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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13 09:20:35 发布

石帆幼儿园朴湖园区二期建筑和景观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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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帆幼儿园朴湖园区二期建筑和景观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人:乐清市石帆幼儿园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监督机构:乐清市石帆街道招投标中心二О一九年四月\n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办理须知.............................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二、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一)总则........................................................5(二)招标文件....................................................6(三)投标文件..................................................6(四)投标........................................................9(五)开标.......................................................10(六)评标.......................................................11(七)合同授予...................................................16(八)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6(九)纪律和监督.................................................17(十)其他事项...................................................17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18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2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21第四部分合同附件...............................................36第四章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一工程量清单..................................................44二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44第五章施工图纸及其他资料(另册)...............................47第六章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要求...............................48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50\n第一章招标公告石帆幼儿园朴湖园区二期建筑和景观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帆幼儿园朴湖园区二期建筑和景观改造工程已由乐清市教育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市教育局拨款,招标人为乐清市石帆幼儿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本工程位于乐清市石帆街道朴湖园区,本次招标包括1#楼门卫室、2#楼医务室、6#楼厨房消防水池、连廊1、连廊2、一期建筑设计变更、围墙、室外景观和安装等;1#楼框架一层结构,建筑面积65.18㎡,2#楼框架一层结构,建筑面积70.69㎡,6#楼框架一层结构,建筑面积331.7㎡,连廊1建筑面积144.73㎡,连廊2建筑面积34.12㎡,围墙约304.226m。项目建安投资约399万。计划工期:120日历天。招标范围为设计图纸范围内建筑、安装、室外景观等工程,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2)工程质量要求:合格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4、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的营业执照需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承包经营范围,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其他要求:/。5、招标文件的获取2019年4月1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乐清市分网网站(http://zgb.yueqing.gov.cn)上的乡镇公告栏的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电子图纸。6、招标文件疑问提交(1)2019年4月24日17:00前以书面方式提问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2)招标人将在2019年4月25日17:00前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乐清市分网网站(http://zgb.yueqing.gov.cn)上的乡镇公告栏中公布,投标人自行查看或下载。7、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8日13:30,地点为乐清市人民政府石帆街道办事处后楼会议室;(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乐清市分网(http://zgb.yueqing.gov.cn)上的乡镇公告栏中公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乐清市石帆幼儿园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乐清市石帆街道地址:乐清市旭阳路总部经济园4幢801室联系人:周女士联系人:金女士电话:0577-62305788电话:0577-278091112019年4月19日36\n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办理须知●一、投标保证金缴纳(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及退付以银行转账形式进行办理。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时,须注明参加石帆幼儿园朴湖园区二期建筑和景观改造工程的名称;投标人未注明项目名称的,招标人有权退回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则由投标人自负。●二、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5万元。●三、其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前一天(如遇双休日的,应提前办理,以银行进账单为凭)统一到达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户名: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33001627535050001810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乐清支行★银行本票无法办理。●四、投标人未按本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五、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后7日内予以退还。36\n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目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石帆幼儿园朴湖园区二期建筑和景观改造工程21.1建设地点乐清市石帆街道31.1立项文号乐教计[2019]1号41.1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包括1#楼门卫室、2#楼医务室、6#楼厨房消防水池、连廊1、连廊2、一期建筑设计变更、围墙、室外景观和安装等;1#楼框架一层结构,建筑面积65.18㎡,2#楼框架一层结构,建筑面积70.69㎡,6#楼框架一层结构,建筑面积331.7㎡,连廊1建筑面积144.73㎡,连廊2建筑面积34.12㎡,围墙约304.226m。项目建安投资约399万。53.1资金来源市教育局拨款61.4质量要求合格72.1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建筑、安装、室外景观等工程,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82.2工期要求120日历天92.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104.1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的营业执照需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承包经营范围;(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证书;11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213.1工程报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进行综合单价报价1315.1投标有效期6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416投标保证金具体见《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办理须知》156踏勘现场本工程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168.1投标人疑问提交2019年4月24日17:00前以书面方式提问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179.1招标文件答疑公布2019年4月25日17:00前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乐清市分网网站(http://zgb.yueqing.gov.cn)上的乡镇公告栏中公布,投标人自行查看或下载。请各投标人关注网站上的补充答疑,已公布的补充答疑,投标人未查看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18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允许有替代方案36\n1917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的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资格后审申请书各壹份正本,肆份副本;另须提供资格后审申请书需核对的证书原件<附原件清单>,由投标人自行保管,需投标人提交原件时投标人应在15分钟内送至开标室(时间以开标室工作人员通知为准),否则开标室不予等候。2019.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乐清市人民政府石帆街道办事处后楼会议室212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4月28日13时30分2223.1开  标开始时间:2019年4月28日13时30分地点:乐清市人民政府石帆街道办事处后楼会议室2331评标方法与标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431定标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2536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金额:为工程签约合同价的5%(采用现金、转账支票或银行汇票形式)26招标文件的编制成本费招标代理机构将收取本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成本费300元,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交纳。27特别提醒★1)投标文件封面及有关要求处签署要求:商务标、资格后审申请书的封面及有关要求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分公司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下同),商务标、资格后审申请书的封面、投标函、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招标控制价工程招标控制价:3823161元注:本招标文件中有关时间安排及内容如有不一致的,一律以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如招标文件有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的,以最终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为准);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时间为“北京时间”。36\n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1.1工程说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至第6项所述。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已办理招标申请,并经乐清市石帆街道招投标中心备案,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承包人。1.3有关单位:(1)建设单位:乐清市石帆幼儿园,即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2)监督机构:乐清市人民政府石帆街道纪委监督(3)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4现场情况:已满足进场施工条件。2招标范围、工期及承包方式2.1招标范围2.1.1本次招标的招标范围见前附表第7项所述。2.2工期要求2.2.1本工程的工期要求见前附表第8项所述。2.3本工程的承包方式见前附表第9项所述。3资金来源3.1本工程立项计划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工程资金通过前附表第5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4.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见前附表第10项所述。4.2资格审查方式见前附表第11项所述。5投标费用5.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踏勘现场6.1本工程的场地踏勘: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踏勘工作的费用及安全问题投标人自负其责。6.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但须投标人自行评估与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6.3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6.4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许可和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36\n(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澄清(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7.1.1招标公告7.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3投标人须知7.1.4评标办法和标准7.1.5合同条款7.1.6技术规范和要求7.1.7工程量清单7.1.8投标文件格式7.2投标人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后,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8.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的要求以书面方式提问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要求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在相关网站上公布。澄清(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招标文件的修改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相关网站上公布,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作用。9.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9.4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时间前在http://zgb.yueqing.gov.cn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乐清市分网--乡镇公告栏中公布,投标人自行查看或下载。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9.5对招标文件中存在有表达不清或有多种解释而未明确规定,投标人又没有在规定时间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拥有解释权。由此而导致投标人不中标或中标后产生不利因素,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三)投标文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36\n10.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招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汉语)。10.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资格后审申请书组成。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认真编制,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11.2商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封面(2)投标函(3)投标报价封面(4)投标报价扉页(5)编制说明(6)投标报价费用表(7)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费用表(8)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9)综合单价计算表(分部分项工程)(10)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11)综合单价计算表(技术措施)(12)施工组织(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13)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14)暂列金额明细表(15)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16)专业工程暂估价表(17)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表(18)计日工表(19)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20)主要工日一览表(21)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22)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23)主要机械台班一览表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及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投标人投标时不用打印此表,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天内提供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11.3资格后审申请书(格式见附件),内容包括:11.3.1资格后审申请书11.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11.3.3资格后审申请书附表11.3.4资格后审申请书相关复印件11.3.5还应满足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详见31条第五、投标人的资格审查)11.4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及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2投标文件格式36\n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13投标报价13.1本工程采用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进行报价;综合单价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设备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材料价格变化等风险因素。由投标人根据现行预算定额依据和企业内部定额测算,结合市场价格信息,企业管理技术水平,综合测定自主报价。13.2合同的施工地点为前附表第2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总价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直接费(含设备购置费)、间接费、利润、税金、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等。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的综合实力,自由竞报投标报价并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13.3本招标文件附件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是根据图纸及有关资料,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计算规则计算得出的,是统一投标报价口径的主要依据,除非本招标文件对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报价另有说明的,否则,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报价。13.4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13.5投标人应自行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总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14投标货币14.1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15投标文件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见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仍然适用。16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办理与退付详见《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办理须知》。16.2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拒不提交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7.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36\n17.2投标文件(纸质)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投标文件(纸质)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内容应完全一致,副本内容字迹模糊不清处,以正本为准;否则按无效标处理。17.3★投标文件封面及有关要求处签署要求:商务标、资格后审申请书的封面及有关要求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分公司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下同),商务标、资格后审申请书的封面、投标函、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7.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四)投标18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与标识及证书及相关资料原件的保管18.1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和资格后审申请书须分别装订成册,允许分册装订,所有投标文件不能用活页夹装订。18.2★商务标、资格后审申请书应分别密封。18.3在密封袋的外表面上应清楚地分别标明“商务标”、“资格后审申请书”字样;并在密封袋的外表面上加盖投标人印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18.4证书及相关资料原件(附原件清单)由投标人自行保管,待需要时请在15分钟内提交,否则开标室不予等候(时间以开标室工作人员通知开始为准);送至评标室后不得增补。18.5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招标文件第17款、第18.1款、第18.2款、第18.3款的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9投标文件的递交19.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19.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9.2.1逾期送达的;19.2.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20投标截止时间20.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20项所规定的地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给招标人。20.2若招标人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而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则在此情况下,投标人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相关的的所有权利及义务、责任和制约,均须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日期为准。20.3投标截止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不包括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在该情形下,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同意放弃和/或豁免招标人因终止本次招标而导致投标人现实和/或有损害的任何赔偿、补偿责任。21迟交的投标文件21.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返回给投标人。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与撤销2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6\n22.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8条有关规定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22.3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22.4根据本须知第16.2款规定,自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包括投标人同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五)开标23开标23.1本招标工程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即按照前附表22项所规定的时间或按本招标文件得以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到场参加开标会议。23.2★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详见附表1.2),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表1.3)和社会养老保险缴款单位(需提供社保部门的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正常缴费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复印件),以证明其身份;另外投标人应携带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及以上证件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核对后予以签字确认;出现异常情况的,工作人员据实记录并签字确认,送评标委员会认定,被认定为无效标的,不得进入下步程序;在核对期间,如出现某投标人代表临时不在场,而在核对其他投标人的相关证件结束后5分钟内到达现场的,此投标人的相关证件有效,否则为无效。23.3开标程序(1)开标由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主持;(2)由最后一家送达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3)宣布招标控制价;(4)最高限价、基准价的确定1)开启商务标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以投标人纸制投标文件正本中标注的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为准)。2)投标函的工期、签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即为有效投标报价。3)本工程设最高限价和基准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基准价按本规定的方法确定后,不再受其他任何因素的影响而改变。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暂估价总额-暂列金额总额)×95%+暂估价总额+暂列金额总额基准价=(招标控制价-暂估价总额-暂列金额总额)×(1-1%×a-0.1%×b-0.01%×c);基准价保留至元,元后四舍五入。在商务标开启前,现场确定调整系数a值、b值、c值,调整系数由最后一家送达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a值从7、8、9、10、11五个数中随机抽取;b值从0~9(整数)十个数字中抽取;c值从0~9(整数)十个数字中抽取,各调整系数以抽取值为准。本工程暂估价总额为109000元(含税价),暂列金额总额为9365元(含税价)。4)出现以下情况时,则该投标报价不再进行后续评审:(a)在开商务标前已作废标处理的或作无效标的或予以拒绝的;(b)在商务标开启后已确认为废标的或作无效标的;36\n(c)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5)投标人的排序对评委和评标室内的工作人员在评审商务标前保密,商务标暂存开标室。注:所有评标过程中的分值均不予公布。(5)商务报价得分(100分)商务报价得分:①.投标人的评标报价(评标报价=投标报价-暂估价总额-暂列金额总额)等于基准价时得100分;②.投标人的评标报价(评标报价=投标报价-暂估价总额-暂列金额总额)每低于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③.投标人的评标报价(评标报价=投标报价-暂估价总额-暂列金额总额)每高于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以上投标报价评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以上评分保留小数2位(第三位四舍五入)。(6)确定评审顺序(1)按商务标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开启前5家(若第五家单位有并列情况则一并开启,其余在递补时开启;需要替补的投标人证书原件需在15分钟内送到开标室,时间以开标工作人员通知为准,否则做自动放弃处理)投标人的资格后审文件至评标室评审,同时开启资格后审相关资料和证书原件,经核查后送评标室评审;当经评审后的资格后审文件不足1家时,按排序依次递补开启资格后审文件和资格后审相关资料和证书原件。(2)对通过上述第(1)条规定的程序评审合格后的投标人的商务标进行评审。如商务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不足1家,应按上述第(1)条规定的程序递补进行评审(直至开启全部投标文件为止);不足3家投标人的,专家认为仍有竞争性可继续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代表不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的,视为对开标结果予以默认。24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4.1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或其他异常情况的,工作人员据实记录并签字确认,送评标委员会认定,被认定为无效标的,不得进入下步程序:(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标识、书写、盖章和签字的(在商务标、资格后审申请书各阶段都适用);(2)开标时,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23.2规定参加开标会议的;(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有缺失的(在商务标、资格后审申请书各阶段都适用);(4)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5)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6)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施工工期的。24.2招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六)评标25评标会议25.1开标会议结束后,召开评标会议,评标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25.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组织。36\n26评标过程的保密26.1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26.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侯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如试图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6.3合同授予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情况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委或其他有关人员处获取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7投标文件的澄清27.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对投标报价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根据本须知第29条发现的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27.2★投标人应确保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评标期间,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标。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出质询或要求投标人书面确认的,投标人应接到工作人员通知后在15分钟内予以书面回复或确认,否则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文件。(时间以开标室工作人员通知询标开始为准)28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28.1开标后,投标文件经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4.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28.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8.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9错误的修正29.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实质性内容。29.2商务标仅指投标文件中出现以下情况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书的错误加以修正后请该标书的投标授权人予以签字确认,作为详细评审比较的依据。如果投标人拒绝签字,则按投标违约对待。投标报价计算错误的修正:29.2.1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为准。29.2.2合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合价金额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总价金额为准;29.2.3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30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30.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4条规定仅对确实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依据前附表第23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31评标办法和标准36\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12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制定本评标办法。一、评标原则: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二、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三、评标程序:分二个阶段分别进行:第一阶段为对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评审、资格评审;第二阶段为对通过符合性评审、资格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评审。最终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向招标人推荐商务标评审合格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当商务标报价有两个及以上相同时,则以抽签决定中标候选人)。四、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开标后,投标文件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审核认定,作为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予以废除,不再进行后续评审:(1)开标时,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23.2规定参加开标会议的;(2)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标识、书写、盖章和签字的(在商务标、资格后审申请书各阶段都适用);(4)本须知第17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7.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5)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有缺失的(在商务标、资格后审申请书各阶段都适用);(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价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7)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验收、施工工期、保修期等要求的;(8)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或不全,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9)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0)招标文件其他作无效或废标处理规定的;(11)凡发现有二份及以上投标文件相互之间有特别相同或相似之处,且经询标而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评标结束后,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废标处理的结果;(12)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款;(13)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开评标各阶段都适用)。五、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进入评审区间的有效投标人的资格后审申请书统一评审。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凡不能满足下列必要条件之一的,否决其投标,不进入下一轮评审:(1)提供《资格后审申请书》(格式详见附表1.1);(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附表1.2)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表1.3);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授权委托人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3)企业资质应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应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不要求提供原件核对);36\n(4)企业营业执照有效且主营范围符合要求,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5)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应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6)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7)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应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8)注册建造师“B类证书”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按“建质【2008】91号”文件要求配备),应提供相应人员证书复印件;“B类证书”、“C类证书”如正在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9)为了防止投标人借资质“挂靠”和递交虚假材料参加投标,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严格审查,即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的投标企业名称、企业营业执照单位名称、企业资质证书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及的社会养老保险缴款单位(需提供社保部门的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正常缴费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出票单位等内容相一致;(10)★要求投标人在资格后审申请书中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中转出的证明:要求“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和“汇款凭证”(汇款凭证需完整载明“付款人”的账户信息)的账户信息相一致,应提供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能体现基本账号的证明材料或公证件)和汇款凭证复印件(汇款凭证不要求提供原件);(11)施工员、质检(质量)员、安全员(如已提供专职安全员“C类证书”的可不提供安全员岗位证书)符合要求(详见<项目班组人员配备情况表>),须提供相关岗位证书复印件;(12)具有其它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投标截止日处于公示期(无明确公示期限的按发文之日起3个月计算)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隐瞒上述不良行为记录参加投标的单位,其投标无效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注:其它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以下列查询途径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日为投标截止日:(A)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乐清市分网网站http//http://zgb.yueqing.gov.cn,“按进入网站首页→招投标违法行为记录综合公告”的途径查询”。(B)在中国乐清网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按“进入网站首页→政府组成部门→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部门文件”的途径查询;(C)在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http://www.wzszjw.gov.cn/,按“进入网站首页→政务公开→不良行为记录”的途径查询;(D)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www.zjjs.com.cn,按“进入网站首页→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平台→企业不良行为”的途径查询;(E)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按http://www.mohurd.gov.cn,“进入网站首页→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诚信信息”的途径查询。(13)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如投标人的分公司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但该投标人不予以否决投标处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查询为准;(14)投标人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虽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已执行完结者则需提供人民法院结案的有关法律文书原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按http://www.court.gov.cn,“进入网站首页→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的途径查询为准;36\n(15)提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详见附表1.4);《投标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表》(格式详见附表1.5);《投标项目技术负责人一般情况表》(格式详见附表1.6);《项目班组人员配备情况表》(格式详见附表1.7);;(16)根据乐政发[2009]45号文件,要求提供《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承诺书》(格式详见附表1.8);(17)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附表1.9);(18)以上第(4)~(11)项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为复印件者均须提供原件核对(汇款凭证不需要提供原件核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如为电子证书的应提供电子证书打印件当作原件核对;所有原件装在证书原件袋内)。投标人应按以上要求提供材料,否则其内容将不予承认,并否决其投标文件。六、商务标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评审,商务标评审如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否决其投标:(1)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未按要求报价的;(2)投标书采用总价让利或百分比让利方式进行报价的;(3)擅自将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或暂列金额、暂估价进行变动、补充和修改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5)工程量清单报价与工、料、机报价及对应的报价分析不相符的,或与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明显不匹配的,经评标委员会纸质质询,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或评标委员会认定其理由不成立的;(6)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材料的;(7)法律、法规、规章及现行招投标管理规定必须否决的。七、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向招标人推荐商务标评审合格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当商务标报价有两个及以上相同时,则以抽签决定中标候选人),并出具书面的《评标报告》。八、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宣布本次招标作废。九、有提供虚假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无效、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拟任项目负责人已经在其现所在单位中标或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如隐瞒上述事实参加投标的,其投标无效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除外:(一)合同工程通过验收的;(二)工程合同已解除的;(三)项目负责人已变更的;(四)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日历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十、定标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而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当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七)合同授予36\n32合同授予32.1本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31、评标办法和标准”所确定的中标人。33招标人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33.1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人。33.2经评标委员会确定后的中标候选人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乐清市分网网站-乡镇公告栏上公示三个工作日后,若有经核实的违规行为,招标人有取消其中标资格的权力,导致项目招标失败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34中标通知书34.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3日内向各乡镇(街)招投标中心提交施工招标情况书面报告。34.2乡镇(街)招投标中心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3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以供发包人或监理公司审定。35合同的签订35.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5.2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人须知第35.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35.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分包必须获得招标人事先书面同意。中标人违反该等规定,招标人将有权不予退还其履约保证金以及终止合同,若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36履约担保36.1合同协议书签定前,中标人应按前附表第25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供履约担保。36.2如果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6.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撤销中标通知书或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因此另行选定中标人而遭受的报价差额损失等),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7其他事项37.1招标文件的备案本标文已经各乡镇(街)招投标中心备案,未尽事宜将另发补充文件或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规定办理。37.2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现行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八)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3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38.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报经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36\n(九)纪律和监督39纪律3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3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31评标办法和标准”中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39.4对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40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法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十)其他事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n采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乐清市石帆幼儿园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石帆幼儿园朴湖园区二期建筑和景观改造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石帆幼儿园朴湖园区二期建筑和景观改造工程2、工程地点:乐清市石帆街道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市教育局拨款5、工程内容:本次招标包括1#楼门卫室、2#楼医务室、6#楼厨房消防水池、连廊1、连廊2、一期建筑设计变更、围墙、室外景观和安装等;1#楼框架一层结构,建筑面积65.18㎡,2#楼框架一层结构,建筑面积70.69㎡,6#楼框架一层结构,建筑面积331.7㎡,连廊1建筑面积144.73㎡,连廊2建筑面积34.12㎡,围墙约304.226m。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具体详见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建筑、安装、室外景观等工程,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2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工期。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整(¥元);36\n(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施工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乐清市石帆幼儿园签订。36\n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签字/盖章)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36\n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施工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详见总平。1.1.3.9永久占地包括:详见总平。1.1.3.10临时占地包括:详见总平。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乐政发[2009]45号《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文件;(2)乐政办[2013]28号《乐清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的文件;(3)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0号《温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文件;(4)温建建[2009]287号《关于推行法人管理项目制度的若干意见》的文件;(5)温建建[2010]316号《关于印发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控制的意见的通知》的文件;(6)温住建发[2011]19号《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创建活动的通知》的文件;(8)温住建发[2012]190号《关于转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文件;(9)温住建发[2012]344号《关于转发<浙江省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文件;(10)温住建发[2013]1号《转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指导性计价依据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11)温住建发[2013]2号《关于转发<浙江省国有投资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中标价、竣工结算价信息报送和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文件;(12)温住建发[2013]197号《关于加强市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若干意见》的文件;(13)温委发〔2011〕89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整治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的若干规定(试行)》的文件;(14)财建[2004]369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15)温住建发〔2016〕58号《关于规范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16)建建发[2016]144号《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的通知》;(17)浙建站定[2016]23号《关于发布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的通知》;(18)温住建发[2016]87号《温州市住建委转发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施工取费费率及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调整的通知》、(19)36\n建建发〔2018〕104号《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有关增值税税率及计价系数调整的通知》;(20)乐政发[2014]70号《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暂行办法》;(21)浙建建发[2019]92号《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的按现行国家、浙江省和市的有关标准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竣工验收规范。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本合同专用条款及附件;(5)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含招标人发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6)本合同通用条款;(7)投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8)技术标准和要求;(9)施工图纸;(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1)其他合同文件。注:双方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纸质协议或文件视为协议书的组成部分。1.6施工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施工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的期限:开工前14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的数量:合同生效后,提供五套施工图纸;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的内容:完整的施工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表,每月提供实际完成工程量月报表,下月进度计划表;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后7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五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后14天内。1.6.5现场施工图纸准备关于现场施工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施工图纸,供发包人、监理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纸质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由发包人现场指定。36\n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发包人现场指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施工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不经发包方同意,不得擅自给第三方。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不经发包方同意,不得擅自给第三方。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自理并包括在签约合同价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确定中标人后,建设单位和中标单位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90日内可以提出清单错误修正要求,修正后的工程量仅作为工程进度款支付依据,不作为结算依据。在工程结算时,按实计量。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现场全过程协调、监督、签证等;对投资进行管理,负责本合同投资控制的履行、负责施工单位上报的设计变更和工程结算资料等涉及工程价款的事项的复核。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发包人应于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工程前期工作已完成,具备施工条件(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的要求:1)所需正常施工的电源、水源由发包方在开工前安装至施工现场边缘。2)施工用电:施工范围内临时低压接电及线缆铺设费用要求承包人自理并包括在投标总价内。3)施工用水:施工范围内临时用水接水管铺设费用由承包人自理并包括在投标总价内。4)施工用水、用电费用如由发包人代缴,在支付工程款时按表计量(加损耗)所记录实际发生费用扣回。(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合同签订后至工程开工前7天内(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15天完成(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以纸质形式,于开工前10天内办理交接手续(7)施工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7天36\n(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按实际需要由承包人提出解决方案,经工程师批准后才能实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如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9)双方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无。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无。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无。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整个工程的竣工图纸,提供过程性验收确认单,材料跟踪单(就是使用的材料证书,一般由厂家提供)等。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承包人在工程(包括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图纸及其他竣工资料5套,电子档案1份。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完整的竣工图纸及其他竣工资料5套,电子档案1份。(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向工程师提供年度、季度、月度工程计划;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提交当月完成工程量、本月工程产值报表及下月工程进度计划,一式三份。每周一报告下周作业计划,本周实施情况一式二份。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负责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保修的整个过程中施工现场全部人员的安全和非夜间施工照明。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或其分包单位雇佣的工人或其它人员的伤亡赔偿或补偿责任,除非是因发包人或发包人雇员在履行职务行为过程中的过错而造成的伤亡。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承包人办理有困难时,发包人尽合理努力协助(发包人不承担因此增加的相关费用)。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尘土和噪音污染,需要进行夜间作业时应取得发包人同意、有关部门批准。5)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竣工工程和设备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所有成品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交付发包人前,承包人有责任为承包范围内的已完工程或其他任何部位进行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6)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按实际需要由承包人提出解决方案,经工程师批准后才能实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如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如在施工工程中由于施工不当造成损失的,此损失部分由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7)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乐清市标化工地的要求、规定执行。8)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承包人需为现场管理人员提供办公用房2间,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水电费用;办公用房房间应进行满足办公条件的室内装修,并配置相应的办公和会议桌椅、空调、电话等设施,接通水、电、通讯等管线。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保证所有用房及其设施的完好使用和通讯正常,以上费用均已含在签约合同价中。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36\n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1)组织项目管理班组;(2)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代表身份处理与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有关的外部关系,受委托签署有关合同;(3)指挥生产项目建设的生产经营活动,调配并管理进入工程项目的人力、物资、机械设备等生产要素;(4)选择施工作业队伍;(5)进行合理的经济分配;(6)企业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他管理权利。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到岗率必须达到80%以上(即每月到位不得低于24个日历天,且月份之间的到位天数不得借用,不得连续一周不到位)。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的,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每少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800元人民币,不足一天按一天计(下同)。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否则按每次5万元罚扣。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撤换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不到位、贻误工作者的项目经理,或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的项目经理,更换的项目经理到位时间为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后5天内,逾期视为未到位,并按项目经理到位率的违约规定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同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违约。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前应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监理人或发包人的同意。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派驻到施工现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否则每更换一次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处罚违约金3万元,更换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的每更换一人次处罚违约金1万元。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从开工至竣工之日止,项目班组全部成员都应到岗就位。由监理工程师负责对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进行考勤: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到岗率必须达到80%以上(即每月到位不得低于24天,且月份之间的到位天数不得借用,不得连续一周不到位),如达不到80%,项目经理每缺勤1个日历天处以违约金人民币800元,技术负责人每缺勤1天处以违约金人民币500元(在当期应付工程款中予以扣除);要求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到位、到岗率必须达到90%以上(即每月到位不得低于27天,且月份之间的到位天数不得借用,不得连续一周不到位),如达不到90%,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每缺勤1天处以违约金人民币300元(在当期应付工程款中予以扣除)。3.5分包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无。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无。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无。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无。3.5.4分包合同价款36\n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无。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采用现金、转账支票或银行汇票形式,履约担保金为签约合同价款的5%,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偿还。若承包人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发包人有权从履约担保中得到补偿(未尽之处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照发包人与监理方签订的合同,依照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和主持整个项目的监理工作,在合同规定范围内,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包括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程量与工程价款的审核等)。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职责,进行工程质量监督、进度控制、安全管理、核实工程量工程款等工作。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1)变更设计;(2)超清单范围的计量;(3)增加工程费用的施工方案;(4)工期延长;(5)索赔事项;(6)开、停工令;(7)其他发包人认为需要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如需提供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等基本设施,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无。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无。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按温住建发[2012]39号《关于建设工程实施优质优价和职工教育经费专款专用的指导意见》要求执行。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纸质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1)安全生产费用内容具体详见温住建发[2012]190号文件附件1“安全生产费用项目一览表。”(2)36\n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建设部、浙江省建设厅和本市有关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特别是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如因承包人管理不善,受到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或责令停工整改等,其发生的所有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工期不予顺延,且发包人保留因此而缓付工程进度款的权利。(3)承包人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具,保证工程的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4)关于本工程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必须与发包人签订《治安责任承包协议书》,做好工地的治安保卫工作,服从发包人的治安管理。如出现打群架现象,发包人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每次处以10000-20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无。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承包人应严格按照乐清市相关文件的要求组织施工,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并随时接受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未达到文明标化工地标准的,违约金按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的50%计算。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照温住建发〔2012〕190号《关于转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执行。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已包含在预付款中,不在另行支付。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无。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后7天内。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承包人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约定的期限,向监理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计划开工日期7天前。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承包人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约定的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以书面形式,于开工前7天内办理交接手续。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无。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36\n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后第三天起计算,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竣工报告,由发包人会同监理、质检等单位组织验收,验收期间不做工期累计。工程验收合格,则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报告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如验收不合格返工,返工日期将作为工期累计。经过验收合格的工程,承包人有责任保护、管理到交付使用。实际工期比合同工期(含签证顺延工期)延误≤30天的,每延误1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天;延误>30天的,每延误1天,第31天开始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天;尾数不足1天的按1天计算。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签约合同总价的3%。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无。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温州气象台发布的以下天气预警信号,其他不计:台风预警黄色及以上、暴雨预警橙色及以上、暴雪预警橙色及以上、大风预警橙色及以上、雷电预警橙色及以上、高温预警橙色及以上。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的提前竣工增加费以工期缩短的比例计取。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8.4.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设备、材料的样品(规格、型号、颜色、产地、价格等),由发包人根据工程设计需要和投标承诺而进行优选确定后,由承包人负责采购,所有材料、设备采购后必须经监理方验收后方能用于工程;承包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工程量清单中推荐的选用产品,若发包人或监理单位认为其产品不符合要求的,则发包人有权要求其更换产品,直到发包人满意为止,并保持综合单价不变。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管理部门要求和甲方需求确定(本工程材料(除甲供外)均由乙方自行采购,采购前须提供样品经监理及甲方认可后再施工,如甲方选择的材料颜色与图纸或乙方提供的不一致时,乙方应保证材质不变,单价不变)。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由承包人解决。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由承包人解决。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由承包人解决。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无。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0.1款及招标文件执行。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36\n(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综合单价的,按原综合单价;凡招标清单单项合价金额占签约合同总价2%以上的清单项目或实际完成工程清单单项合价超签约合同总价2%以上,其工程量增减超过本项招标清单工程量15%及以上;或招标清单单项合价金额占签约合同总价不超2%的清单项目或实际完成工程清单单项合价不超签约合同总价2%,但其工程量增减超过本项招标清单工程量25%及以上时,增减工程量单价按10.4.1条(3)款处理。(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但有类似的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可参照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计算确定。1)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的材料市场价格之差;2)清单项目组合内容中某一个(或多个)定额子目发生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价格的,仅调整发生变化的定额子目价格。3)如该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异常,则不宜参照,按10.4.1条(3)款处理。(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可按以下原则处理:1)依据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组价原则和承包人投标报价浮动率,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按下列公式计算:承包人报价浮动率=(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中标价及招标控制价均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2)承包人依据招标控制价的组价原则,合理成本和利润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3)如当前实施的计价依据缺项内容,承包人应通过市场调差等手段提出价格,经发包人确定后执行。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审核完毕并报送发包人,发现其中存在技术上的缺陷,应通知承包人修改。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监理人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3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材料暂定价结算公式为:[实际完成工程量定额用量×(业主签证价-材料暂定价)×(1+税率)]。(2)项目暂定综合单价结算按10.4.1条(3)款处理。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0.8款及招标文件执行。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是。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无。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36\n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除招标文件约定调整外不再调整。本工程合同为单价合同。合同价为完成本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约定内容的全部费用。除有关文件规定及下述因素可调整合同承包价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变更合同价。本工程人工费、材料价格不实行动态管理。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合同履行期间,投标人所报综合单价一律不作调整,合同价款须承担下述风险:a)必要的技术措施费和组织措施费;b)合同期间材料设备价格(招标文件规定的动态管理的材料除外)、机械费的涨跌;c)连续72小时以内停水、停电不能施工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d)因施工场地窄小、场内施工不便等需增加的各种费用;e)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应能预计的其它费用;f)除不可抗力外的其他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按招标文件有关约定执行。(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无。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无。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无。(3)其他价格方式:无。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款的10%(注:预付款中已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在另行支付)。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定后,现场项目组人员到位、开工令签发并正常施工5个日历天内由承包人填报支付审批表,由监理工程师签章后,进入发包人的付款程序。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按招标文件有关约定执行。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无。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无。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2013版各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浙江省2010计价依据和省市相关文件。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每月25日承包方向监理方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监理方接到承包方报告后7天内由发包方核实确认。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36\n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月计量。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无。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无。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承包人在每月25日前将该月已完工程量及进度款报表提供给监理单位,经监理单位现场监理工程师核实和发包人现场代表确认。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月支付。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进度完成后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月报表,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每月25日。(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无。(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无。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接到承包方报告后7天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监理人审查后的报表7天内。(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经发包人、监理确认签证后,每月12日前支付上月已完工程量的75%的工程款(不含工程预付款)。联系单增加费用部分,经发包人、监理确认签证后,支付已完工程量的50%的工程款。当工程款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5%(含工程预付款)时停止支付,待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经工程结算审核后一个月内付至结算总价的98%;经工程结算审核后一个月内付至结算总价98%;结算总价的2%作为质量保修金,缺陷责任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返还承包人。(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34号)和温州市住建委《关于规范温州市建筑工程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的通知》(温住建发[2018]4号)规定,推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承包人应分解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用,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发包人应按照承包人提供的人工费用数额,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单独按时拨付到承包人开设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4)上述工程进度款支付时,应即时扣除发包人垫付款项、同一时段内发生的违约金等。(5)工程款支付的其他条件:1)工程报表:工程开工后,承包人应在每月25日向发包人报送本月工程报表,报表内容应包含月度完成工程量产值、工程质量的抽查情况、材料供应情况、分包工程情况、当月分项工序的照片及录像记录资料、当月施工班组及民工清单、民工工资发放清单(加盖承包人财务章)、民工工伤保险费缴纳清单及上一次工程款实行专款专用的有效凭证。该报表经监理人审核后提交给发包人。2)付款手续:承包人如某一节点未按时完成,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发包人有权暂缓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在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工期节点的情况下,报工程款申请书;申请书应附该付款节点前的工程综合报表,报表具体内容见1)条,经监理人审核确认后提交给发包人,发包人收到报表经工程款审核完成后(以双方签字为准)7个工作日内向承包人支付进度款。承包人在申请付款时应提供工程所在地的发票,发包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款项。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6\n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纸质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接收工程的,发包人自应当接收工程之日起,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7日内,承包人须向发包人移交全部工程,逾期移交的,每逾期一日,按人民币5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因逾期交付工程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损失。同时,承包人移交所有工程之前,发包人有权拒绝结算、支付工程款。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无。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28天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工程验收合格后28天内。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1)承包人完成本合同约定工程内容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人应当及时提交合同价款结算报告。承包人逾期没有提交合同价款结算报告的,发包人应当以纸质方式予以催促,经催促后28天内仍未提交的,发包人可自行或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合同价款结算报告。2)承包人提交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应当符合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操作规程关于结算技术文件的规定格式要求。3)承包人提交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应当同时附有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完整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移交清单和工程合同履行文件移交清单。4)发包人接到承包人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后,应当在7天内就其完整性、真实性做出审核意见并提交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审核。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在7天内修正结算报告或进一步补充结算资料,承包人应当修正或按要求补充资料。承包人逾期或未提交修正意见或结算资料的,视为放弃相应的权利。5)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及完整结算资料后,造价咨询单位按照财建[2004]369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文件规定的时间予以审核。6)承包人合同价款结算报告经审核后,核减率或核增率超过百分之五的,超过部分的追加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可直接在结算尾款中予以扣除。36\n7)承发包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完毕后,发包人按照温建建[2010]239号《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行建设工程结算价备案的通知〉》文件的规定办理备案,经备案的合同价款结算书作为工程最终付款的依据。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工程结算定案后28天。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双方友好协商、申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解决。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8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二十四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无;(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工程结算总价的2%作为质量保修金。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无。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本工程约定结算总价的2%作为质量保修金,缺陷责任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返还承包人。15.4质量保修期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装修工程为2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36\n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违反安全文明施工、日常工程管理违约责任、总包单位未尽总包管理职责。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承包人如违反安全文明施工则按现场安全文明规定进行处罚,处罚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如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作出处理,并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日常工程管理违约责任: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监理单位的正常管理,对不服从正常管理且造成不良后果的,发包人有权按1000~20000元/次进行经济处罚。施工中总包单位有权利和义务对专项工程分包单位(包括总包自行分包的)实施总包管理,若发生总包单位未尽总包管理职责,以各种不合理理由干扰或阻止分包单位正常进场施工或者扣留应付的分包单位工程进度款,经合理协调后仍不予配合且影响工程进度,发包人有权发出处罚通知,并自通知之日起,按1000-10000元/日予以处罚,直至分包工程得以继续正常施工之日止。分包单位出现安全、质量、进度等问题,总承包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无偿使用。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以政府部门发布的信息为准。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其费用由承包人自负)。36\n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无。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无。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无。其他事项的约定:无。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无。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温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6\n第四部分合同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2:廉政责任合同附件3:安全生产责任书36\n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乐清市石帆幼儿园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招标项目施工图范围内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2、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装修工程为2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二十四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85\n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约定结算总价的2%作为质量保修金,缺陷责任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返还承包人。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签订日期:2019年月日85\n附件2廉政责任合同一、根据国家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在工程建设中深入开展反对腐败和反不正当竞争的通知》精神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中的经济活动管理,经双方协商一致,制订以下廉政责任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二、本合同由乐清市石帆幼儿园(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共同签订。三、甲方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监督管理工作。四、基本守则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中国关于廉政建设及反不正当竞争方面的法律法规。2、甲乙双方严格执行所签订的经济合同的各项条款,自觉按合同办事,严禁因违法违纪、违反工程建设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而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3、甲、乙双方人员洽谈业务时,必须选择在办公场所或甲方确定的其它公共场所,甲方需二人以上共同参加,严禁私下商谈串通。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回扣;对无法拒收的,应及时上交指挥部综合办公室。2、甲方人员在业务交往中或项目结束后,不得接受乙方以任何形式给予的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不得在乙方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甲方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旅游和娱乐活动。4、甲方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人员赠送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项目结束后,也不得进行上述赠送。2、乙方不准以任何名义为甲方人员报销应由甲方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3、乙方人员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人员参加宴会、旅游和娱乐活动等。七、违约责任1、甲方人员若违反本合同,其主管部门将对违法、违纪、违规人员严肃查处。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前提是乙方没有上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2、甲方或甲方主管部门如发现乙方人员违反本合同规定,有权终止其经济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并将乙方列入不良行为名单登记入册,取消其在甲方的任何经济项目的投标活动资格。同时,有义务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供其不良记录情况。3、乙方人员若违反本合同,乙方应对违法违纪人员严肃查处,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4、如乙方发现甲方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及时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报复乙方。85\n八、甲乙双方必须将“廉政责任合同”贯穿于所签订的经济合同实施的全过程,及时布置、认真检查、严格考核。九、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订经济合同的同时签订。十、本合同作为本次所签订的《乐清市石帆幼儿园拆扩建工程项目》经济合同的附件,经合同双方共同签署后立即生效。十一、适用法律本合同应受中国的法律管辖并按其加以解释。十二、管辖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及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2019年月日2019年月日签约地点:85\n附件3安全生产责任书工程名称:石帆幼儿园朴湖园区二期建筑和景观改造工程建设单位:乐清市石帆幼儿园(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工程实施及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依据国家和浙江省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工程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安全生产责任书: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施工用地、合格的施工设施和真实、准确、齐全的地下管线资料,组织勘察,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2、严格贯彻执行市、区有关行业部门的条例,掌握安全动态。对上级相关安全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规定等及时向乙方传达,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由甲方主管安全人员向乙方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必要时进行各种培训,乙方应及时进行班组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措施,让每个工人在教育记录上签字。3、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管理,负责监督乙方领导、组织、规划、检查、处罚及监督教育、培训等相关具体活动事项。4、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进行监督,对其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并有权责令乙方清除不安全隐患的权利。5、甲方应在乙方入场一周内催促乙方上报劳务人员花名册及管理人员分工情况。6、严格审查乙方施工资质,不得与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分包单位签订合同。7、对乙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隐患、违章要及时通知,提出整改措施,对整改不利的给予罚款处理。甲方有权对严重违章行为和存在较大隐患的施工过程停工整顿,不执行甲方要求的,清除出场。8、甲方委托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实行全过程监控。9、甲方有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消防、交通、治安管理政策、法规,违反甲方安全管理规章,不服从甲方管理等行为进行处罚直至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1、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及发包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进入施工现场所有施工单位工作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填写纸质记录。必须为其招收的外地务工人员办理所需的一切必要手续和证件,在项目开工前,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2、乙方应根据工程项目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并征得发包人安全部门同意。3、严格履行发包人特种作业工作审批制度,根据各施工阶段,将对断路、动火、动气、动水、临时用电和进入容器内作业必须报批,并派专人负责现场监护。4、乙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有全面的责任,任何第三人在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责任人承担责任以外,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交通、施工、机电、消防等安全事故,要立即抢救伤者,采取措施减少财产损失,保护现场,积极主动的配合甲方处理事故。85\n5、乙方对所承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管理责任。乙方项目部经理具体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6、乙方总承包人应维护甲方的声誉、利益,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和标准制定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伤亡及其他事故的发生。7、乙方施工单位承接工程业务应当具备相应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责任制度,根据工程项目规模和特性配备足够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协助甲方工作。8、乙方负责人绝不能纵容、包庇专项工程施工班组在施工过程当中出现的问题,不允许充当队(班组)的保护伞,从而拒绝甲方的管理要求,养痈为患。9、乙方在工人入场一周内应安排填写三级教育卡,不得缺人、漏人,三级教育卡由乙方保存好备查,经常教育由乙方负责。10、遵守甲方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各项法规、制度,不得违章办事和作业,乙方应落实岗位责任制,不得违章指挥。在乙方施工过程中,甲方工作人员有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行为,乙方有权制止违章行为,并提出批评、拒绝执行以及检举、控告的权利;乙方明知甲方人员违章指挥而不制止并造成损失,乙方承担责任。11、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古迹时,要立即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严禁破坏、私自收藏、倒卖或隐瞒不报12、服从管理人员及上级检查人员的指挥、管理和检查,遵章守纪,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13、乙方所使用的自带或外租的设备、设施,确保性能完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要有租赁单位资质证书、设备编号、检测报告、合格证,操作者上岗证及检查维修制度。对机械设备现场要有专人管理,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符合上述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14、乙方在施工期内,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经常维护保养,爱护保护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警示标志及劳保工具、设施器具,并做到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符合规定的要求。严禁偷盗、挪用、破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材料设备以及消防器材等。凡乙方人员违反本条款,一经发现加倍处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15、乙方根据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制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制定出安全管理计划,并按照双方合同规定无条件配合甲方工作。凡属乙方出现“三违”和其它未遵守执行甲方规定要求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有乙方负责。16、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自觉遵守法纪,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违反本条款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或受到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经济处罚,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17、乙方每次更换和调动管理人员,必须事先向甲方通报,并落实好各项合法手续,严禁出现未经教育和考核的人员上岗。否则出现一切后果和责任事故,由乙方第一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承担。18、所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行业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19、从事食品操作的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证,食堂应有卫生许可证,并要保持清洁卫生,有消毒措施和管理制度,严禁食物中毒。20、施工单位对现场和作业面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技术防护措施费用于安全防护,符合建设工程安全标准。85\n21、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岗,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冬季,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子等电器设备。不得在施工区、生活区打架斗殴、酗酒赌博、传播淫秽物品,严禁酒后上班。三、其它:1、本责任书未尽事宜亦按规定正常执行,不能成为某个方面的借口、推辞,责任书在生效期内,如双方还有其它条款,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2、有新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时,以新的为准。四、本责任书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签约后生效,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2019年月日85\n第四章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一)工程量清单(另册)1、工程量清单说明1.1本工程根据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版)的通知》(浙建建[2010]224号及温州市建设局有关规定,本工程投标报价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基本计量单位。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用施工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1.3工程量清单报价要求使用综合单价法。本工程投标报价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等。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确定。合同价格的确定以及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1.4补充子目的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说明如下:1.5本条第1.1款中约定的计量和计价规则适用于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量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索赔和工程结算。1.6本条与下述说明内容是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组成部分:1.7工程量清单(另册)。(二)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标价2.招标控制价2.1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1)《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2)《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3)《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4)《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预算定额》(2018版);(5)《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13版)》;(6)《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7)《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8)《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57-2013);(9)《浙江省建设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8版);(10)《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11)本工程为建筑工程,企业管理、利润及其他区间费率都按浙建建﹝2018﹞61号《关于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中的中值计取;(12)本工程采用一般计税法。税金税率为9.0%;(13)材料价格:除有暂定(或暂估)价格的材料和暂定综合单价的项目外,其余材料有当地市场价的参考当地市场价格,没有当地市场价的可分别参考《乐清工程造价信息》近期材料信息价或《温州工程造价信息》和《浙江造价信息》的材料信息价格结合当地实际市场价格。3、投标报价要求3.1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1)本招标文件;(2)《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3)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4)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5)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文件;85\n(6)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7)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8)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定等技术资料;(9)市场价格信息或《乐清工程造价信息》或《温州工程造价信息》或《浙江造价信息》;(10)其他的相关资料。3.2工程量差异调整3.2.1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根据完整的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以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依据和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招标人对本工程的具体要求进行编制。3.2.2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3.3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方法报价,综合单价计价方法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风险费之和。3.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已标价的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3.5“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并且“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应当与构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3.6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3.6.1投标人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并结合市场行情(包括市场材料价格)及投标人企业状况,考虑各项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自主报价。3.6.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所选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厂家以及质量等级。3.6.3投标人投标的产品必须满足系统功能要求,其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其性能、主要技术指标不低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产品的性能及主要技术指标,品牌档次要求不低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产品推荐品牌的档次,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认为其产品不符合要求档次低于推荐产品的档次,则招标人有权要求其更换产品,并保持综合单价不变。3.7措施项目清单报价的要求投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措施项目清单自主报价。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的,采用综合单价;以费率方式计价的,可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的相应规定计取。投标人认为清单所列措施项目中不发生费用的,应以“0”计价,不得删除。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进行增补,投标人增加的措施项目,应填写在相应的措施项目之后,并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序号栏中以“增××”示之,“××”为增加的措施序号,自01起顺序编制。3.7.1施工技术措施项目包括(1)脚手架费(2)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3)施工排水、降水费(4)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5)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6)其他施工技术措施费:是指投标人根据本工程各专业、乐清地区及工程特点补充的技术措施费用项目,其费用由投标人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自行测算,一次性包干,今后不予调整。具体项目包括:a)本工程三通一平已基本完成,若投标人认为需进一步平整或需铺筑施工道路等,可测算相应所需费用计入包干费用内,一次性包死;b)业主要求中标人提供工地现场办公用房2间(每间不少于18平米,其他按合同条款约定),其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报价,计入包干费用内,一次性包死;c)限电、停水,施工用水、用电需二次引入费用或自备发电机、储水设施费用(包括由于停水、停电及施工用水加压而增加的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85\nd)因施工噪音、物体坠落、材料抛散而影响环境卫生、交通城管、现场文明和施工安全等问题,由中标人和有关管理部门联系,自行解决。因此造成工期延长由中标人负责。如给招标单位另行造成额外的经济损失,招标单位可从中标人的工程款中扣回;e)凡工程标文没有明确或招标管理部门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由招标单位承担的,但实际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其他管理费(如村、镇管理费、行车干扰费、环保费)等一次性包死,今后不论是否漏项均不予调整;f)与桩基测试单位的现场配合费用;g)风险费用:包括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人工(除动态管理外)、材料(除动态管理外)和施工机械台班价格上涨、人员伤亡、质量缺陷、工期拖延等不利事件所引起的费用。3.7.2施工组织措施费报价的要求(1)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的使用范围和管理规定按温住建发[2012]190号文件执行,计算不得低于按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的标准区间费率的下限。(2)提前竣工增加费(3)二次搬运费(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5)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6)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是指投标单位根据本工程各专业、乐清地区及工程特点补充的施工措施费用项目。投标单位可根据本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自行测算报价,该费用一次性包干,今后不予调整。3.8其他项目费报价要求: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施工总承包服务费等内容。3.8.1暂列金额:按标化工地暂列金额、优质工程暂列金额、其他暂列金额之和进行计算,投标报价暂列金额须与工程量清单保持一致,不得变动,否则按废标处理。3.8.2暂估价:按专业工程暂估价和专项措施暂估价之和进行计算,投标报价暂列金额须与工程量清单保持一致,不得变动,否则按废标处理。3.8.3计日工:计日工数量须统一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暂估数量”进行计算,综合单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3.8.4施工总承包服务费:根据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价值和服务内容由投标人自主确定。3.9工程规费、税金报价要求:规费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计取。税金按浙建建发[2019]92号《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的规定计取,本工程采用一般计税法计税,增值税税金费率为9.0%,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规费由投标单位自主确定其投标费率,但不得低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相应专业工程的标准费率的30%,其中房屋建筑及构筑物工程规费的标准费率为25.78%,安装工程规费的标准费率为30.63%,景观工程规费的标准费率为30.97%。3.10除招标文件有强制性规定以及不可竞争性部分以外,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其成本。3.11工程量清单计价所涉及的生产资源(包括各类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设施、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的投标价格,应根据自身的信息渠道和采渠道,分析其市场价格水平并判断其整个施工周期的变化趋势,体现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和综合实力做竞争性考虑。3.12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以及相关的费用。3.13投标总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实施、完成招标工程并修补缺陷以及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3.14有关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85\n第五章施工图纸及其他资料(另册)85\n第六章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要求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现行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如有不足之处或未能达到国家最新标准时,投标人应使设计、施工及选用的设备和材料符合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规范。序号规范代号规范名称1GB50068—2001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2GB50007-201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3GB50017-2017钢结构设计规范4YB9254--95钢结构制作安装施工规程5GB50661-2011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6CECS24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7GB50205-200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8GB50015--200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9GB50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10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1JGJ67—2016办公建筑设计规范12GB50325—201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13GB50222—2017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14JGJ50--2013城市道路和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15GBJ118--2010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16JGJ16--201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17JGJ67—2006办公建筑设计规范18GB50034—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19GB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20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1GB50009—201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22GB50007—201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23GB50010—2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24GB50003--2011砌体结构设计规范25GB50069--2002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26GB50332--2017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27GB50011--2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28GB50191--2012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29GECS117:2000给水排水工程混凝土构筑物变形缝设计规程30GB50202--2002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规范31GB50204--20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32GB50203--2015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33GBJ141--2016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质量验收规范85\n34GB50268—2008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验收规范35JGJ79--200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36JGJ94--2008建筑桩基技术规范37JGJ106--2014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程38JGJ111--98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39GB3047.1-82面板、架和柜的的基本尺寸系列40GB50168-20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41GB50169-20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42GB50171-20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43GB50093-2002工业自动化仪表施工及验收规范44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45GB50210-201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注:以上摘引部份规范名录以供参照。有关工程的建筑﹑结构﹑施工﹑安全﹑建材﹑机械﹑设备以及质量标准,国家与行业制定了一系列规范与标准,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熟悉与掌握,特别是《强制性条文》的有关内容,必须在施工活动中自觉﹑严格地执行并相互监督。85\n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目  录一、资格后审申请书格式二、商务标格式85\n一、资格后审申请书格式工程投标文件(资格后审申请书)招标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时间:85\n附表1.1资格后审申请书致:(招标人名称)1、经授权作为代表,并以(投标人名称)的名义,在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基础上,本申请书签字人在此以(项目名称)投标人的身份,向你方提出资格后审申请。2、本申请书附下列内容的相关文件、证书、证明、合同的原件及原件的复印件:2.1评标办法资格评审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2.2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如有)3、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你方授权代表可调查、审核我们提交的与本申请书相关的声明、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开户银行和客户,澄清申请书中有关财务和技术等方面的问题。本申请书还将授权给有关证明资料的个人或机构及其授权代表,按你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以核实本申请书中提交的或与本投标人的资金来源、经验和能力有关的声明和资料。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下列人员得到进一步的资料:(1)一般质询联系人电话联系人电话(2)有关人员方面的质询联系人电话联系人电话(3)有关技术方面的质询联系人电话联系人电话(4)有关财务方面的质询联系人电话联系人电话5、本申请充分理解下列情况:5.1你方保留修改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和金额的权利,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仅面向资格后审合格且能满足变更后要求的投标人。5.2你方保留拒绝不符合资格后审合格条件和任何迟到的申请以及纠正对资格后审做出的错误判断(评审)的权利。5.3你方保留直至授标前,发现我方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内容情形,你方有权利取消我方投标资格或不予授标的权利。85\n5.4你方保留直至授标前,由于我方投标主体或法人地位发生实质性变化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况,使得我方资格已达不到资格后审的合格标准,你方有权取消我方投标资格或不予授标权利。6、如我方投标被接受,除不可抗力外,我方保证履行资格后审申请中作出的承诺(包括资金、拟派本项目工程的人员、施工机具及设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及环保等方面),以确定按合同要求完成本项目工程,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被清退出场,并为此负法律责任。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85\n附表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注: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活动的,资格后审文件中须附此证明书,开标时须携带此证明书。85\n附表1.3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代理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单位部门职务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由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活动的,资格后审文件中须附此委托书,开标时须携带此委托书。85\n附表1.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负责人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85\n附表1.5投标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表投标人(盖章):1项目负责人姓名:性别:职称: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2项目负责人专业: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附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三类人员B类证书”(附证书复印件):3工作简历:4近五年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时间工程质量5其他需要说明情况:85\n附表1.6投标项目技术负责人一般情况表投标人(盖章):1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电话:2性别:年龄:职称(附证书复印件):3工作简历:4近五年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时间工程质量5其他需要说明情况:85\n附件1.7项目管理机构一览表姓名本工程拟任岗位性别专业学历专业年限职称安排上岗的起止时间备注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安全员…列入本表的人员,一定保证开工后到位,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均属违约行为,擅自更换或不到位按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或投标承诺处理。注:1、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要求附上述拟派项目班组人员的职称证书、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的复印件;3、安全员只需提供专职安全员“C类证书”,无需提供安全员岗位证书。85\n附表1.8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承诺书招标人:为更好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落实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特作如下郑重承诺并保证履行:1、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劳动保障和建筑市场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觉服从劳动保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依法招用工,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严格执行工资卡制度。按照《乐清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管理办法》规定,在指定银行开立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并存入相应的工资支付保障金。或办理《工资支付保障金保函》。2、本企业确保向所有参与工程施工的劳动者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本企业及所承包工程若出现拖欠劳动者工资情况,经劳动保障监督机构查实并责令整改,期满后仍未支付的,同意市劳动保障部门纸质通知银行直接从本企业工资保障金账户中划拨,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3、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中保障金被划拨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后,本企业保证在7天内向工资支付保障金户头追加等额保障金。4、本企业在本市范围内所承包的最后一个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6个月后,办理工资支付保障金退还手续时若有涉及本企业的欠薪案件尚在处理未终结的,同意暂缓办理工资保障金退还手续。5、同意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按银行有关规定管理并结算利息。保函在担保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并办妥下一担保期手续。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设立期间,司法机关有权对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进行查询、冻结、扣划。如违反上述承诺,同意按照《乐清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处理。本承诺书一式五份,承诺企业、发包人、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立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或出具保函的银行各一份,盖章后生效。企业名称(盖章):企业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85\n附表1.9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1、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信用的原则参加(工程项目名称)的投标;2、杜绝以收取管理费等形式的一切挂靠、违法转包、分包行为;并选派有丰富经验的,无在建项目和不良行为记录的在编建造师(项目经理)和“五大员”等其他技术管理人员组成相应的项目经理部,严格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等要求保证拟派人员的到岗率。3、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4、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投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5、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人的合法权益;6、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7、不以其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8、不以威胁、恐吓、暴力等手段,强迫他人接受限定条件或退出竞争,强迫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转包等涉黑涉恶行为;9、不在招投标过程中寻衅滋事、恶意投诉;10、法定代表人及拟任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0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不限于: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85\n附表1.10原件清单投标人(盖章):序号证书名称份数序号证书名称份数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62安全生产许可证173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184“B类证书”195“C类证书”206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217拟派施工员岗位证书228拟派质检(质量)员岗位证书239拟派安全员岗位证书2410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2511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能体现基本账号的证明材料或公证件)2612其他需要增加的由投标人自行填写2713……2814291530投标人提交的所有证书原件已列入原件清单中。经办人:2019年月日代理机构提交的证书原件数量和名称已核对。经办人:2019年月日投标人退还证书原件确认无误。经办人:2019年月日代理机构退还证书原件确认无误。经办人:2019年月日备注请投标人填写好提供的所有证书名称后,其中一份装入证书原件袋中,另一份贴在封袋上。证书名称明细仅供参考,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增减。85\n二、商务标格式工程投标文件(商务标)招标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时间:85\n投标函致::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施工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整(¥:元)的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姓名(其身份证号码),质量目标为,并按上述施工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5、如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6、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8、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人民币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盖章)社会信用统一编码: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号码: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85\n投标报价封面工程投标报价投标人:(单位盖章)年月日85\n投标报价扉页投标报价招标人:工程名称:投标总价(小写):(大写):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日期:年月日85\n编制说明工程名称第页共页85\n投标报价费用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工程名称金额(元)其中:(元)备注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税金1.1.11.1.1….1.21.2.1….22.12.1.1….2.22.2.1….85\n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费用表工程名称:标段:第1页共1页序号费用名称计算公式金额(元)备注1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 其中1.1人工费+机械费∑分部分项(人工费+机械费)2措施项目费(2.1+2.2)2.1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技措项目工程量×综合单价) 其中2.1.1人工费+机械费∑技措项目(人工费+机械费)2.2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1.1+2.1.1)×费率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1.1+2.1.1)×费率3其他项目费(3.1+3.2+3.3+3.4)3.1暂列金额3.1.1+3.1.2+3.1.33.1.1其中标化工地增加费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3.1.2优质工程增加费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3.1.3其他暂列金额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3.2暂估价3.2.1+3.2.2+3.2.33.2.1其中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或计入综合单价) 3.2.2专业工程暂估价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3.2.3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3.3计日工∑计日工(暂估数量×综合单价)3.4施工总承包服务费3.4.1+3.4.23.4.1其中专业发包工程管理费∑专业发包工程(暂估金额×费率)3.4.2甲供材料设备管理费甲供材料暂估金额×费率+甲供设备暂估金额×费率4规费(1.1+2.1.1)×费率 5税金(1+2+3+4+计税不计费)×费率 投标报价合计1+2+3+4+5 85\n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标段:第1页共1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备注综合单价合价其中人工费机械费暂估价本页小计合计85\n综合单价计算表(分部分项工程)单位(专业)工程名称:标段:第1页共1页清单序号项目编码(定额编号)清单(定额)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设备)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小计85\n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标段:第1页共1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备注综合单价合价其中人工费机械费暂估价本页小计合计85\n综合单价计算表(技术措施)单位(专业)工程名称:标段:第1页共1页清单序号项目编码(定额编号)清单(定额)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设备)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小计85\n施工组织(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计算基数费率(%)金额(元)备注合计85\n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备注1暂列金额1.1标化工地增加费1.2优质工程增加费1.3其他暂列金额2暂估价2.1材料(设备)暂估价2.2专业工程暂估价2.3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3计日工4总承包服务费                        合计85\n暂列金额明细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暂定金额(元)备注合计85\n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合价备注                                                                                                                                                          合计    85\n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工程名称工程内容暂估金额(元)备注合计85\n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工程名称工程内容暂估金额(元)备注合计85\n计日工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编号项目名称单位暂定数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一人工1234人工小计二材料1234材料小计三施工机械1234施工机械小计合计85\n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项目价值(元)服务内容费率(%)金额(元)合计85\n主要工日一览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工日名称(类别)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85\n发包人提供材料和设备一览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交货方式送达地点备注                                                                                                                                                                85\n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85\n主要机械台班一览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机械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