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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13 09:30:33 发布

DB52∕T 1633-2021 山地风电场风机微观选址技术规程(贵州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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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27.180CCSP6152贵州省地方标准DB52/T1633—2021山地风电场风机微观选址技术术规程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Micro-sitingofWiindTurbinesinMountainousWindPowerProjectss2021-10-15发布2022-02-01实施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n\nDB52/T1633—2021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工作要求及程序.....................................................................25基础资料...........................................................................26风能资源分析.......................................................................47风机布置与风机微观选址原则和要求...................................................48风机微观选址前期准备工作...........................................................69现场风机微观选址...................................................................710工程建设条件分析..................................................................811风电场发电量计算..................................................................812风电机组安全性评估................................................................913风电场微观选址报告编制要求.......................................................10附录A(资料性)风电场风机微观选址工作流程图........................................11附录B(资料性)风机微观选址现场定位记录表..........................................12附录C(资料性)风机微观选址前后风机机位坐标变动表..................................13附录D(规范性)风电场微观选址报告编制目录..........................................14I\n\nDB52/T1633—2021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本文件由贵州省能源局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水能风能研究中心贵阳分中心、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黎发贵、王瑞锋、胡荣、李清石、吕艳军、蒋红武、林发贵、杜云、吴明艳、温林子、胡辉、巫发明。本文件为首次发布。II\n\nDB52/T1633—2021山地风电场风机微观选址技术规程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山地风电场风机微观选址的术语和定义、工作要求及程序、基础资料、风能资源分析、风机布置与风机微观选址原则和要求、风机微观选址前期准备工作、现场风机微观选址、工程建设条件分析、风电场发电量计算、风电机组安全性评估、风电场微观选址报告编制要求等。本文件适用于山地风电场的风机微观选址。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GB/T18451.1风力发电机组设计要求GB/T18451.2风力发电机组功率特性测试GB/T18710风电场风能资源评估方法GB51096风力发电场设计规范NB/T10103风电场工程微观选址技术规范NB/T31055风电场理论发电量与弃风电量评估导则NB/T31105陆上风电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NB/T31147风电场工程风能资源测量与评估技术规范DB52/T1031贵州山地风电场风能资源观测及评估技术规范DB52/T1632山地风电场发电量计算规程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山地mountain地壳上升背景下由外力切割而成的山岭、山间谷地和山间盆地的总称。通常常山地的海拔高度在500m以上,相对高差在100m以上,一般多呈脉状分布。3.2山地风电场mountainouswindpowerprojects处于山地区域的风电场。3.3风机微观选址micro-sitingofwindturbines依据风电场风能资源,结合场地可利用条件、工程建设条件,排查敏感性因素和限制性因素,经现场核实确认和技术经济比较后,在拟开发风电场范围内确定最终风机排布方案的过程。1\nDB52/T1633—20213.4风机间的间距distancebetweenwindturbines两台风电机组间的距离。通常是两台风电机组间的水平距离。3.5复杂地形complexterrain场地地形特征显著变化或有能引起气流畸变的地形。3.6简单地形simpleterrain场地地形特征无显著变化,且没有能引起气流畸变的地形。3.7静态功率曲线staticpowercurve不考虑风的湍流特性、风电机组控制影响和风电机组动态运行特性等因素的风电机组发电输出功率与风速对应的曲线。3.8动态功率曲线dynamicpowercurve考虑风的湍流特性、风电机组控制影响和风电机组动态运行特性等因素的风电机机组发电输出功率与风速对应的曲线。4工作要求及程序4.1山地风电场风机微观选址应符合NB/T100103中的有关规定。4.2风电场风机微观选址工作宜在风电场可行性研究阶段后、风电机组招标已完成成,并已确定风电机组机型后进行。4.3风电场风机微观选址工作宜由项目建设方牵头,工程设计方、风电机组厂家等等多方参加。4.4在风电场风机微观选址阶段,风电机组厂家应对风电场风机布置方案的各风机机机位的风电机组安全性作出评价,并对最终的风电场风机布置方案提出风电场风电机组安全性评估专题报告。4.5在风电场风机微观选址现场工作结束后,工程设计方应主持编制并完成风电场场微观选址报告。4.6最终的风电场风机微观选址成果应经项目建设方、工程设计方以及风电机组厂厂家确认。4.7风电场风机微观选址工作通常宜分为以下4个阶段:a)前期准备阶段:准备现场工作所需的资料和物资;b)现场工作阶段:现场对每一个风机机位的建设条件进行核实,并确认;c)复核确定阶段:复核并确定每一个风机机位的建设条件、发电量以及风电机组安全性;d)报告编制阶段:根据微观选址成果,编制风电场风电机组安全性评估专题报告和风电场微观选址报告。4.8风电场风机微观选址工作宜按附录A中规定的工作流程开展工作。5基础资料5.1气象资料5.1.1应收集风电场周边长期气象站象近30年的相关气象资料。气象资料主要包括以以下内容:a)长期气象测站基本情况、历史沿革、观测仪器变更记录以及周边环境现状;2\nDB52/T1633—2021b)与风电场测风点同期的逐时风速、风向数据,同期逐日最大风速、相应风向及发生时间;c)与风电场测风点同期的逐时气温、气压数据;d)风速、风向、气温、气压、水气压、相对湿度、最高气温和最低气温等气象要素的月统计值;e)历年最大风速、相应风向及出现时间;f)积雪、结冰、雪凇、雾凇、霜冻、雷暴、降水、冰雹等气象要素的年或多年统计值。5.1.2当风电场周边无合适的长期气象站资料或长期气象站资料的代表性较差时,应收集风电场区域气象模式的再分析资料。5.2测风资料5.2.1应收集风电场区域内所有测风塔和计算采用的周边测风塔的所有原始测风数据,测风数据不宜少于一个连续完整年,测风数据的记录时间间隔不宜大于10min。5.2.2应收集计算采用的测风塔的安装报告、测风仪器设置及检验报告、测风仪更换报告或测风仪定期校准报告等。5.3地形图资料5.3.1应收集风电场区域地形图资料和地形测绘控制点资料。5.3.2收集的风电场场区内地形图资料应满足下列要求:a)地形图宜为近期测绘的地形图;b)地形图比例尺不应小于1:2000;c)地形图应能真实反映风电场区域的地形、地貌和地物等实况;d)地形图应包括区域行政区划边界、地表附着物、土地属性、林地属性、地下重要建(构)筑物等信息;e)测绘地形图的范围应涵盖风电场所有风机机位、风电场升压站、场内道路和场内集电线路布置范围,以及场内道路与场外道路连接范围。测绘地形图外缘距风机机位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0km。5.3.3收集的风电场场区外围地形图的比例尺不应小于1:10000。5.4工程地质和水文资料5.4.1应收集风电场区域工程地质资料、水文资料和地质灾害性资料。5.4.2应收集开展风电场风机微观选址前工程设计已有的工程地质和水文等成果。5.5风电机组资料5.5.1应收集风电机组的综合技术参数资料。风电机组综合技术参数资料主要包括机组型式、额定功率、风轮直径、轮毂高度、切入风速、切出风风速、额定风速、生存风速、安全等级、声功率级、运行温度、生存温度、防雷等级和防腐等级等。5.5.2应收集基于风电场实际风况下的风电机组静态功率曲线、动态功率曲线和推力系数曲线等资料。5.5.3应收集风电机组运输与安装资料。风电机组运输与安装资料主要包括塔架、叶片、机舱、轮毂的尺寸和重量,以及风电机组的运输安装手册等资料。5.6环境资料5.6.1应收集风电场区域的土地利用规划、林草规划资料,以及基本农田、基本草原、生态红线、军3\nDB52/T1633—2021事区、自然保护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文物保护区、保护林地、公益林地、森林公园、重要湿地、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压覆矿产区等分布资料。5.6.2应收集涉及风电场区域的候鸟栖息地、候鸟迁徙路线、重要鸟类聚集区和机机场净空保护区、电磁环境保护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分布等资料。5.6.3应收集风电场区域的铁路、公路、电力线路、通信线路、燃气管道、石油管道、重要输水管渠等分布资料。5.6.4应收集风电场区域及附近噪声敏感点的信息资料。5.7其他资料5.7.1应收集风电场所在地政府对项目建设限制性要求方面的资料。5.7.2应收集开展风电场风机微观选址前各工程设计阶段完成的工程设计报告、设设计成果、设计图纸以及风电场风能资源评估报告等成果和资料。5.7.3宜收集周边风电场风机布置方案,以及所采用的风电机组的机型、轮毂高度度、功率曲线和推力系数曲线等资料。6风能资源分析6.1风电场风机微观选址阶段,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风电场的风能资源进进行复核分析:a)开展风电场风机微观选址时,风电场未进行风能资源评估分析;b)开展风电场风机微观选址时,风电场虽进行了风能资源评估分析,但原风能资源评估采用的测风数据资料年限不足1年或测风数据有效完整率低于90%,风机微观选址时,风电场测风时间在原风能资源评估采用的测风数据基础上已新增1个月及以上;或风电场原测风塔(点)新增测风时间已超过3个月;c)风电场内新增了补充测风塔(点),补充测风塔(点)的测风时间已满1个月及以上;d)风电场微观选址前后的设计单位不是同同一家设计单位。6.2山地风电场风能资源分布模拟计算应满足下列要求:a)计算应采用适用于山地风电场的计算流体力学模型,或经过验证的其他模型,或仿真技术;b)计算采用的地形图应满足5.3节中对地形图的要求;c)粗糙度文件宜根据风电场实际地形、地貌进行制作。6.3山地风电场测风塔的控制半径应根据风电场场区的地形和风况的复杂程度确定。风电场场区的地形、风况越复杂,测风塔的控制半径越小;风电场场区的地形、风况越简单,测风塔塔的控制半径相对越大;通常山地风电场测风塔的控制半径宜按1.0km~2.5km考虑,具体可参考DB52/T1031中有关测风塔控制半径的相关规定。6.4风电场风能资源分析计算应符合GB/T18710、NB/T31147和DB52/T1031中有有关风能资源分析计算的相关规定。7风机布置与风机微观选址原则和要求7.1基本原则7.1.1风电场风机布置与风机微观选址应遵循节约和集约用地的原则,用地应符合合土地利用规划的相关要求。4\nDB52/T1633—20217.1.2风电场风机布置与风机微观选址应满足资源开发利用、生态与环境保护等相关要求。7.1.3在满足风电机组安全性要求的前提下,风电场风机布置与风机微观选址应综合考虑场区风能资源、场地利用、工程建设条件和工程造价等因素合理排布风机,风机排布应相对紧凑。7.1.4最终确定的风电场风机布置方案,其风电场全场风机平均尾流损失宜小于8%,单台风机的尾流损失宜控制在15%以内,单台风机的入流角不宜超过8º。7.2基本要求7.2.1风机微观选址工作应按风机微观选址工作前初步确定的风电场风机布置方案开展相关工作。7.2.2风机微观选址阶段初步确定的风电场风机布置方案宜有一定的备选风机机位。备选风机机位数量宜为风电场总风机机位数量的5%~10%。7.2.3风机机位应选在地势较高、地形开阔、风能资源较好的位置处,不宜选在地势低洼处。7.2.4风机机位应避开敏感区域和限制区域。主要应避开基本农田、基本草原、生态红线、军事区、自然保护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文物保护区、Ⅰ级保护林地、国家公益林、森林公园、重要湿地、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压覆矿产区,以及候鸟栖息地、候鸟迁徙路线、重要鸟类聚集区、机场及机场净空保护区、电磁环境保护区等。7.2.5风机机位应避开地质灾害区域。主要应避开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强卸荷带、地裂缝、采空区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域,以及岩溶强烈发育区域。7.2.6风机机位与居民区(点)、铁路、公路、电力线路等需避让的对象应满足足够的安全距离。通常距民区(点)的距离宜大于300m,距铁路、高速公路、220kV及以上架空输电线路的距离不宜小于1.5倍风机倒塔距离,距35kV以上架空输电线路、地面油气管道、国道和省道公路的距离不宜小于1.0倍风机倒塔距离,距地下油气管道、电力电缆、通信电缆和通信光缆的避让距离自风机基础外边缘起算不应小于10m。7.2.7风机布置应符合GB3096对噪声限值的规定。风机机位距长期有人居住的的居民区(点)、厂矿、企事业单位等的距离应满足噪声要求。7.2.8风机布置应考虑阴影闪变的影响,阴影闪变时间每年不宜超过30h,每天不宜超过30min。7.2.9对于存在凝冻结冰的风电场,风机布置应考虑凝冻结冰造成的脱冰或甩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7.2.10风机布置应满足工程施工作业和运行维护对风机机位场地的要求。7.2.11两风机间的间距应根据风电场的风况确定。通常垂直主风能方向的两风机间的间距不宜小于3倍风轮直径,平行主风能方向的两风机间的间距不宜小于5倍风轮直径。对于主风能方向特别集中,且主风能方向与山脊(山梁)垂直或接近垂直、风机呈单排布置的情况,两风机间的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两风机间的间距不宜小于2倍风轮直径;对于主风能方向不集中的情况,风机间的间距宜调整加大。7.2.12对于简单地形的风电场,风机布置方案可按常规方式进行;对于复杂地形的风电场,风机布置方案应根据场区地形条件和风能资源分布,计算各风机机位的风能资源和发电量,并综合考虑各风机机位的风电机组安全性、工程建设条件、工程造价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7.2.13当风电场风机布置方案中出现两风机间的间距小于2倍风轮直径时,宜对风电场的风机布置方案进行论证分析。7.2.14当风电场风机布置为多排布置时,风机排布应尽可能按垂直于主风能方向进行排布,前后两排风机宜采用交错布置。7.2.15当风机机位位于垭口或峡谷地带时,应对拟布风机机位的现场进行详细踏勘考察,并应对拟布风机机位的风能资源和发电量进行深入分析,经综合分析后,确定其风机机位。7.2.16当风机机位不位于山顶或山脊时,风机布置方案应考虑山顶或山脊的影响,风机机位处风电机5\nDB52/T1633—2021组轮毂高度的高程不宜低于山顶或山脊的高程,风机机位距山顶或山脊应有足够距离。对于风机机位处于迎风面的情况,风机机位距山顶或山脊的水平距离宜大于10倍风机机位地面高程程与山顶或山脊高程的高度差;对于风机机位处于背风面的情况,风机机位距山顶或山脊的水平距离宜大于15倍风机机位地面高程与山顶或山脊高程的高度差。7.2.17当风机机位附近有障碍物、小山丘等突变地形时,风机布置方案应考虑其影响。突变地形位于主风能方向时,风机机位距突变地形的水平距离宜大于突变地形高度的10倍;突变变地形位于非主风能方向时,风机机位距突变地形的水平距离宜大于突变地形高度的5倍。7.2.18当风机机位处于悬崖附近时,风机机位距悬崖边缘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风风机机位应满足风电机组安全性、风电机组基础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等方面要求。7.2.19对于风能特征参数变化较大、存在多个安全等级的风电场,可采用多种风机机型混合布置方案,但风机机型不宜超过3种,轮毂高度不宜超过3个。7.2.20对于施工和运输难度大的风机机位,应根据风电机组塔架、叶片和机舱的尺尺寸及其重量对运输和施工费用的影响,综合考虑发电量后,确定风机机位是否采用。7.2.21对于工程施工后风机机位基面较原天然地面高度降低超过10m、且发电量量较低的风机机位,宜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风机机位是否采用。7.2.22对于距离其它风机较远的单台风机机位,宜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和生态影响分析后确定。7.2.23对于紧邻周边其它风电场的风机机位,应考虑风电机组的安全性和风机的尾尾流影响是否满足有关要求。7.2.24现场风机微观选址时,应核实风机机位现场信息与设计图纸是否存在差异、风机机位处及周边地形条件是否满足风机安装平台布置和设备运输道路布置等要求。8风机微观选址前期准备工作8.1初步风机布置方案的确定8.1.1根据收集的基础资料,从风电机组的安全性、风电场的发电量和技术经济合合理性等方面,宜对风电场风机微观选址前工程设计确定的风机布置方案进行复核。8.1.2根据对风电场风机微观选址前工程设计确定的风机布置方案的复核结果,宜对风机机位进行适当优化调整,并确定现场风机微观选址的初步风机布置方案。8.2资料和设备物资准备8.2.1现场风机微观选址前,应准备以下资料:a)风电场初步风机布置方案的风机坐标标表:现场风机微观选址前,应根据风电场的地形地质条件、风能资源条件以及各类限制性因素等,编制出风电场的初步风机布置方案,并整理出风电场初步风机布置方案的风机坐标表表。风机坐标表宜包含各风机机位的大地坐标、平面坐标和高程等信息,风机坐标表中还应包含备选风机机位的坐标信息;b)风电场初步风机布置方案的风机布置置图:现场风机微观选址前,宜制作风电场风机布置图,风电场风机布置图宜为在不小于1:2000比例尺全要素地形图上的风机布置置图,图中应包含备选风机机位,图纸宜采用彩色打印;c)现场微观选址记录表:现场风机微观观选址前,宜制作现场微观选址记录表,现场微观选址记录表宜包含风机编号、坐标、高程、周边环境信息以及交通运输和施工安装条件等信息,每个风机机位应有1张现场微观选址记录表;6\nDB52/T1633—2021d)微观选址现场工作手册:现场风机微观选址前,宜编制风电场微观选址现场工作手册;开展现场风机微观选址时,现场工作人员宜每人携带1份微观选址现场工作手册,微观选址现场工作手册宜包含工程基本情况,风电场微观选址期间的天气预报,风电场项目现场的社会环境、地理环境,微观选址工作内容、工作人员、工作进度安排,微观选址工作每天的工作内容、选址顺序、进退路线,现场工作注意事项,微观选址工作危险源辨识,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8.2.2现场风机微观选址前,宜准备以下设备物资:a)定位设备;b)影像设备,如:照相机、无人机;c)通讯设备;d)便携式计算机;e)药品,如:防蚊虫叮咬、防蛇咬伤的药品;f)劳动保护用品;g)水和食品;h)用于定位标识的物品,如:油漆、木桩等。9现场风机微观选址9.1现场信息核实9.1.1风电场风机微观选址现场应主要核实以下信息:a)风电场风能资源和发电量计算采用的测风塔的坐标、仪器安装与设置,以及周边环境等信息;b)包括备选风机机位在内的所有风机机位的地形地貌、周边障碍物、工程地质和水文条件等信息;c)风机机位占地的土地属性、行政区划边界、地表附着物、应予以避让区域及其距离、交通运输和施工安装条件等信息。9.1.2在现场对每个风机机位信息进行核实时,宜对每个风机机位处及周边的环境进行影像拍摄,并做好相应记录。现场记录宜采用附录B给出的记录表进行记录。9.2风机机位调整与确认9.2.1当风机机位现场信息与图纸吻合,机位安装场地满足设备运输、摆放、组合和安装要求,风电机组变压器和集电线路的布置满足安全距离要求,土石方工程量变化不大时,应按照初步风机布置方案的风机机位进行定位确认。9.2.2当风机机位现场信息与图纸基本吻合,但机位安装场地不完全满足设备运输、摆放、组合和安装要求,风电机组变压器和集电线路的布置不不完全满足安全距离要求,或者为了减少场地土石方开挖工程量,需要对风机机位进行微调时,微调后的风机机位与相邻风机的相互影响仍应满足风电机组安全性和项目经济性的要求。当微调后的风机机位满足有关要求后,应对微调后的风机机位进行定位确认。9.2.3当风机机位现场信息与图纸差异较大,不符合风机布置要求时,应通过满足要求的备选风机机位予以置换。当置换后的风机机位满足有关要求后,应对置换后的风机机位进行定位确认。9.2.4风机机位现场信息符合下列情形的,宜进行调整:a)风机机位附近出现地形陡变、障碍物遮挡;b)风机机位附近出现凸起的山头、山梁;7\nDB52/T1633—2021c)风机机位跨越省、市(地区)、县级行政区域边界;d)风机机位与文物保护距离不满足有关规定;e)风机机位位于地质灾害区域;f)风机机位位于采石场或取土场附近,且相互间的距离不满足风机基础安全性和稳定性要求;g)风机机位与应予避让对象距离不满足有关规定。9.2.5风机机位调整后,工程设计方和风电机组厂家应对调整后的风电场发电量和和风电机组安全性进行复核。9.2.6对于调整后发电量降低至不满足经济性要求或风电机组不满足安全性要求的风机机位,应通过满足要求的备选风机机位予以置换。9.2.7现场风机微观选址应对每个风机机位进行确认定位,并应填写风机微观选址址现场定位记录表,参与现场风机微观选址的各方应在记录表上签字。风机微观选址现场定位记录表宜符合附录B的规定。9.2.8风机机位经现场核实后,风机机位若发生了调整变化,现场微观选址人员应应及时填写风机微观选址前后风机机位坐标变动表。风机微观选址前后风机机位坐标变动表宜符合附录C的规定。9.3风机机位定位与标识9.3.1对于选定的风机机位,应在现场确定其位置、坐标。9.3.2对于选定的风机机位,宜在现场对其位置进行标识,所做标识应鲜艳、耐久久,易于查找。9.3.3对于处于植被茂密地区的风机机位,宜扩大标识范围。10工程建设条件分析10.1在风电场现场风机微观选址工作结束后,参与风电场风机微观选址的人员应及及时对风电场的工程建设条件进行分析,及早确定风电场的最终风机布置方案。10.2工程建设条件分析主要应包括对风电场每个风机机位的工程地质条件、交通运运输条件和施工安装条件等方面的分析。10.3工程地质条件分析内容宜包括对每个风机机位及其周边的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场地稳定性、场地建设适宜性、是否存在地质灾害等方面作出分析、评价。10.4交通运输条件分析内容宜包括对每个风机机位的道路交通的修建条件、设备设施的运输条件等方面作出分析、评价。10.5施工安装条件分析内容宜包括对每个风机机位的施工建设条件和设备安装条件作出分析、评价。11风电场发电量计算11.1一般规定11.1.1在风电场现场风机微观选址工作开展前,对于初步确定的风电场风机布置方案,工程设计方应对该初步风机布置方案的各风机的发电量进行计算。11.1.2在风电场现场风机微观选址工作结束后,对于最终确定的风电场风机布置方案,工程设计方应对该最终风机布置方案的各风机的发电量进行计算。11.1.3山地风电场发电量计算的软件应采用适用于山地风电场的计算流体力学模型软件,或经过验证的其他模型软件。11.1.4山地风电场发电量计算采用的基础资料应为经相关方确认的资料。8\nDB52/T1633—202111.1.5山地风电场发电量计算应符合GB51096、NB/T10103、NB/T31055、NB/T31105和DB52/T1632中有关风电场发电量计算的相关规定。11.2发电量计算条件11.2.1在进行风电场发电量计算前,应充分收集相关资料,发电量计算条件应满足风电场发电量计算要求。风电场发电量计算条件主要包括测风数据和地形图资料,计算网格分辨率和粗糙度的设置,风机基本参数、风电场实际风况下的风电机组动态功率曲线或静态功率曲线、推力系数曲线,以及风电场风机布置方案等。11.2.2山地风电场发电量计算的具体条件可参照DB52/T1632中的相关规定。11.3发电量计算及其成果11.3.1山地风电场发电量计算可参照DB52/T1632中的相关规定。11.3.2风电场发电量计算成果应包括风电场和各风机机位的理论发电量、受尾流影响后的发电量和经综合折减后的上网电量,同时还应包括各风风机机位的风速、风功率密度、湍流强度、入流角和尾流影响值,以及各项指标的统计值等。11.4发电量成果分析与评价11.4.1工程设计方应对风电场最终风机布置方案的发电量成果与风电场风机微观选址前确定的初步风机布置方案的发电量成果进行对比分析,并给出评价意见。11.4.2工程设计方应对风电场最终风机布置方案的发电量成果与风电场风机微观选址前工程设计确定的发电量成果进行对比分析,并给出评价意见。11.4.3工程设计方应对风电场最终风机布置方案的发电量成果进行分析,并给出评价结论。12风电机组安全性评估12.1一般规定12.1.1风电机组安全性评估工作应由风电机组厂家承担并完成。12.1.2风电机组安全性应满足GB/T184511.1和GB/T18451.2中的有关规定。12.1.3风电机组安全性评估主要应包括对风机场址环境条件的评估和对风电机组载荷安全性的评估。12.1.4在风电场现场风机微观选址工作开展前,风电机组厂家应对初步确定的风电场风机布置方案中的各风机机位的风电机组安全性进行初步评估,判断初步确定的各风机机位的风电机组安全性是否满足有关要求。12.1.5在风电场现场风机微观选址工作结束后,风电机组厂家应对最终确定的风电场风机布置方案中的各风机机位的风电机组安全性进行详细评估,确定最终风机布置方案的各风机机位的风电机组安全性是否满足有关要求,并给出风电场风电机组安全性的最终评价结论。12.2场址环境条件评估12.2.1风机场址环境条件评估应主要对风电场各风机机位点的环境条件是否满足风电机组的环境设计值要求进行评估。12.2.2风机场址环境适应条件评估主要应对下列环境参数进行评估:9\nDB52/T1633—2021a)与机组载荷相关的环境条件参数。宜包括空气密度、年平均风速、参考风速、50年一遇极大风速、湍流强度、风切变、入流角、风速威布尔分布、风机间的尾流影响、地震和冰载等;b)与机组零部件设计适用范围相关的环环境条件参数,宜包括温度、湿度、雷暴、海拔高度、绝缘等级和防护等级等。12.2.3根据计算得到的风电场各风机机位点的环境条件参数,与风电机组的环境设计值进行对比,当风电场风机机位点的环境条件参数不满足风电机组的环境设计值时,应对风机机位进行调整。12.2.4当风电场处于地震烈度大于Ⅵ度的区域时,应计算地震载荷与风电机组运行载荷的叠加,并对风电机组的安全性作出评估。12.2.5当风电场处于一年结冰时间超过24h的区域时,应对风电机组在运行和停停机情况下叠加覆冰载荷后的风机荷载进行复核计算,并对风电机组的安全性作出评估。12.2.6根据风电场各风机机位点的环境条件参数,应对风电机组零部件设计使用范围相关参数是否在风电机组零部件的设计包络范围内进行评估。当风电场风机机位点的环境条件参数不满足风电机组零部件设计允许值时,应对风机机位进行调整、或调整风机机型、或修改风电机组零部件的设计。12.3载荷安全性评估12.3.1风电机组载荷安全性评估应主要对风电场各风机机位点的实际环境条件下风电机组载荷是否满足风电机组设计载荷值的要求进行评估。12.3.2风电机组载荷安全性评估通常宜分为以下2类:a)根据场址风机机位点环境参数,通过过与设计环境参数比较,进行安全性评估。该评估方法适用于风电机组的设计值在场址各风机机机位点的环境参数包络范围内,或者可以通过定量的等价表达式进行风电机组安全性评估;b)根据场址风机机位点环境参数计算的载荷与风电机组的设计载荷比较,进行安全性评估。该评估方法适用于复杂地形条件的场址址,其场址风机机位点环境参数一个或多个超过风电机组设计值,且不能通过本文件12.3.2条a)款中描述的通过等价表达式计算的情形。12.3.3风电机组载荷安全性评估主要应包括以下评估内容:a)极限载荷评估;b)疲劳载荷评估。12.3.4风电机组载荷安全性评估主要应对叶片截面、叶片根部、轮毂中心、塔筒顶顶部和塔筒底部以及塔筒各截面极限载荷和疲劳载荷进行评估。12.3.5根据计算得到的风电场各风机机位点的载荷值,与风电机组的设计载荷值进行对比,当不满足风电机组的设计载荷值时,应对风机机位进行调整或取消。13风电场微观选址报告编制要求13.1风电场微观选址报告内容宜包含项目概况、编制依据、风能资源、微观选址、工程建设条件、风电场发电量计算、风电机组安全性评估、结论及建议,以及附录等。13.2风电场微观选址报告应附风电机组厂家编制的风电场风电机组安全性评估专题报告。13.3风电场微观选址报告编制目录宜采用附录D所列目录。10\nDB52/T1633—2021AA附录A(资料性)风电场风机微观选址工作流程图A.1风电场风机微观选址工作宜按下列工作流程开展。工作开始收集资料气测地地水风环其形象风质文机境他图资资资资资资资资料料料料料料料料风机微观选址前期准备风能资源建设条件微观选址原则初步风机布置资料和设备现场工作复核分析初步分析和方法确定方案确定物资准备手册编制风机机位信息现场核实风机机位现场确认风机机位调整建设条件、发电量和安全性复核否风机安全性、建设条件和经济性是否满足要求是风机机位最终确定建设条件、发电量和安全性确定风电机组安全性风电场微观选址评估报告编制报告编制风电场微观选址成果确认、提交工作结束图A.1风电场风机微观选址工作流程图11\nDB52/T1633—2021BB附录B(资料性)风机微观选址现场定位记录表B.1风电场风机微观选址现场定位记录宜采用下表进行记录。表B.1XXX风电场风机微观选址现场定位记录表工程编号工程名称记录人日期天气风机机位编号风机机位坐标经度:纬度:坐标系:X=Y=Z=风机机位及其周边环境风资源条件工程地质条件交通运输条件施工安装条件避让情况其他建设单位(签字)设计单位(签字)风电机组厂家(签字)12\nDB52/T1633—2021CC附录C(资料性)风机微观选址前后风机机位坐标变动表C.1风电场风机微观选址前后风机机位坐标变动表标宜采用下表。表C.1XXX风电场风机微观选址前后风机机位坐标变动表工程编号工程名称微观选址前坐标微观选址后坐标备注风机编号XYZXYZ1#2#3#……建设单位(签字):设计单位(签字):风电机组厂家(签字):13\nDB52/T1633—2021DD附录D(规范性)风电场微观选址报告编制目录D.1风电场微观选址报告的编制宜按以下目录进行编制:1项目概况1.1工程概况1.2项目业主概况1.3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2编制依据2.1技术标准2.2相关资料3风能资源3.1区域气候及风能资源概况3.2参证气象资料分析3.3测风资料分析3.4风能资源成果3.5风能资源成果复核分析3.6复核结论及建议4微观选址4.1微观选址原则4.2初步风机布置方案4.3现场微观选址5工程建设条件5.1工程地质条件5.2交通运输条件5.3施工安装条件6风电场发电量计算6.1风机机型14\nDB52/T1633—20216.2风机布置6.3发电量计算条件6.4发电量计算成果6.5发电量成果分析与评价7风电机组安全性评估8结论及建议9附录(包括附件、附表和附图)15\nDB52/T1633-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