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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13 09:12:46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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绕城高速龙兴下道口道路景观工程不锈钢栏杆采购(安装)招标文件项目名称:绕城高速龙兴下道口道路景观工程采购方:重庆两江新区市政景观建设有限公司文件内容:第一篇招标公告第二篇招标书第三篇投标人须知第四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第五篇投标书第六篇合同范本12\n第一篇招标公告绕城高速龙兴下道口道路景观工程不锈钢栏杆采购(安装)招标公告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绕城高速龙兴下道口道路景观工程采购方式:挂网采购项目内容:采购不锈钢栏杆一批,数量、规格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2.资格要求1、具有专业制作及安装不锈钢栏杆及相关产品能力公司或厂家;2、公司营业范围明确标注有栏杆供应的。3.投标人文件的获取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2日起,在重庆两江新区官方网站(www.liangjiang.gov.cn)阅读和下载:招标文件、图片、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两江新区官方网站(www.liangjia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材料清单、最新电子标书等资料。3文件的解释:竞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递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重庆两江新区市政景观建设有限公司采购办要求澄清,采购办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竞标人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本谈判文件。一旦进入谈判程序,即视为竞标人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谈判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提出质疑的权利。4.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2015年3月6日14:30-15:00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二号重咨大厦)5.联系方式采购办联系人:陈艳艳联系电话:1830230235212\n第二篇招标书为了保证重庆两江新区绕城高速龙兴下道口道路景观工程施工周期及工程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根据项目实施计划,重庆两江新区市政景观建设有限公司采用挂网招标的方式对所需不锈钢栏杆进行采购。特真诚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绕城高速龙兴下道口道路景观工程采购方式:挂网招标报价内容:本次招标范围包含不锈钢栏杆的材料费、运输费、安装费、检验费、现场管理费、税费等所有费用。本次投标限价为:149600元施工周期:进场时间为3月15日,安装时间按照项目部现场要求为准二、投标人资格条件1、具有专业制作及安装不锈钢栏杆及相关产品能力公司或厂家;2、公司营业范围明确标注有栏杆产品供应的。三、对投标人代表身份的查验。提交标书时,现场监督人员将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时间:2015年3月6日14:30-15:00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二号重咨大厦)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6日15:00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谈判时间为:2015年3月6日15:0012\n六、联络方式招标人:重庆两江新区市政景观建设有限公司招标联系人:陈艳艳18302302352地址:金渝大道85号汉国中心A座20楼重庆两江新区市政景观建设有限公司七、现场勘查:独立踏勘现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1、投标人应踏勘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以便获取竞标人须自已负责的有关编制竞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无论竞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视为在递交竞标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完全了解,并在其竞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竞标人自行承担。2、竞标人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因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工程现场,但竞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竞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产生的费用等承担全部责任。3、如果竞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采购人将尽可能予以支持,但所发生的费用由竞标人自理。八、监督电话:两江新区检查审计部:67199393;两江新区市政景观建设有限公司(纪工委):6306381612\n第三篇投标人须知(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时间:2015年3月6日14:30-15:00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二号重咨大厦)(二)投标文件的组成1、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鲜章)、重庆两江新区市政景观建设有限公司财务处所开出的收据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现场备查。2、报价书3、报价书附件1:绕城高速龙兴下道口道路景观工程不锈钢栏杆报价明细表4、报价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5、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三)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排版1、投标人应按采购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1份。2、投标文件应统一使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文字要清晰。3、投标文件内页应逐页加盖公章,报价文件应加盖骑缝章。4、投标文件应用信封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的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四)投标保证金1、参与本次活动的投标单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7500元(大写:柒仟伍佰元整)并在开标前在重庆两江新区市政景观公司财务处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2、报价保证金从投标单位账户内以转账方式提交,其他方式提交的将不被接收,在提交保证金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绕城高速龙兴下道口道路景观工程不锈钢栏杆投标保证金),以方便退还保证金。12\n户名:重庆两江新区市政景观建设有限公司开户行:重庆银行解放碑支行账号:030101040010449换取截止时间:开标前。3、银行转账凭证原件、重庆两江新区市政景观建设有限公司财务处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开标现场备查。4、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报价。5、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招标人在确定入围单位后立即予以无息退还。6、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A、竞标人在谈判开始后,签订合同前撤回其竞标文件。B、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招标文件要求的。C、竞标人被通知成交后,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D、投标过程中,发现有意扰乱采购活动或围标、串标的。(五)评标办法1、采购谈判小组由采购招标人确定,谈判小组成员为单数,有关监督部门派人员到现场监督;2、评标办法:评标共有3轮,第1轮为宣读投标单位首次书面报价;第2、3轮为具有投标资格的单位现场谈判报价。参加投标的单位需根据自身实力进行报价,以总价最低价中标为原则,单价不得超过限价。第2、3轮谈判原则为:投标单位首次书面报价总价最低的3家进入第1轮谈判阶段(若参与投标单位低于或等于3家,则均进入);第1轮谈判报价总价最低的2家进入第2轮谈判,第1轮谈判报价总价最低价作为第2轮谈判的最高总价限价。第2轮谈判报价总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人。备注:(1)谈判价可只填写总价,但须注明“单价随总价等比例下浮”(下浮的单价为第一次书面报价的单价)。(2)若不能低于限价报价,则在报价处填写“放弃”即可。3、未入围单位,采购招标人不做解释。(六)无效投标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12\n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制作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3、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5、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加盖公章的。6、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或投标报价的。7、超过最高限价竞标的。8、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9、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七)废标条款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报价文件为废件。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材料清单内确定的单位进行报价的为废件。3、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4、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5、报价未以“元”为单位的。6、开标时,未出具重庆两江新区市政景观建设有限公司财务处开出的保证金收据的。(八)重新招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两家的。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限价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九)确定供货单位1、成交原则第2轮谈判报价总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人,谈判小组12\n根据开标结果研究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相关办法规定,由采购人认定成交无效。成交无效的,从其他成交人或者成交候选人中重新确定或者重新进行招标。 2、采购人及采购办将有权对成交供应商的财务、技术、管理能力及信誉进行审查,确定其是否能圆满地履行合同。3、中标通知(1)竞标有效期内,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2)采购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应将谈判结果通知所有未成交的竞标人。(3)《中标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书面依据。(十)履约条款1、中标单位确定后,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中标总金额10%的,需在3个工作日内补齐中标总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并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中标单位超过招标人规定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供货资格,没收保证金,由第二候选人获得供货资格。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2、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取消投标资格。情节严重的,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止参加招标人组织的任何采购活动。(1)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未能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2)在合同有效期内,进行有意扰乱采购活动的;(3)签约后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的;(4)履约过程中未按采购招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执行的;(5)违反采购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的;(6)合同签订后无法按时间、质量要求完成合同内容,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终止合同。(十一)付款方式中标人按现场提出的施工计划时间将材料运送到现场并按时完成安装,经招标人组织人员现场验收合格,并出据验收表及工程竣工验收单,凭正式发票和招标人出具的验收单12\n支付合同至结算金额97%的货款,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一年质保期后支付余下3%。自3月15日起,如施工周期3个月后尚未完工,可按当时完成情况支付安装数量总额的70%,待全部制作完成后支付至结算总额的97%。(十二)其他事项1、在采购过程中,无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纪守法,保证公正廉洁、公平竞争,不准从中舞弊,有违反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2、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约定的规格型号进行制作安装,凡是供货质量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拒收。3、本采购文件只限本次采购有效。4、在开标前,投标人若对采购文件中材料的规格及要求有异议或任何不合理之处,可及时提出相关意见。12\n第四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绕城高速龙兴下道口道路景观工程不锈钢栏杆清单如下:序号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及参数(mm)单位数量(暂定)1不锈钢栏杆不锈钢立柱80*10mm(亚光面304不锈钢)、不锈钢管Ф30*2、樟子松防腐木扶手110*60(表面清漆饰面)、详情请见详细制作图m220特别提醒:1、供货商需自行踏勘现场,必须按图上所示进行安装。2、所用材料必须选用国家达标的产品,使用的材料厚度误差不得超过国家规范的质量验收范围。需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及产品质检报告,任何恶意低价中标,以次充好,以劣充优的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并没收保证金。3、所有不锈钢栏杆制作完后需负责栏杆基础洞口的回填及恢复工作,水泥及其他原材料由现场项目部提供。(三)栏杆质量要求1、质量要求不锈钢栏杆必须选用国家达标的产品,使用的材料必须按图上尺寸供货。漆面处理需符合国标相关规定的质量要求,材料必须是国家正规钢厂产品,且需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及产品质检报告。2、货物包装与运输要求供货方在报价范围以外,运输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概由供货方自行负责。3、货物验收标准严格按国家规范、采购文件、报价文件的承诺进行验收,因供货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供货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供货方自行负责,与采购方无关。12\n(四)供货周期及要求中标单位需在供货周期内严格按照招标单位及现场负责人安排的时间节点进场制作及安装,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1、如因中标人原因不按要求施工,出现工期延误的,将按合同总额每天5‰进行处罚,如延误工期超出5天以上的,甲方将另外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的50%,如延误工期超出10天以上,则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取消乙方供货权利,原则上按顺序委托第二次报价排列第二的供货商供货。造成的差价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进一步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在以后采购中,拒收乙方的投标文件。2、货到现场安装完毕后由甲方进行数量、质量、规格等检验,并填写《材料到场验收单》,由甲方现场代表、劳务单位、供货商三方签字确认,工程全部完工后,由甲方安排验收,并出具竣工验收。(五)详细制作图绕城高速龙兴下道口道路景观工程不锈钢栏杆12\n第五篇报价书重庆两江新区市政景观建设有限公司:你单位关于不锈钢栏杆采购的文件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本次报价。我方决定无保留地接受不锈钢栏杆采购文件所有条款并按下述报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方承诺:一、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提出的材料的质量要求和采购书所报的价格,向招标人提供不锈钢栏杆的制作及安装。二、材料质量、规格达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的材料与采购文件中要求的一致。出现较大偏差时,责任由我方承担。凡达不到规定质量要求的材料自行运走,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概由我方负责,与招标人无关,并按采购文件约定承担违约保证金。三、供应方式、时限、验收按照招标人的通知,运送到指定地点并进行安装,由招标人按照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验收(严禁按照国标进行验收,并出具材料质检报告及合格证)。我方承诺报价文件中的采购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数量以现场实际验收数量为准,任何时候不单方自行供货,否则责任自负。在供货过程中,材料数量若有增减,增加幅度在10%以上,投标人必须得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进行供货,否则,增加部分不予结算。四、材料通过验收合格后,我方按照核定的实际符合质量标准的数量及金额出具正式发票。五、本报价包含材料的价格、安装费、现场管理费、税费、运输费等一切费用。六、材料的组织、装车、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责任概由我方负责。七、我方对所承诺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单位名称(全称)(盖章):全权代表(签字):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年月日12\n报价书附件1:绕城高速龙兴下道口道路景观工程不锈钢栏杆报价明细表序号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及参数单位数量(暂定)场地限价第一次报价第一次谈判第二次谈判单价合计单价合计单价合计1不锈钢栏杆不锈钢立柱80*10mm(亚光面304不锈钢)、不锈钢管Ф30*2、樟子松防腐木扶手110*60(表面清漆饰面)、详情请见详细制作图m220绕城高速龙兴下道口680总价:1496001、以上表格不得随意调整,按以上规定的规格、单位报价。评标共有3轮,第1轮为宣读投标单位首次书面报价;第2、3轮为具有投标资格的单位现场谈判报价。参加投标的单位需根据自身实力进行报价,以总价最低价中标为原则,单价不得超过限价。第2、3轮谈判原则为:投标单位首次书面报价总价最低的3家进入第1轮谈判阶段(若参与投标单位低于或等于3家,则均进入);第1轮谈判报价总价最低的2家进入第2轮谈判,第1轮谈判报价总价最低价作为第2轮谈判的最高总价限价。第2轮谈判报价总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人。备注:(1)谈判价可只填写总价,但须注明“单价随总价等比例下浮”(下浮的单价为第一次书面报价的单价)。(2)若不能低于限价报价,则在报价处填写“放弃”即可。2、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以上材料进行报价,报价后被视为能对已报价的材料品种按时保质保量供货及安装。若造成工期延误,按招标文件相应条款进行处理。投标单位(盖章):本委托人对以上填报内容表示认可。投标委托人现场签字年月日17\n报价书附件2: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栏杆采购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年月日17\n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重庆两江新区市政景观建设有限公司:兹有性别年龄职务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为。特此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单位全称)(盖章)年月日17\n第一篇绕城高速龙兴下道口道路景观工程不锈钢栏杆采购(安装)合同(样本)甲方(需方):乙方(供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原则就绕城高速龙兴下道口道路景观工程不锈钢栏杆制作安装的采购内容达成如下协议。1、甲方通过竞争性比选采购的方式向乙方采购不锈钢栏杆一批,产品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如下:以上为暂定数量,实际数量以现场收方为最后结算依据。此价格为综合包干单价,包括产品费、运杂费、安装费、现场管理费、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报价保证金直接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10%)。合同履约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3、乙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列的详细内容组织货源,不得无故拖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将不锈钢栏杆制作并运送到项目指定地点进行安装。4、进度要求及产品的验收:月日前全部制作安装完毕。乙方制作安装完毕后,甲方组织验收。5、付款方式:中标人按现场提出的施工计划时间将材料运送到现场并按时完成安装,经招标人组织人员现场验收合格,并出据验收表及工程竣工验收单,凭正式发票支付合同至结算金额97%的货款,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一年质保期后支付余下3%。自3月15日起,如施工周期3个月后尚未完工,可按当时完成情况支付安装数量总额的70%,待全部制作完成后支付至结算总额的97%。6、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方案进行制作安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确认施工图;(2)、如果在安装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维修整改。17\n(3)、乙方在施工现场出现人员意外伤害及成品保管交付前的意外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但场地单位安保人员具有安保义务。(4)、乙方有义务按合同及合同附件的要求,保证工程质量。(5)、产品质保期为一年。(6)、乙方将制作不锈钢栏杆的原材料运送到现场时,需向甲方提供钢材的有效质检报告及产品合格证。7、乙方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时间进行供货及安装,凡是供货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拒收,期间因不合格产品影响到工期的,或现场工期无辜拖延,造成甲方工程进度受到影响的,甲方将按合同金额的3%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处罚。8、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款项,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9、如因不可抗力影响本合同履行的,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且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10、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本合同条款如与招标文件不相符合,以招标文件为准。11、如果在履行本合同当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12、本合同一式 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签订日期:2015年月日甲方:重庆两江新区市政景观乙方:建设有限公司经办人:经办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日期:日期: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