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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13 09:19:25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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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景观工程工程承包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合同签定日期:年月日第35页共35页\n室外景观工程承包合同发包人: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将室外景观工程委托给承包人施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工程规模室外景观工程水平投影面积约为2万㎡,详见附图。2、合同组成文件及解释先后顺序2.1.中标通知书2.2.合同条款2.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2.4.合同图纸2.5.开办项目2.6.计量原则与单价说明2.7.合同清单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补充条款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包括其附录)的排序即为合同文件解释顺序,排在前面的优先,后者次之,对于同一类合同文件及评标期间往来文件,以其最新版本或最新颁发者为准。除非另有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协议、会议记要、备忘录及其他文件,以及双方往来函件也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3.工程承包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3.1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3.1.1原状标高以下的土石方开挖、造坡至图纸要求的标高(含采用机械切割、爆破及人工等方法)、外运弃土、必须的降水工程、临时支撑、护坡、防护等。3.1.2第35页共35页\n完成景观设计图中全部建筑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挡墙;水池;景观道路;表面铺装;景观小品、景观廊亭等;场地清理、成品保护及保修期内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3.1.1景观设计图中的给水工程内容,包括景观用水表后接到各用水点,排水工程内容包括室外雨水排水沟接至室外雨水排水井。3.1.2景观设计图中的室外电气工程内容,包括从专用配电房接至室外景观照明配电箱接至各用电点。3.1.3景观设计图中的室外背景音乐由园林施工单位施工。3.1.4包括但不限于:种植土回填、种植土挖填找平、找坡造型、场地平整、放线;乔木的挖坑、吊装就位、栽种、施肥、覆土、草绳保湿、标牌等;灌木的栽植、施肥;草坪草花的铺装;植物的保养保活等全部工作内容。3.1.5发包人要求完成的其他工作。3.1.8如承包范围或施工范围有增减,发包人将在设计交底后详细施工界面的通知中具体明确调整,否则按合同约定执行,承包人不能因承包施工范围调整要求增加工程工期。本合同暂未包含的其他附属工程,发包人需委托承包人完成时,由发包人以书面方式委托承包人施工,承包人不得拒绝。若承包人拒绝施工或拖延施工,发包人有权对其进行处罚3000元/次,同时由于承包人拒绝施工而造成的损失将由承包人承担。3.1.9发包人有权增加、减少、拆分、合并上述分包项目,承包人不得因此提出任何索偿要求。3.1.10不包括小区内沥青道路及两边的路沿石。4、工期4.1按本合同规定,完成全部景观工程直至验收合格的工期为90日历天,开工日期暂定为2009年8月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竣工日期暂定为2009年10月31日。下列情况经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认可后,工期顺延,发包人不再承担承包人任何费用索偿;其余任何情况,工期均不得顺延,提前不给予奖励。4.1.1发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延期。4.1.2因遇如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延期。4.1.3在施工进行期间,如遇到文物、古墓经监理及发包人确认工程延期。4.2.第35页共35页\n工程完工验收后3日内,承包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发包人将整个完工工程向发包人或其指定的物业公司移交,移交过程发现的质量问题必须立即整改,工程移交时间为10个日历天。5、质量要求5.1承包人应按照设计图纸、国家规定的施工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施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和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5.2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做到安全文明施工。5.3如设计要求与上述规范或规定之间有不一致之处经监理和发包人确认后,按较高标准执行。5.4施工依据:《室外景观工程施工设计》、国家及重庆市现行的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其主要工程验收标准及规范(包括,但不限于):5.4.1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5.4.2建筑装饰景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5.4.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5.4.4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CJ/T24-1999。5.4.5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球根花卉种球CJ/T135-2001。5.4.6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5.4.7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9-95。5.4.8《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5.4.9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96。5.4.1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范GB50300-2001。5.4.1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5.5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国家及地方标准和规范,二者有不同解释时均按较高标准为准。5.6本合同工程实行样板带路,承包人在单项工程进行大规模施工以前,必须先做好样板,通知发包人现场工程师及相关人员确认质量和效果后方能进行大面积施工。5.7种植部分的施工前准备(含种植材料和播种材料);种植前土壤处理;施肥、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苗木种植前的修剪;树木种植;大树移植;灌木、草坪、花卉种植;绿化工程的附属设施;工程验收等应满足现行《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及《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草)》(CJ/T34-91)的有关规定。植物栽种以及验收均要接受发包人现场专业工程师的全程监督。5.8工程完工时景石干净、交工区域无建筑垃圾、无枯枝等。第35页共35页\n5.9植物保活管护要求:承包人配备充足的养护管理人员,对苗木在以下时间标准内进行精心保活管护;5.9.1草本花卉为一个花期(养护正常后移交物业公司或壹个半月以上);5.9.2草坪为半年;5.9.3灌木为半年;5.9.4乔木贰年;5.10承包人在养护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本合同附件二《植物养护管理标准》执行;5.11补栽补种:在对植物进行保活、养护过程中,出现植物长势不良等,在接到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物管公司的通知24小时内,承包人应及时回复,并在一周内采取相关措施,对植物进行补栽补种、修枝整形或喷药杀虫等,每次完成上述工作后均要请物管公司人员签字确认并作为退还植物保活金的依据。新补栽补种的苗木保活期从补栽之日起按第5.9条标准重新计算保活期;5.1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5.13检查和返工5.13.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5.13.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必须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5.13.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5.14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5.14.1双方约定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为:样板段验收、植物到场验收、埋地部分隐蔽前验收、技术措施使用的材料到场验收。5.14.2工程具备隐蔽条件的第35页共35页\n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本合同工程实行样板带路,承包人在单项工程进行大规模施工以前,必须先做好样板(硬景、软景)通知发包人现场工程师及相关人员确认质量效果后方能进行大面积施工。5.14.3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5.14.4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5.14.5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6.合同价款及工程计价:6.1本合同暂定总价为:元,除暂定工程量结算时将根据本合同约定、计量原则及单价说明等进行调整外,综合单价不作调整。6.2清单内综合单价包括且不限于完成各子项工作内容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为完成该项目所需的临时工程及设施费;各类半成品、成品保护措施及苗木保活费;施工管理费;工程、材料、施工人员保险;承包人及发包人供应材料检测费;开办费;所有人工的劳动保护及养老保险费;各种税金、国家和地方规定的任何收费、利润、开办费等,不因市场价格涨落和汇率变动而调整。6.3本合同附件五之开办项目所包含内容需发生的费用,承包人已充分考虑,并已包含在综合单价内。因承包人考虑失误所引起的费用索偿将不被发包人接纳。6.4承包人应在合同要求的工期内按时完成本工程,由于工期原因引起的窝工及机械台班停置的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综合包干单价内。6.5本工程的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及发包人安排的其他工作内容按下列计价原则计算费用:第35页共35页\n6.5.1除植物外的设计变更或经济签证按下列计价原则计算费用:(1)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按清单中已有的价格计算;(2)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但有类似项目的,以此作为价格换算的基础,确定变更价格;6.5.2植物的设计变更或经济签证按下列计价原则计算费用:(1)植物的二次移栽费用及养护费用按<<植物移栽综合单价分析表>>各规格的相应的单价执行。(2)植物的规格及种类发生变更时,其植物费由施工方报送变更植物的工地价,发承方核定植物的工地价,栽植及养护费按<<植物变更报价清单>>中相应的栽植养护费率计算。即变更植物的综合单价=核定的植物工地价×相应的栽植养护费费率。(3)签证台班的综合单价按<<签证台班报价清单>>中的综合单价计算。6.5.3当以上条款均不适用时按以下原则计价:(1)硬质景观及基层部分执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九九基价表》、《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应配套文件,对于基价表中缺项的可借用《2000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00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重庆市政工程预算定额(99)》的相应子目;(2)软景部分执行《2000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及相应配套文件;(3)安装部分执行《2000年重庆市安装工程基价表》、《重庆市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及其配套文件;(4)本工程为三类工程,且2005年3月1日以后的文件均不执行;劳动保险费按三类工程B级取费,本工程不计取场内二次转运费、多次转运费、安全文明施工费。(5)本工程脚手架、模板和临设的摊销材料不进行价差调整;发包人已交纳定额管理费,承包人不得计取。6.5.4综合单价增减5%以内(含5%),双方同意综合单价不作调整。6.6现场签证记工和零星借工综合单价按60元/工日计算,不再计取其他费用。6.7结算第35页共35页\n6.7.1工程结算于本合同工程完工,并经发包人、监理验收合格并全面移交后,承包人向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报送工程结算资料,发包人和监理单位收到承包人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后60天内提出审核意见,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共同审核完成工程结算。6.7.2竣工结算审核确定后,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咨询单位对工程预算、结算进行复核,复核时间不超过30天,复核完成后,发包人办理材料结算和财务结算,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结算工程尾款。6.7.3承包人上报的竣工图如与原设计及现场实际情况不符时,若实际工程量大于竣工图及原设计要求时,以原设计要求进行结算,若实际工程量小于竣工图及原设计要求时,以实际完成量进行结算。6.7.4工程竣工图为工程结算的必须资料,工程竣工图要求:(1)观工程竣工图必须真实、完整、详细、必须有目录并符合竣工图标准。(2)软景部分竣工图电子文档必须用块参照绘制并单独建立图层。(3)灌木,地被,草坪类植物电子文档竣工图必须用闭合线条绘制,反应实际竣工面积,按品种单独建立图层。(4)软景中的灌木种植密度标准,严格按照清单中核定的标准进行种植,如施工中承包人任意超标准种植,其超过部分结算时不予认可。6.7.5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竣工结算完整资料且应符合以下要求:(1)经监理单位审核、发包人代表签字、盖章的竣工图,原件一套,复印件四套,电子版一份;(2)设计变更工作联系单、收方单、签证单原件一套,复印件四套;(3)隐蔽资料原件一套,复印件四套;(4)材料选用通知原件一套,复印件四套;(5)结算书(含结算汇总表及各部分明细表)原件两份,电子版一份;第35页共35页\n(1)图纸会审纪要原件一套,复印件四套;(7)工程结算资料报送审批表原件一份;(8)其他涉及工程结算(如合同等)的文件原件一套,复印件四套。(9)所有完整、详细的工程量计算书(附电子文档)6.7.6结算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结算总费用;(2)原合同相同工作内容的综合清单价;(3)增加的原清单以外的工作内容。(4)变更签证单原件且连续编号,不允许有缺页;(5)所有相关的往来函件、其他需说明的与造价有关的资料。7.工程款7.1本合同无预付款及材料备料款。其他应扣款项和违约金、罚款等,发包人均在每次支付进度款时予以扣除。发包人按如下方式支付工程款:(1)承包人按发包人、监理、承包人共同确认的工程进度要求,完成当月工程任务,并经发包人、施工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承包人在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报送当月完成工作量报表,发包人于次月10日前完成审核,25日前发包人按已核准的当月完成工作量的70%支付承包人工程进度款。(2)本工程完工并经发包人及监理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报送已完成工作量,发包人于收到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于审核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已核累计完成工作量的80%,同时须扣减违约金、罚款、已支付款项。(3)工程完工并经发包人、监理验收合格且办理完结算后1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款,工程结算款=工程结算总价-已付款-违约金-罚款-质保金。第35页共35页\n(4)质保金:硬景工程(即建筑工程、给排水、电气工程)的质保金为结算总价的3%,质保期2年期满后15天内结清(不计息);软景工程(即乔木、灌木、草皮、草花)的质保金为结算总价的10%,乔木质保期2年期满后15天内结清(不计息),(灌木、草皮、草花)质保期1年期满后15天内结清(不计息)。(5)在支付工程进度款前,必须经发包人工程项目部书面确认承包人对本合同所有规定工作内容的执行情况。如发现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中有不按照合同条款规定执行的情况,根据承包人情节的严重程度,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部分工程款项、缓付甚至不支付承包人当月的工程款项。7.2承包人需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到工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登记报到,并由其核定相关应纳税率,承包人在申请付款时,必须按发包人要求提交正式发票。7.3履约保证金的提交、退还7.3.1承包人须在合同签订前一周内向发包人提交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7.3.2任何按本合同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须在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才可支付,否则发包人有权扣足等额履约保证金后再支付承包人工程款。7.3.3履约保证金将在工程完工后退还80%,剩余的20%在验收合格、移交竣工资料、移交工程后返还。若工期延长,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将顺延。7.3.4发包人不向承包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任何利息。7.3.5发包人均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按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违约金。8.双方责任8.1发包人责任8.1.1协助、配合承包人办理施工报建、建筑施工许可证等手续;8.1.2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书一套、施工场地坐标控制点图、平基图、周边管线图及其他施工必需之资料。8.1.3审批由承包人提供的施工方案及竣工图纸。8.1.4审核承包人编制的经监理审查过的工程进度计划、工程进度报表,并按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8.1.5发包人应在现场组织工地管理机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处理设计图纸的问题,办理签证设计变更、竣工验收、工程进度付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8.1.6发包人督促监理组织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结算。第35页共35页\n8.2承包人责任8.2.1按照本合同约定条件,承包人应对合同图纸所显示发包人通知说明或提及的工程进行施工,完全负责工程的项目管理和完成工程,并在各方面满足发包人代表合理的要求。8.2.2施工场地内临时设施、临时道路、水电管线、临时排水设施的修建安装(含出入现场门口道路按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要求执行硬化并设置沉渣井等)。8.2.3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及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计划,并于合同签订后10天内送监理和发包人审批。发包人的审批行为不理解为承包人承揽工程所承担的约定义务和法定义务的转移和减轻。8.2.4承包人负责工地现场的安全、防火、防盗,做到安全文明施工。8.2.5每周向监理和发包人呈交周度施工计划和完成工程周报(包括工程进度、工程量和工作量及发包人或其代表的一切合理要求),如不按时报送,发包人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8.2.6按施工图纸(含有关标准图册)、施工说明、图纸交底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和国家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作好自检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如果国家标准无规定时,按施工图纸要求执行,并确保合同工期内完工。8.2.7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8.2.8做好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为交工文件的附件移交发包人。8.2.9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清洁、道路畅通、器材的堆放整齐,并及时清除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8.2.10凡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承担一切费用并立即书面报告发包人或行政主管单位备案。8.2.11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2日内完成清退场(含机械设备退场及临设清除等)并将现场移交给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接管单位。8.2.12在施工中,由承包人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有关物料设备等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应由承包人自行负担。8.2.13详细踏勘施工现场,了解周边环境,采用必要的措施做好周围建筑物等的原始纪录,合理布置施工现场,视情况变化适时合理的优化施工方案。8.2.14工程不得转包及分包,经确认的项目班子成员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自行更换。8.2.15承包人自行接通水电,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内。8.2.16第35页共35页\n负责处理扰民及民扰的一切事宜,协调好与周边的关系包括与相关政府部门的关系,并及时向发包人汇报。8.2.17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爆破施工许可、噪声污染、环保环卫污染、交通等),并承担相关费用。8.2.18施工前承包人必须提供施工方案给监理及发包人审核,承包人应严格执行经监理和发包人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相关指令,施工过程中的变动须征得监理及发包人的同意,未经确认先行施工,发包人不予收方计量,费用由承包人承担。8.2.19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核发的设计变更、发包人同意的洽商后,应立即进行设计变更、洽商工作,不得以未与发包人谈妥价格为由,拖延该设计变更、洽商工作,承包人应在保证满足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的同时,同步进行竣工图的编制。8.2.20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部门有关规定,按时按量发放民工工资,并全面承担因拖欠民工工资所引起的纠纷、责任及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8.2.21采用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确保周边建(构)筑物、设施、管线及车辆等物品和居民、行人的安全,出现损坏、损害及纠纷由承包人负责处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8.2.22承包人供应的材料到场后,应立即通知发包人现场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到场验货,经发包人现场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方可用于工程,对不合格材料立即予以退场处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8.2.23发包人或承包人供应苗木到场后,由承包人材料人员、发包人指定的苗木验收人员、监理工程师以及供货商共同对苗木的数量、规格进行检查验收。对不合格苗木,立即予以退场处理,费用由相应的供货方承担;对合格苗木,由发包人和承包人验收人员共同签署《园林绿化工程苗木验收表》(详:合同附件八),原件一式两份,发包人及承包人存档。纳入竣工资料作为结算依据。8.2.24承包人应承担因工程施工所引致的对任何人士的人身损伤及死亡和对任何私人财产、建筑物、构筑物、市政管道等的损伤、损害或损毁而产生的任何费用、责任、损失、索赔或诉讼,除非是发包人原因直接引致的行为或疏忽所致。8.2.25承包人应负的其他责任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责任及费用。9竣工验收及资料9.1工程完成后,承包人向发包人项目部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发包人审批后确定初验时间。并由发包人组织双方相关部门和人员召开初验会,对工程提出整改和调整意见,形成《会议纪要》,承包人依照其内容完成整改。9第35页共35页\n.2整改完成经发包人现场代表和物业公司指定人员确认后,承包人指定人员、发包人成本部和物业公司指定人员共同对施工范围内的乔木、草坪进行收方,并填写《软景苗木收方表》,三方签字认可,灌木数量以《灌草花木统计表》作为结算依据。9.3竣工图由承包人按照实际施工内容绘制并出图,经双方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方为有效,竣工图必需结合合同图纸、设计变更、收方记录、合同清单及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汇制。9.4由承包人将竣工图、施工组织设计、措施方案、报告、验收申请报告及发包人回复,技术核定单、设计变更单、签证单、苗木统计表、隐蔽工程验收表、混凝土浇筑许可证、会议纪要、园林绿化工程承包人供应苗木验收表、苗木栽植验收表等所有与工程相关的资料装订成册提交发包人项目部。9.5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经发包人项目部签字认可后,承包人与发包人委托的物业公司共同确认进入工程维护维保期。9.6结算由发包人造价工程师负责,决算完毕后,按照合同相关条款实行付款。10、材料设备供应10.1本工程合同范围内全部材料由承包人采购供应。10.2在合同签定前即已封样确认或明确了品牌、规格、型号的的材料,由承包人按照封样样品或明确的品牌、规格、型号采购供应。合同签定前未封样确认或未明确品牌、规格、型号的材料,由承包人送样、经发包人选型封样后按封样样品采购供应;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的材料,由发包人按现款现货价认质认价,推荐厂家,承包人采购供应。10.3由于发包人设计变更等造成材料变更,由承包人根据设计要求上报由发包人认质认价后作为组价依据。10.4发包人认质认价的材料,承包人应在发包人下发的选用通知(发包人确定供应商、品牌、规格、型号、价格、付款方式等)规定的时间内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应按承包人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执行,及按采购合同中约定的支付条款支付相应材料设备货款;承包人未按承包人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执行,及未按采购合同中约定的支付条款支付相应材料设备货款,发包人有权直接代承包人向供应商支付相应款项并在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全额扣回,且发包人按供货合同总价的20%对承包人予以违约处罚。10.5发包人认质认价的材料,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认定的价格与供应商签定采购合同,按签订的采购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执行或按采购合同中约定的支付条款支付相应材料设备货款。承包人不得有向供货方索要折扣、佣金及管理费、税金等违规第35页共35页\n行为。10.6所有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时除供货方提供合格的产品合格证、试验检验报告外,须经监理及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并按规范规定取样进行试验检验,其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取样试验不合格,除承包人及时告知发包人外,由承包人按规范加倍取样试验,不论加倍取样试验的结果是否合格加倍取样试验的试验费由承包人承担,不合格的材料由承包人及时调运出现场,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0.7需发包人认质认价的材料,由承包人提前40天提出准确的需用计划,如十月份需用,8月25日应提出需用计划,以便有充分的准备和采购时间。如需对上月提出的材料设备计划进行调整或再次提出零星计划,需在本月的3日前提出材料设备零星(调整)计划,材料设备月度计划、零星(调整)计划均由承包人在约定的时间前报监理公司审核,监理公司分别于每月的25日、5日前审核完成并报发包人,每种计划分别一式六份。因承包人提交计划不及时导致的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10.8承包人的材料计划要力求准确,数量大或计划计算比较复杂的材料,承包人应进行认真复核,承包人在提出材料设备月度计划后,每月只能提出一次材料设备零星(调整)计划,因承包人原因多次提出材料设备零星(调整)计划,每超出一次,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1000~5000元的违约金,该违约金在承包人的当月进度付款金额中扣除。如因承包人计划滞后、计划不准确、未按本合同约定提前提出材料设备总计划、月度计划、零星(调整)计划,造成材料供应不及时,无法退货等,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10.9乔木按甲方确认的实物照片、苗圃树木编号进行封样,不只以树木杆径、冠幅衡量树木的规格,按照片提供的树形和现场测量的树木杆径、冠幅为准衡量树木的规格,包括但不限于桂花、黄桷树、银杏等乔木。11、工程管理11.1.发包人委派姜珑为发包人现场代表,保持与承包人的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和解决施工中的有关问题。12、工程项目管理组织机构12.1承包人委派为项目经理,全面负责现场施工与管理。12.2承包人委派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现场施工质量与技术管理。第35页共35页\n12.3各分部或专业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档案资料员、造价人员,在开工之前,需提供附有姓名、资格证、职称证复印件等资料并加盖承包人单位公章后报送发包人备案。12.4以上人员必须专职,不得兼管其他项目。所报人员经发包人考查认可后,除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或监理单位认为该员不称职,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称职人员外,承包人不得撤离任何人员。确因工作需要撤离,必须提前20日经书面报告监理单位和发包人认可,同时须报顶替人员资质情况,并征得监理单位及发包人同意方可进场。13、工程计划。13.1承包人在单位工程技术交底后5日内编制工程进度计划;13.2月计划,每月25日向发包人报送:13.2.1.本月工程计划完成情况分析;本月工程质量自检情况;13.2.2.下月工程计划报表(完成量和形象进度);13.2.3.下月完成工程计划的分析,包括施工重点、难点、质量控制点、技术措施、劳动力措施、设备保证,以及需发包人协调或解决的问题。14、施工现场管理。14.1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临时道路并维护畅通,在施工场内不得破坏原有市政设施,必要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保护。14.2承包人应自觉服从发包人、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14.3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监理单位的调度平衡安排,根据工程进度的需要,必须提前插入后续工序或要求承包人提前交付工作面时,发包人和监理单位有权指令承包人在规定时间内拆除相应部分临设或让出场地或配合验收交付使用,承包人应无条件积极配合,并保护好该分包工程的成品。14.4承包人应随工程进度同步收集整理完善工程资料,工程必须按规定整理影像资料,影像资料必须按工程进度和重点部位,真实并符合有关施工验收和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没有影像资料或影像资料不合格的,不办理竣工验收。工程竣工资料必须在竣工前整理完善,经监理单位、发包人审核后报重庆市城建档案馆审核,经档案馆审核评定为优良或合格,方可进行工程竣工验收。14.5承包人项目管理小组应配备相应的质量检查工具和必要的办公设备,办公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照相机及摄像机。第35页共35页\n14.6承包人除采取切实措施管护好自己的成品外,应自觉爱护、保护其它承包人及发包人的成品、半成品及相关工程,如有损坏,负责修复恢复原样并承担相应责任。14.7所有的报表及预/结算资料,在提交书面文档资料的同时必须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同版本的电子文档资料。14.8在发包人审核报表等相关资料时,承包人应密切配合,并做出合理的解释,否则,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当由承包人承担。14.9若当周围居民正常生活受现场施工影响时,承包人需负责协调周围关系。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对任何第三方造成任何损失的,所发生的一切纠纷以及相应责任均由承包人独自承担。14.10安全文明施工除承包人自身应加强管理的内容外,必须接受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特别强调以下几点:14.11承包人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的容貌管理,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14.12杜绝工程质量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承包人人员的安全由承包人负责,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第三方生命财产的伤害及损失由承包人负责。14.13施工噪音和粉尘污染不得超过《重庆市环境管理保护条例》的规定标准,并严格按渝建发[2003]34号文《严格控制主城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暂行工作方案》中的要求规定。严格执行重庆市政府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对主城区易撒漏物质实行密闭运输的通知》(第164号)精神,完善相应的道路喷淋措施,控制扬尘。15、监理和监理职权15.1本工程由重庆联盛监理公司实监理工程监理。1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职务:总监理工程师15.3监理职权:(发包人与监理单位的合同中的授权)15.3.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规范》,《重庆市工程建设施工管理办法》,《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等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施工图说,依法实施监督施工。15.3.2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第35页共35页\n15.3.3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发包人书面报告。15.3.4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监理单位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15.3.5对工程施工质量和工程整体质量进行评价,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并建议发包人对承包人进行处罚。15.3.6.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工程实际竣工日期的签认权。15.3.7.工程进度款审核和工程进度质量否决权,工程预结算的审核权。15.4.承包人应高度尊重监理单位履行职责,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不服从监理单位的协调管理,监理单位有权建议发包人对承包人进行违约处罚,处罚金额1000元—5000元,严重不合作的单位或个人,发包人将责令其无条件退出施工现场或中止施工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承包人负责。16.违约责任16.1.本合同签章生效后,到本合同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以前,发、承包人双方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单方面不履行合同为违约,违约一方应按本合同价款的5%赔偿给对方违约金。16.2.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在施工中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有关规定;或不按设计施工图纸、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承包人案及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操作规程施工;或承包人不按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规定施工;或承包人未按发包人相关管理规定施工;经发包人或监理单位发现,除承包人应立即纠正整改外,每发生一次视情节轻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2000元~20000元违约金(部份本合同中若有明确约定的违约条款,以明确约定的为准)。上述情节严重;或承包人不服从发包人的管理、协调调度;或承包人管理和实施能力不能有效地满足本工程时,发包人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16.3.在发包人发出工程接收书面证明,或因承包人违约而引致发包人终止合约,或因中第35页共35页\n国或重庆市政府政策的改变,或合同有关条款所述原因而令工程停工,发包人有权指令承包人全部撤离现场,承包人须在接到发包人发出通知后7天之内,无条件全部撤离现场。承包人不可以任何理由(如工程结算等一切理由)而拒绝或拖迟撤离施工现场。如承包人不按通知时间撤离现场,则发包人将采取必要有效的措施使承包人撤离现场,因上述措施而发生的一切费用、责任和后果将由承包人承担,并且发包人将按每天金额人民币5,000元作为撤场拖期罚金及按照违约逗留天数要求承包人承担支付义务。承包人全部撤离现场是指承包人连其所有的分包商将其一切人员、机械、设备、车辆、临时建设、以及其它一切属于他的物料全部撤出施工场地,并将施工场地打扫清洁、平整,以达到发包人/工程监理满意的程度。16.4.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发包人终止合同的,发包人除按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对承包人所实施且经验收合格的工作量进行计价外,其他为本工程开办所付出的其他费用均不再进行单独计算。16.5.承包人不按约定的合同竣工时间,完成工程施工和验收,无条件交付给发包人,或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延交付,发包人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保证发包人按时验收接管全部工程。承包人除应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结算总价款的3%的违约金外,同时承包人承担发包人采取必要措施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和承包人自身的一切损失。16.6.单位工程竣工,经发包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共同按《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有关的施工验收规范检查验收,承包人工程质量一次验收不合格、需返修达到合格者,处承包人该单位工程结算总价2%违约金。16.7.在上级职能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发包人及监理单位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LGL59-99)的每月例行安全文明检查中,若达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LGL59-99)优良标准,每发生一次,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200元违约金;若达不到合格标准,每发生一次,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1000元违约金。除上述约定进行违约处理外,若累计三次检查达不到合格标准,则安全文明施工为不合格。16.8.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经市安检站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LGL59-99)检查,每发生一次不达标提出要求整改的,每次处承包人违约金1000元,提出要求停工整改的,每发生一次,处承包人违约金5000元。第35页共35页\n16.9.文明承包人面,施工现场不准住施工人员,更不准男女共住,如发现,除承包人必须立即整改外,每发生一次,处承包人1000元违约金;不准在现场施工中的工程内大小便,如发现或有人投诉发现大小便,每发生一次,处承包人1000元违约金。16.10.承包单位发生重大安全(重伤以上)责任事故,每发生一次,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违约金。16.11.承包人施工中对各工序施工质量自检后,经发包人或质监站复查,发现还有分项、分部工程未能达到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有关的施工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每发生一次处承包人违约金1000元。16.12.承包人承诺,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事项为借口拖欠民工工资,若因承包人拖欠民工工资,导致民工集体上告、上防、闹事(如拦马路、爬塔吊),影响公共交通秩序、干扰政府正常办公、扰乱社会秩序或者围堵发包人办公场所、销售现场等不良行为发生,第一次发生,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20000元的违约金,第二次发生,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40000元的违约金,依次类比递增。承包人每月按实造册编制工人工资表报发包人备案,若遇年底或竣工时的进度款发包人先支付应支付金额的70%,在确保承包人支付完工人工资的情况下,发包人才予支付余下的30%;年底或竣工无进度款时,承包人应自行支付工人工资。如承包人拖欠工人工资导致上述行为发生,发包人可不经承包人同意,直接交当地劳动主管部门或由发包人在当地政府见证下直接对其工人支付工资,并在应付承包人款项(包括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发包人支付金额的两倍。16.13.承包人不按本约定编制完工程竣工结算并按时报送发包人和监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承包人不配合发包人及监理公司(或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结算审核,造成结算无法按期完成,发包人有权延期支付承包人工程尾款。16.14.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聘请的第三方造价事务所对预结算进行审核,提供第三方造价事务所所需要的资料和进行相关的解释说明,因承包人不积极配合,影响审核工作进度或使审核工作无法进行,发包人将不再要求承包人参与和认可审核单位的审核结果,而按审核单位的审核结果执行,发包人也不对审核超期负任何责任。16.15.第35页共35页\n承包人应配齐工程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监理单位通过检查和考核(包括结合每月对现场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检查和考核)认为承包人项目管理人员不符合要求,发包人或监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有权要求承包人补充或更换相关人员。承包人项目经理是施工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亲临现场指挥,所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人员必须专职,承包人不得撤离任何人员。确需撤离的,必须提前20天书面报告监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和发包人认可,同时须报顶替人员资质情况,并征得监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及发包人同意方可进场。承包人人员在施工中经发包人或监理方(或造价咨询单位)检查不在岗位工作,发包人有权收取脱岗人员200元每次的违约金,并收取承包人500元每次的违约金。确有事需办,必须书面向监理(或造价咨询单位)请假,认可后才能离岗,否则按脱岗论处。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撤离项目管理人员的,应支付给发包人本合同暂定价0.1%的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承包人当期工程进度款。16.16.承包人必须遵从发包人和监理对现场总平面布置的控制,进行相应的施工平面布置,违反总平面规划将受到处罚。根据工程进度的需要,必须提前插入其他工程施工时,发包人和监理有权指令承包人在规定时间内拆除相应部分临设或让出场地,承包人应无条件积极配合,并配合保护好发包人其他工程施工的成品。承包人不服从发包人和监理指令,在规定时间内拆除相应部分临设或让出场地,发包人有权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发包人工作正常进行,由此造成承包人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16.17.施工图出现重大修改时,发包人发放修改后的新版施工图,并书面通知承包人。如承包人未按时将旧版施工图作废并返回发包人,或承包人未及时按新版施工图施工,造成工程实体与新版施工图不符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16.18.承包人根据发包人制定的项目总进度计划编制详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报发包人审批(具体报送的时间要求由工程管理部约定),施工过程中若承包人调整总进度计划,必须将调整计划报发包人审批同意方可执行。若调整计划未报审,视为承包人擅自调整计划,处承包人每次1000至5000元违约金。16.19.发包人制定的除开工、竣工目标时间外,其他阶段性形象进度时间节点同样是承包人必须达到的目标,这些阶段性形象进度目标由经发包人及承包人协商确定,并在工地生产例会上宣布录入例会纪要中,承包人必须制定周密计划保证各第35页共35页\n阶段形象进度目标按期实现。若因承包人原因没有按时完成阶段形象进度目标的,每发生一次处承包人1000至5000元违约金,若承办人按时完成阶段形象进度目标的,由发包人根据该目标完成的质量及难易程度报公司决定是否给予承包人奖励,但每次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0元。16.20.承包人施工时未编制承包人案或未按审批通过的承包人案施工的,处承包人每次500至1000元违约金;承包人施工时未编制承包人案或未按审批通过的承包人案施工且造成安全或质量问题的,追加承包人每次5000至10000元违约金。16.21.爆破施工应严格控制药量,对建筑物基础以下的岩石造成的裂纹深度不得超过10cm,若在建筑物基础开挖施工中发现这种爆破裂纹,每一处裂纹处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500-1000元的质量违约金。16.22.承包人必要时采取人工或机械挖掘,以防止因爆破影响边坡稳定及破坏边坡持力层的完整性。因承包人未按承包人案施工,或因承包人未能严格控制爆破药量原因造成边坡的持力层的破坏带来的发包人成本增加(如锚杆锚固深度增加等),应由承包人承担。16.23.发包人认质认价材料,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选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承包人同意按选用通知采购供应;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选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经发包人及供应商确认该选用通知中的价格为能够采购到的市场合理价格、承包人仍不接受的,该项材料改为发包人供应,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承担该项材料总价50%的违约金。承包人未按施工图纸、合同约定、材料选用通知中明确的材料设备规格、型号、品牌、产地、材质等采购供应的,经发包人、监理单位或其他人发现并查证属实的,承包人应无条件全部退换,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还应向发包人承担该项材料总价50%的违约金。17.其它17.1.作为一个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承包商,承包人在投标过程中已细致读图、审图,考虑了设计图中的错误、缺陷或不足,完全理解设计意图并能按设计图纸完成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不再以设计深度不够、设计不能满足规范要求、设计有缺陷或不足等理由要求调整或修改设计(发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除外),从而改变和调高清单单价。否则,视承包人违约,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拾第35页共35页\n万元,并在收到发包人退场通知书3日内无条件退场完毕,承包人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见本合同其它违约责任条款。17.2申明及提示: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的各种往来函件、签证、会议纪要、通知等一切书面文件,凡仅有发包人工作人员签字而未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发包人指定印章的,均无法律效力,不得作为证据使用,亦不得作为合同的变更和补充或新合同成立之证据。电子数据文件,不作为书面文件,也不能作为有效证据。17.3监理人、发包人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计划、措施等方案的审批不成为承包人承揽本合同项下工程所承担的约定义务和法定义务转移、降低或者减轻的事由。17.4承包人、发包人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无论何方提出仲裁申请,均由承包人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反之则为承包人有过错。17.5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该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6监理单位、发包人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计划、措施等方案的审批不成为承包人承揽本合同项下工程所承担的约定义务和法定义务转移、降低或者减轻的事由。17.7本合同一式捌份,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18、合同附件以下合同附件为本合同补充条款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効力。附件一:《绿化施工验收标准》附件二:《植物(乔木、灌木、花卉)养护管理要求》附件三:《草坪养护管理要求》附件四:造价管理规定附件五:开办项目附件六:计量原则与单价说明附件七:《室外景观工程量清单报价表》附件八:《园林绿化工程苗木验收表》《软景苗木收方表》《灌草花木统计表》附件九:合同图纸第35页共35页\n附件十:材料样板发包人: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承办人:承办人:2009年7月20日第35页共35页\n合同附件一绿化施工验收标准一、平整场地、栽种土壤的标准:(一)平整场地:根据设计图准确测量地面标高并找坡,对土地进行灌水沉降,及时补足所沉降的土壤。平整场地时中心土表应高于路沿石或挡土墙,边沿土表低于路沿石或挡土墙5cm。在种植土壤周边设置必要的排水沟,保持排水通畅、不积水。(二)种植土壤:1.清理、消毒、杀菌:种植前应对种植区域的土壤理化性质进行初步分析,如有地下害虫,应提前进行杀菌、除虫。及时拔除土壤中杂草根、清理大石块等。标准:自表层土壤30cm内中不能有超过直径大于20cm的石头,同时将种植土壤翻松,保持土壤表层疏松、通气和良好的透水性能。2.栽植植物铺土,应满足以下最低种植土层厚度:(施工图上注明的除外)植被类型草本花卉草坪地被小灌木大灌木浅根乔木深根乔木土层厚度(cm)30304560901203.种植地的土壤不得含有建筑废土及其他有害成份。4.草坪种植地、花卉种植地等应施足基肥,翻耕20cm~30cm,搂平耙细,去除杂物,平整度和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二、种植穴、槽的挖掘1.种植穴、槽挖掘前,应主动向发包人了解地下管线和隐蔽物埋设情况,便于环境施工。2.种植穴、槽的定点放线要求:(1)种植穴、槽定点放线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位置必须准确,标记明显。(2)种植穴、槽的大小,应根据苗木根系、土球直径和土壤情况而定。穴、槽必须垂直下挖,上口下底相等,其规格应不小于下表的规定:乔木类种植穴规格(cm)干径种植穴深度种植穴直径干径种植穴深度种植穴直径2-330-4040-605-660-7080-903-440-5060-706-870-8090-1004-550-6070-508-1080-90100-110花灌木类种植穴规格(cm)冠径种植穴深度种植穴直径20070-9090-11010060-7070-90第35页共35页\n合同附件二植物(乔木、灌木、花卉)养护管理要求一、修剪标准:1、绿篱、整形植物:凡有整形要求的植物应在嫩枝抽出15CM内进行修剪,绿篱修剪应确保平整,轮廓清晰,层次分明。2、乔木每年修剪一次,常绿树种在春季修剪、落叶树种在秋季修剪,枯枝、病虫枝及时修剪,保持树形整齐优美,冠形丰满。3、剪后的断枝随时拿下,集中一起清运处理,当日内运出小区,保持环境美观整洁。二、病虫害防治:1、病虫害以预防为主,春夏季注意病虫害的多发期,提前做出书面防治计划书。2、施药后的剩余物及包装应及时回收,不能随意放置或抛弃,工作场所保持整洁。3、发现病虫害及时喷药以防止病害虫扩大蔓延,不得影响观瞻和景观效果。4、打药时间:安排在每周的星期一至星期五完成,不得影响业主休息,同时提前向物管公司进行工作联系和周知准备。三、补栽补种:1、确定已死亡的树木、灌木品种及数量,及时分析死亡原因和报补栽补种计划,根据季节特点进行补栽补种,周边的苗木、地被植物还原及时,无黄土裸露现象。同时双方做好相关记录。2、暴风雨后及时检查新栽树木是否倒斜,如有情况及时处理。最长处理时间不超过12小时。四、清除杂草1、花台、绿篱、造型植物中以及乔、灌木下无杂草、无枯枝败叶、绿地中无超过直径15cm的石块。2、植物中的杂草应连根拔除。每平方米植物内的杂草量不超过8株。第35页共35页\n2、及时清理观叶植物、地被植物等叶片上的枯黄叶,不得影响观瞻。3、工作垃圾及时清除,放置于生活垃圾中转站内,保持环境美观整洁。五、施肥:1、在植物栽植三个月后根据植物生长周期施以不同的肥料,每年施全价肥料P、N、K共4次,以保证植物生长良好,无黄瘦现象。2、施用有机肥需充分腐熟。施肥时间一般在傍晚或阴雨天。3、每次进行施肥工作时应通报发包人绿化工程师或物管公司绿化负责人,由发包人签字确认工作效果。六、观叶植物以及草花养护1、及时和准确适度地进行浇水,保证观叶植物、草花等无萎蔫现象。草花生长良好,无黄瘦现象。并及时清除花盆中的杂草、枯叶残花。2、每月二次对植物进行病虫害防治工作的检查,保证病虫害不蔓延、不扩散,不得影响观赏。并经发包人核查、签字、留存。3、草花进入枯萎期,影响观赏效果,及时将调整方案报至发包人经批复后及时安排更换。七、浇水抗旱1、夏季做好浇水抗旱工作。根据植物生长特点和需要及时浇透水,保证乔、灌木叶面舒展、有光泽,无缩水现象。2、新栽乔、灌木注意勤浇水。盆栽植物无积水现象。第35页共35页\n合同附件三草坪养护管理要求一、草坪修剪标准及检查标准:1、修剪高度及标准:暖季型草坪从基部量起10cm左右修剪,每次剪去草叶的1/3,忌一次低剪裸露地面。修剪后同一区域的草坪枯黄率不超过30%。2、修剪周期:可根据草坪生长周期和发包人使用目的灵活确定,一年修剪5-8次左右。3、物管公司检查标准:(1)、剪草机修剪:草坪纹路清晰,呈直带状。(2)、人工修剪:灯柱、石头、路沿、乔木、造型植物下的草坪要平整,与周边草坪保持高度一致。路沿石旁的草坪宜勤修剪,保持与其它草坪高度一致。(3)、承包人的局部修剪未达到发包人要求的修剪标准和检查标准,发包人将要求承包人限期整改,承包人在规定时间完成整改以不得影响发包人外观环境为好。(4)、如同一区域的草坪修剪后多处草坪出现枯黄率超过30%,严重影响外观或引起业主投诉。也视为一项不合格工作内容。4、承包人修剪草坪注意事项:(1)、修剪草坪后将草屑清除于草坪外,保持草坪平整美观并及时清理出小区外,不能随意堆放.(2)、使用剪草机时应避开周末、节假日和午休时间。剪草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剪草时间另行商定。(3)、本区域修剪、清除杂草应在同一时段内完成,前后不超过4天(天气原因除外)。(4)、修剪草坪时,应主动爱护相关的标识、标牌及物管附属设施。如需要移动设施进行修剪,在处理完成后,应及时放回原处。损坏物品,照价赔偿。二、清除杂草和枯草1、不定期对草坪杂草进行连根拔除,保持草坪的纯度。杂草数量每平方米不超过10株。2、春季草坪萌发前要清除枯草层,结缕草要注重疏草。三、草坪的施肥1、冬季修剪要施肥,春季适当补充肥料。2、每年对草坪进行至少3次的全价肥料(包含N、P、K)施肥,使草坪生长良好。第35页共35页\n四、草坪的病虫害防治1、病虫害以预防为主,注意病虫害的多发期,提前防治。根据害虫和病害发生初期对症下药,蝼蛄等地下害虫要及时施药防止危害。2、草坪颜色无大面积花斑出现,同一区域连续10平方米以上(包括10平方米)出现花斑视为不合格。目视无明显害虫噬叶现象。3、施药后的剩余物及包装应及时回收,不能随意放置或抛弃,工作场所要整洁。五、浇水、抗旱、冬灌1、夏季每天浇水1-2次,保证草坪正常生长。其余时间根据草坪长势情况不定期浇水,不漏浇。在冬季和早春要进行冬灌和浇水,以保证草坪休眠和生长初期的水分需要。1、草坪无萎焉、干枯现象(因土壤厚度不一致而影响生产除外)。第35页共35页\n合同附件四造价管理规定一、关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竣工图编制的规定为规范与该合同有关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竣工图编制(以下简称“变更”“签证”“竣工图”)的管理工作,分清责任,提高结算效率,保护双方的利益,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承包人对于发包人正式发出的变更、签证,应及时、完整地执行,并在保证满足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的同时,同步进行竣工图的编制;发包人应按照变更、签证的内容及其完成情况,及时确认相应结算资料和对应竣工图编制情况、足量地支付承包人变更、签证的价款。第二条:关于变更、签证办理、竣工图的约定(一)发包人发出的变更、签证通知单,应加盖发包人指定的印章,否则承包人可以不接受。有效印章式样如下:①发包人指定印章式样:(盖章)②承包人指定印章式样:(盖章)(二)合同履约中,双方填制的变更、签证单都应使用发包人、承包人指定的标准表格,否则发包人可以不予审核费用,承包人可以不予接受。(三)承包人随工程进度同步完成竣工图的编制,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和达到发包人的要求,否则发包人可以把承包人月度进度款的支付比例降低10第35页共35页\n%(如原约定为80%,则调为70%);情节恶劣的可对承包人处以每次5000.00~20000.00元的违约金处罚。(四)双方均应对变更、签证通知单分专业连续编号、妥善保存;双方都应设置变更、签证事项的单据交付记录,交付对方单据时应要求对方签收,接受方不得拒签。承包人应当按照上述方式同步同编号反映在竣工图上,由发包人现场工程师定期检查和签字确认。(五)签证的时效性:双方应在签证工作完成后一个月内持经监理、发包人项目部工程师及造价工程师认可的原始收方记录办理正式签证手续,超过时效视为承包人放弃此项签证费用,特殊情况经工程总监、成本总监同意后可延迟办理。(六)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所有经济、技术变更及签证须经承包人、监理单位、发包人三方签字、盖章后才有效。缺少任何一方签字、盖章的,均视为无效。(七)工程结算资料和变更签证、现场签证、现场核定工程量依据等需一式六份(须为原件),由发包人保存两份,监理保存一份、承包人保存三份。如承包人提供的有效结算依据原件和发包人保存的原件不一致,双方同意以发包人保存的原件为准。(八)双方在履行过程中,承包人提出的各种书面要求、报告等(包括工期延长、工程价款变更、已完工程量报告、竣工结算报告、索赔等)均以发包人书面回复为准,未书面回复的视为发包人不同意承包人的要求。(九)发包人有权发出指示要求工程量增减或变更,除获得发包人指示外承包人不能擅自作出任何变更,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指示在要求的进度内完成有关变更洽商工作;如果承包人、发包人造价师对变更洽商估值金额发生争议,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承包人不得因为双方对变更洽商估值未达成一致意见而不执行或拖延执行变更指示。如果承包人在发包人发出指示后7日内不执行或拒绝执行该指示,发包人有权雇佣其他承包人完成,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双倍承担。第三条关于变更、签证、竣工图的计价及结算的约定(一)变更、签证的计价严格执行与其相关主合同的经济条款,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按清单中已有的价格计算;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但有类似项目的,以此作基础参照,确定变更价格;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也无类似项目的,由投标人提出变更项目及综合单价组成明细,招标人审核确认;第35页共35页\n(二)在双方核对变更、签证价款时,承包人负责事先就每张变更、签证通知单各做一份完整结算书,提交发包人;发包人不接受承包人以汇总方式编制的多项变更、签证事项结算书。(三)结算资料包括以下内容:①工程结算资料报送审批表原件一份;②竣工图:原件一套、复印件四套;③工程师指示、收方签证单原件一套、复印件四套;④隐蔽资料原件一套、复印件四套;⑤材料选用通知原件一套、复印件四套;⑥结算书(含结算汇总表及各部分明细表)原件两份、电子文档一份⑦图纸会审纪要原件一套、复印件四套;⑧所有涉及工程结算的文件原件一套、复印件四套。(四)承包人接受发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单后,应立即组织计算变更费用,最迟在该变更内容全部施工完毕后10日内(从监理及发包人现场工程师确认完工日期计算),向发包人报送完整变更费用结算书;每迟报一天,发包人将扣除最终审定价的2%,扣完为止。(五)关于临时用工签证事项,双方应在签证通知单上协商确定以下问题: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工作时间、工作人数,人工单价按合同约定。(六)对于隐蔽工程和事后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变更和签证,必须在覆盖或拆除前,承包人会同监理、现场发包人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共同完成工程量的确认,否则发包人可以不计价款。(七)因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涉及到可重复利用的材料时,应在拆除前与发包人谈定材料的可重复利用率,否则视为承包人100%的回收利用。(八)双方核定变更、签证事项的价格后,应在结算书上注明最终审定价格,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印章式样如下:①发包人指定印章式样:(盖章)第35页共35页\n②承包人指定印章式样:(盖章)(九)下列签证为无效签证:①现场签证内容不明确、无变更或其他有效签证依据。②没有签证附图或详细做法。③应当由发包人造价工程师现场测量、计算而确定的工程量,却由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现场工程师签字确认。本规定做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其他条款与本规定有矛盾时,以本规定为准。一、工程预(结)算编制审核补充规定为了统一工程预(结)算的编制办法,提供准确的预(结)算编审依据,减少工作中的反复,提高工作效率,特对工程预(结)算的编制提出如下规定:1工程结算各施工单位应配备足够的专业专职预算人员1.1现场收方1.1.现场收方的准备工作承包人应作如下准备:一个硬质文件夹、记录数据的统一表格、钢卷尺(下端需吊有重物,最好是线锤)、一把小卷尺、至少两名工作人员(测量和记录)。每次收方应先向项目工程师提交需收方工程的质量验收情况,质量不合格者不予收方。1.2现场收方的操作流程需现场收方项目,由监理、发包人工程师验收合格(或整改后复查验收合格),发包人工程师到现场收方,承包人提供一份经监理签字的本次要收方范围及项目内容,进行现场收方,双方各作记录,现场收方完成后,三方(甲、乙、监理)及时当面核对数据并在承包人的原始记录上签字,承包人以原始记录为依据整理成正式收方工程量汇总表格(加盖承包人公章)及经手人签字,交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审核签字盖章,以此作为工程结算依据。第35页共35页\n2工程结算2.1工程结算的编制、审核时间以发包人具体安排的工作计划各阶段时间为准。2.2工程结算编制的依据:以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图说、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或技术变更核定单、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设计选用的有关的工程(通用或标准)施工图集、发包人材料设备认价通知书和工程量收方单等为编制依据。2.3承包人在发包人安排的工程结算编制阶段时间内,完成工程结算资料的编制并提交2份工程结算给发包人,结算资料应真实完整。2.4承包人应当保证竣工图的准确性,发包人工程部应对竣工图纸逐一核对,若发现弄需作假,轻者责令重新绘制,结算时间相应后延,重者罚款5000~10000元,结算时间后延三个月。2.5承包人应出具委托函,委托有预算资格证的各专业专职固定预算人员对该项目的预算、进度、结算全程跟踪负责,人员变更需承包人另出具委托函。3其他工程结算3.1零星(委托)工程预(结)算3.1.1零星(委托)工程预算应在相关工程开工以前编制完成,经发包人审定后签订零星(委托)工程合同或零星工程委托书;并在零星(委托)工程完成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20天内向发包人办理结算。3.1.2零星(委托)工程结算审核资料应提交预(结)算书1份、零星(委托)工程合同或委托书、现场验收合格记录、现场收方或变更通知书以及发包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等。3.2现场签证结算现场签证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统一办理。4工程预(结)算书编制要求4.1工程预(结)算书应包括以下内容:封面(按内容填写完整)、编制说明、工程取费表、三材汇总表、材料价差表、工料分析汇总表、工程预(结)算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群体工程还包括各单位工程造价、主要材料汇总表和指标分析汇总表。4.2工程预(结)算书编制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4.2.1编制依据,包括合同、图纸、执行定额、材料计价依据、承包人计价计费依据等。第35页共35页\n4.2.2工程范围及内容:包括施工图、竣工图、工程师核发的施工任务书所明确的施工界面、工作内容。4.2.3开、竣工时间。4.2.4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5违约处罚5.1各施工单位应配备足够的各专业专职预算人员,经发包人检查承包人未配备足够的各专业专职预算人员,除限期要求承包人配备相应各专业专职预算人员外,另对承包人处以500元违约罚款。5.2承包人应严格按合同规定时间和发包人具体安排的竣工结算计划时间,编制完成预(结)算和相关竣工结算资料,并报送发包人,承包人不按时报送预(结)算和相关竣工结算资料或经发包人催促后仍不按时报送预(结)算和相关竣工结算资料的,发包人不再要求承包人报送预(结)算和相关竣工结算资料,发包人将在发包人认为合适的时间按财政部、建设部二○○四年十月二十日颁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承包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催促后14天内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承包人自负。”5.3承包人除必须在合同规定时间和发包人具体安排的工程预算或竣工结算计划时间内,编制完成完整的工程预算或竣工结算书和完整的相关资料并一次报送发包人,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和相关资料不完整,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重新提交工程预算或竣工结算资料,承包人再次出现资料报送不齐全、不合格,发包人将在12个月内不再安排承包人的工程预算或竣工结算审核工作,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验收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预算或竣工结算书和相关资料后,只对该工程预算或竣工结算书范围内的工程量和所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此外承包人零星再增加的该工程预算或竣工结算书以外的结算项目和相关资料,发包人不再接受收和受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5.4承包人在工程预算或竣工结算审核过程中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和监理的工作,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为依据,协商解决问题,共同完成工程预算或竣工结算编制审核工作;承包人不积极配合,故意扯皮,恶意拖延审核时间(包括配合发包人聘请的审计单位对竣工结算进行审计的工作),发包人和监理可以拒绝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预算或竣工结算书和停止进行该项工程预算或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并在12个月内不再安排承包人的工程预算或竣工结算审核工作;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5.5承包人报审的工程预(结)算总价超过双方审定预(结)算价的6%,发包人处以承包人审定的预(结)算总价6‰的违约金。5.6第35页共35页\n工程竣工,经发包人、承包人、监理、设计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无条件向发包人移交工程并撤出现场,承包人撤出现场与工程结算或其它任何纠纷事宜无关,如承包人拒不撤出现场或延期撤出现场,发包人拒绝支付承包人全部工程余款或按承包人拖延时间的10倍时间延期支付承包人全部余款,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发包人的一切经济损失。第35页共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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