环境设计(包括植物配植及水体、驳岸等)、功能性设施设计(如休闲座椅、垃圾箱、公厕、无障碍设施等)、雕塑、小品、标识导向以及休闲康体设施的环境布置以及其他构筑物的艺术处理、照明及亮化设计、给排水、供电(强弱电)、地块内地下管线设计、监控及智能化设计、综合管线、土壤改良、灌溉系统设计等所有与景观设计有关的设计内容。注:要求中标人所提供的设计成果能完全满足项目施工全程(施工前准备、施工中协调、施工后管理等)需要,并在提供设计成果的基础上,协助甲方进行贯穿施工全程的业务把关和指导,不得出现需由甲方对设计成果进行再次招标深化或委托第三方进行专项细化的情况;不得出现因设计深度或覆盖面不够而需甲方提供设计签证的情况。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5设计各阶段周期要求初步方案设计(方案技术标):投标成果仅为初步方案设计成果(包含总平面图、整体鸟瞰图、设计理念及特色、主体植物配植、土壤改良及植物适应性设计、地形设计等),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方案深化阶段:中标人接到招标单位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历日内完成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方案扩初设计):方案深化通过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和图纸审查。6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33\n(2)投标申请人选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授权)及项目组成人员(包括风景园林、给排水、机电等专业,各专业不得少于1人,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职称证书未明确专业的,以学历证书为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选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类高级职称(职称证书未明确专业的,以学历证书为准)【风景园林类专业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3)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授权)及项目组成人员须提供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2017年4月-2017年9月或2017年5月-2017年10月)由本单位向相关部门缴纳的社保证明(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否则不予认可)。如投标单位为事业性质,则不需要提供该项资料,但须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事业性质证明原件。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可为同一人。7投标保证金陆仟元整8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0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执行《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第82号令),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推荐3名中标候选方案(中标候选方案排名不分先后),具体详见评标办法及评标规则。11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至中标人确定之日止)12现场踏勘自行踏勘13澄清、修改、补充的提交与获取提交2017年10月13日12时前提交获取2017年10月13日18时后获取1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所有投标文件电子档1份(载体为U盘)15投标截止时间地点截止时间:2017年10月30日15时00分地点: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标一厅(响水县金海路17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16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2017年10月30日15时00分地点: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标一厅(响水县金海路17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33\n二、总则1.工程说明1.1本招标项目已获批准,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设计人。1.2建设工程项目名称:投标须知中前附表第1项。1.3建设项目用地位置:投标须知中前附表第2项。1.4总用地面积:投标须知中前附表第3项。1.5招标内容:投标须知中前附表第4项。1.6设计各阶段周期要求:投标须知中前附表第5项。1.7质量标准:所有设计阶段提交的图纸及文件,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深度要求有关规范规定进行设计并能够完整地反映本设计阶段所要达到的设计效果,满足施工要求的深度,其工程造价指标科学合理,尽可能节省投资,并通过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审批。2.项目资金2.1项目设计资金已落实。3.投标资格3.1投标人保证满足投标须知中前附表第6项确定的投标资格及其它要求。3.2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4.投标有效期4.1投标有效期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执行。在此期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受招标文件约束,如投标人被授予合同,投标人不得拒绝。4.2原定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方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5.踏勘现场5.1投标人应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及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现场资料及数据,是招标人现有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作出的推论、理解及结论概不负责。5.3投标人踏勘现场的费用以及责任、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三、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组成6.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33\n第三章设计任务书第四章合同文件主要条款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6.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后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7.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7.1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时间以书面形式(未疑问的视同认可)送至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青年路57号钱江财富广场东区B座9楼911)。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修改或补充。该澄清、修改或补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本项目无报名环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会在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投标人应自行及时查看。若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导致对其不利的评审,责任由投标人自负。7.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四、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的组成8.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标部分、技术标(设计方案)两部分。8.1.1商务标部分;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有时);4、资格资料。(1)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2)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项目负责人风景园林类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未明确专业的,以学历证书为准);(4)项目负责人简历表;(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33\n(6)拟投入本项目设计的项目组人员一览表(包括风景园林、给排水、机电等专业,各专业不得少于1人,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职称证书未明确专业的,以学历证书为准));(7)授权委托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人员与本单位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由本单位向相关部门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否则不予认可),如投标单位为事业性质,则不需提供该项资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提供原件供核对,原件装入商务标袋中,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8.1.2、技术标部分1、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对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现状基本情况、规划概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2、总体设计思路的理解,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对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3、对关键技术问题有深入的表述,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4、对项目设计特点描述准确、到位;5、符合规划及标书要求,布局合理,与周边环境协调;6、交通组织方案合理,交叉设置方案合理;7、横断面设计方案合理,管线布设位置合理;8、功能性设施设计、雕塑、小品、标识导向以及休闲康体设施的环境布置合理;9、排水工程方案是否合理,标准的选用、管材选用;10、服务的措施全面务实,可操作性强;11、群体空间组织合理、环境设计整体协调;12、规划设计符合特色项目特点,并具有创新意识;13、降低工程造价、成本控制措施合理,造价估算资料齐全,计算正确。投标人按上述1-13条要点编制技术标文件,缺一项要点均按无效标处理。设计方案采用无标志方式,标书制作采用A3缩印本(包括封面及文本正文内容)提交的设计方案中不允许有修改,投标人在“设计方案”中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泄露投标人身份。对违反以上规定要求者一律按无效标处理。8.1.3商务标部分单独装订成册,技术标部分根据情况可装订成一册或多册。9.投标文件格式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或要求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的格式扩展)。9.2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部分和技术标部分)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封面应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所有投标文件电子档1份(载体为U盘)。33\n9.3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章印。若投标文件存在涂改及行间插字,招标人不承担有可能因此而造成的辨识错误。10.投标报价10.1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服务工作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其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地质勘察、初步方案设计、深化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全套)、技术交底、竣工验收评价和项目后评价等相关服务的总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工费、材料费、仪器设备或机械使用费、方案评审费、施工图评审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同时还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以及承担的义务、责任、风险等一切因素,并计入投标报价中。10.2投标报价方式本服务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投标报价的方式,即投标人按招标人确认的设计面积为计算基数计算收费,自主报设计收费的单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勘察设计工程项目的规模、性质、勘察设计服务期间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以及招标人对服务范围、服务期限、服务质量等的要求,《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即计价格[2002]10号文件)及《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中未包括但本次招标报价范围内又包含的项目,施工期间项目组员驻场服务,如竣工验收评价的技术跟踪服务(不要求驻场,但必须做到随时跟踪服务)和项目后评价等相关服务,其费用由投标人自行在投标报价中考虑,中标后一律按招标人确认的设计面积*中标设计单价结算,不得另行计取。勘察设计服务费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服务酬金(包含设计人员工资、社会福利费、公司管理费、利润、税金、外勤等特殊津贴费、专业设计人员现场跟踪服务费、设计咨询服务费等)、可报销费用(指设计人员为执行本项目服务任务而发生的工作费用,包括国际与国内交通费旅行费、食宿费、通讯费、各种资料的编制、打印、复印和传递费、办公设备和用品费、为当地提供的设施和服务所付的费用)和不可预见费(指在酬金和可报销费用之外,在执行本设计服务任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额外的其它所有费用)等一切费用。投标报价中不包括招标代理费及公证费,代理费人民币7000元(此费用中包含与组织开标有关的全部必要费用),专家评审费5000元,公证费3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分别支付给代理机构及公证处。10.3关于未中标设计方案处理投标方案经评审后确认有效,对由评标委员会推选的3名中未中标的两家设计单位,可给予每家方案补偿费贰万元人民币(其它未中标单位不予补偿);评标结果确定后七日内,招标人支付方案设计补偿费。同时招标人享有对支付方案设计补偿费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并有权使用此设计方案。10.4报价依据10.4.1招标文件;10.4.2现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各系数的取值;10.4.3答疑文件及各种补充通知。10.5投标报价最高限价招标人确认的设计面积*7元/㎡。五、投标文件密封和提交33\n1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1.1投标文件的商务标部分(投标文件电子档放入商务标袋中)、技术标部分分别密封。11.2投标文件封袋上都应标明招标人、工程名称、标书名称、投标人名称(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并盖印鉴)。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加盖投标人章印密封。11.3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将会导致投标被拒绝。12.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与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须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中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文件。13.不予接受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13.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13.2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密封和标记的;13.3违反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1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但所提交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本须知第14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志,并在封袋上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以及补充、修改或撤回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六、开标15.开标15.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条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本人居民身份证必须参加开标会议。15.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15.3开标由代理单位主持;15.4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15.5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照投标文件递交顺序抽取各自技术标评审编号;15.6在技术标评审结束后,再评商务标文件,宣读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并请招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15.7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七、评标33\n16.评标委员会16.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采取保密原则,评委应遵守评标纪律。16.2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以上的单数。17.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执行《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第82号令),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推荐3名中标候选方案(中标候选方案排名不分先后)。17.1、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查,未提交下列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审查以投标人提供的下列资料原件为准:17.1.1、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17.1.2、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原件;17.1.3、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17.1.4、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组人员证书原件;17.1.5、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授权委托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人员劳动合同原件及保险证明原件。注:(1)招标人要求提交的证书等原件资料如因年检或变更登记或资质延续等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受理单位出具的证明(须标明有效期)原件及复印件,并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证书复印件,方予认可。如受理单位无法出具证明的,则须提供近期网上办理状态截图,书面打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上述证书资料原件中标人须在取得后递交招标人核验,未能及时提供的或受理单位审核不通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2)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保证复印件(扫描件)与原件一致,原件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需要加盖原签发单位公章,否则资格审查资料不予以通过。33\n17.2、详细评审:具体评分标准17.2.1商务标评分标准:项目分值评分标准备注投标报价25分1、有效报价(1)投标人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要求;(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经评审不低于企业成本价;(4)在各阶段评审中未被定为无效投标文件或废标的。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2、报价评分以有效投标人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高1%扣0.3分,低1%扣0.2分,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17.2.2技术标评分标准:项目分值评分标准备注设计方案75分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对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现状基本情况、规划概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4-6分)总体设计思路的理解,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对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4-6分)对关键技术问题有深入的表述,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4-6分)对项目设计特点描述准确、到位;(4-6分)符合规划及标书要求,布局合理,与周边环境协调(4-6分)交通组织方案合理,交叉设置方案合理(4-6分)横断面设计方案合理,管线布设位置合理(4-6分)功能性设施设计、雕塑、小品、标识导向以及休闲康体设施的环境布置合理(4-6分)33\n排水工程方案是否合理,标准的选用、管材选用(4-6分)服务的措施全面务实,可操作性强(4-6分)群体空间组织合理、环境设计整体协调(3-5分)规划设计符合特色项目特点,并具有创新意识(3-5分)降低工程造价、成本控制措施合理,造价估算资料齐全,计算正确(3-5分)注:①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技术部分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最后汇总各投标人的总分,推荐三名中标候选方案。②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17.3、定标办法本工程定标办法执行《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第82号令),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推荐3名中标候选方案,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方案,结合投标人的技术力量报县规划评审委员会审定最终确定中标方案。对不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不作任何解释。17.4、其它17.4.1、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17.4.2、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18.无效标条款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18.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18.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18.3、如委托代理人投标,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的;18.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18.5、违反编制投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可能对评标工作产生实质性影响的;18.6、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33\n18.7、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18.8、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18.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情况的;18.10、要求提供原件的而未能提供原件的,或虽提供原件但原件已无效的;18.11、投标报价高于招标限价的。凡本招标文件未明确标明无效标的,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无效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也不得以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作为判定无效标的依据。19.现场询标及澄清19.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进行设计汇报(或采用电脑演示,限时20分钟)并且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和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做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鉴,签字或加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19.2投标人代表在评标会上作澄清时,不能明确解释或解释前后矛盾时,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作出的澄清将不予采纳。八、知识产权保护20.知识产权保护20.1.投标人应保证本项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20.2若投标人使用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投标人应注明所涉及的费用承担人;20.3获得招标人支付方案设计补偿费的投标方案,视为受招标人委托创作的作品,招标人有权对该方案中的合理要素有选择的使用。该方案评标后不予退回。20.4招标人有权在评标会后公开介绍、展示、评价、推广、使用已支付方案设计补偿费的投标方案,不再支付其它费用。20.5已获得方案设计补偿费的投标方案,投标人和间接参加投标的人员,不得将该方案用于其它任何项目的投标和设计。其著作权、版权和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受法律保护。20.6投标人不接受上述条款的,可以拒绝领取招标人支付的方案设计补偿费,并要求招标人退回投标文件。20.7未获得招标人支付方案设计补偿费的投标方案,其方案成果是投标人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版权和使用权归投标人所有,受法律保护。该方案(技术标)在定标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九、授予合同21.中标通知书33\n21.1中标结果经公示3日后无投诉,签发中标通知书。21.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设计合同的组成部分。22.授标及废除授标22.1招标人将把设计合同授予经法定程序确定的中标人。22.2招标人将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若在履行合同中或查实中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仍然可以废除授标:22.2.1中标候选人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允许他人挂靠的;22.2.2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22.2.3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22.2.4因中标人过错而未能按照规定与招标人签订设计合同;22.2.5中标人拒绝修改、完善中标方案;22.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明显损害招标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情形。22.3中标人被废除授标,招标人可以选择其他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22.4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或者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23.签订合同23.1招标人及中标人双方应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共同签订设计合同。33\n第三章、响水县城东黄河路花轴道路景观设计任务书一、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响水县城东黄河路花轴道路景观工程。1.2项目定位:响水城东重要的水绿景观中轴,是“十三五”时期响水县拟新建的,东连宣圩河风光带,西接东鸣湖公园的水绿景观廊道。1.3工程简介:响水县黄河路花轴位于响水县城东新区,是我县2017年新建的城东主干道道路景观绿化工程项目,本次拟实施范围为该道路北海路至航海路段,道路长度约1500米(含道路交叉口),拟新建道路绿地面积约61052㎡,新种植行道树约480株,景观设计总面积(不含水面)约64000㎡。1.4道路红线:黄河路(北海路—航海路)道路红线宽度为100米至106米不等,道路由北海路从西向东由106米道路红线逐渐渠化至100米道路红线。其中,北海路至东海路段平均道路红线宽度为106米,长度约为352米;东海路至清源路段平均道路红线宽度为104米,长度约为508米;清源路至航海路段平均道路红线宽度为102米,长度约为547米。在道路断面结构组成上,1.5道路结构:在道路断面规划上,为契合城东总体布局,根据县城总规和城东控制性详规,该道路结构为两板一带的双向8车道。其中,主路面各宽14米,人行道宽3米,中心水体(六排河)河口宽21米,水体两侧绿化景观带各宽20米至22.5米。33\n在道路断面结构组成上,重视发挥道路红线内绿化和道路外侧绿化主题功能性的同时,利用路间河道水体和河坡绿地形成双向循环的中小规模景观游船线路系统和慢行步道系统;在黄河路与北海路、东海路、清源路、航海路等道路交叉口以及黄河路与东鸣湖东入口交叉节点的视线交汇点,集中营造体量适中、主题鲜明、系统连贯的节点绿化景观。1.6设计依据:1.6.1道路规划设计条件和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及其它上位规划。1.6.2道路规划图及地形图。1.6.3市政基础设施条件。1.6.4用地及周边已审定的方案(包括平面布局图和整体效果图)。1.6.5相关设计规范。二、总体构思:2.1主题构思:围绕“花轴”主题,打造“三季有花、四季有绿”的季相景观,充分彰显某一骨干花乔木(海棠、花石榴、樱花、紫薇、天目琼花等)及地被花卉的基调性,突出道路绿化景观标识性,在营造特定时点内观花苗木茂盛景观的同时,结合观叶(红枫、鸡爪槭等)、观果(火棘、无刺枸骨等)、观枝干(金枝槐、龙爪槐)等乔灌木的运用,丰富景观层次,营造富有地域特色的道路景观。围绕“主题鲜明、节奏明快、功能明确、景观丰富”的设计要求,根据道路结构,结合绿地组团布置和功能性设施、景观性设施的添置,通过科学的植物配植,营造景观生态、功能丰富、主题鲜明的道路绿化景观。另,潜在中标人需结合景观设计需要,在现有规划道路布局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城东水文实情,对道路中心水体河口宽度和水体两侧绿化景观带的宽度提出合理化建议。2.2设计主旨:道路绿化景观设计需充分利用道路结构和段落走势等现状条件,通过创造微地形、节奏、韵律等手法,建立人与空间、人与人、人与植物等的生态亲切、生态互利关系。33\n突出道路及中心水体的整体和大气感,同时表现细部的精致感;植物配植作为道路景观元素的重要表现因素,要结合响水城东土壤特性、气候条件精选品种与规格,精心布置,并通过宏观设计思维和空间想象思维,统筹黄河路花轴与黄河路其它已建道路绿化和待建道路绿化的关系,协调黄河路花轴与响水城东其它道路绿化景观的关系和定位,围绕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的战略性发展要求,激发点、线、面有机统一发展理念,丰富响水城东绿地系统,形成生态、协同、可持续的绿化发展格局。2.3功能定位:营造具有景观功能、形象功能、防护功能、游憩功能等于一体的道路外侧绿化景观带和河道两侧风光带。结合规划拟定地形,对现有地势进行适当整理并根据景观布局和设计需要适当调节道路中心水体河口宽度、绿化景观带厚度、河口水位高度,结合人视角度将景观显现层次恰到好处的控制在“看得见起伏,望得见水体,感得到韵律”的合理范围。2.4景观定位:以乔木栽植为主,绿地乔木覆盖率需达80%以上,适当点缀疏林草坡,结合一定比例的灌木和草本植物搭配,营造春有百花齐放、夏有绿树成荫、秋有层林尽染、冬有踏雪寻梅的季相景观,项目建成后确保黄河路花轴达到城市景观大道标准,道路绿地率达40%以上。2.5投资定位:景观部分整体投资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人民币(PPP项目包中该项目拟定投资额为500万元)。包含项目设计、土建(排水、地形、土壤改良、管线布置等前期工程和隐性工程)、绿化、成品设施安装(包含亮化、成品坐凳、成品绿化设施等)和竣工整理及后期两年养护,景观实施均价200—240元/㎡。2.6管理定位:在后期管理方面,结合县城绿化养护均价(2元—2.5元/㎡),尽量选用生态性强、长势旺盛、管理粗放的乡土树种,提高后期绿化养护管理资金利用效率;选用材质坚实的基础设施材料,降低后期设施维护管理费用。三、设计资质及内容:3.1设计资质: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3.2设计内容:(1)本次项目设计范围为黄河路(北海路—航海路)道路绿化景观及道路两侧绿化景观设计,景观设计总面积约64000㎡(不含水面,实际设计面积以最终设计成果为准)。33\n(2)施工图设计:采用设计总包形式。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绿化景观规划与设计。在绿化景观规划与设计基础上,设计成果须涵盖项目内及其与周边环境的交通组织、广场空间设置等环境艺术空间设计;涵盖整体硬质铺装设计、整体软质环境设计(包括植物配植及水体、驳岸等)、功能性设施设计(如休闲座椅、垃圾箱、公厕、无障碍设施等)、雕塑、小品、标识导向以及休闲康体设施的环境布置以及其他构筑物的艺术处理、照明及亮化设计、给排水、供电(强弱电)、地块内地下管线设计、监控及智能化设计、综合管线、土壤改良、灌溉系统设计等所有与景观设计有关的设计内容。注:要求中标人所提供的设计成果能完全满足项目施工全程(施工前准备、施工中协调、施工后管理等)需要,并在提供设计成果的基础上,协助甲方进行贯穿施工全程的业务把关和指导,不得出现需由甲方对设计成果进行再次招标深化或委托第三方进行专项细化的情况;不得出现因设计深度或覆盖面不够而需甲方提供设计签证的情况。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3.3设计各阶段及周期要求:3.3.1初步方案设计(方案技术标):投标成果仅为初步方案设计成果(包含总平面图、整体鸟瞰图、设计理念及特色、主体植物配植、土壤改良及植物适应性设计、地形设计等),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3.3.2方案深化阶段:中标人接到招标单位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历日内完成方案深化设计。3.3.3施工图设计(含方案扩初设计):方案深化通过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和图纸审查。3.4成果要求:3.4.1成果形式:所有设计方案文本及施工蓝图电子版以优盘保存提交甲方。其中,方案以A3文本装订6份,施工蓝图按图框规格装订6份。另,方案文本及施工蓝图均需按照合同要求加盖出图章。3.4.2其它:所有设计阶段提交的图纸及文件,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深度要求有关规范规定进行设计并能够完整地反映本设计阶段所要达到的设计效果。33\n第四章、合同文件主要条款发包人:设计人:(中标单位)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设计内容、规模、投资额及设计费如下。名称:设计内容:规模:投资额:设计费:按招标人确认的设计面积*中标设计单价计算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有关的资料、文件的名称和时间: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文件名称、时间、份数:(按中标单位承诺)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为按招标人确认的设计面积*中标设计单价计算。设计费支付办法: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付费时间备注第一次付费40%初步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得到招标人批准第二次付费30%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施工图得到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审批第三次付费30%本工程施工完工验收合格后如现场代表服务不到位,违约金按合同相关条款在本次付款中扣除。说明:上述设计费包括设计人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设计内容所发生的所有成本、公司管理费及公司各类税费。注:如发生设计变更,设计人必须负责修改,且不再增加费用。前两次付费计算基数暂按工程估算面积64000㎡进行计算,最终结算价=招标人确认的设计面积*中标设计单价,(前两次累计结算工程造价不得超过最终结算价)。以上付款均不及任何利息。5.4发包人在向设计人支付合同款项前5个工作日内,设计人需向发包人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付款日期顺延。33\n5.5付款方式为:汇款、电汇、转账支票、现金支票或承兑汇票。5.6发包人仅向设计人的公司对公账户付款,如设计人提供账户信息不符,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第六条双方责任6.1发包人责任: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问。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费用由设计人承担)。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6.2设计人责任: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年。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不再收取其他费用。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设计人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设计成果书面版及电子版。第七条违约责任:33\n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否则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设计人支付应付金额的逾期利息。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100_%。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若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交付时间而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设计人须承担发包人因此产生的实际损失。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双倍返还发包人支付的定金。第八条其他8.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8.2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合同任意一方均有权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3设计人无特殊情况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变更投标承诺的主要设计人员,否则设计人需承担发包人因此产生的实际损失。8.4设计单位必须委派至少一名设计人员常驻施工现场,及时解决处理图纸相关技术问题。8.5发包人提出的合理设计变更的,设计人在不违反规范前提下按招标人要求无偿进行设计变更;发包人提出重大决策性的修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8.6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费用由设计人承担)。(下接合同签署区)发包人(章):设计人(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33\n见证方:经办人:日期:年月日33\n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正本(副本)响水县城东黄河路花轴道路景观工程设计服务项目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3\n1、投标函致响水城市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根据你方响水县城东黄河路花轴道路景观工程设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了上述基础资料、投标须知等相关资料后,我方愿以招标人确认的设计面积*元/㎡的投标报价,承担响水县城东黄河路花轴道路景观工程设计服务项目的设计任务,并承担因我方失误而造成设计质量缺陷。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招标文件约定的设计周期内提供设计成果文件。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定标准。3、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若评标过程中查出有虚假,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若中标之后查出有虚假,同意废除中标资格,承担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4、若我方未能中标同意接受招标文件关于未中标设计方案处理的办法。5、我方同意在从规定的开标之日起60天的投标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投标书的承诺。在该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书对我方始终具有约束力。6、本投标书连同贵单位签发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章):投标人地址:职务:电话:电话:邮政编码:传真:注册建筑师(盖章、签字):年月日33\n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成立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____职务:_________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章)日期: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33\n3、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宣告,在下面签字的以法定代表人身份代表本单位授权;为本单位的合法授权代表,授权其在响水县城东黄河路花轴道路景观工程设计服务项目招标活动中(项目编号:),以本单位的名义,并代表本人与你们进行磋商、签署文件和处理异议投诉等一切与此事有关的事务。授权代表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人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单位将承担授权代表行为的全部法律责任和后果。本委托说限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职务: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贴于此,以便于发生投诉或反映时核实身份。33\n4、资格资料复印件(1)、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2)、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项目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类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未明确专业的,以学历证书为准)。(4)、拟投入本项目设计的项目组人员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书复印件(包括风景园林、给排水、机电等专业,各专业不得少于1人,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职称证书未明确专业的,以学历证书为准));(5)、授权委托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人员与本单位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由本单位向相关部门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否则不予认可),如投标单位为事业性质,则不需提供该项资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提供原件供核对,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3\n(6)、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毕业院校专业毕业时间年月日从事本专业时间为申请人服务时间执业注册职称在本项目拟任职务主要经历时间参加过的工程设计项目名称及规模该项目中担任职务投标人:(盖章)日期: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33\n(7)、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全称主要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名称职务投标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成立日期现有职工人数资质等级证书号质量管理体系证书证书号设计单位组织机构简介(部室划分、各部室人数、中高级职称、注册建筑师、结构师等人数)企业组织机构框图附后技术人员总数人一级注册建筑师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人投标人:(盖章)日期: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33\n(8)、拟投入本项目设计的项目组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在本项目拟任职务33\n投标文件封面格式响水县城东黄河路花轴道路景观工程设计服务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日期:年月日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