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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13 09:19:24 发布

泰山会展中心建设项目室外景观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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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会展中心建设项目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TAZB2014-ZD-10招标人:泰安市泰山城建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怡和泰山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一四年五月\n目录目录1第一章招标公告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1.总则151.1项目概况15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5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151.4投标人资格要求151.5费用承担161.6保密161.7语言文字161.8计量单位161.9踏勘现场161.10投标预备会161.11偏离162.招标文件172.1招标文件的组成172.2招标文件的澄清172.3招标文件的修改173.投标文件183.1投标文件的组成183.2投标报价183.3投标有效期183.4投标保证金183.5资格审查资料193.6投标文件的编制194.投标20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4.2投标文件的递交20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0135\n5.开标205.1开标时间和地点205.2开标程序205.3开标异议216.评标216.1评标委员会216.2评标原则216.3评标217.合同授予227.1定标方式227.2中标候选人公示227.3中标通知227.4履约担保227.5签订合同228.纪律和监督22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2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2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3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38.5投诉23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310.电子招标投标及其它补充内容23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24附件二:问题的澄清25附件三: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26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范围内低价中标法)281.评标方法312.评审标准312.1初步评审标准31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13.评标程序323.1初步评审323.2详细评审32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35\n3.4评标结果3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36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37一、工程概况37二、合同工期37三、质量标准37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37五、项目经理38六、合同文件构成38七、承诺38九、签订时间38十、签订地点38十一、补充协议38十二、合同生效39十三、合同份数39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40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411.一般约定412.发包人453.承包人454.监理人495.工程质量51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517.工期和进度518.材料与设备539.试验与检验5310.变更5311.价格调整54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5513.验收和工程试车5714.竣工结算58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5916.违约6017.不可抗力61135\n18.保险6120.争议解决62第五章工程量清单791.工程量清单说明792.投标报价说明793.其他说明79工程量清单封面824.1工程项目投标报价表834.2单项工程投标报价表844.3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854.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864.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874.6工料机汇总表884.7措施项目清单计价汇总表894.8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一)904.9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二)914.10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924.11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934.12暂列金额明细表944.13材料暂估价一览表954.14特殊项目暂估价表964.15计日工表974.16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984.17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99第六章图纸1001.图纸目录100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01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102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105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107授权委托书107三、投标保证金109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10五、施工组织设计111135\n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114单位:人附表三: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14附表三: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15六、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119七、资格审查资料120(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20(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23(二)、授权委托书124(三)、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125(四)、主要人员简历表126附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126附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127(五)、项目负责人、企业获奖业绩情况表129(六)、近二年度(2012年、2013年,不含本年度)财务状况表130(七)、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内容(若无,本条不做要求)130泰安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131135\n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泰山会展中心建设项目室外景观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安市泰山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泰安市泰山大街路北,望岳东西路之间。2.2.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面积约为5.2万平方米,其中道路面积约3万平方米,景观水池约1万平方米,绿化面积约为1.2万平方米。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2.4.招标范围:沥青道路、石材铺装、桥、水池、绿化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报名截止后,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项目的负责人。投标报名锁定的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不得擅自更换,否则评标时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3.2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备注:泰安市本地施工企业及外市(地)进泰施工企业均须由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出具)。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月日至2014年月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过“建设工程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投标人须完成“投标人基本信息库”135\n审核手续,报名成功后持授权委托书自行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领取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时至16:30时。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5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山东怡和泰山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发布。6联系方式招标人:泰安市泰山城建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梁慧联系电话:0538-5361778代理机构:山东怡和泰山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曲传波丛强联系电话:0538-822823313375381707135\n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泰安市泰山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地址:泰安市泰山大街以北,望岳东西路之间联系人:梁慧电话:0538-5361778邮箱:tshzzx@163.com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怡和泰山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泰安市金山西街73号(老年大学院内)联系人:曲传波丛强电话:133753817070538-8228233电子邮件:taishandaili@163.com1.1.4项目名称泰山会展中心建设项目室外景观工程1.1.5建设地点泰安市泰山大街路北,望岳东西路之间1.2.1资金来源及比例投资性质: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1、本招标项目面积约为5.2万平方米,其中道路面积约3万平方米,景观水池约1万平方米,绿化面积约为1.2万平方米。2、本工程内容包括沥青道路、石材铺装、桥、水池、绿化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3、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2014年月日注: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135\n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财务要求:无要求信誉要求:无要求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要求:市政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以泰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登记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记录或其它有效证据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其它在建项目,被举报或投诉且经查实的,其中标一律无效)。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建造师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财务要求:无要求。业绩要求:无要求。其他要求:1、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在本单位注册的岗位资格证书;2、专职安全员(本工程应配备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证书;3、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备注:泰安市本地施工企业及外市(地)进泰施工企业均须由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出具)。4、政府采购廉政承诺书;(必须签署,否则作废标处理)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4年月日前135\n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4年月日前1.11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图纸、工程量清单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前15天2.2.2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月日09时3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一份电子标书:内容包含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编制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附表三)3.2.3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设招标控制价1855.6234万元,已经报泰安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泰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备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应作废标处理。)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后60天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票、电汇、银行汇票等形式提交。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0万元人民币。3、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企业法人的名义办理,不得以投标人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义办理;投标人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划转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否则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4、审查方式:135\n投标单位应当将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纳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制作在资格审查申请书中,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收取人:山东怡和泰山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银行帐号:105937252501027缴款截止日期:2014年月日下午16:30时开户银行:泰安市商业银行广生泉支行行号:313463000090联系人:张会计联系电话:0538-8331707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年,指2012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3.6.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封面和密封条骑缝处及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3.6.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采用书面投标:(1)书面投标文件一正六副,由投标函和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两部分组成。内容按照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1.1项第(1)至(8)项的内容和顺序编制;(2)资格审查申请书一份须单独胶装制作,与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原件一并递交。内容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第(9)项的内容制作。(编制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附表三)3.6.5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分册装订,共分2册,分别为:1、投标函、商务标及技术标,包括(1)至(6)的内容;2、资格审查申请书,包括(7)至(8)的内容;每册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地址:泰安市泰山大街以北,望岳东西路之间招标人名称:泰安市泰山城建投资有限公司泰山会展中心建设项目室外景观施工招标投标文件在135\n2014年月日09时30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泰安市东岳大街115号(建设大厦东裙楼四楼)开标厅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由招标人选取投标人代表3名共同检查标书密封情况。开标顺序:依据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依次唱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或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或2人,社会专家4或5人;社会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通过《山东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管理系统》从山东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1-3人。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7.4.1履约担保无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类似项目无9.2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公告或者正式文件为准。9.3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135\n9.4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地点,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参加开标会。依据泰政办发[2012]18号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并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核验身份证件,以证明出席开标会议,否则视为放弃投标资格。9.5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除上述二种情况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的。9.6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建设工程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9.7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9.8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款支付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每半月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每次付款按甲方、监理工程师和跟踪审计部门确认的已完工程量计算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跟踪审计审定总价款的85%,一个月内提报结算,审计定案后付至定案值的95135\n%,余款质保期满(两年)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付清。以上款项由甲方按照市重点工程资金支付程序进行支付。9.9报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9.10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9.11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与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报名成功投标单位统一发放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450元/份。10电子招标投标√不采用135\n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35\n(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偏离135\n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135\n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7)资格审查资料;(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4喷泉的深化设计或优化设计均由投标单位负责,相关费用考虑到报价中,但不能突破原工程价款,不得在另行计取此项费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135\n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认可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缴纳银行转账凭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政府采购廉政承诺书等本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所要求提供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经招投标监管部门签证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是指四方盖章的验收证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建设行政质监部门盖章的验收证明)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经招投标监管部门签证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35\n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6.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准时参加。135\n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投标截止时间到,不再接受投标文件;(2)宣布开标纪律;(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单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由各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自行当众唱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项目负责人姓名、级别、专业等其他内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负责核对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身份信息并将开标相关内容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或盖章确认;(9)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135\n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135\n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电子招标投标及其它补充内容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递交、开标、评标等的具体要求,及其它补充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5\n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2.......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35\n附件二: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135\n附件三: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一、投标文件制作要求(1)书面投标文件一正六副,由投标函和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三部分组成。内容按照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1.1项第(1)至(8)项的内容和顺序编制;(2)资格审查申请书一份须单独胶装制作,与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原件一并递交。内容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第(9)项的内容制作。135\n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范围内低价中标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联合体投标人(如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和国家规定取费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投标价格低于招标控制价或在根据评标办法计算的有效报价范围内135\n2.1.4施工组织设计标准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标准按照《泰安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合理范围内低价法”进行“合格制”评审质量保证措施和创优计划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施工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措施计划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计划;施工环保措施计划;冬期和雨期施工方案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对总包管理的认识以及对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协调、管理、服务方案;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方法2.2详细评审标准合理范围内投标人价格排名按照《泰安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合理范围内低价法”进行评审条款号编列内容3评标程序详见本章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4废标条件详见本章附件B:废标条件1.评标方法暂执行《泰安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规定的合理范围内低价中标法135\n。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4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详细评审标准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3.2.2135\n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135\n附件A:废标条件废标条件A0.总则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废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A1.废标条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A1.1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A1.2不按第八章“投标文件的组成”中资格审查书的要求提供原件的A1.3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A1.3.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A1.3.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A1.3.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A1.3.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A1.3.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A1.3.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A1.3.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A1.3.8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A1.3.9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反担保的;A1.3.10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个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A1.3.11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A1.4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A1.5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A1.6投标人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投标文件的组成”(4)中工程量清单封面格式内容要求,未经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加盖执业专用章的;A1.7在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A1.8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135\nA1.9投标人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9.4款规定出席开标会的。A1.10违反国家其他规则和规定的。A1.11未提供政府采购廉政承诺书的。135\n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35\n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施工及保修,详见工程量清单。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135\n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135\n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山东省泰安市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2014年月日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玖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271000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135\n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执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通用条款部分。135\n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补充协议、补充条款、联合体协议、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和解调解协议、有关工程接洽、变更等。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无。1.1.3.9永久占地包括:无。1.1.3.10临时占地包括:无。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泰安市当地有关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的规定;其它相关规定。135\n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等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中各有关部分及所列标准、规范。上述规范若有未指明的标准、规范,则采用国家通用标准、规范。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如需要,协商解决;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如需要,协商解决;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如需要,协商解决。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双方签署的有关本工程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洽商纪录及承诺函、工程变更等;(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投标函及其附录;(5)本合同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6)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7)招标文件及附件(含澄清、答疑书、通知等);(8)定标前往来函件;(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0)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11)其他合同文件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订的为准。投标文件相关内容与招标文件不符的,以招标文件为准。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签订合同后7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2份施工设计图纸(其中2135\n套用作竣工图),承包人可自费复制更多的份数;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包括道路铺装、绿化及室外安装图纸(具体数量以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目录为准)增加:发包人代表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使工程合理正确施工、竣工以及保修所需的补充文件和指示。承包人应执行这些补充文件和指示,并受其约束。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详细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专项施工方案、经深化后的施工图纸(如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签订合同后7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3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文件(加盖承包人公章并由项目经理签字或盖章);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文件后7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由承包人将施工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保留在现场,并与承包人自行使用的施工图纸和承包人文件区分开,单独存放。这些图纸和承包人文件在所有合理的时间内皆可供发包人、监理人或由发包人书面授权的其他人进行检查和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2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35\n增加:若其中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发生变动而未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变更一方承担,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承包人负责整修进场道路、桥梁、场内施工用道,满足施工及材料、设备运输的需要,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为满足施工需要的临时设施、辅助设施及安全防护设施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临时进场道路与场外公共道路的交界线。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否。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135\n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与监理单位配合,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2、承包人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的调换须事先经其同意;3、参与工程质量、安全、投资、进度的管理及各有关协作单位的协调等事宜。增加:以下工作由发包人代表在监理人的配合下完成,但最终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1、工程设计变更及工程量确认;2、变更工程价款的洽商;3、处理索赔事项;4、工程进度款的确认及拨付;5、工程结算价款的确认。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执行通用合同条款。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除通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条件外,发包人还应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做好交验报告。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具备开工条件的资料、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竣工图。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2份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图。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135\n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提交竣工报告前7天,但不超过竣工后21天。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等管网线路,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达到施工要求的标准,满足施工需要,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承包人负责整修发包人指定的进场道路及场内施工用道,满足施工及材料、设备运输的需要,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为满足施工需要的临时设施、辅助设施及安全防护设施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发包人代表要求由承包人负责设计的内容是:无;(4)承包人应在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代表提交3份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的月报,每月二十八日前向发包人代表提交三份施工月报;(5)其他各类文件的提交内容以技术规范为准。提交时问:至少有5个工作日的时间供发包人代表审核认可。份数:视发包人代表的需要而定;(6)所有承包人提交的文件或图纸的修改和撤回,必须得到发包人代表的认可;(7)承包人负责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保修的整个过程中施工现场全部人员的安全。除因发包人、发包人代表或发包人雇员的行为或过失而造成的伤亡外,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或其分包单位雇用的工人或其他人员的伤亡赔偿或补偿责任;承包人负责在需要的时间和地点,根据有关部门要求,自费提供和维护所有灯光、护板、栅栏、警告信号和警卫,并且对工程进行保护或为公众提供安全和方便;(8)对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噪音等管理的要求及费用由承包人负责;(9)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0)承包人负责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文物及花木的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承包人负责施工场地清洁,交工前现场应达到《通用条款》第9条及技术规范与合同的要求;(12)专门用于本工程施工的、由承包人提供的所有设备、设施和材料一经运至现场,即应被视为是专门供本工程施工使用。承包人除将上述物品在现场各部分之问转移外,如果没有发包人代表的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物品运出现场;135\n(13)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发包人无论何时均不对上述承包人的设备、设施和材料的损失或损坏承担任何责任;(14)在合同要求范围内的施工、竣工和保修均应不使下述各方遭受不必要的干扰:①公众的便利。②对公用道路、便道的使用和他人财产的占用。③承包人应保证发包人免于受到或承担应由承包人负责的上述事项所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及其他开支,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时,应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工期不得顺延;(15)承包人所派施工现场的现场管理人员及所有管理人员必须与投标书一致,否则一经查处,发包人有权禁止其进场并限期撤换,直至终止合同,同时将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记入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16)如发生施工爆破作业,则所需的批件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由承包人负担;(17)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施工机械设备合格证、年审证明等有关证件。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权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并常驻施工现场,直接负责本工程施工中的各项责任。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不少于25天,否则每缺勤一天,项目经理按1000元/天进行处罚。135\n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并扣罚本合同价款2%-5%的违约金。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1天以内(含1天),罚款1000元;2天以上(含2天)或累计超过5天的,罚款5000元。发包人视情节轻重决定是否要求承包人更换合格项目经理或解除合同。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扣罚本合同价款2%-5%的违约金。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扣罚本合同价款2%-5%的违约金。增加:(1)如经发包人同意或要求承包人更换后的新任项目经理无法胜任岗位职责,并因此导致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的,应由承包人承担;(2)项目经理或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出现以下情形时,视为项目经理或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称职,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更换:①经常行为不轨或不认真,品行不端;②履行职责时不能胜任或玩忽职守;③不遵守合同的规定;④经常出现有损健康与安全或有损环境保护的行为;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称职行为或违法行为。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扣罚本合同价款2%-5%的违约金。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执行通用合同条款。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扣罚本合同价款2%-5%的违约金。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1天以内(含1天),罚款500元;2天以上(含2天)或累计超过5天的,罚款3000元。发包人视情节轻重决定是否要求承包人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或解除合同。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135\n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施工合同范围内任何工程进行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无。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执行通用合同条款。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围内的所有项目的质量、工期、投资、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理。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行使监理合同授予的权限,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1)就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使用要求等,对发包人的建议权;(2)对工程结构设计和其它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3)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书面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4)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事先向发包人报告;(5)具有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135\n(6)对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7)对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单价价格范围内,具有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8)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包人工作不力,可提出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的建议;(9)具体权限详见《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满足监理人正常监理工作的要求,由承包人提供,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无。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35\n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文件要求。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承担现场保安责任,由承包人负责保安管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施工现场的所有范围均有承包人承担保安责任,制定保安制度,责任制度,报告制度,在进场后5日内,报送发包人审核、备案,发生安全事故和其他影响正常经营及工作的事件立即向发包人报告,否则发包人有权处以每次5000元至50000元罚款。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执行通用合同条款。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包含在每次拨付的工程款中。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无。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签订合同后7天内。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详细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7.3开工135\n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签订合同后7天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日期7天前。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日期7天前。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无。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2000元/天。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无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埋藏在地下的未引爆的炸弹、地勘过程中未发现的特殊岩层构造、地下管道、有毒的土壤或异常的地下水位等其他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三方共同认定为不利物质条件的情形。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根据泰安市历史气象资料中的气象数据,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共同认定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由发包人视实际情况而定。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135\n由承包人承担,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当中。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工程施工中所需的材料及设备需先提供样品及生产厂家的资格证明文件、检验报告,并由发包人、监理单位共同认可后方可采购使用。若提供的样品不能满足设计需求,发包人将不予批复,超过两次不予批复后,发包人有权自行采购,但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发包人有权责令不予使用并清除现场。承包人承担所供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装卸、保管费用及质检部门的检验检测等相关费用。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当中。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施工中发生的设计变更、追加及减少的135\n项目,工程量按实计算;工程变更单价按下列原则计取:①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②合同中只有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③合同没有适用于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按照2003年度《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园林消耗量定额》,按照工程相应类别,人工工日单价必须严格执行泰建造管【2013】3号文,单价执行2011《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园林工程价目表》(材料单价执行投标书中相应单价)单价,以套用鲁建标字[2011]19号文件规定取费程序计算工程价款的89.5%为最高结算价,最终单价以评审中心核定单价为准。④本工程执行GB50500-2008计价规范。⑤措施项目费在“措施项目清单报价表”中按招标人提供措施清单报价,措施清单项目及数量仅作为投标共同基础,数量及项目差异综合考虑在报价中,实行包干价,施工过程中,不因市场、政策、设计变更等任何原因而调整。⑥工程量无论增加或减少均执行投标人的投标单价,不予调整。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发包人将根据该建议对项目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延长使用寿命、降低运行效率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后,给予施工方奖励。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否。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135\n(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无。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材料、人工、政策、成本、市场波动等任何因素而进行调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承包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已充分考虑风险系数和固定价格包括的范围。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执行专用合同条款11.1条规定。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135\n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依据《建筑工程清单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园林工程消耗量定额》。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本工程无预付款,每半月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每次付款按甲方、监理工程师和跟踪审计部门确认的已完工程量计算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跟踪审计审定总价款的85%,一个月内提报结算,审计定案后付至定案值的95%,余款质保期满(两年)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付清。以上款项由甲方按照市重点工程资金支付程序进行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135\n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无。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无。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无。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2000元/天。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35\n(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接到发包人退场通知后28日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一式叁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24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135\n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5%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无。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2年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内,最长不能超过48小时。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无。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合同条款。(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35\n(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合同条款。(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合同条款。(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合同条款。(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合同条款。(7)其他:无。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发包人、监理人认定的其他违约行为。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由双方协商解决。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无。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35\n该专用用条款中约定投保的所有保险内容,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均由承包人购买,发包人不再额外支付,保险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发包人使用为止。承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名义为本合同工程投保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单必须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保险范围保持一致。工程一切险是为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第三者责任险是对因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造成的财产(本工程除外)的损失或损害,或人员的死亡或伤残所负责任进行的保险。当本合同工程发生所述的损失或损害时,承包人应按保险单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及时向发包人报告,并抄送监理工程师。如损害继续发生,承包人在递交第一次报告后,每7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范围应包括开工日直至本合同工程(或其单项工程)竣工颁发竣工证书为止,发包人和承包人遭受的并由投保协议所规定的损失或损害。但是,以下(1)、(2)两项由承包人负责投保:(1)在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损失和损害,但起因是在缺陷责任期开始之前;(2)承包人在施工的作业中引起的损失或损害。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过程中,发包人对承包人雇员的人身死亡或伤残,或财产(设备)的损失或损害不予赔偿;发包人不对承包人与此有关的索赔、损害、赔偿及诉讼等费用和其他开支承担任何责任。办理本款保险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或分包人)承担,并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中,发包人不单独支付。承包人若不投保,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与本工程有关的人员、工程、财产等意外伤害、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承包人还应为已经运抵现场的承包人装备办理财产保险,其投保金额应足以现场重置。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35\n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向泰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泰安市人民法院起诉。135\n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1-1:材料暂估价表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135\n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135\n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135\n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道路铺装、绿化及室外管线安装,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135\n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135\n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135\n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135\n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135\n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135\n附件8:履约担保(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135\n附件9:预付款担保(发包人名称):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的(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135\n附件10:支付担保(承包人):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1.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2.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3.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1.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日内。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四、代偿的安排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2.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3.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五、保证责任的解除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135\n2.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5.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六、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4.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七、争议解决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八、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邮政编码:传真:年月日135\n附件11:11-1:材料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35\n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35\n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35\n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1.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1.4补充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子目工作内容说明:。2.投标报价说明2.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2.2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等。2.3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2.4暂列金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3.其他说明1、报价人须知(1)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签字、盖章。(2)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格式中的任务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涂改。(3)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4)金额(价格)均应以人民币表示。2、工程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135\n3、清单编制依据:根据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及图纸答疑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鲁建标字[2011]12号文,《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山东省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山东省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山东省园林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等(2)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界定的编制范围。4、清单工程量填列说明: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数量是依设计图纸估算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投标人投标报价时,要充分复核图纸与工程量清单,如有异议须在招标答疑中提出(甩项部分除外),由招标人重新复核,情况属实的进行调整;投标人中标后签订固定单价合同,设计变更工程数量按实际发生计取,隐蔽工程量、设计变更工程量必须经有关单位共同现场签证。工程量清单及其报价格式中的任何内容(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不得随意删除或修改。各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招标须知、合同文件、规定格式、技术规范和图纸。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细目的单价和总额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和总价的工程项目业主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项目的价款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项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项目或单价、总额价业主将不予接受。5、报价说明5.1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的承包方式,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列出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5.2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措施项目费、管理费、规费、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招标代理费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招标代理费约定按山东省物价局鲁价费发[2003]64号文件转发的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有关标准及鲁价费函[2003]135号文转发的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计算在总报价中。规费和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应计入投标报价中。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包括社会保障费,仅将其作为计税基础。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中人工工日单价必须严格执行泰建造管【2013】3号文。[违反本条规定,其报价无效]。关于质量、工期、服务、优惠条件等方面的承诺〖凡涉及价格的优惠,一律在综合单价中体现〗,只能出现一个报价,否则报价无效。5.3措施项目费在“措施项目清单报价表”135\n中由投标人自行填写,实行包干价,施工过程中,不因市场、政策、设计变更等任何原因而调整。5.4根据泰安市建设局泰建办发[2006]50号文规定,本工程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5.5路基、水池、基槽土石方项目5.5.1工程量清单中拆除钢筋混凝土结构物、混凝土结构物、砖石及其他砌体结构综合考虑开挖方式,包含破碎、开挖、弃运至施工单位自行考虑的弃土场等全部费用。5.5..2所有挖方均首先考虑用于现场不同部位的利用(回填段、绿化带及业主指定位置等),剩余部分外弃至施工单位自行考虑的弃土场,弃方不计算超运距。不足部分方可考虑外借方,施工单位自行考虑来源及运距,发包人不负担借方运距增加。发包人不提供弃土场和取土场,超运距、弃土场和取土场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有关费用综合在清单单价中。5.5.3挖运土石方(含垃圾、淤泥)综合考虑土石方比例,单价中应包含降排水、开挖、开凿、预裂爆破、碎石、倒运、堆放、分理填料、清渣、装车运输、弃运至施工单位自行考虑的弃土场以及其他有关的全部施工费用。计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工作面、放坡发生的土方增加计入土方综合单价中,不另行计量。填方单价应包含推平压实至满足施工规范要求等全部施工费用。土石方计量均按照自然密实方或压实后的体积以立方米计量。在工程实施中如不按图纸设计要求施工,则超挖部分不予计量。5.6管沟土石方项目5.6.1沟槽土石方开挖:计价中包括开挖土石方,边坡修整,弃土石方场外运输等一切有关作业价款。开挖土石方类别自行考虑。开挖的土石方,首先应考虑本段的路床回填利用,外弃运距自行考虑计算,并计入土石方开挖综合单价中。管沟土石方的计量按照图示设计基础底面积乘以管沟深度计算,管沟放坡发生的土方增加计入土方综合单价中,不另行计量。如实际施工与图纸不符,管沟土石方按实际开挖底宽度乘以管沟深度计算(开挖宽度和深度必须符合规范要求),超过施工规范部分不予计量。管道工作坑及检查井扩大部分按开挖沟槽土石方量的2.5%一并计量。5.6.2沟槽土石方回填:沟槽回填应严格按照沟槽回填结构图施工。依据沟槽土石方开挖工程量扣除管道及基础的体积按立方米计量。计价中包括取土回填、碾压夯实等一切有关作业价款。5.7安装工程中的所有水泵、电机的检查接线、调试均综合考虑在相应的水泵、电机安装综合单价中,不再单独计取水泵、电机的检查接线、调试的费用。135\n5.8水池内的多孔不锈钢管,钢管的钻孔,煨弯、支架的制作安装及刷油,均综合考虑在相应的管道安装综合单价中,不再单独计取钻孔,煨弯、支架的制作安装及刷油的费用。5.9各种不锈钢喷泉喷头包含开孔,不锈钢支管,连接件,支架制作安装等辅材,均综合考虑在喷头安装综合单价中,不再单独计取开孔,不锈钢支管,连接件,支架制作安装、刷油等辅材的费用。5.10本安装工程中的所有按设计及规范要求需要做的调试,接线,实验等项目均综合在相应的安装项目综合单价中。5.11绿化工程冠幅为修剪后净球尺寸,枝叶密实球体圆满,模纹修剪整齐。5.12绿化工程投标单位充分考虑反季节栽植,增加费用考虑到报价中。5.13苗木规格小于设计要求的或设计不符的,结算时不予支付,乔木树木主干死亡的结算时不予支付。5.14苗木保活期为二年,苗木和种子均由承包人组织采购,各种苗木采挖须带土球、包装、运输、装卸车、倒运,开挖树穴、栽植、支撑、合同保活期内的浇水、施肥、除虫、修剪等管理、绿化地整理、工程施工均包含在单价内,不做调整。如发生苗木缺失或死亡由承包单位补栽、补栽苗木的保活期相应顺延。绿化工程保活期满后据实结算。5.15路面铺筑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不包括路牙)。扣除0.5m2以上的树池、井盖、孔洞所占的面积。5.16基础垫层应按“立方米”计算。超出设计部分不予计量。5.17台阶面层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5.18路牙、树池围牙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5.19树池盖板按设计图示树池数量以“套”计算。5.20道路工程沥青混凝土、其他类型路面工程量按平方米计算。6、投标人应将投标价需要说明的事项,用文字书写与投标报价表一并报送。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报价说明。135\n4.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封面工程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招标人:咨询人:(单位盖章)(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编制人:复核人:(造价人员签字或盖章盖专用章)(造价工程师签字或盖章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135\n4.1工程项目投标报价表工程项目投标报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单项工程名称金额(元)其中(元)暂列金额及特殊项目暂估价材料暂估价规费合计135\n4.2单项工程投标报价表单项工程投标报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元)其中(元)暂列金额及特殊项目暂估价材料暂估价规费123……合计135\n4.3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汇总内容金额(元)其中:材料暂估价(元)1分部分项工程费21.21.31.41.5……2措施项目费2.1措施项目费(一)2.2措施项目费(二)3其他项目费3.1暂列金额3.2专业工程暂估价3.3计日工3.4总承包服务费4规费5税金合计=1+2+3+4+5135\n4.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135\n4.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定额编号工程内容综合单价组成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计费基础管理费和利润135\n4.6工料机汇总表工料机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工料机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     135\n4.7措施项目清单计价汇总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135\n4.8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一)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一)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1夜间施工费2二次搬运费3冬雨季施工增加费4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56789101112 合计注:1、投标人可自行增加项目。2、表格中各项费率,投标人可自主填报。若填报为零的措施项目,投标人应说明理由。3、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内注明施工方案(或计算办法)。135\n4.9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二)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二)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135\n4.10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组成(元)综合单价(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计算基础管理费和利润135\n4.11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金额(元)备注1暂列金额 2特殊项目费用 3计日工 4总承包服务费  合计 135\n4.12暂列金额明细表暂列金额明细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暂定金额(元)备注1 2 3 45 6 7891011 合计 注:如果有暂列金额附此表135\n4.13材料暂估价一览表材料暂估价一览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元)备注     注:如果有暂估价附此表135\n4.14特殊项目暂估价表特殊项目暂估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特殊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计量单位计算方法金额(元)备注     合计注:如果有特殊项目暂估价附此表135\n4.15计日工表计日工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单位:元序号项目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暂定数量综合单价合计一人工 1 2 34 人工小计 二材料123456材料小计三施工机械1234施工机械小计总计135\n4.16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及服务内容项目费用(元)费率(%)金额(元)1 2    合计注:如果有总承包服务费附此表135\n4.17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1规费 1.1安全文明施工费1.1.1环境保护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1.1.2文明施工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1.1.3临时措施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1.1.4安全施工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1.2工程排污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1.3社会保障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1.4住房公积金1.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2税金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合计135\n第六章图纸1.图纸目录序号图名图号版本出图日期备注135\n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如有特殊要求技术标准参照标准版施工招标文件格式如无,应注明符合国家相关标准。135\n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135\n(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35\n目录(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7)资格审查资料;(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135\n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和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投标函附录工程名称:(项目名称)135\n序号条款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经理姓名:2工期60日历天3缺陷责任期执行国家最新标准4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无5分包见分包项目情况表不允许6逾期竣工违约金元/天7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合同价款5%8质量标准合格9预付款额度无10预付款保函金额无11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5%12质量保证金额度……备注: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投标人(盖单位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35\n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135\n(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135\n三、投标保证金1、保证金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我方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保证:我方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或者我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我方承担相关责任。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3.4.4条之规定接受处罚。本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135\n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招标人:工程名称:投标总价(小写):(大写):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加盖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专用章)编制时间:说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清单表格式填写。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有关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135\n五、施工组织设计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方案及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法;(2)质量保证措施和创优计划;(3)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包括以横道图或标明关键线路的网络进度计划、保障进度计划需要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需求计划及保证措施、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及其他保证措施等);应附表: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附表1劳动力计划表附表2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3(4)施工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措施计划;(5)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计划;施工环保措施计划;冬期和雨期施工方案;(6)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应附表:施工总平面图附表4临时用地表附表5(7)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任何可能的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的措施;(8)对总包管理的认识以及对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协调、管理、服务方案;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2.若投标人须知规定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技术“暗标”方式评审,则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装订应按附表六“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部分)编制及装订要求”编制和装订施工组织设计。3.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若采用技术暗标评审,则下述表格应按照章节内容,严格按给定的格式附在相应的章节中。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135\n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三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四施工总平面图附表五临时用地表附表六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及装订要求135\n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135\n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单位:人135\n附表三: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135\n附表四:施工总平面图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135\n附表五:临时用地表用途面积(平方米)位置需用时间135\n六、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注册单位135\n七、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编制要求:1、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开标现场不再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根据分工组成2人的资格审查小组登录“投标人基本信息库”逐一审查核对信息库中相应证书的电子扫描件,投标人应保证上述证书证件在“投标人基本信息库”中真实有效,否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2、投标单位应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验,由评标委员会审查135\n“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备注:泰安市本地施工企业及外市(地)进泰施工企业均须由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出具)。3、投标单位应当将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纳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制作在资格审查申请书中,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4相关证件复印件应清晰明了,保护有效年检(有效期)页,依次编号附录在资格审查申请书中。1、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及年检页2、资质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年检页3、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有效期页4、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泰安市本地施工企业及外市(地)进泰施工企业均须由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出具5、投标保证金缴纳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135\n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35\n(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135\n(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135\n(三)、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注册单位135\n(四)、主要人员简历表附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工程任职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级建造师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及联系电话1、项目负责人应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2、开标现场需提供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市政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核验,不提供原件或提供不全者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作废标处理。135\n附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岗位名称:姓名年龄性别毕业院校学历和专业毕业时间拥有的职业资格专业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编号工作年限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注:1、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和专职安全员,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应附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在本单位注册的岗位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的复印件。2、开标现场需提供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的本单位注册的岗位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本工程应配备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原件核验,不提供原件或提供不全者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作废标处理。135\n(五)政府采购廉政承诺书政府采购廉政承诺书项目名称:投标人:为加强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廉政建设,防止发生商业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有关规定,我方自愿签订本承诺书,并严格执行。第一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除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要求外,我方还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国家、地方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第二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不发生损害上述原则及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三条与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机构、评审专家、工作人员及其他参与采购活动的人员提供不正当利益。主要有:向上述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为上述人员或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支付的费用。(三)暗示为上述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为上述人员或单位提供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严格执行采购合同,自觉按合同办事。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发生本承诺书第三条中所列不良行为。第五条发现采购活动各方当事人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主动向其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机关举报。第六条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监管。在采购活动中出现违反本承诺书规定行为的,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处罚,因违法违规行为给其他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按规定予以赔偿。第七条我方自愿将本承诺书作为采购文件的必备要件。在投标、报价时,由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随投标、报价文件一并提交,否则可视为未实质响应采购文件,自愿接受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第八条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35\n注:必须签署,否则作废标处理。135\n(六)、近二年度(2012年、2013年,不含本年度)财务状况表(需要审计的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材料的复印件;不需要审计的应附本公司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材料的复印件)。(七)、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内容(若无,本条不做要求)投标人对提供的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若对以上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有异议,可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进行复核,若发现有不实之处,作废标处理。135\n泰安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泰安市行政辖区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第三条单位工程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或单位工程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土石方、桩基础、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幕墙、防水、消防等专业工程,必须进行招标。第四条工程评标活动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定标办法,有记名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否则该成员评审结果无效。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由招标人从山东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确定专家成员应当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其中,评标委员会中工程造价类评委应不少于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一;评标委员会中招标人的代表应当具备与工程专业相适应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或盖章。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或盖章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第五条为加强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凡采用本办法评标的工程项目,必须进入有形建筑市场,即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并实行工程招标投标公示制度。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期满准予办理各项手续。期间若接到举报或投诉,经查属实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出相应处理。第六条市场各方主体交易行为、评标专家的评审行为、招标投标主管部门的行政行为、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及评标、定标接受市监察局和有关部门的监督。135\n第二章通用评标标准第七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应优先采用合理范围内低价中标的定标办法。其中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占主导地位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2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房屋建筑工程必须实行合理范围内低价中标法。第八条泰安市行政辖区内全部使用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占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形式。其它项目的施工招标优先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形式。第九条本办法附表一至三《泰安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分标准》适用于200万元以上各类房屋建筑工程;附表四《泰安市建设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综合评分标准》适用于非国有投资占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工程及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附表五《装饰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定标评分标准》适用于装饰装修工程(含设计方案)。第十条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评标的工程可以编制工程预算控制价或编制标底。工程招标人可视工程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编制工程预算控制价或标底。一个工程只能设置一个工程预算控制价或标底。在开标前标底应采取保密的方式进行编制。第十一条实行清单招标的,工程量清单应由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清单编制格式应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第十二条工程预算控制价由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编制,并加盖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印鉴。预算控制价应报市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备案后随招标文件一起公布,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截止日15天前公布。第十三条工程预算控制价的制定应依据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现场条件、工期和质量要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及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及工程造价部门近期发布的市场参考价格等有关规定,并接受招投标主管部门、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监督。第十四条预算控制价是反映招标人对招标工程期望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预算控制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预算控制价的,应作废标处理。投标企业认为预算控制价低于本企业成本的,应不予投标,并向招投标主管部门或者招标单位书面提交放弃投标说明。第十五条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预算控制价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10天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及时核实。经核实确有错误的,招标人应当调整预算控制价,在投标截止日5天前通知所有投标人。第十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必须重新编制并发布工程预算控制价。1、投标企业因预算控制价低于企业成本放弃投标,导致投标人少于3家的。135\n2、预算控制价中主要人、材、机单价明显背离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近期发布的市场参考价格的。3、预算控制价低于近三个月来同等规模、结构形式、装修水平的招标工程平均中标价格的。4、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存在其它异常情况需要复核的。第十七条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编制的预算控制价超过经批准的概算投资额的,应暂停招标,由投资概算批准部门对其建设规模进行复核。第十八条招标人随工程量清单发布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仅作为投标单位确定综合单价的依据,施工单位不对依据图纸编制的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承担责任。对于明显的工程量清单编制错误,投标单位可以在开标7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疑问,由招标单位予以解释或更正。第十九条安全施工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为不可竞争费用,应计入投标报价中并单列。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的报价,不得低于按省发布费率计算所需费用总额的90%。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包括社会保障费,仅将其作为计税基础。上述费用均不得让利和优惠。违反本条规定,其投标无效。第二十条投标单位清单报价即为综合各种优惠让利后的最终报价。在此基础上,投标单位不得对涉及工程价款方面的投标内容进行再次优惠。投标单位违反本条规定做出的其它优惠,不得作为评标依据。第二十一条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应能够对本单位投标报价当场做出合理解释,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做出不利于该投标人中标的裁决。第二十二条招标单位应按照最高不超过工程估算造价2%收取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80万元人民币。第二十三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的协议,协议中必须明确主投标人。实行综合评分的招标工程,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类似工程经验、建筑市场主体考核等计分项以主投标人为主,联合体其他各方不计分。第二十四条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的,招标人应当使用符合“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投标智能化评标系统数据标准”的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载明投标文件电子文本的填报要求,并向所有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电子文本,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出书面投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电子文本。135\n书面投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电子文本不一致的,或者投标文件电子文本无法复制或者进行数据导入的,依据招标文件的约定,可以不予评审,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应当在开标会议上当众进行复制或者数据导入,供评标时使用。  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应当密封保存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第三章合理范围内低价中标法第二十五条合理范围内低价中标法的评标程序按照投标资格审查、投标文件初审、技术标书评审、投标报价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等步骤进行。1、投标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标准,在评标前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如投标人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其投标将被拒绝,不进行评审。2、投标文件初审:评标委员会或有关监督部门、公证部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检查标书密封情况、法人授权委托、资质资格证书、商务部分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等情况。对于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3、技术标书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并按照招标文件中列明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标书部分进行评审,对于技术标书合格的标书进入下一阶段投标报价评审。评标委员会对于认定不合格的技术标书,应出具书面评标报告。对于无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明确规定,施工工艺、技术按照国家规范能满足招标项目施工要求的技术标书,不得随意判定不合格。4、投标报价评审:4.1确定评标基准价:4.1.1确定报价的有效范围。计算所有通过初审及技术标评审的各有效标书最终报价中去掉最高和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以下称报价均值),若有效标书少于四家,则不去掉最高和最低价。房屋建筑工程(不包含单独招标的安装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的报价有效范围为报价均值的93%至107%(含93%和107%)、其它工程投标报价有效范围为报价均值的90%至110%(含90%和110%)。超出报价有效范围的投标做废标处理。4.1.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所有有效范围内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做为评标基准价。4.2报价下限的确定:房屋建筑工程(不包含单独招标的安装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的报价下限为评标基准价的93%;其它工程投标报价下限为评标基准价的90%。低于报价下限的投标做废标处理。5、定标。5.1投标单位排序:投标报价高于报价下限的为有效报价。在此范围内,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对投标单位进行排序,报价最低的排名第一名。135\n5.2确定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选择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中标。当两家投标人报价相同,且排序并列第一时,招标人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当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放弃中标时,排名第二的投标人递补,以此类推。第二十六条各投标单位清单报价为投标的最终报价,已涵盖了完成给定工程量的全部费用。如果报价中未列出,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招标人将认为投标人不收取这方面费用,或在其它费用项目上已综合计算。第四章综合评定法第二十七条采用综合评定法的评标总分值由技术标、商务标两部分分值组成。招标人应按工程类别的不同设定权重,总分值为100分:  一类工程:技术标的权重为20%,商务标的权重为80%;  二类工程:技术标的权重为10%,商务标的权重为90%;三类及以下工程:技术标的权重为0,商务标的权重为100%。  工程类别的划分依据《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组成及计算规则》(鲁建标字[2006]2号)规定的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第二十八条评标基准价的确定。1、设置标底的。设标底为A,房屋建筑工程(不包含单独招标的安装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的投标报价在标底93%至107%(含93%和107%)以内的、其它工程的投标报价在标底90%至110%(含90%和110%)以内的报价中去掉最高和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为B。若有效报价少于四家(含四家),则不去掉最高和最低价。设评标基准价为C,则C=A×30%+B×70%。2、无标底,设预算控制价的。最终报价中去掉最高和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以下称报价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若有效标书少于四家(含四家),则不去掉最高和最低价。第二十九条报价有效范围为评标基准价的93%至107%(含93%和107%),超出报价有效范围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第三十条施工企业承建的工程获国家、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优良工程奖的,应同时提供获奖证书和表彰奖励的正式文件。其他任何证明材料无效。 第三十一条国家、省、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优秀项目经理,必须同时提供关于授予优秀项目经理称号的正式文件和获奖证书;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优秀项目经理,除提供获奖证书或者授予优秀项目经理称号的正式文件外,还应提供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优秀项目经理等同于何种优秀项目经理的证明文件,项目经理考评方能计分。其他任何证明材料无效。第三十二条投标单位投标书中商务部分得分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认定。投标单位投标书中技术部分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各自打分。技术标书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打分去掉最高分和去掉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135\n第三十三条评分标准中的同类工程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界定。同类工程应只界定工程类别、建筑面积(工程造价)、结构形式和使用功能中的全部内容或者其中的部分内容。工程类别应不低于招标工程类别等级,单体建筑面积(工程造价)不得超过招标工程或者少于招标工程的50%,结构形式和使用功能应符合招标工程的实际情况。第三十四条上一年度是指从上一年1月1日至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两年度是指从上两年1月1日至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此类推。第三十五条根据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招标人应选择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中标。当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放弃中标时,综合得分次之的投标人递补,以此类推。第三十六条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证书、文件等证明材料必须是原件,复印件一律无效。有关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并对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附则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泰安市建设局负责解释。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2007年5月1日起执行。原泰建发[2003]20号《关于印发<泰安市建设工程施工评标定标办法>的通知》同时废止。135\n泰山会展中心建设项目室外景观工程施工合理范围内低价中标法招标评分细则合理范围内低价中标法的评标程序按照投标资格审查、投标文件初审、技术标书评审、投标报价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等步骤进行。1、投标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标准,在评标前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是否有能力和条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材料员、预算员、质检员)在本单位注册的岗位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的(本工程应配备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及投标保证金缴纳银行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其投标将被拒绝,不进行评审。2、投标文件初审: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检查标书密封情况、法人授权委托、资质资格证书、商务部分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等情况(主要评审投标文件是否按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是否加盖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签署及盖章;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是否清晰、可辩认;是否按要求提供保证金)。对于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3、技术标书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并按照招标文件中列明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标书部分进行评审,对于技术标书合格的标书进入下一阶段投标报价评审〔主要对投标单位的施工方案及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法;质量保证措施和创优计划;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包括以横道图或标明关键线路的网络进度计划、保障进度计划需要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需求计划及保证措施、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及其他保证措施等,应附表: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表一;劳动力计划表表二;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35\n表三);施工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措施计划;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计划;施工环保措施计划;冬期和雨期施工方案;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应附表:施工总平面图表四;临时用地表表五);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任何可能的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的措施;对总包管理的认识以及对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协调、管理、服务方案;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等内容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对于认定不合格的技术标书,应出具书面评标报告。对于无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明确规定,施工工艺、技术按照国家规范能满足招标项目施工要求的技术标书,不得随意判定不合格。4、投标报价评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应作废标处理。4.1确定评标基准价:4.1.1确定报价的有效范围。计算所有通过初审及技术标评审的各有效标书最终报价中去掉最高和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以下称报价均值),若有效标书少于四家(包含四家),则不去掉最高和最低价。报价的有效范围为报价均值的90%至110%(含90%和110%)。超出报价有效范围的投标做废标处理。4.1.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所有在有效范围内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做为评标基准价。4.2报价下限的确定:报价下限为评标基准价的90%,低于报价下限的投标做废标处理。5、定标。5.1投标单位排序:投标报价高于报价下限的为有效报价。在此范围内,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对投标单位进行排序,报价最低的排名第一名。5.2确定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选择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中标。当两家投标人报价相同,且排序并列第一时,招标人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当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放弃中标时,排名第二的投标人递补,以此类推。135