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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13 09:19:2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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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人: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监督机构:乐清市柳市镇纪委二О一九年一月2\n目录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办理须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9.纪律和监督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3、评标程序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四部分合同附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第二卷第六章施工图纸及其他资料(另册)第三卷第七章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要求第四卷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一、商务标格式二、资格后审申请书格式三、其他资料2\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已由乐发改柳投资〔2015〕4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柳市镇政府统筹,招标人为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本工程项目位于柳市镇东岸村,总建筑面积8315.56㎡,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说明。本次招标建安投资约412.83万元(其中室外绿化工程113.39万元、室外给排水、照明工程98.67万元、室外围墙工程29.91万元、室外景观铺装工程170.86万元);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招标内容为室外绿化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照明工程、室外围墙工程、室外景观铺装工程等,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说明。(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4、投标人资格要求(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其他要求:/。5、招标文件的获取201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详见时间安排表),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乐清市分网网站(http://zgb.yueqing.gov.cn)上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电子图纸。6、招标文件疑问提交(1)201年月日17:00前(详见时间安排表)登陆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乐清市分网网站(http://zgb.yueqing.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的“提问”链接中提疑。(2)招标人将在201年月日17:00前(详见时间安排表)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乐清市分网网站(http://zgb.yueqing.gov.cn)-工程建设-答疑公告栏中公布,投标人自行查看或下载。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年月日时分(详见时间安排表),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柳市分中心(柳市镇大兴西路400号3楼)开标室。(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乐清市分网(http://zgb.yueqing.gov.cn)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乐清市柳市镇柳青南路2088号地址:乐清市城东街道总部经济园4幢801室联系人:何先生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577-61721021电话:0577-2780911138\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办理须知■投标保证金汇缴及退付以转账形式进行。■投标保证金款项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中汇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万元必须在2019年月日前(详见时间安排表)到达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柳市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投标人可任选其中一个账户办理)。●账户一:户名: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柳市分中心账号:33001627564059456789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乐清柳市支行●账户二:户名: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柳市分中心账号:1203282209045870616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柳市支行■银行本票无法办理。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开始退还,投标保证金在保证期间不计息。38\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地址:乐清市柳市镇柳青南路2088号联系人:何先生电话:0577-61721021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乐清市城东街道旭阳路6688号总部经济园区4幢801室联系人:余先生电话:0577-278091111.1.4项目名称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1.1.5建设地点乐清市柳市镇东岸村1.1.6立项文号乐发改柳投资〔2015〕46号1.1.7建设规模本工程项目位于柳市镇东岸村,总建筑面积8315.56㎡,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说明。本次招标建安投资约412.83万元。1.2.1资金来源柳市镇政府统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室外绿化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照明工程、室外围墙工程、室外景观铺装工程等,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说明。1.3.2计划工期招标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1)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施工;(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注: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向招标人报备符合规定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时不需要提供。)(3)业绩要求:/;(4)信誉要求:详见第二章10.4款;(5)其他要求:详见第三章2.2款。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þ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1踏勘现场þ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分包þ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1偏离þ不允许□允许38\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图纸、工程量清单等2.2.1投标人疑问提交2019年月日17:00时(详见时间安排表)前以不记名方式发提问至: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的“提问”链接中提疑。2.2.2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月日:前(详见时间安排表)2.2.3招标文件答疑公布招标人将在2019年月日17:00时(详见时间安排表)前在www.yqztb.gov.cn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乐清市分网-工程建设-答疑公告栏目中公布,投标人自行查看或下载。招标人可在投标截止前3天发布对潜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不受实质性影响内容的澄清公告或补充说明,其投标截止时间不予延长。请各投标人关注网站上的补充答疑,已公布的补充答疑,投标人未查看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2.3.1招标文件的修改时间同本章前附表2.2.23.1.2商务标编制要求□无须编制☑编制内容:详见第二章3.1.2款规定3.1.3技术标编制要求☑无须编制(但中标人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经招标人审查同意,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明标□暗标(1)编制内容:详见第二章3.1.3款(2)编制要求:暗标,技术标投标文件中不得有任何泄漏投标人名称及有关人员姓名的一切信息,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4资格后审申请书编制要求□无须编制☑要求编制:(1)编制内容:详见第二章3.1.4款规定;(2)资料原件提供要求:详见第二章3.1.4款规定。3.3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3.4投标保证金þ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险凭证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办理须知》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þ不允许□允许3.6.3签字或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封面及有关要求处签署要求:商务标、资格后审申请书的封面及有关要求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分公司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下同),商务标、资格后审申请书的封面、投标函及其他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部分,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或按废标处理。除投标人对错误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公章。2、授权委托书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应签字或盖章。3.6.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投标纸质文件包括商务标、资格后审申请书各壹份正本,肆份副本;38\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另须提供资格后审申请书需核对的证书原件<附原件清单>,由投标人自行保管,待需要时应在15分钟内提交核查,否则开标室不予等候(时间以开标室工作人员通知开始为准);送至评标室后不得增补。3.6.5装订要求根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按以下要求装订:□不分册装订☑分册装订,分别为:(1)商务标;(2)资格后审申请书。注:另外提供证书及相关资料原件(附原件的清单,单独装袋,无需装订)。4.1.1投标文件的密封(1)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文件应妥为密封。在相应地方加盖投标人公章。封袋由投标人自行制作。(2)商务标、资格后审申请书分别单独密封。在密封袋的外表面上应清楚地分别标明“商务标”、“资格后审申请书”等字样。(3)相关资料和证书原件(附原件的清单)无需密封。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柳市分中心开标室(地址:柳市镇大兴西路400号3楼)。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þ否,资料、证书原件除外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开标地点: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柳市分中心开标室(地址:柳市镇大兴西路400号3楼)。5.2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符合本章第4.1.1款的要求。开标顺序:详见第三章规定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按规组建。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þ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þ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险凭证履约担保的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款的5%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2工程造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3595493.72元。10.6其他人员到场要求□要求项目负责人到场þ不要求项目负责人到场10.10.1创文明标化目标þ乐清□温州□其他10.10.2创优质工程目标□雁荡杯□瓯江杯□其他1、采用计税方法þ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38\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2、总承包服务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3、其他注意事项1、投标人须于开标当日携带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到柳市分中心三楼开标室,在收标阶段由工作人员核对确认。2、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柳市分中心联系电话:0577-61776710、617767113、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内容将不作变动。4、本招标文件及相应的补充文件、通知等解释权属招标人所有。4、特别提醒1、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单位交纳招标文件等资料工本费每套300元。注:本招标文件中有关时间安排及内容如有不一致的,一律以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如有修正、答疑、澄清说明的,以修正、答疑、澄清说明为准);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时间为“北京时间”。38\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项目(标段)立项文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本项目(标段)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工期不得超过招标计划工期。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被同一家公司控股且有参股关系的,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13)投标截止日前10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任的项目负责人。38\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5费用承担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1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施工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按规定的时间前登陆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乐清市分网(http://zgb.yueqing.gov.cn),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的“提问”链接中以不署名的形式提疑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乐清市分网网站(http://zgb.yueqing.gov.cn)-工程建设-38\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答疑公告栏目中公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但招标人可在投标截止前3天发布对潜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不受实质性影响内容的澄清公告(或补充说明),其投标截止时间不予延长。2.2.3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予以答复,同时将答复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乐清市分网网站(http://zgb.yueqing.gov.cn)-工程建设-答疑公告栏目中公布,投标人登录会员系统中自行查看或下载。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乐清市分网网站(http://zgb.yueqing.gov.cn)-工程建设-答疑公告栏目中公布,投标人自行查看或下载。如修改的招标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招标人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作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资格后审申请书组成。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认真编制,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另外投标人必须提供资格后审需核对的证书原件<附原件清单>,由各投标人自行保管,待需要时请在15分钟内提交核查,否则开标室不予等候(时间以开标室工作人员通知开始为准);送至评标室后不得增补。3.1.2纸质商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封面(2)投标函(3)投标报价封面(4)投标报价扉页(5)编制说明(6)投标报价费用表(7)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费用表(8)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9)综合单价计算表(分部分项工程)(10)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11)综合单价计算表(技术措施)(12)施工组织(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13)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14)暂列金额明细表(15)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16)专业工程暂估价表(17)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表(18)计日工表(19)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20)主要工日一览表(21)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22)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23)主要机械台班一览表注:1、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及技术措施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投标人投标时不用打印此表,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天内提供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2、格式详见第八章商务标格式。38\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3.1.3技术标(无需编制)3.1.4资格后审申请书(格式见附件),内容包括:(1)资格后审申请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资格后审申请书附表(4)资格后审申请书相关复印件(5)还应满足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详见31条第五、投标人的资格审查)3.1.5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及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办理与退付详见《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办理须知》。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银行帐户汇出,不得现金解入,不得通过投标人分支机构或第三者帐户转入,且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须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应当否决其投标。3.4.2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确定后5日内开始退还,投标保证金在保证期间不计息。3.4.3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5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4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6.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投标文件的密封,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8\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4.1.2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或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但资格审查资料原件除外。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接收人和递交人均需在收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1.2★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详见附表),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表),以证明其身份;以上证件均由招标人(或中介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核对后予以签字确认;出现异常情况的,工作人员据实记录并签字确认,送评标委员会认定,被认定为无效标的,不得进入下步程序。注:在核对期间,如出现某投标人代表临时不在场,而在核对其他投标人的相关证件结束后5分钟内到达现场的,此投标人的相关证件有效,否则为无效。5.2开标程序开标程序:(1)开标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2)宣布开标纪律,由招标人核查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身份;(3)由最后一家签到的投标人为代表检查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4)宣布本工程招标控制价;(5)当众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代表不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的,将被视为默认开标结果;(7)开标会议结束。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38\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而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当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7.2中标通知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乐清市分网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纸质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乐清市分网网站上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评标委员会将认定为否决投标的排除后,有效投标少于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并依此否决全部投标的;(3)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8\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解释权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2工程造价本项目的概算造价和招标控制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的要求(如有)(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②工程验收证明材料: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意见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③以上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或提供经档案馆盖章的复印件),缺一不可。(2)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①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②工程验收证明材料: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意见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③以上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或提供经档案馆盖章的复印件),缺一不可。(3)业绩证明时间以竣工证明材料为准。(4)业绩中的项目负责人名字、建设规模和特征需从以上某项资料中得到明确体现,否则该业绩证明不予认可。如为专业工程则上述第(1)(2)(3)点中的工程验收证明材料是指专业(分部分项)工程通过验收的证明材料。10.4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纸质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38\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0.5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已经在其现所在单位中标或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如隐瞒上述事实参加投标的,其投标无效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除外:(一)合同工程通过验收的;(二)工程合同已解除的;(三)项目负责人已变更的;(四)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中标不能开工)超过120日历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10.6到场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当天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到场的,应按以下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到场且到场的人员与投标书中提供的人员必须一致(不要求到场除外),否则否决其投标:要求项目负责人到场的,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随带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10.7弄虚作假投标行为的认定(1)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10.8串通投标行为的认定10.7.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串通投标行为:(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2)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13)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招标控制价、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14)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15)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16)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17)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10.9招标、评标、中标无效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者评标。38\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0.10创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及优质工程要求10.10.1创文明标化工地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0.10.2创优质工程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0.11其他注意事项:38\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1、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在合格的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向招标人推荐评审合格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当商务标报价有两个及以上相同时,则以抽签决定名次。)。本评标办法中涉及到小数位的计算除另有约定外,均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2、评审标准2.1符合性评审标准开标评标时,投标文件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作为符合性评审未获通过而予以否决,不得进入后续评审:(1)开标时,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5.1规定参加开标会议的;(2)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标识、书写、盖章和签字的(在商务标、资格后审申请书各阶段都适用);(4)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有缺失的(在商务标、资格后审申请书各阶段都适用);(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价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6)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验收、施工工期、保修期等要求的;(7)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或不全,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8)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9)招标文件其他作无效或否决处理规定的;(10)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款;(11)凡发现有二份及以上投标文件相互之间有特别相同或相似之处,且经询标而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评标结束后,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标处理的结果(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成规律性差异,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13)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开评标各阶段都适应)。2.2资格评审标准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评审的必要条件。凡不能满足下列必要条件之一的,否决其投标,不得进入后续评审:(1)提供资格后审申请书(格式详见附表1.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附表1.2)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表1.3);(3)企业资质应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应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不需要提供原件核对);(4)企业营业执照有效且主营范围符合要求,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5)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如证书正在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的,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6)为了防止投标人借资质“挂靠”和递交虚假材料参加投标,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的投标企业名称、企业营业执照单位名称、企业资质证书单位名称、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如有)的社会养老保险缴款单位(需提供社保部门的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正常缴费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出票单位等内容相一致;(738\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在资格后审申请书中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中转出的证明:要求“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和“汇款凭证”(汇款凭证需完整载明“付款人”的账户信息)的账户信息相一致,提供开户许可证原件,汇款凭证不需要提供原件核对;(8)提供《投标基本情况表》(格式详见附表1.4);(9)根据乐政发[2009]45号文件,要求提供《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承诺书》(格式详见附表1.6);(10)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附表1.7);(11)具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投标截止日处于公示期(无明确公示期限的按发文之日起3个月计算)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隐瞒上述不良行为记录参加投标的单位,其投标无效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注:1)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以下列查询途径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日为投标截止日)(A)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乐清市分网网站http//www.yqztb.gov.cn,“按进入网站首页→招投标违法行为记录综合公告”的途径查询”。(B)中国乐清网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按进入网站首页→政府组成部门→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部门文件”的途径查询;(C)在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http://www.wzszjw.gov.cn/,按“进入网站首页→政务公开→不良行为记录”的途径查询;(D)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www.zjjs.com.cn,按“进入网站首页→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平台→企业不良行为”的途径查询;(E)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按http://www.mohurd.gov.cn,“进入网站首页→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诚信信息”的途径查询。(12)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如投标人的分公司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但该投标人不予以否决投标处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查询为准;(13)投标人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虽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已执行完结者则需提供人民法院结案的有关法律文书原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按http://www.court.gov.cn,“进入网站首页→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的途径查询为准;(14)以上第(4)-(7)项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为复印件者须提供原件核对(汇款凭证不需要提供原件核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电子证书的应提供电子证书打印件当作原件核对;所有原件装在证书原件袋内)<附原件清单>。投标人应按以上要求提供材料,否则其内容将不予承认,并否决其投标文件。2.3商务标评审标准商务标评如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否决其投标:(1)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税金未按要求报价的;(2)投标书采用总价让利或百分比让利方式进行报价的;(3)擅自将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或暂列金额、暂估价进行变动、补充和修改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5)工程量清单报价与工、料、机报价及对应的报价分析不相符的,或与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明显不匹配的,经评标委员会纸质质询,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或评标委员会认定其理由不成立的;(6)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材料的;(7)法律、法规、规章及现行招投标管理规定必须否决的;(8)投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投标报价书的,投标文件中未附情况说明、委托编制投标报价的咨询合同书及工程造价咨询人的咨询资质等级证书等。3、评标程序:38\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分四个阶段分别进行:第一阶段为开启商务标,确定基准价、评审区间及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文件;第二阶段为对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评审、资格评审;第三阶段为对通过符合性评审、资格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评审。3.1确定评审区间(1)开启商务标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以投标人纸制投标文件正本中标注的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为准)。(2)投标函的工期、签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即为有效投标报价。(3)本工程设最高限价和基准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基准价按本规定的方法确定后,不再受其他任何因素的影响而改变。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暂估价总额-暂列金额总额)×95%+暂估价总额+暂列金额总额基准价=(招标控制价-暂估价总额-暂列金额总额)×(1-1%×a-0.1%×b-0.01%×c);基准价保留至元,元后四舍五入。在商务标开启前,现场确定调整系数a值、b值、c值,调整系数由最后一家签到的投标人代表通过现场随机抽取;a值从11、12、13、14、15六个数中随机抽取;b值从0~9(整数)十个数字中抽取;c值从0~9(整数)十个数字中抽取,各调整系数以抽取值为准。本工程暂估价总额为92939元(含税价),暂列金额总额为5457.46元(含税价)。(4)出现以下情况时,则该投标报价不再进行商务报价得分的计算:(a)在开商务标前已作废标处理的或作无效标的或予以拒绝的;(b)在商务标开启后已确认为废标的或作无效标的;(c)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5)投标人的排序对评委和评标室内的工作人员在评审商务标前保密,纸质商务标暂存开标室。 3.2商务报价得分(100分)商务报价得分:①.投标人的评标报价(评标报价=投标报价-暂估价总额-暂列金额总额)等于基准价时得100分;②.投标人的评标报价(评标报价=投标报价-暂估价总额-暂列金额总额)每低于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③.投标人的评标报价(评标报价=投标报价-暂估价总额-暂列金额总额)每高于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以上投标报价评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以上评分保留小数2位(第3位四舍五入)。3.3确定评审顺序(1)按商务标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开启前5家(若第五家单位有并列情况则一并开启,其余在递补时开启;需要替补的投标人证书原件需在15分钟内送到开标室,时间以开标工作人员通知为准,否则做自动放弃处理)投标人的资格后审文件至评标室评审,同时开启资格后审相关资料和证书原件,经核查后送评标室评审;当经评审后的资格后审文件不足1家时,按排序依次递补开启资格后审文件和资格后审相关资料和证书原件。(2)对通过上述第(1)条规定的程序评审合格后的投标人的商务标进行评审。如商务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不足1家,应按上述第(1)条规定的程序递补进行评审(直至开启全部投标文件为止);不足3家投标人的,专家认为仍有竞争性可继续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代表不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的,视为对开标结果予以默认。38\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3.4商务标数额不一致的确认商务标中出现以下情况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予以签字确认。如投标人拒绝签字,则按投标违约对待。(1)如商务报价的大小写出现不一致时,则以大写为准;(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则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除外);(3)合计(累计)金额与小计(合计)金额不一致的,则以合计(累计)金额为准;(4)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3.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纸质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纸质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5.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纸质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5.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5.4投标人应确保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评标期间,按规定的时间(时间以开标室工作人员通知询标开始15分钟内)到达指定的地点,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标;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出质询或要求投标人纸质确认的,投标人予以纸质回复或确认。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否决其投标。3.6评标结果(所有评标过程中的评审情况均不予公布)3.6.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在合格的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向招标人推荐评审合格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当商务标报价有两个及以上相同时,则以抽签决定名次。)。3.6.2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宣布本次招标作废。3.6.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出具书面的《评标报告》。38\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采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2、工程地点:乐清市柳市镇东岸村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乐发改柳投资〔2015〕46号4、资金来源:柳市镇政府统筹5、工程内容:本工程项目位于柳市镇东岸村,总建筑面积8315.56㎡,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说明。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具体详见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室外绿化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照明工程、室外围墙工程、室外景观铺装工程等,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说明。。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9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整(¥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38\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人民币(大写)元整(¥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五、项目负责人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施工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签订。38\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签字/盖章)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38\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施工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详见总平。1.1.3.9永久占地包括:详见总平。1.1.3.10临时占地包括:详见总平。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乐政发[2009]45号《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文件;(2)乐政办[2013]28号《乐清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的文件;(3)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0号《温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文件;(4)温建建[2009]287号《关于推行法人管理项目制度的若干意见》的文件;(5)温建建[2010]316号《关于印发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控制的意见的通知》的文件;(6)温住建发[2011]19号《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创建活动的通知》的文件;(8)温住建发[2012]190号《关于转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文件;(9)温住建发[2012]344号《关于转发<浙江省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文件;(10)温住建发[2013]1号《转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指导性计价依据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11)温住建发[2013]2号《关于转发<浙江省国有投资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中标价、竣工结算价信息报送和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文件;(12)温住建发[2013]197号《关于加强市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若干意见》的文件;(13)温委发〔2011〕89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整治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的若干规定(试行)》的文件;(14)财建[2004]369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15)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联合发布的浙建建﹝2018﹞61号《关于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16)乐政发[2014]70号《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的按现行国家、浙江省和市的有关标准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竣工验收规范。38\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本合同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含招标人发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6)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7)投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8)技术标准和要求;(9)施工图纸;(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1)其他合同文件。注:双方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纸质协议或文件视为协议书的组成部分。1.6施工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施工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的期限:开工前14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的数量:合同生效后,提供五套施工图纸;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的内容:完整的施工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表,每月提供实际完成工程量月报表,下月进度计划表;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后7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五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后14天内。1.6.5现场施工图纸准备关于现场施工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施工图纸,供发包人、监理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纸质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由发包人现场指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发包人现场指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施工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不经发包方同意,不得擅自给第三方。38\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不经发包方同意,不得擅自给第三方。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自理并包括在签约合同价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确定中标人后,建设单位和中标单位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90日内可以提出清单错误修正要求,修正后的工程量仅作为工程进度款支付依据,不作为结算依据。在工程结算时,按实计量。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现场全过程协调、监督、签证等;对投资进行管理,负责本合同投资控制的履行、负责施工单位上报的设计变更和工程结算资料等涉及工程价款的事项的复核。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发包人应于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工程前期工作已完成,具备施工条件(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的要求:1)所需正常施工的电源、水源由发包方在开工前安装至施工现场边缘。2)施工用电:施工范围内临时低压接电及线缆铺设费用要求承包人自理并包括在投标总价内。3)施工用水:施工范围内临时用水接水管铺设费用由承包人自理并包括在投标总价内。4)施工用水、用电费用如由发包人代缴,在支付工程款时按表计量(加损耗)所记录实际发生费用扣回。(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合同签订后至工程开工前7天内(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15天完成(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以纸质形式,于开工前10天内办理交接手续(7)施工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7天(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按实际需要由承包人提出解决方案,经工程师批准后才能实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如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9)双方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无。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无。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无。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8\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整个工程的竣工图纸,提供过程性验收确认单,材料跟踪单(就是使用的材料证书,一般由厂家提供)等。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承包人在工程(包括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图纸及其他竣工资料5套,电子档案1份。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完整的竣工图纸及其他竣工资料5套,电子档案1份。(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向工程师提供年度、季度、月度工程计划;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提交当月完成工程量、本月工程产值报表及下月工程进度计划,一式三份。每周一报告下周作业计划,本周实施情况一式二份。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负责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保修的整个过程中施工现场全部人员的安全和非夜间施工照明。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或其分包单位雇佣的工人或其它人员的伤亡赔偿或补偿责任,除非是因发包人或发包人雇员在履行职务行为过程中的过错而造成的伤亡。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承包人办理有困难时,发包人尽合理努力协助(发包人不承担因此增加的相关费用)。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尘土和噪音污染,需要进行夜间作业时应取得发包人同意、有关部门批准。5)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竣工工程和设备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所有成品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交付发包人前,承包人有责任为承包范围内的已完工程或其他任何部位进行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6)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按实际需要由承包人提出解决方案,经工程师批准后才能实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如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如在施工工程中由于施工不当造成损失的,此损失部分由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7)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乐清市标化工地的要求、规定执行。8)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无。3.2项目负责人3.2.1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1)组织项目管理班组;(2)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代表身份处理与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有关的外部关系,受委托签署有关合同;(3)指挥生产项目建设的生产经营活动,调配并管理进入工程项目的人力、物资、机械设备等生产要素;(4)选择施工作业队伍;(5)进行合理的经济分配;(6)企业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他管理权利。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负责人到岗率必须达到80%以上(即每月到位不得低于24个日历天,且月份之间的到位天数不得借用,不得连续一周不到位)。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承38\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的,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每少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民币,不足一天按一天计(下同)。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否则按每次10万元罚扣。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撤换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不到位、贻误工作者的项目经理,或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的项目经理,更换的项目经理到位时间为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后5天内,逾期视为未到位,并按项目经理到位率的违约规定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同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违约。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前应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监理人或发包人的同意。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派驻到施工现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否则每更换一次项目负责人按10万元/人次罚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处罚违约金8万元,更换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的每更换一人次处罚违约金5万元。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从开工至竣工之日止,项目班组全部成员都应到岗就位。由监理工程师负责对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进行考勤:要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到岗率必须达到80%以上(即每月到位不得低于24天,且月份之间的到位天数不得借用,不得连续一周不到位),如达不到80%,项目负责人每缺勤1个日历天处以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技术负责人每缺勤1天处以违约金人民币800元(在当期应付工程款中予以扣除);要求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到位、到岗率必须达到90%以上(即每月到位不得低于27天,且月份之间的到位天数不得借用,不得连续一周不到位),如达不到90%,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每缺勤1天处以违约金人民币500元(在当期应付工程款中予以扣除)。3.5分包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无。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无。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无。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无。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无。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银行转账,履约担保金为签约合同价款的5%(履约担保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偿还。若承包人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发包人有权从履约担保中得到补偿(未尽之处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照发包人与监理方签订的合同,依照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和主持整个项目的监理工作,在合同规定范围内,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包括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程量与工程价款的审核等)。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职责,进行工程质量监督、进度控制、安全管理、核实工程量工程款等工作。38\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1)变更设计;(2)超清单范围的计量;(3)增加工程费用的施工方案;(4)工期延长;(5)索赔事项;(6)开、停工令;(7)其他发包人认为需要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如需提供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等基本设施,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无。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无。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按温住建发[2012]39号《关于建设工程实施优质优价和职工教育经费专款专用的指导意见》要求执行。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纸质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1)安全生产费用内容具体详见温住建发[2012]190号文件附件1“安全生产费用项目一览表。”(2)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建设部、浙江省建设厅和本市有关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特别是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如因承包人管理不善,受到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或责令停工整改等,其发生的所有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工期不予顺延,且发包人保留因此而缓付工程进度款的权利。(3)承包人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具,保证工程的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4)关于本工程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必须与发包人签订《治安责任承包协议书》,做好工地的治安保卫工作,服从发包人的治安管理。如出现打群架现象,发包人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每次处以10000-20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无。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承包人应严格按照乐清市级文明标化工地的要求组织施工,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并随时接受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未达到文明标化工地标准的,违约金按安全文明施工费的50%计算。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照温住建发〔2012〕190号《关于转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执行。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已包含在预付款中,不在另行支付。7、工期和进度38\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无。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后7天内。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承包人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约定的期限,向监理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计划开工日期7天前。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承包人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约定的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以书面形式,于开工前7天内办理交接手续。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无。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后第三天起计算,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竣工报告,由发包人会同监理、质检等单位组织验收,验收期间不做工期累计。工程验收合格,则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报告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如验收不合格返工,返工日期将作为工期累计。经过验收合格的工程,承包人有责任保护、管理到交付使用。实际工期比合同工期(含签证顺延工期)延误≤30天的,每延误1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天;延误>30天的,每延误1天,第31天开始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天;尾数不足1天的按1天计算。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签约合同总价的3%。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无。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温州气象台发布的以下天气预警信号,其他不计:台风预警黄色及以上、暴雨预警橙色及以上、暴雪预警橙色及以上、大风预警橙色及以上、雷电预警橙色及以上、高温预警橙色及以上。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的提前竣工增加费以工期缩短的比例计取。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8.4.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38\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设备、材料的样品(规格、型号、颜色、产地、价格等),由发包人根据工程设计需要和投标承诺而进行优选确定后,由承包人负责采购,所有材料、设备采购后必须经监理方验收后方能用于工程;承包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工程量清单中推荐的选用产品,若发包人或监理单位认为其产品不符合要求的,则发包人有权要求其更换产品,直到发包人满意为止,并保持综合单价不变。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管理部门要求和甲方需求确定(本工程材料(除甲供外)均由乙方自行采购,采购前须提供样品经监理及甲方认可后再施工,如甲方选择的材料颜色与图纸或乙方提供的不一致时,乙方应保证材质不变,单价不变)。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由承包人解决。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由承包人解决。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由承包人解决。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无。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0.1款及招标文件执行。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综合单价的,按原综合单价;凡招标清单单项合价金额占签约合同总价2%以上的清单项目或实际完成工程清单单项合价超签约合同总价2%以上,其工程量增减超过本项招标清单工程量15%及以上;或招标清单单项合价金额占签约合同总价不超2%的清单项目或实际完成工程清单单项合价不超签约合同总价2%,但其工程量增减超过本项招标清单工程量25%及以上时,增减工程量单价按10.4.1条(3)款处理。(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但有类似的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可参照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计算确定。1)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的材料市场价格之差;2)清单项目组合内容中某一个(或多个)定额子目发生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价格的,仅调整发生变化的定额子目价格。3)如该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异常,则不宜参照,按10.4.1条(3)款处理。(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可按以下原则处理:1)依据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组价原则和承包人投标报价浮动率,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按下列公式计算:承包人报价浮动率=(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中标价及招标控制价均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2)承包人依据招标控制价的组价原则,合理成本和利润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3)如当前实施的计价依据缺项内容,承包人应通过市场调差等手段提出价格,经发包人确定后执行。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审核完毕并报送发包人,发现其中存在技术上的缺陷,应通知承包人修改。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监理人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38\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3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材料暂定价结算公式为:[实际完成工程量定额用量×(业主签证价-材料暂定价)×(1+税率)]。(2)项目暂定综合单价结算按10.4.1条(3)款处理。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0.8款及招标文件执行。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否。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无。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除招标文件约定调整外不再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合同履行期间,投标人所报综合单价一律不作调整,合同价款须承担下述风险:a)必要的技术措施费和组织措施费;b)合同期间材料设备价格(招标文件规定的动态管理的材料除外)、机械费的涨跌;c)连续72小时以内停水、停电不能施工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d)因施工场地窄小、场内施工不便等需增加的各种费用;e)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应能预计的其它费用;f)除不可抗力外的其他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按招标文件有关约定执行。(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无。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无。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无。(3)其他价格方式:无。12.2预付款38\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款的10%(注:预付款中已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在另行支付)。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定后,现场项目组人员到位、开工令签发并正常施工5个日历天内由承包人填报支付审批表,由监理工程师签章后,进入发包人的付款程序。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按招标文件有关约定执行。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无。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无。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2013版各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浙江省2010计价依据和省市相关文件。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每月25日承包方向监理方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监理方接到承包方报告后7天内由发包方核实确认。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月计量。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无。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无。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承包人在每月25日前将该月已完工程量及进度款报表提供给监理单位,经监理单位现场监理工程师核实和发包人现场代表确认。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月支付。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进度完成后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月报表,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每月25日。(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无。(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无。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接到承包方报告后7天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监理人审查后的报表7天内。(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经发包人、监理确认签证后,每月12日前支付上月已完工程量的75%的工程款(含工程预付款);当工程款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5%(含工程预付款)时停止支付;经工程结算审核后一个月内付至结算总价的98%(含工程预付款),结算总价的2%作为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返还承包人(扣除维修费用后,不计利息)。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34号)和温州市住建委《关于规范温州市建筑工程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的通知》(温住建发[2018]4号)规定,推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承包人应分解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用,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发包人应按照承包人提供的人工费用数额,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单独按时拨付到承包人开设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38\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纸质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接收工程的,发包人自应当接收工程之日起,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7日内,承包人须向发包人移交全部工程,逾期移交的,每逾期一日,按人民币5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因逾期交付工程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损失。同时,承包人移交所有工程之前,发包人有权拒绝结算、支付工程款。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无。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28天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工程验收合格后28天内。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1)承包人完成本合同约定工程内容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人应当及时提交合同价款结算报告。承包人逾期没有提交合同价款结算报告的,发包人应当以纸质方式予以催促,经催促后28天内仍未提交的,发包人可自行或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合同价款结算报告。2)承包人提交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应当符合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操作规程关于结算技术文件的规定格式要求。3)承包人提交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应当同时附有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完整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移交清单和工程合同履行文件移交清单。4)发包人接到承包人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后,应当在7天内就其完整性、真实性做出审核意见并提交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审核。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在7天内修正结算报告或进一步补充结算资料,承包人应当修正或按要求补充资料。承包人逾期或未提交修正意见或结算资料的,视为放弃相应的权利。5)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及完整结算资料后,造价咨询单位按照财建[2004]369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文件规定的时间予以审核。6)承包人合同价款结算报告经审核后,核减率或核增率超过百分之五的,超过部分的追加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可直接在结算尾款中予以扣除。38\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承发包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完毕后,发包人按照温建建[2010]239号《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行建设工程结算价备案的通知〉》文件的规定办理备案,经备案的合同价款结算书作为工程最终付款的依据。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工程结算定案后28天。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双方友好协商、申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解决。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8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二十四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无;(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工程结算总价的2%作为质量保修金。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无。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结算价的2%;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返还承包人(扣除维修费用后,不计利息)。15.4质量保修期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装修工程为2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本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16、违约38\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违反安全文明施工、日常工程管理违约责任、总包单位未尽总包管理职责。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承包人如违反安全文明施工则按现场安全文明规定进行处罚,处罚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如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作出处理,并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日常工程管理违约责任: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监理单位的正常管理,对不服从正常管理且造成不良后果的,发包人有权按1000~20000元/次进行经济处罚。施工中总包单位有权利和义务对专项工程分包单位(包括总包自行分包的)实施总包管理,若发生总包单位未尽总包管理职责,以各种不合理理由干扰或阻止分包单位正常进场施工或者扣留应付的分包单位工程进度款,经合理协调后仍不予配合且影响工程进度,发包人有权发出处罚通知,并自通知之日起,按1000-10000元/日予以处罚,直至分包工程得以继续正常施工之日止。分包单位出现安全、质量、进度等问题,总承包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无偿使用。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以政府部门发布的信息为准。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其费用由承包人自负)。18.7通知义务38\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无。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无。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无。其他事项的约定:无。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无。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温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8\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合同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2:廉政责任合同附件3:安全生产责任书38\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招标项目施工图范围内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2、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装修工程为2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本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二十四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85\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结算价的2%;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返还承包人(扣除维修费用后,不计利息)。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签订日期:2019年月日85\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附件2廉政责任合同一、根据国家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在工程建设中深入开展反对腐败和反不正当竞争的通知》精神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中的经济活动管理,经双方协商一致,制订以下廉政责任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二、本合同由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共同签订。三、甲方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监督管理工作。四、基本守则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中国关于廉政建设及反不正当竞争方面的法律法规。2、甲乙双方严格执行所签订的经济合同的各项条款,自觉按合同办事,严禁因违法违纪、违反工程建设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而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3、甲、乙双方人员洽谈业务时,必须选择在办公场所或甲方确定的其它公共场所,甲方需二人以上共同参加,严禁私下商谈串通。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回扣;对无法拒收的,应及时上交指挥部综合办公室。2、甲方人员在业务交往中或项目结束后,不得接受乙方以任何形式给予的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不得在乙方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甲方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旅游和娱乐活动。4、甲方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人员赠送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项目结束后,也不得进行上述赠送。2、乙方不准以任何名义为甲方人员报销应由甲方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3、乙方人员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人员参加宴会、旅游和娱乐活动等。七、违约责任1、甲方人员若违反本合同,其主管部门将对违法、违纪、违规人员严肃查处。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前提是乙方没有上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2、甲方或甲方主管部门如发现乙方人员违反本合同规定,有权终止其经济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并将乙方列入不良行为名单登记入册,取消其在甲方的任何经济项目的投标活动资格。同时,有义务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供其不良记录情况。3、乙方人员若违反本合同,乙方应对违法违纪人员严肃查处,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4、如乙方发现甲方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及时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报复乙方。85\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八、甲乙双方必须将“廉政责任合同”贯穿于所签订的经济合同实施的全过程,及时布置、认真检查、严格考核。九、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订经济合同的同时签订。十、本合同作为本次所签订的《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经济合同的附件,经合同双方共同签署后立即生效。十一、适用法律本合同应受中国的法律管辖并按其加以解释。十二、管辖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及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2019年月日2019年月日签约地点:85\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附件3安全生产责任书工程名称: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建设单位:乐清市柳市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工程实施及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依据国家和浙江省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工程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安全生产责任书: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施工用地、合格的施工设施和真实、准确、齐全的地下管线资料,组织勘察,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2、严格贯彻执行市、区有关行业部门的条例,掌握安全动态。对上级相关安全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规定等及时向乙方传达,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由甲方主管安全人员向乙方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必要时进行各种培训,乙方应及时进行班组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措施,让每个工人在教育记录上签字。3、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管理,负责监督乙方领导、组织、规划、检查、处罚及监督教育、培训等相关具体活动事项。4、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进行监督,对其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并有权责令乙方清除不安全隐患的权利。5、甲方应在乙方入场一周内催促乙方上报劳务人员花名册及管理人员分工情况。6、严格审查乙方施工资质,不得与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分包单位签订合同。7、对乙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隐患、违章要及时通知,提出整改措施,对整改不利的给予罚款处理。甲方有权对严重违章行为和存在较大隐患的施工过程停工整顿,不执行甲方要求的,清除出场。8、甲方委托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实行全过程监控。9、甲方有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消防、交通、治安管理政策、法规,违反甲方安全管理规章,不服从甲方管理等行为进行处罚直至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1、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及发包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进入施工现场所有施工单位工作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填写纸质记录。必须为其招收的外地务工人员办理所需的一切必要手续和证件,在项目开工前,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2、乙方应根据工程项目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并征得发包人安全部门同意。3、严格履行发包人特种作业工作审批制度,根据各施工阶段,将对断路、动火、动气、动水、临时用电和进入容器内作业必须报批,并派专人负责现场监护。4、乙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有全面的责任,任何第三人在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责任人承担责任以外,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交通、施工、机电、消防等安全事故,要立即抢救伤者,采取措施减少财产损失,保护现场,积极主动的配合甲方处理事故。85\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5、乙方对所承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管理责任。乙方项目部经理具体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6、乙方总承包人应维护甲方的声誉、利益,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和标准制定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伤亡及其他事故的发生。7、乙方施工单位承接工程业务应当具备相应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责任制度,根据工程项目规模和特性配备足够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协助甲方工作。8、乙方负责人绝不能纵容、包庇专项工程施工班组在施工过程当中出现的问题,不允许充当队(班组)的保护伞,从而拒绝甲方的管理要求,养痈为患。9、乙方在工人入场一周内应安排填写三级教育卡,不得缺人、漏人,三级教育卡由乙方保存好备查,经常教育由乙方负责。10、遵守甲方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各项法规、制度,不得违章办事和作业,乙方应落实岗位责任制,不得违章指挥。在乙方施工过程中,甲方工作人员有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行为,乙方有权制止违章行为,并提出批评、拒绝执行以及检举、控告的权利;乙方明知甲方人员违章指挥而不制止并造成损失,乙方承担责任。11、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古迹时,要立即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严禁破坏、私自收藏、倒卖或隐瞒不报12、服从管理人员及上级检查人员的指挥、管理和检查,遵章守纪,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13、乙方所使用的自带或外租的设备、设施,确保性能完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要有租赁单位资质证书、设备编号、检测报告、合格证,操作者上岗证及检查维修制度。对机械设备现场要有专人管理,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符合上述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14、乙方在施工期内,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经常维护保养,爱护保护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警示标志及劳保工具、设施器具,并做到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符合规定的要求。严禁偷盗、挪用、破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材料设备以及消防器材等。凡乙方人员违反本条款,一经发现加倍处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15、乙方根据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制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制定出安全管理计划,并按照双方合同规定无条件配合甲方工作。凡属乙方出现“三违”和其它未遵守执行甲方规定要求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有乙方负责。16、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自觉遵守法纪,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违反本条款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或受到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经济处罚,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17、乙方每次更换和调动管理人员,必须事先向甲方通报,并落实好各项合法手续,严禁出现未经教育和考核的人员上岗。否则出现一切后果和责任事故,由乙方第一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承担。18、所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行业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19、从事食品操作的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证,食堂应有卫生许可证,并要保持清洁卫生,有消毒措施和管理制度,严禁食物中毒。20、施工单位对现场和作业面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技术防护措施费用于安全防护,符合建设工程安全标准。21、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岗,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冬季,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子等电器设备。不得在施工区、生活区打架斗殴、酗酒赌博、传播淫秽物品,严禁酒后上班。三、其它:85\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本责任书未尽事宜亦按规定正常执行,不能成为某个方面的借口、推辞,责任书在生效期内,如双方还有其它条款,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2、有新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时,以新的为准。四、本责任书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签约后生效,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2019年月日85\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一)工程量清单(另册)1、工程量清单说明1.1本工程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联合发布的浙建建﹝2018﹞61号《关于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有关规定,本工程投标报价实行国标清单计价方式。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基本计量单位。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用施工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1.3工程量清单报价要求使用综合单价法。本工程投标报价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等。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确定。合同价格的确定以及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1.4补充子目的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说明如下:1.5本条第1.1款中约定的计量和计价规则适用于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量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索赔和工程结算。1.6本条与下述说明内容是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组成部分:1.7工程量清单(另册)。(二)工程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标价2、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1)《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2)《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3)《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4)《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预算定额》(2018版);(5)《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13版)》;(6)《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7)《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8)《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57-2013);(9)《浙江省建设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8版);(10)《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11)本工程为园林绿化工程,企业管理、利润及其他区间费率都按浙建建﹝2018﹞61号《关于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中的中值计取;(12)本工程采用一般计税法。税金税率为10.0%;(13)材料价格:除有暂定(或暂估)价格的材料和暂定综合单价的项目外,其余材料有当地市场价的参考当地市场价格,没有当地市场价的可分别参考《乐清工程造价信息》近期材料信息价或《温州工程造价信息》和《浙江造价信息》的材料信息价格结合当地实际市场价格。3、投标报价要求3.1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1)计价规范、计价依据;(2)企业定额;85\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3)本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规定;(4)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5)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7)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定等技术资料;(8)市场价格信息或《乐清工程造价信息》或《温州工程造价信息》或《浙江造价信息》;(9)其他的相关资料。3.2工程量差异调整3.2.1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根据完整的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以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依据和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招标人对本工程的具体要求进行编制。3.2.2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3.3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方法报价,综合单价指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或定额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对应的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3.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已标价的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3.5“投标报价费用表”中的投标总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并且“投标报价费用表”中的投标总价应当与构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3.6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3.6.1投标人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并结合市场行情(包括市场材料价格)及投标人企业状况,考虑各项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自主报价。3.6.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所选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厂家以及质量等级。3.6.3投标人投标的产品必须满足系统功能要求,其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其性能、主要技术指标不低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产品的性能及主要技术指标,品牌档次要求不低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产品推荐品牌的档次,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认为其产品不符合要求档次低于推荐产品的档次,则招标人有权要求其更换产品,并保持综合单价不变。3.7措施项目清单报价的要求投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措施项目清单自主报价。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的,采用综合单价;以费率方式计价的,可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的相应规定计取。投标人认为清单所列措施项目中不发生费用的,应以“0”计价,不得删除。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进行增补,投标人增加的措施项目,应填写在相应的措施项目之后,并在“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序号栏中以“增××”示之,“××”为增加的措施序号,自01起顺序编制。3.7.1施工技术措施项目包括(1)脚手架费(2)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3)施工排水、降水费(4)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5)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6)其他施工技术措施费:是指投标人根据本工程各专业、乐清地区及工程特点补充的技术措施费用项目,其费用由投标人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自行测算,一次性包干,今后不予调整。3.7.2施工组织措施费报价的要求(1)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的使用范围和管理规定按温住建发[2012]190号文件执行,计算不得低于按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的非市区标准85\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区间费率的下限(即园林景观绿化工程的下限值为4.79%;安装工程的下限值为5.33%;建筑(围墙)工程的下限值为7.14%)。(2)提前竣工增加费(3)二次搬运费(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5)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6)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是指投标单位根据本工程各专业、乐清地区及工程特点补充的施工措施费用项目。投标单位可根据本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自行测算报价,该费用一次性包干,今后不予调整。3.8其他项目费报价要求: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施工总承包服务费等内容。3.8.1暂列金额:按标化工地暂列金额、优质工程暂列金额、其他暂列金额之和进行计算,投标报价暂列金额须与工程量清单保持一致,不得变动,否则按废标处理。3.8.2暂估价:按专业工程暂估价和专项措施暂估价之和进行计算,投标报价暂列金额须与工程量清单保持一致,不得变动,否则按废标处理。3.8.3计日工:计日工数量须统一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暂估数量”进行计算,综合单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3.8.4总承包服务费:中标单位须服从发包人、监理工程师的调配以及总包单位的施工安排,严格按现行施工图施工。总承包服务费由投标单位自行报价,一次性包干。结算时以专业发包工程的结算金额(税前金额)的2%由中标单位支付给总承包单位。3.9工程规费、税金报价要求:规费、税金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计取。本工程采用一般计税法计税,增值税税金费率为10.0%,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规费由投标单位自主确定其投标费率,但不得低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相应专业工程的标准费率的30%,其中园林绿化工程规费的标准费率为30.97%,安装工程规费的标准费率为30.63%,建筑(围墙)工程规费的标准费率为25.78%。3.10除招标文件有强制性规定以及不可竞争性部分以外,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其成本。3.11工程量清单计价所涉及的生产资源(包括各类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设施、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的投标价格,应根据自身的信息渠道和采渠道,分析其市场价格水平并判断其整个施工周期的变化趋势,体现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和综合实力做竞争性考虑。3.12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以及相关的费用。3.13投标总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实施、完成招标工程并修补缺陷以及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3.14有关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85\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第六章施工图纸及其他资料(另册)85\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三卷第七章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要求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现行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如有不足之处或未能达到国家最新标准时,投标人应使设计、施工及选用的设备和材料符合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规范。有关工程的建筑﹑结构﹑施工﹑安全﹑建材﹑机械﹑设备以及质量标准,国家与行业制定了一系列规范与标准,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熟悉与掌握,特别是《强制性条文》的有关内容,必须在施工活动中自觉﹑严格地执行并相互监督。85\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四卷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一、商务标格式二、资格后审申请书格式三、其他材料85\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一、商务标格式工程投标文件(商务标)招标人:投标人:(要求填写投标人全称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时间:年月日85\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的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元)的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为/(其身份证号码/),质量目标为,并按上述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诺承担本工程任何质量责任缺陷期为2年的无偿保修责任。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规定的工期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6.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以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8.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人民币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日期:年月85\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投标报价封面工程投标报价投标人:(单位盖章)年月日85\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投标报价扉页投标报价招标人:工程名称:投标总价(小写):(大写):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编制日期:年月日85\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编制说明工程名称第页共页85\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投标报价费用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工程名称金额(元)其中:(元)备注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税金1.1.11.1.1….1.21.2.1….22.12.1.1….2.22.2.1….85\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费用表工程名称:标段:第1页共1页序号费用名称计算公式金额(元)备注1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 其中1.1人工费+机械费∑分部分项(人工费+机械费)2措施项目费(2.1+2.2)2.1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技措项目工程量×综合单价) 其中2.1.1人工费+机械费∑技措项目(人工费+机械费)2.2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1.1+2.1.1)×费率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1.1+2.1.1)×费率3其他项目费(3.1+3.2+3.3+3.4)3.1暂列金额3.1.1+3.1.2+3.1.33.1.1其中标化工地增加费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3.1.2优质工程增加费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3.1.3其他暂列金额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3.2暂估价3.2.1+3.2.2+3.2.33.2.1其中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或计入综合单价) 3.2.2专业工程暂估价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3.2.3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按招标文件规定额度列计3.3计日工∑计日工(暂估数量×综合单价)3.4施工总承包服务费3.4.1+3.4.23.4.1其中专业发包工程管理费∑专业发包工程(暂估金额×费率)3.4.2甲供材料设备管理费甲供材料暂估金额×费率+甲供设备暂估金额×费率4规费(1.1+2.1.1)×27.92% 5税金(1+2+3+4+计税不计费)×10% 投标报价合计1+2+3+4+5 85\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标段:第1页共1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备注综合单价合价其中人工费机械费暂估价本页小计合计85\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综合单价计算表(分部分项工程)单位(专业)工程名称:标段:第1页共1页清单序号项目编码(定额编号)清单(定额)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设备)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小计85\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标段:第1页共1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备注综合单价合价其中人工费机械费暂估价本页小计合计85\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综合单价计算表(技术措施)单位(专业)工程名称:标段:第1页共1页清单序号项目编码(定额编号)清单(定额)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设备)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小计85\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施工组织(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计算基数费率(%)金额(元)备注合计85\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备注1暂列金额1.1标化工地增加费1.2优质工程增加费1.3其他暂列金额2暂估价2.1材料(设备)暂估价2.2专业工程暂估价2.3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3计日工4总承包服务费 合计85\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暂列金额明细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暂定金额(元)备注合计85\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合价备注 合计 85\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工程名称工程内容暂估金额(元)备注合计85\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工程名称工程内容暂估金额(元)备注合计85\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计日工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编号项目名称单位暂定数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一人工1234人工小计二材料1234材料小计三施工机械1234施工机械小计合计85\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项目价值(元)服务内容费率(%)金额(元)合计85\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主要工日一览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工日名称(类别)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85\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发包人提供材料和设备一览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交货方式送达地点备注 85\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85\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主要机械台班一览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机械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85\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二、资格后审申请书格式工程投标文件(资格后审申请书)招标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时间:85\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附表1.1资格后审申请书致:(招标人名称)1、经授权作为代表,并以(投标人名称)的名义,在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基础上,本申请书签字人在此以(项目名称)投标人的身份,向你方提出资格后审申请。2、本申请书附下列内容的相关文件、证书、证明、合同的原件及原件的复印件:2.1评标办法资格评审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2.2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如有)3、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你方授权代表可调查、审核我们提交的与本申请书相关的声明、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开户银行和客户,澄清申请书中有关财务和技术等方面的问题。本申请书还将授权给有关证明资料的个人或机构及其授权代表,按你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以核实本申请书中提交的或与本投标人的资金来源、经验和能力有关的声明和资料。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下列人员得到进一步的资料:(1)一般质询联系人电话联系人电话(2)有关人员方面的质询联系人电话联系人电话(3)有关技术方面的质询联系人电话联系人电话(4)有关财务方面的质询联系人电话联系人电话5、本申请充分理解下列情况:5.1你方保留修改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和金额的权利,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仅面向资格后审合格且能满足变更后要求的投标人。5.2你方保留拒绝不符合资格后审合格条件和任何迟到的申请以及纠正对资格后审做出的错误判断(评审)的权利。5.3你方保留直至授标前,发现我方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内容情形,你方有权利取消我方投标资格或不予授标的权利。85\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5.4你方保留直至授标前,由于我方投标主体或法人地位发生实质性变化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况,使得我方资格已达不到资格后审的合格标准,你方有权取消我方投标资格或不予授标权利。6、如我方投标被接受,除不可抗力外,我方保证履行资格后审申请中作出的承诺(包括资金、拟派本项目工程的人员、施工机具及设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及环保等方面),以确定按合同要求完成本项目工程,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被清退出场,并为此负法律责任。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85\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附表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注: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活动的,资格后审文件中须附此证明书,开标时须携带此证明书。85\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附表1.3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代理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单位部门职务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由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活动的,资格后审文件中须附此委托书,开标时须携带此委托书。85\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附表1.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负责人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85\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附件1.5项目管理机构一览表(投标时不须提供本表)姓名本工程拟任岗位资格要求性别专业学历专业年限职称安排上岗的起止时间类似工程经历、业绩情况(或另附简历)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施工员岗位证书质检员(质量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质检员或质量员岗位证书安全员按“建质[2008]91号”文件要求配备…1、我单位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质检(质量)、安全等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均已列入本表;2、列入本表的人员,一定保证开工后到位,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均属违约行为,擅自更换或不到位按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处理。注:1、附上述人员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已提供专职安全员“C类证书”的可不提供安全员岗位证书)。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社保部门的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正常缴费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复印件。2、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如为电子证书的应提供电子证书打印件。3、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向招标人报备符合规定要求的人员,投标人在投标时不需要提供。如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向招标人报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人员,将被视为放弃中标。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85\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附表1.6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承诺书招标人:为更好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落实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特作如下郑重承诺并保证履行:1、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劳动保障和建筑市场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觉服从劳动保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依法招用工,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严格执行工资卡制度。按照《乐清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管理办法》规定,在指定银行开立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并存入相应的工资支付保障金。或办理《工资支付保障金保函》。2、本企业确保向所有参与工程施工的劳动者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本企业及所承包工程若出现拖欠劳动者工资情况,经劳动保障监督机构查实并责令整改,期满后仍未支付的,同意市劳动保障部门纸质通知银行直接从本企业工资保障金账户中划拨,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3、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中保障金被划拨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后,本企业保证在7天内向工资支付保障金户头追加等额保障金。4、本企业在本市范围内所承包的最后一个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6个月后,办理工资支付保障金退还手续时若有涉及本企业的欠薪案件尚在处理未终结的,同意暂缓办理工资保障金退还手续。5、同意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按银行有关规定管理并结算利息。保函在担保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并办妥下一担保期手续。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设立期间,司法机关有权对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进行查询、冻结、扣划。如违反上述承诺,同意按照《乐清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处理。本承诺书一式五份,承诺企业、发包人、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立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或出具保函的银行各一份,盖章后生效。企业名称(盖章):企业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85\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附表1.7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1、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信用的原则参加(工程项目名称)的投标;2、杜绝以收取管理费等形式的一切挂靠、违法转包、分包行为;并选派有丰富经验的,无在建项目和不良行为记录的在编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和“五大员”等其他技术管理人员组成相应的项目负经理部,严格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等要求保证拟派人员的到岗率。3、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4、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投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5、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人的合法权益;6、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7、不以其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8、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9、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10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不限于: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85\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附表1.11原件清单投标人(盖章):序号证书名称份数序号证书名称份数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62安全生产许可证173委托代理人(如有)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184开户许可证195其他需要增加的由投标人自行填写20621722823924102511261227132814291530投标人提交的所有证书原件已列入原件清单中。经办人:2019年月日代理机构提交的证书原件数量和名称已核对。经办人:2019年月日投标人退还证书原件确认无误。经办人:2019年月日代理机构退还证书原件确认无误。经办人:2019年月日备注请投标人填写好提供的所有证书名称后,其中一份装入证书原件袋中,另一份贴在封袋上。证书名称明细仅供参考,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增减。85\n乐清市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二、其他材料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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